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墓志铭
由于滥立碑,既伤财,又助长虚浮之风,魏晋南北朝曾多次予以禁立,作为提倡薄葬的一部分。“汉以来,天下送死奢靡,多作石室石兽碑铭等物。建安十年(205年),魏武帝(曹操)以天下凋弊,下令不得厚葬,又禁立碑。魏高贵乡公甘露二年(257年),大将军参军太原王伦卒,伦兄(王)俊作《表德论》,以述伦遗美,云‘祗畏王典,不得为铭(碑上之文曰铭),乃撰录行事,就刊于墓之阴云尔’。此则碑禁尚严也。此后复弛替。”(《宋书·志第五·礼二》)
又:“晋武帝咸宁四年(278年),又诏曰:此石兽碑表,既私褒美,兴长虚伪、伤财害人,莫大于此。一禁断之。其犯者虽会赦,皆当毁坏。”(同上)这是有记载的国家第一次毁墓碑之举,立碑者即使正碰上大赦时也要“皆当毁坏”。
《寰宇记》卷四十一:“周武帝时除天下碑,唯林宗碑,诏特留。”林宗,即东汉的郭泰,“字林宗,太原介休人,高士,九州之士悉敬仰之。其卒,蔡伯喈为之作碑,曰:‘吾为天下碑铭多矣,未尝不有惭,唯为郭先生碑颂,无愧色耳。”蔡伯喈即蔡邕,好辞章音律,文重一时。北周武帝,561~578年在位(参见《世说新语·德行》)。
即是说,自曹操东汉末当政以来,对于墓碑的实际做法是时禁时断,北周武帝干脆尽除之。
由于几度禁止立碑,于是“刊于墓之阴”,将刻石埋入地下,此即墓志铭。墓志铭,又简称墓志。将石凿成正方形,加工磨光,两块相合,一题志、一刻铭,埋入扩前三尺之地。“志”文用散文记载死者家世、姓名、爵位、生平、年寿、卒葬日月;“铭”文似诗,用韵文概括全篇,大都是对死者的赞扬、悼念或安慰,多溢美之词。放入墓中,成为纪念性的冥物,故又称“地志”或“埋铭”。
关于墓志铭的起源,清朝汪汲《事物原会·墓志铭》认为,墓志铭始于南朝:“……(南朝)齐武帝欲为裴后立石志墓中,王俭以为非古也,或以为宋元嘉(年号,424~452年)颜延之为王球作墓志,有铭自宋始。隋得王戎墓铭为自晋始,亦非是今世有。崔子玉书张衡墓铭,则墓有铭自东汉已有之。《山堂肆考》:志,记也,或作识。汉杜子夏临终作文,刊石埋墓前厥,后墓志因此而始也。《池北偶谈》谓:墓有志铭,据封氏《见闻录》以为起于魏晋固核矣,然《庄子》云:卫灵公卜葬于沙丘,掘之得石椁有铭,则春秋前已有铭矣,而王俭谓自宋元嘉中颜延之者,窃意古来铭墓但书姓名、官位,间或止铭数语,而叙述撰文则起于颜耳。”这里有东汉说,魏晋说,南朝说,乃至春秋说,更多人取东汉说,但对于墓志铭风行于魏晋南北朝均无异议。
考古工作者在秦始皇陵园围墙西边发掘出了修骊山而死的刑徒墓地。墓扩仅能容身,32座墓共埋了100人,除4人仰身直肢葬外,均为蜷曲特甚的屈肢葬;仅一具瓦棺外,无任何葬具和随葬品;在部分尸骨上覆盖着当时的板瓦、筒瓦残片。学者研究了该墓出土的瓦文,发现其中“记有地名、服役性质、爵名、姓名等内容”。陈戌国先生认为,“这些瓦文,其实是我国墓志铭之始”。
墓志出土集中在河南洛阳邙山一带,东汉、曹魏、西晋、北魏四个朝代出土的墓志碑刻已达4000多方,有“地下碑林”之称,现多藏于洛阳白马寺博物馆中。洛阳邙山自东汉始就是帝王将相及权势们安身长眠之处,被视为“风水之地”,素称“生居苏杭,死葬邙山”。因历代葬人之多,故又有“邙山无卧牛之地”之说。墓志葬于地下,未经自然风化和雨打风吹的残损,故出土的墓志多保存良好。铭文清晰完好,为后世研究学习当时书法的极好帖本。
碑文和墓志铭文作为一种文体,构成中国古代文学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多溢美之词,格式化,多不足为观,真正能传于后世的不多。如韩愈《柳子厚墓志铭》、王安石《王逢原墓志铭》均为墓志中的精品。不过,他们的墓志铭文均用散文写成,不再是韵文。
唐宋以后,国家对各级官员的碑高及碑首(或碑额)作出规定,构成“丧礼”的一部分。如唐宋时规定:五品以上墓碑为螭首龟趺,高度不得超过9尺;七品以上墓碑为圭首方趺,高4尺。明清规定得更为细致。孙承泽《天府广记·丧制》载,明初制丧礼,其中“碑碣”:
“功臣没后封王,螭首高3尺2寸,碑身高9尺,阔3尺6寸,龟趺高3尺8寸;
一品螭首高3尺,碑身高8尺5寸,阔3尺4寸,龟趺高3尺6寸;
二品盖(即碑首)用麟凤,高2尺8寸,碑身高8尺,阔3尺2寸,龟趺高3尺4寸;
三品盖用天禄、辟邪(传说中的两种神兽),高2尺6寸,碑身高7尺5寸,阔3尺,龟趺高3尺2寸;
四品圆首高2尺4寸,碑身高7尺,阔2尺8寸,方趺高3尺;
五品圆首高2尺2寸,碑身高6尺5寸,阔2尺6寸,方趺高2尺8寸;
六品圆首高2尺,碑身高6尺,阔2尺4寸,方趺高2尺6寸;
七品圆首高1尺8寸,碑身高5尺5寸,阔2尺2寸,方趺高2尺4寸。”
如一品官的墓碑通高15.1尺,按一尺合32厘米计,约合4.8米。这么高的墓碑是相当可观的。“皇陵无制”,因而其碑常达到8~9米甚至10余米高。
原则上庶民墓前不许立碑碣,但这种禁令并未严格执行。故一般人死后大都立有墓碑,只是体小而简,也无趺座。不过,庶民墓碑若太奢华,会被视为对国家的冒犯,多半要遭到官府的干涉。
一般立墓碑就不立墓铭,但也有个别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