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殓
古人死后,因为被理解为到另一个世界去生活,因而要为逝者沐浴。“沐”为洗头,“浴”为洗身。合称之,即给逝者搞卫生,包括修胡须、剪指甲等;民间称为“抹尸”。如逝者为男性,就由男人为其沐浴,女性则由女人沐浴,逝者的异性亲属多回避。抹尸者(包括整容)通常是口含酒,三喷尸体,口中念念有词:“你不要乱动啊,我给你抹干净一点好上路啊……”以此壮胆,而酒又有消毒作用。
然后入殓。“殓”通“敛”,为逝者穿衣以及入棺。汉朝刘熙《释名·释丧制》云:“衣尸入棺曰敛。敛者收也,敛藏不复见也。”殓分为小殓、大殓。小殓是给逝者穿裹衣衾(衾,qīn,裹尸的包被)。时间在死去3日后。《礼记·问丧》:“三日而后敛者,以俟其生也。三日而不生,亦不生矣。孝之心亦益已衰矣。家室之计,衣服之具,亦已成矣。亲戚之远者亦可以至矣。是故圣人为之断决,以三日为之礼制也。”古代医学不发达,停3日有防止假死的作用。大殓,将死者入棺椁,在小殓的次日。不过,现在民间多在刚死即请医生来验定,确证已死亡,即行小敛,此时死者余温未尽,关节尚未僵硬,便于穿衣。这与现代医学的发达有关。
入殓的衣服、鞋袜、帽均为特制,且冠以“寿”字,如寿衣、寿裤、寿鞋、寿袜、寿帽,此外还有寿器、寿宫云。不言“死”,而言“寿”,取其久远永生之意,如中国民间称墓穴为“千年屋”一样。
殓,依官爵的高下尊卑或家庭财力各有差异。小殓时,有3、5、7套,最多9套,均取单数;质地麻、棉或绸缎,为官者则穿戴官服官帽等,以显富贵。大殓时,民间多取石灰、木炭于棺中以防潮;并相应放置一些为逝者生前常用之物陪葬,供逝者在“彼岸”使用。富贵者还用椁(棺外之棺),并在棺中或棺、椁之间放置大量金银珠玉等财物陪葬。如慈禧太后小殓时,身着金丝绣礼服,外罩绣花串珠褂,仅这两件服饰上就镶有大珍珠420颗、中珍珠1000颗、小珍珠4500颗、宝石1135块。周身还缠有9练串珠。头戴珠冠,冠上镶嵌一颗大如鸡卵的宝珠(据称它的价值达1000万两白银)。再以翡翠雕琢而成的西瓜为枕,脚蹬两朵碧玉大莲花。大殓时,先在棺底铺放一层金丝镶珠宝的锦褥,上面镶有大小珍珠12604粒,红宝石85块,白玉203块。锦褥之上又铺了一条绣满荷花纹饰的丝缛,上面摆放2400粒圆珠,圆珠之上再铺绣有佛串珠的薄褥一层,上面缀有1300粒小珍珠。棺外面先用100匹高丽布缠裹衬垫,再于垫布之间漆49遍,漆工极为讲究。如此奢侈的殓,非动用国家财力不可,私人实难以承担。
殓时还有“饭含”礼仪。它因尊卑贵贱而异。“饭”,是在逝者口中放入米、贝;“含”,又作琀,是在逝者口中放入珠玉。合称之,则为饭含,亦谓“衔口”。《礼记·檀弓下》:“饭用米贝,弗忍虚也。”即不忍心让亲长者死后空着口。逝者无知,故不用熟食,而用能耐久的米、贝之类。西周时,不同等级的人饭含何物、用多少就已有规定,不过各书所载稍有异。《礼记·杂记》:“天子饭九贝、诸侯七、大夫五、士三。”《周礼·地官·舍人》:“君(指诸侯)用梁,大夫用稷,士用稻。”(郑玄说)汉朝刘向《说苑·修文》:“天子含实以珠,诸侯以玉,大夫以玑,士以贝,庶人以谷实。”1980年在西周镐京(今陕西长安县半门镇附近)挖掘了属于公元前11世纪的西周古墓,发现有的死者口中含碎玉数小块。可见3000前黄河流域华夏人确已形成了饭含的丧葬习俗,它作为远古的丧礼之一被继承下来,并作为显示等级的一种手段。
饭含的具体规定各代有损益。孙宗泽《天府广记》卷十六《礼部下·丧制》:明洪武“五年(1372年)六月,定丧礼。……饭含:五品以上饭用稷,含用珠;九品以上饭用梁,含用小珠。……(庶民)饭用梁,含钱。”《清史稿·礼志十二》:“乃含:三品以上用小珠玉,七品以上用金木屑五。……(士)含用金银屑三。……(庶人)含银屑三。”近人周赞刘《琼山县的死丧风俗》:“死后三日,即要收敛。……入敛时候,家人必取一只银币及一些饭,放入死者口中,说是要这样,死者到阴府才会有饭吃,有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