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复兴时期开创的人文主义思潮

第一节 文艺复兴时期开创的人文主义思潮

14世纪前后,意大利北部的一些城市共和国(如佛罗伦萨、威尼斯、热那亚等)的工商业经济就已相当繁荣。由于海运业的兴起,东西方之间长距离的海上贸易航运愈益发达起来。而意大利的北部诸城市正好占据着东方(即西亚、东南亚等地)到西方(即西欧以及整个欧洲)之间的中转位置,因而它们逐步垄断了地中海东西之间的转运贸易,大量的世界财富滚滚流向这里,意大利北部诸城市一时成为西欧的中心。

这里的市民生活也随之热闹起来,人们对束缚、压抑人的基督教变得越来越不满。于是,在这里诞生了一大批思想巨人,文艺复兴的人文主义运动就在这里展开,它揭开了其后500年西方资本主义文化的序幕。

“人文主义”一词源于拉丁文Humanus(人的)或Humanitas(人性),又称为“人道主义”,原指和基督教神学相对立的一类世俗思潮。它在意大利历时两个多世纪,形成了一个时代潮流。早期的最著名代表有但丁(1265~1321年)、彼特拉克(1304~1374年)、薄伽丘(1313~1375年)等人。由于这一思潮是打着“复兴”古代希腊、罗马的文学、艺术的旗帜为发端,在他们看来,那时的文学、艺术是非神学的、真正世俗的,因而最体现人性,亟须予以复兴,故被后世称为“文艺复兴”。自然,在文艺复兴的旗号下,他们大量地塞入了自己时代的新东西,即“人”的东西,并以此作为反对基督教神学的武器。

已如前述,基督教理论建立在两个世界基础上,即神居的“天国世界”和人居的“世俗世界”,它要求人们轻视人世的物质生活,仰望精神性的天国世界。这一学说在欧洲流行了1000年,极大地压抑了人们对感官的世俗生活的渴望。后来,人们变得有些不耐烦了,不愿再受这一压抑了。滚滚的财富涌入这些城市共和国,则为他们的这一世俗愿望提供了物质保证。

“个人主义”是人文主义世界观的基础。这里的“个人主义”非指我们现在所讲的自私自利的“个人主义”,而是一个专有名词,指以“个人”为本位(而不是以“神”为本位)的一类思维方式、一类人文思想、一种人生哲学。人文主义的思想家们毫无例外地批判了基督教会的“禁欲主义”和“来世主义”,指责为对“人性”的压抑,“非人道”,是在公然号召人们追求死亡。他们将目光从天国移向人世,和神学相对立地提出了自己一整套新的世俗主义的人生哲学,即提倡人性,反对神性;提倡人道,反对神道;提倡人权,反对神权。他们认为,个人结成社会也是为了使“个人”生活得更舒适,要求将人们生活的重心从“天上”移到“地上”,从“来世”移到“现世”;主张享受的合理性、个人利益的正当性;并认为“快乐是人生的目的”“幸福就在今世”,并且“道德也是给人带来快乐的”等等。一句话,人文主义者反对基督教禁欲主义对人性的压抑,极力宣扬“自由人格”的发展和完善,个人高于社会。

总之,人文主义者所开创的生死观同基督教禁欲主义的死亡观相对立,它不再是表现为顺从和修来世,而是鼓吹个人本位主义、“合理的”利己主义、快乐主义,即追求“现世的”个人生活的愉悦,对“来世”“灵魂的永恒”逐渐不再感兴趣。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伊壁鸠鲁快乐主义哲学的深刻影响,他们确实“复活”了古希腊的人文哲学的生死观。如后来荷兰哲学家斯宾诺莎云:“一个自由的人很少考虑死,他的英明就在于不考虑死而考虑生。”(转引自科恩《自我论》)也就是说,一个人只应考虑他现世的事业、成就和荣誉等等,而死后无须过多地考虑。这是在用哲学语言反对宗教的来世主义和禁欲主义。

“人文主义运动”被后来的思想史家正确地评价为“人性的重新发现”“人性的觉醒”。这一思潮后来传播到西欧大陆,如荷兰、英国、法国、德国等,引起了那里的“启蒙运动”(16~17世纪),并直接发展为18~19世纪的革命思想。正是这一连串的“思想解放”为西方各国的科学发展、工业革命、政治革命等社会变革准备了“人”的条件。

18世纪下半叶,美国革命、法国革命将这些人的学说归结为“自由、平等、博爱”三原则,并大规模地诉诸于社会政治实践。“不自由,毋宁死”(“Give me liberty,or give me death.”)可视为那一时期以来的革命精神的最高概括。

1848年的欧洲革命继续深化了这些原则,引发了普遍的向旧的制度宣战的革命运动。著名的匈牙利诗人裴多菲有诗曰:“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裴多菲将自由的价值列为第一,爱情第二,生命居末,他是从精神的坐标区分价值轻重的:为爱情可以牺牲生命,为自由可以牺牲爱情和生命,颇有一番孟子“熊掌和鱼”的价值取舍的气概。这一“公式”反映了15世纪以来西欧人的理想和时代追求,亦为19世纪的普遍情绪。它不仅激励着欧洲争取自由的人民,而且影响到了世界各地。

今天,人文主义的上述原则仍然构成西方各国的主导思想,并影响到了世界各国的社会政治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