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等级观念

五、等级观念

人类社会的等级存在可追溯到动物世界。比如,一群猴子、一群狼、一群蚂蚁之中都有一个国王式的“首领”,该首领地位是靠武力获得的。只是人类不再像动物那样依恃体力和爪牙去争得较高的等级地位,而是愈益依赖智慧、财富和社会关系(如政治关系)等条件来攫取更高的等级。当然,这里仅限于讨论死亡文化中的等级观念,而一般意义上的等级问题则应留给社会学、政治学去讨论。

中华民族历来是一个重等级的民族。据典籍载,至少自商周以来就将人划分为众多的等级,如西周时就有“十等”之说,《左传·昭公七年》:“天有十日,人有十等,下所以事上,上所以共(供)神也。故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皂,皂臣舆,舆臣隶,隶臣僚,僚臣仆,仆臣台。马有圉,牛有牧,以待百事。”这还只是粗分;细分,则一些等级中还套着等级,如大夫(即卿)就有上卿和下卿之分。商鞅变法立爵位二十等。各时代的变迁只是改变了等级的名称或多寡,而不可能改变等级本身。

社会等级(观念)的存在,不仅会影响人们的社会生活,而且还会影响死亡文化。诸如死的称呼、殡的日期、丧事的规模、陵墓的大小、祭礼的物品等都有严格的明文规定,违之者为“逾礼”或“违制”,要受惩罚,严重的处死刑。

如死亡的称呼:天子曰“崩”,诸侯曰“薨”,士曰“不禄”,庶民曰“死”。丧礼及祭祀也各有定制,如墓前摆设什么、坟起多高、祭品用什么和用多少等按死者生前的社会地位各有规定。如唐朝就规定:三品以上官员,墓前可设置石人1对、石虎1对、石羊1对;五品以上,可设置石人1对、石羊1对。《国语·楚语》载:祭祀时国君用牛,大夫用羊,士人用猪、犬,庶人用鱼。祭祀上最高级别是“太牢”,用牛、羊、猪三牲;其次是“少牢”,用羊、猪。祭祀对象上,诸如祭天、地是天子的特权,他人不得私祭,否则有“谋反”之嫌。对死者的谥法也名目繁多。由于礼多难记、难操作,故各朝均设有经过专门训练的专职礼官。

只要存在着等级,人性就会极力地追求更高的等级,如俗语所云“人往高处走”,殡葬的炫耀和攀比也无非是为了上等级、上台阶。在死亡文化中,一些等级是国家规定的,它重在抬高死者的社会地位,作为一种价值导向。同时,民间通过钱财也可以将丧事办得轰轰烈烈,从而抬高自己家族的社会声誉、社会地位。如时下的隆丧厚葬。还可以花钱买官爵以使丧事上档次。如《红楼梦》第十三回写道:秦可卿去世,其夫贾蓉“不过是个黉门监生[5],灵幡经榜上写时不好看,便是执事也不多。”贾蓉之父贾珍想起“心下甚不自在”,于是走宫内后门,花1200两银子买了一张五品龙禁尉的委任状。次日,“灵前供用执事等物,俱按五品职例”。“更有两面朱红销金大字牌竖在门外,上面大书:‘防护内廷紫禁道御前侍卫龙禁尉’,以及榜文上大书‘防护内廷紫禁道御前侍卫龙禁尉贾门秦氏恭人之丧’。”这一来就壮观多了,“想来是为丧礼上风光些”。

笔者1993年到湘南某县殡仪馆作殡葬调查时,适逢一位二十几岁的青年向馆长求情,要求将其父的骨灰放入“高干”墓区。原来其父生前是科长,享受副处级待遇退休,此县的“高干”墓区须正牌处级者方能进入,故该馆长颇不情愿。该青年反复求情,并再三暗示与本地的某些“重要人物”如何地熟识,高级香烟开得没完没了。馆长没法,说硬要进入,那里除造价很高,还需自己另行再交纳1000元的管理费(因为“档次”不够),而且都是不能报销的。该青年一口应允,然后千恩万谢地去了。之后,馆长脑袋摇得直晃:“唉,这些人死要面子,情愿花这些冤枉钱,为的就是脸上好看。”又解嘲似的对笔者说,“我们这鸟大的地方,什么‘高干’?不就是一个处级!”

社会等级(观念)对死亡文化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丧事操作的方式和规模的大小上,它蓄意要显示死者的社会地位,并作一类社会价值导向。而人们为死者求等级,实则是在为生者求地位、求光彩。充分地认识这些,对于理解殡葬行为从而理解整个死亡文化是极其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