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死亡的操作形态
即人们针对死者的吊唁、安葬活动,即所谓“殡葬”(或丧葬),以及延伸而来的祭祀等活动。《说文》说:“殡,死在棺,将迁葬柩,宾遇之。”即置死者于棺中,待以宾客之礼。原指人死后,从尸体入敛后到埋葬前的停柩。由于人死后并非立即一埋了之,而是要举行一系列社会性活动和相应的礼仪,诸如表彰死者的德行、功绩,让亲友故旧前来吊唁、祭奠等仪式,以此表达人们对死者的看法和感情,所以要停柩一段时间,即殡。在中国古代,这类活动的礼仪很早就达到了非常繁琐的程度,最早见诸文献的有《仪礼》中的“丧礼”。葬,原意指土葬,后世引申为处理尸体的方式,如土葬、火葬、水葬、悬棺葬等。所以,殡葬就是指丧事活动及其礼仪规范。此外,对死者的祭祀也属操作形态范畴,如清明上坟祭祖,后世祭扫烈士陵园等。由于对于殡葬及祭祀非常认真、关注,且耗费了极大的热情和财力,因而古代中国获得了“世界上最为死者操心的民族”的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