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葬迷信——烧纸钱、纸冥器

一、丧葬迷信——烧纸钱、纸冥器

纸钱,凿纸为钱,丧事所用,因系想象中的冥界货币,故又称“冥钱”。祭祀时烧化给死者,称“烧纸”;或置入棺中,称“填纸”;出殡时沿途挥散,称“买路钱“;做成一扎一扎的,于忌日烧化给先人,称“烧包”。

笔者现在看到的纸钱,是长约15公分、宽约7公分的粗糙的草纸做成,上凿七七四十九个洞(古代纸钱曾有圆形中间凿孔等式样,似铜钱状,民间曰“元宝”)。9是阳数之长,奇数之最,阴间不能用;7是阳数之次,丧事又不用偶数,故用7。同时,“7”在中国古代道家术数中是一个冷僻而颇具神秘性的数字,天上有用以指示季节的北斗七星。中国各地的纸钱制作形状各异,兹不赘述。

纸钱被认为是冥界的货币。货币在尘世的作用尽人皆知,既然死亡只是到另一世界去过另一种生活,那么,给先人送钱财、货物以使他们在那里也能过上阔绰体面的生活就非常重要了。生者按照尘世(贿赂的)人情关系模式去建立和冥界的关系,于是就出现了陪葬钱物或给死者送钱物的丧葬习俗。

至少从商周以来,中国人就有陪葬物丰厚之习俗,这从殷墟的考古挖掘中可得证实,它构成“厚葬”传统的一部分。这些陪葬物多是实打实的财物,如西汉文帝时,往墓中瘗(铜)钱习俗尤盛,它引起了盗墓取钱之风。于是,后世以纸代钱,所谓冥钱。因而它可被视为从陪葬习俗中分化出来的一类行为。

以纸作钱赠死者,从逻辑上须有两个前提:一是造纸业发达;二是伴随商品经济而来的发达的货币观念。

《后汉书·蔡伦传》载蔡伦造纸:“自古书契多编以竹简,其用嫌帛者,谓之为纸。嫌贵而简重,并不便于人。伦乃造意,用树肤(皮)、麻头及敝布、渔网以为纸。”嫌,细绢。简,竹制成细条状。均为古代书写之物,一贵一重,都不方便。蔡伦造纸后,使纸张得以普及。尽管如此,东汉至魏,仍兼用竹简,《魏书·张既传》:“常畜好刀笔及版奏。”《拾遗记》:“贾逵家贫,削庭中桑皮以为牒(纸张),或题于扇屏。”贾逵是东汉中期人(30~101年)。又《后汉书·吴佑传》:“欲杀青简以写经书。”注:“杀青者,以火炙简令汗,取其青易书,复不蠹。”《后汉书·周磐传》:“编二尺四寸简,写《尧典》一篇,并刀笔各一,以置棺前。”均可证之。大约到东晋时纸的使用才普及起来,《世说新语·文学第四》:“庾仲初作《扬都赋》,成,以呈庾亮,亮以亲族之怀,为其名价……于是人人竞写,都下(洛阳)纸为之贵。”

纸钱的起源,近世学者多考证之。清末民初尚秉和先生《历代社会风俗事物考》引唐朝陈鸿睦《仁茜传》云:“仁茜,邯郸人,大业初,江陵岑之象为邯郸令,延(请)仁茜教其子文本。仁茜夙与冥官成景善。成景朝太山(泰山)过邯郸,仁茜令文本为具食(具食:饭菜、酒食),并赠以金帛。文本问是何等物,仁茜曰:‘鬼与人异,真不如假,可以黄色涂大锡作金,以纸为绢帛。’云云。可证隋末尚无以纸为冥资之事,故仁茜教之,至唐则渐多。”以此,尚氏认为纸钱起于唐初。

民国时期学者张亮采先生《中国风俗史》:“丧祭用纸钱以礼鬼神。纸钱起于汉之葬埋瘗钱。而南齐东昏侯始实行之。”邓子琴先生遗著《中国风俗史》:“汉世瘗钱,以纸代钱,六朝时已有行之者。南(朝)齐东昏侯好事鬼神,剪纸为钱,以代束帛。”他们大体认为纸钱起于南北朝,证据是南齐东昏侯曾剪纸为钱,以代束帛事鬼神。至唐时便已大为流行。

不过,尚氏之论与张、邓之论似无抵触,以中国地域之辽阔,一项风俗(如纸钱)从兴起到成为各地的普遍行为必然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因而大体可以认为纸钱起于南北朝,但成为中国普遍性的文化现象则在隋唐间。作为发达的商品经济及其货币观念,唐朝也已经完全具备了。

《新唐书·王屿传》:“(唐)玄宗在位日久,推崇老子道,好神仙事,广修祠祭,靡神不祈。……(王)屿专以祠解中帝意,有所禳祓,大抵类巫觋。汉以来,葬丧皆有瘗钱,后世里俗稍(逐渐)以纸寓钱为鬼事,至事屿乃用之。”这是正史有关纸钱的记载,这里“后世”一词笼统,表明当时人就已难确指纸钱产生的具体年代了,只是大约在魏晋、南北朝到唐朝之间,至王屿在宫廷为唐玄宗祭祀鬼神时使用,表明此事已为皇家认可,自然民间也在大量使用。

唐朝使用纸钱已非常盛行,如前已引的白居易《寒食野望吟》中的“清明寒食谁家哭,风吹旷野纸钱飞”。五代周显德六年,周世宗庆陵动工时,当时的纸钱有泉台、上宝、冥游、亚宝等样式,这些名称有的传至近世。宋人高翥《清明》诗:“纸灰飞作白蝴蝶,泪血染成红杜鹃。”

焚烧纸钱时,白色的纸灰漫天飞舞,飘飘洒洒,极易引发生者对于未知世界神秘的想象;当一股风吹来,钱灰顺风而起,扶摇直上无际的苍穹,善男信女们更是认为这是亡灵来“取钱”了,因而格外虔诚,对之磕头不已。

民间大量使用纸钱,唐宋时民间也有了凿纸钱行业。唐朝段成式《酉阳杂记·支诺皋》云:“乃货(买)衣具凿楮(chǔ),如期焚之。”凿楮,即凿成的纸钱。楮,纸也。有买者必有卖者。又“具酒脯纸钱,乘昏焚于道”。《再生记》:“王抡妻梦(王)抡已死,求钱三十贯,即取纸剪为钱,召巫者焚之。”《宋史·外戚传》:“李用和少穷困,居京师,凿纸钱为业。”

今日民间凿纸钱者,仍用圆铁锥打孔。不过,现代科技发达,这也为制纸钱者提供了更高的技术手段,印制得更精美。他们将纸钱印成钞票状,上面有“冥府银行,×万×仟×佰元”,“行长”是玉皇,“副行长”是阎罗云云。自然,这些“钞票”在冥府通行的可信度也是无法证明的。

纸钱的使用,既是生者希望先人生活得更好并讨好鬼神的一类行为,同时按照《仁茜传》所言,也是生者在戏弄死者的鬼魂。所谓“鬼与人异,真不如假”,可以用黄色涂大锡冒充金,以纸冒充绢帛和钱,这简直是公然的“欺骗”行为。因而,纸钱的产生又可视为人们对冥界恐怖心理较从前略有淡化的表征。

由纸钱,又延伸到烧纸屋、纸人、金山银山及各类用具,旧称“纸札”,即纸扎的冥器。如《红楼梦》第十四回:“这八个人单管各处的油灯、蜡烛、纸札。”20世纪90年代,中国许多地方又兴起纸札之风,诸如纸扎的汽车、洗衣机、电冰箱……备极精致。这些东西死者生前很多从未享受过,但身后都被那些“孝顺”儿孙们备齐,因而有人戏谑:“还应当将‘说明书’寄去,不然死者不会使用!”一位75岁的老妇人曾郑重其事地对笔者说:她梦见在一座山上,正下着大雨,几个鬼淋得一身湿,其状非常可怜。问他们为何在这里淋雨,答曰,家里没有送屋子来,无屋可住。她以此证明给先人烧纸屋是必需的。由此引申出,纸屋烧化前其屋顶不能被损坏,否则先人住的房子会漏雨。

笔者曾观摩一位乡间“祭师”替逝者家人主持烧包仪式。有人说,这烧包的事,谁都可以做嘛,无须请祭师。他煞有介事地说:没有那么简单呢!就这么烧,死者会收不到的。他指挥丧家摆上6道菜(送给死者的礼物,故用了偶数),口中唧唧咕咕地念上一阵,然后烧包。先烧的包上写着诸如阎王、判官、土地、山神之类的各路“神仙”的名字,说是送给他们的;最后才是给死者的。就是说,要先打通关节,按照阴间的管理秩序,找到死者的“管理部门”,否则“寄不到”。这完全是一个腐败社会风气的翻版!祭师一次可得三五十或一百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