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及其墨家学派的生死观

第四节 墨子及其墨家学派的生死观

墨子,名翟,鲁国人。生卒年不详,据考证,在孔子之后,孟子之前。《淮南子·要略》说,墨子原系儒门弟子,因不满儒家学说而另创一个对立的学派。“墨子学儒者之业,受孔子之术。以为其礼烦扰而不说(悦),厚葬靡财而贫民,(久)服伤生而害事,故背周道而用夏政”。“周道”即周礼,儒家以周礼的复兴者自居;“夏政”即夏礼,夏礼“尚忠”,而不过于注重形式。

墨子也是一位积极的入世主义者。他对当时天下纷争、战乱频仍的社会局面极为忧虑,对人民的痛苦深表同情。他一生四处奔走,多方游说,并身体力行,力图澄清天下,建立起一个美好的人间社会。墨子弟子众多,逐步形成了一个阵营强大的墨家学派,在儒学之后异军突起,并称“显学”。墨家有《墨子》一书传世。

墨子提出了一整套社会学说和政治方案,可概括为“兼爱”,即要人们相互爱护,不分亲疏;“尚贤”,推举贤才;“尚同”,上下同心;“节俭”,节约俭朴;“非攻”,反对诸侯各国之间的战争;“非乐”,反对沉醉于音乐享受等。

这里介绍墨子的生死观及殡葬观。它可归结为:明鬼、非命、节葬。它们构成墨家“非儒”(反对儒学)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1.明鬼 墨子公开认为鬼神是存在的,它时刻在监视着人们的行动,而且能对人间的善恶予以赏罚。这是墨学中的一个重要理论。《墨子·明鬼》就是专门讨论鬼神问题的。他认为,天下之所以大乱,就是因为人们不信鬼神了,“今若使天下之人,偕信鬼神之能赏贤而罚暴也,则夫天下岂乱哉!”他列举了大量古代的传闻,古代圣王对祭祀的重视,以及古籍的有关记载,以证明鬼神的存在和灵验。在今天看来,这一论证是荒谬的,因为那些传闻和记载的真实性本身是需要证明的。不过,墨子的鬼神学说不是为殡葬服务的,而是他的社会、政治学说的一个理论前提,他企图借助超人间的鬼神权威来限制统治者的残暴和人们的放纵。

此外,墨子的“天志”学说也具有同一意义。他说,天是有意志的,其具体内容就是要“爱民利民”,人们应根据“天”的意思建立一个“暖衣饱食、便宁无忧”的社会。后世有“为人莫做亏心事,举头三尺有神明”一说,便源于这一思想。

2.非命 墨子主张鬼神论,但又反对命定论,即“非命”。在《墨子·非命》中,针对当时流行的“命富则富,命贫则贫;命众则众,命寡则寡;命治则治,命乱则乱;命寿则寿,命夭则夭;力虽强劲,何益哉”,他提出,这一“命定论”只会使人们对自己的行为不负责任,变懒。只有尽了人事,鬼神才会保佑他。

3.节葬 墨子的整个学说充满了功利主义色彩,在殡葬问题上亦是如此。他强烈反对当时“王公大夫”及民间盛行的“久丧厚葬”之风。他说:“王公大夫有丧者,曰棺椁必重,葬埋必厚,衣衾必多,文秀必繁,丘陇必巨。存乎诸侯死者,虚库府,然后金玉珠玑比乎身……匹夫贱人死者,殆竭家室乎!曰天子杀殉,众者数百,寡者数十;将军大夫杀殉,众者数十,寡者数人。”他也反对“久丧”,说:“君死,丧之三年;父母死,丧之三年;妻与后子(嫡长子)死者,又皆丧之三年。”以下伯叔、兄弟、舅姑等众多的亲戚死也要服丧。服丧的生活那么清苦,等到丧毕时,弄得人“必扶而能起,杖而能行”,这样无益于身体健康、国计民生,“非圣贤之道”,理应禁止。

最后,墨子提出了殡葬改革方案:“曰:棺三寸,足以朽骨;衣三领,足以朽肉。掘地之深,下无菹漏,气发泄于上,垄足以期(识别)其所,则止矣。返,从事于衣食之财,佴(助,给)于祭祀,以致孝于亲。故曰:子墨子之法,不失为死、生之利者,此也。”墨子是迄今为止我们所知中国最先主张“薄葬”的殡葬改革家。

墨子很重视祭祀鬼神。他关于殡葬及其祭祀的社会意义也是实用主义的。“今吾为祭祀也,非直注之污壑而弃之也,上以交鬼神之福,下以合欢聚众取亲乎乡里。若神有,则是得吾父母弟兄而食之也,则此岂非天下利事也哉!”(《墨子·明鬼》下)就是说,祭祀并未浪费财物,而是上邀鬼神之福,求其助佑,下以集合民众欢会、聚食,联络一乡一里的感情,还有娱乐的意义。这里是否有神,似乎已变得不重要了。

大体上,墨子从直接的社会功利主义出发看待死亡文化,即所有的殡葬、祭祀活动都要有利于人们的生产、生活,并由此提出了“节葬”的主张。关于祭祀的社会联谊、娱乐等功能无疑又是他对于死亡文化的一大理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