谥号的起源和沿革

二、谥号的起源和沿革

谥法的起源历来颇有争论,影响最大的是“周公制谥说”。它源于《逸周书·谥法解》:“唯三月既生魄,周公(姬)旦、太师望相嗣武王(姬)发,既赋宪,受胪于牧之野。将葬,乃制作谥。谥者,行之迹也;号者,功之表也;车服,位之章也。大行受大名,细行受细名。行出于己,名生于人。”这是说,武王元年三月,“魄”为月初将出或将没的微光,周公和太师望辅佐周武王,颁布法令,于牧之郊外受诸侯旅见(“胪”)之礼。将葬周武王,于是制作谥法,接着是解释谥法的原则。东汉何休据此在《彀梁传·桓公十八年》注:“昔武王崩,周公制谥法。”后世言谥法者,大都祖述其说。

但近世学者王国维(1877~1927年)研究西周青铜器铭文时,发现“周初诸王,若文、武、康、昭、穆皆号而非谥”,即西周诸王的这些称号在生前就有,并非死后所谥,因而提出以下观点:“谥法之作,其在宗周共、懿王以后乎!”(王国维《观堂集林》卷十八)帝王在世之号曰“尊号”,死后之号曰“谥号”。王氏主张谥号产生于西周中后期说大为学者所接受。

民国学者屈万里先生1948年著有《谥法滥觞于殷代论》一文(载《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十三册,中华书局,1987年),认为谥法虽定型于西周中后期,但发源却在殷商末叶。

谥法之源可上溯到殷商(乃至夏朝)的“日名”习俗。当死者的神主迁入宗庙后,就不可再言其名,古曰“讳名”。已如前述,这一习俗源于原始人对鬼神的恐惧。但祭祀死者时又不可能不呼其名,于是,就用死者出生日的天干序号作其代名,曰“日名”;书于庙主之上,故又称“庙号”。如甲日出生的,日名为“甲”,乙日出生的,日名为“乙”……文献中夏王有称太康(庚)、孔甲、履癸的,即被认为是这种日名的庙号。据对甲骨文的考证,商代更多地给死者取日名,商王室成员和贵族,不分男女,普遍都有日名。从卜辞和铭文看,这些人在世时,自称本名;死后,后人对死者称日名,不再称本名。这是对死者的尊敬。但是,甲、乙、丙、丁、戍、己、庚、辛、壬、癸只有10个字,经过很多代以后,相同日名的父祖就会重复,不好区别。于是,人们又在日干之上再加上一些表示此次特征的字(前缀),如商汤称“大乙”,祖辛的父祖叫“祖乙”,武丁的父亲叫“小乙”等;也有以地名为前缀的,如盘庚因居凡地故得其日名(卜辞作凡庚,“凡”“盘”互通)。日名系死后子孙所称。

后来,子孙给先祖在日名以外再加一个美称,如“昭”“懿”“武”之类,以表彰先祖的美德武功。于是,谥法就产生了。它一旦为国家所接受,并成为国家所控制的一个精神工具,谥法制度便正式形成。屈万里先生认为,谥法产生于殷商末期。西周征服殷商,经历100余年后,发现谥法制度很有用,便开始采用。谥法从此进入周礼。

谥法作为“周礼”的一个组成部分,赐谥权为周王室所掌握,所谓:“天下有道,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天下无道,礼乐征伐自诸侯出。”平王东迁后,周室衰微,诸侯们也各自起谥号,无须再到周王室去求谥了。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秦始皇颁布《废止谥法制》曰:“联闻太古有(尊)号毋谥,中古有号,死而以行为谥。如此,则子议父、臣议君也,甚无谓,联弗取焉。自今已来,除谥法。联为始皇帝,后世以数计,二世、三世,传之无穷。”他认为,谥号是子议父、臣议君,不好,废掉。秦始皇是不喜欢别人议论他的。

西汉时又恢复谥法,后世沿用,止于明清。

由于谥法制在中国推行了两三千年,故历代有关谥法的论著极多,亦备受重视。近人汪受宽著有《谥法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一书,全书30余万字,是目前研究谥法方面所能见到的最翔实的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