坟墓的起源

第二节 坟墓的起源

从文献上,我们知道埋葬行为是从“弃尸”到“野葬”,然后才出现掘坑而葬,即:“上世尝有不葬其亲者,其亲死,则举而委之于壑。他日过之,狐狸食之,蝇蚋姑嘬之。”(《孟子·滕文公上》)后来,稍有进步,“厚衣之以薪,藏之中野,不封不树”(《易·系辞下》)。但这样仍不行,再后来,才出现了埋葬行为,即掘坑藏尸。“葬者,藏也。欲人之弗得见也。”(《礼记·檀弓上》)这样,墓便出现了。既然死者并未真正地完结,弃尸和野葬又不再为人们所接受,那么,给死者准备一个“住宅”是非常必要的,故中国民间称之为“阴宅”,或“千年屋”。

篆文,“旦”,写作。《说文》:“明也。从日见一上。一,地也。”即,旦表示天明,造字像太阳升起于地平线。

“莫”,写作。《说文》:“日且冥也。从日在草中。”即太阳落于草丛中,表示天黑了。此义后写作“暮”。故“日暮黄昏”又表示人之将死。

墓,写作。“莫”下面加一个“土”字,表示“日落西山,埋入土中”,即人死后葬于土中,即墓也。墓,与“没”音近,有沉没、埋没之意。但《太平御览·卷五百五十七·冢墓》:“墓,孝子思慕之处也。”这一字源解释好像有点牵强附会,但反映了儒家孝道精神。

《礼记·檀弓上》:“古也墓而不坟。”郑玄注:“土之高者曰坟。”“坟者,大也。”即是说,夏、殷商及西周时代,墓地上是不筑坟堆的,《方言》卷十三曰:“凡葬而无坟谓之墓。”西汉时刘向说:“殷汤无葬处(意不知葬处),文、武葬于毕(今咸阳市东北),秦穆公葬于雍橐泉宫祈年馆下(今陕西凤翔县南)……皆无丘垄也。”(《汉书·楚元王传附刘向传》)“文(周文王)、武(周武王)之兆,与平地齐。”(《崔寔·政论》)在河南安阳发掘的殷王室墓葬群,墓穴规模巨大,有众多的人殉、牲殉,最大墓的面积连墓道超过700平方米,但墓与地平。在陕西凤翔县雍城发掘的春秋时秦公的墓葬群,有的大墓占地超过500平方米,也未见有任何曾筑过坟的迹象。这样的大型墓葬如果当时有封土堆,即使风雨剥蚀,也不可能不留下一点痕迹。王公尚如此,一般平民就更不可能筑坟了。正因为如此,我们现在仍无法找到殷商、西周历代天子的墓葬,而秦汉以后历代帝王墓葬却是非常容易辨认的[4]

尽管墓而无坟,但这对当时人并无不方便。因为,至少从仰韶文化起,墓地都是以氏族为单位安排的;自夏商周建立宗法制国家,各人的葬位均按辈分(昭、穆次序)安置,并有专人管理。如《周礼·春官》中有《冢人》《墓大夫》章:冢人和墓大夫均为掌管墓地之官员,负责掌握墓地规格,测正墓的方位,画出墓地图籍,并管理墓地的禁卫等。这是现今知道的最早记载的公墓管理官员,无疑源于殷商制度。

春秋以后,旧式宗法制度逐步解体,大量小家庭出现,人口流动、迁徙也较前愈益频繁,旧式公墓制度瓦解了,取而代之的是家庭或小家族墓地。此时,辨认先人墓地有困难了,墓地起土堆(即坟)也由此兴起。《礼记·檀弓上》:(孔子)曰:“‘吾闻之,古也墓而不坟。今丘也,东西南北之人也,不可以弗识也。’于是封之,崇(高)四尺。”孔子自称自己是四方周游者,起坟堆是为了辨认。后世学者也大体以这一说法为中国殡葬史上“坟的起源”的权威解释。战国1尺合现在23.1公分,四尺约92公分,与后来民间的坟高差不多。秦汉以后,几乎就是无墓不坟了。就是说,坟在中国不过2500余年历史。至于传说中的河南淮阳县的太昊陵(伏羲)、陕西黄陵县的黄帝陵、湖南炎陵县的炎帝陵、山东曲阜的少昊陵、河北高阳县的颛顼陵、山西临汾市的尧陵、湖南宁远县的舜陵、浙江绍兴市的禹陵等,虽然都有高大的封土堆,但均系后人附会,以表追念祖先之情感。

从考古学上,已如本书第一、第三章所讨论的,人类的埋葬行为起源于距今10万~4万年,发展于距今1万年以后的新石器时代(那时人类开始进入农业时代);尤其是距今五六千年左右定居农业繁荣以后,殡葬行为更是大大地发展起来了。

孔子讲他见到过4种坟堆形状:一是坟堆四方形,高高隆起,像堂基的样子;二是狭长像堤防的样子;三是飞出两檐像屋顶的样子;四是薄削而长,像斧刃的样子(《礼记·檀弓上》)。不过,后世民间做坟多取半圆形顶,其他形状既难筑,又不经风雨侵蚀,尤其是南方多雨地区。

通常,埋棺之处(坑)“曰墓”,也叫“茔”;墓地范围以内的区域曰“兆域”。墓地埋棺之处的地面上堆起土丘,曰“坟”,或“冢”,“冢者,大也”。也就是说,墓指平处,坟指高处,“葬而无坟谓之墓”即此意。自坟出现以后,“坟墓”二字遂不分,民间统称“坟墓”。中国古代历来有在墓区植树的习俗,尤多植松、柏以及杉树等,取象征先人如松柏长青之意。故后世常以“松柏”喻指墓地,并常于挽联中写某人“松柏长青”之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