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的高潮——辞灵仪式

三、殡的高潮——辞灵仪式

出殡前的一天(即殡的最后一天)晚,丧家整夜不能睡,谓之“伴宿”,或“伴夜”“坐夜”“守灵”等。明日将要诀别,孝子贤孙以及亲戚朋友守灵以示最后一次相聚,并含有勿使死者孤独之意。清朝福格《听雨丛谈》卷十一《专道》云:“京师有丧之家,殡期前一夕举家不寐,谓之伴宿,俗称坐夜,即古人终夜燎之礼也。”“燎”即燎祭,烧柴火祭鬼神。

晚饭后,要举行“辞灵”仪式,南方叫“做道场”(中国北方受佛教影响较深,南方受道教影响较深,于此名词亦可观之)。丧家延请僧、道之人前来念经超度亡灵,并请乐队前来吹吹打打,以壮声威。届时,乐队的奏乐声,唱祭者拖着粗重的长腔,亲属的哭喊声(凡直系后辈均抢地而哭),鞭炮声,此起彼伏,交相呼应,以示生死诀别之艰难悲痛,并无可奈何地热热闹闹地送亲人登仙境,以此将整个殡礼推向高潮。哭灵之俗的起源已无可考稽,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风操》载:“江南丧哭,时有哀诉之言耳。”

旧时,中国妇女的哭丧是最具感染力的,她们边哭边数、边数边唱,按各地的悲痛腔调组成一支有韵律的声情并茂的催人泪下的哭灵合唱,其内容不外乎是回忆往事、追忆死者的功德、对死者的怀念之情等。在中国人的传统价值观看来,哭灵是表白“孝心”,哭的气氛越浓就越显出孝心,越显出死者生前在家庭(或家族)中的地位,以及死者“后继有人”,因而能哭的或不能哭的都要有所表现。这就难免时常演为形式主义,乃至装模作样。民间有俗语云:“儿哭惊天动地,女哭嗲声嗲气(一说真心真意),女婿哭是驴子放屁,媳妇哭假心假意(一说是问钥匙在哪里)。”这一俗语,笔者在南方和北方都听到过,只是用词略有差别。此说颇有些玩世不恭,却也窥破了不同人哭灵的含义,以及儒家文化在人们哭丧问题上形成的文化氛围。小孩不懂事,见大人们都哭,条件反射,也吓得跟着哭;若不哭,大人们往往掐屁股捏腿,使小孩也加入哭灵的行列。

由于哭灵具有如此多的功能,因而旧时便有请人哭灵者,而有些人也乐于以此为职业。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这一类哭灵“专业户”在一些地方又复活。这些人(全是一些声音嘹亮的老脸皮妇女)以金钱为目的,在辞灵仪式上,充当逝者那些此时哭不出来的“孝子孝女”,装腔作势地呜呜咽咽,鬼哭狼嚎,并边“哭”边数、边数边唱,又蹦又跳,似有极大的悲哀无从表达,以满足丧家对“孝心”的奢望和对热闹的追求。哭灵也算是中国民间丧葬文化的一绝,或曰“哭文化”。

当然,哭灵也不乏真情者。死亡对生者的心理平衡和家庭生活秩序都是一种沉重的打击,尤其是它来得太突然时就更是如此。生者一时难以接受,于是,哭灵就成了生者复杂的痛苦感情的一次大宣泄。

伴宿中,各地风俗稍异,其具体活动也各有差别。旧时,有的地方还有“跳丧”活动。《宜都县志》卷六《风土志·丧仪》载:“葬期先一日晚,孝家备酒,请亲友邻伴夜。酒毕,勿论诸人,皆绕棺而跳,一人击鼓,众则随口作歌,彼此相嘲,名为跳丧。”据一些文化学者的调查报告载,现在西南一些少数民族的丧葬仪式中仍保留有跳丧仪式。“辞灵”仪式(或“做道场”)的主持者是祭师,或曰“主祭”,他的职责就是将丧事办得有声有色,轰轰烈烈,并由此受到一致的称赞。

殡期间,每夜都有亲友、故旧守灵。灵堂内的供桌上燃有一盏小油灯,须时时加油,不使熄灭,一直到出殡前不再加油,任其自灭,号为“长明灯”(或“长眠灯”)。

此类活动越热闹,围观者越多,丧家脸上就越有光彩。这一仪式通常要持续到半夜乃至过后,甚至到次日天明。所谓“隆丧”,主要就体现在殡期间的操办规模上。

整个殡礼都体现了儒家“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的孝道精神。这本是一件极有意义的事情,但由于有的过分追求外在的热闹,沉湎于炫耀自己特殊的社会地位,因而时常被推向了反面,成为矫情的、虚伪的形式主义,所谓“礼多情变态”。中国是一个形式主义的、爱面子的、爱热闹的民族,丧礼就是一个最好的注脚。

《红楼梦》第十三回描写了豪富之家极尽奢侈的一次殡礼场面:宁国府长房曾孙媳妇秦可卿(比贾宝玉还低一辈)去世,贾珍“吩咐去请钦天监阴阳司来择日。择准停灵七七四十九日,三日后开丧送讣闻。这四十九日,单请一百单八众禅僧在大厅上拜大悲忏,超度前亡后化诸魂,以免亡者之罪;另设一坛于天香楼上,是九十九位全真道士打四十九日解冤洗业蘸。然后停灵于会芳园中,灵前另外五十众高僧、五十众高道,对坛按七做好事(即做7天)”。在四十九日的殡期间,“……如此亲朋你来我去也不能胜数。只这四十九日,宁国府街上一条街白漫漫人来人往,花簇簇宦去官来”,前来吊丧的络绎不绝,宁国府花银子如流水。殡的最后一天,“这日伴宿之夕,里面两班小戏并耍百戏的与亲朋堂客(堂客即妻子)伴宿。……一夜中灯明火彩,客送官迎,那般热闹,自不用说的”。如此耗费,非一般百姓家所能承受,故旧时有“富人一餐饭,穷人一年粮”之说。而即便是宁、荣二府之类的豪富之家,此类奢侈也是不可久玩的,故后来有家破人亡之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