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殡葬改革的内容
根据1985年2月8日国务院发布的《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和1997年7月21日国务院发布的《殡葬管理条例》,中国殡葬改革的主要内容如下。
“殡葬管理的方针是:积极地、有步骤地推行火葬,改革土葬,破除封建迷信的丧葬习俗,提倡节俭、文明办丧事。”(1985年,第二条)
“殡葬管理的方针是: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1997年,第二条)
“严禁生产、出售和使用丧葬迷信用品。”(1997年,第七条)
两个《殡葬管理》行政法规的第二条均为“殡葬管理的方针”,这就是殡葬改革的内容。据此,中国殡葬改革的内容大体是三项:①推行火葬(后表述为“实行火葬”);②改革土葬;③改良治丧礼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