第一节 祭祀概述

第一节 祭祀概述

《说文》:祭,写作。“从示,以手持肉。”意为“以右手持肉”献给神灵享用。“示,神事也。”即人以自己的行为向神灵表示虔诚。邢禺《十三经注疏·孝经·士章》疏:“祭者,际也,人神相接,故曰际也。”即人们通过“祭”行为而实现“人神相接”。

祀,《说文》作,“祭无已也。”即子孙相嗣不断,世祀不绝。《周礼·地官·鼓人》又疏:“天神称祀,地祇称祭,宗庙称享。”即是说,祭天曰祀,祭地曰祭,祭祖先曰享。统言之,则均称祭祀。春秋时期的文献中,“祭”“祀”二字已连用了,故《说文》“祭”字条段玉裁注曰:“统言则祭祀不别也。”

祭祀起源于原始社会的“万物有灵”观念。先民们的祭祀对象繁多,几乎凡物必祭、凡事必祭。如打死了一头野兽、过一条河、春种秋收等,都会祭祀一番。而对太阳和先祖的祭祀又尤其具有世界性。对此,古人认识得很清楚:“祭祀之兴,肇于太古,茹毛饮血,则有毛血之荐……”[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二百一十四(玄宗开元十四年)]随着人类智力的提高,并进入文明社会,祭祀的对象逐步减少,祭祀内容不断得到完善。

中国古代至少从殷商以来就尤重对祖先的祭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