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的殡葬情况

二、东汉的殡葬情况

东汉光武帝力倡丧葬简约。建武七年(公元31年)诏:“世以厚葬为德,薄终为鄙,至于富贵者奢僭,贫者单(通‘殚’)财,法令不能禁,礼义不能止,仓卒乃其咎。其布告天下,令知忠臣、孝子、慈兄、悌弟薄葬送终之义。”注:“仓卒谓丧乱也。诸厚葬者皆被发掘,故乃知其咎恶也。”(《后汉书·光武纪》)在帝陵上,吸取西汉帝陵被盗掘的教训,建武二十六年(50年)正月建陵,答窦融云,“古者帝王之葬,皆陶人瓦器,木车茅马,使后世之人不知其处。太宗识终始之义,景帝能述遵孝道,遭天下反复,而霸陵独完受其福,岂不美哉!今所制地不过二三顷,无为山陵,陂池裁令流水而已”。中元二年(57年)临终遗诏,又嘱简丧薄葬:“联无益百姓,皆如孝文帝制度,务从约省。刺史、二千石长吏皆无离城郭,无遣吏及因邮奏。”以此观之,光武帝一生都在提倡简丧薄葬,效法孝文帝。

东汉初,寿张侯樊宏,一门深受光武帝宠信,但他“常戒其子曰:‘富贵盈溢,未有能终者。吾非不喜荣势也,天道恶满而好谦,前世贵戚皆明戒也。’”他一生谦柔谨慎,“宗族染其化,未尝犯法,帝甚重之”。建武二十九年(53年)卒,临终嘱以“薄葬,一无所用,以为棺柩一藏”,光武帝以其书示百官,说:这样好,“且吾万岁之后,欲以为式”并“车驾亲送葬”(《后汉书·樊宏传》)。皇帝亲自为大臣送葬,在两汉不多见。因为光武帝深感西汉中后期以来的奢侈之风对瓦解社会确起了不小的作用,欲力倡节俭,以利天下安定。

东汉帝陵虽均有堆土,但较西汉规模小。大约因为东汉诸帝陵未厚葬物品,故未引起盗墓者的欲望。

但东汉社会也很快就兴起了隆丧厚葬之风。王充(27~97年),东汉前期人,著《论衡》,20余万字,其中《谴告篇》讲当时人将自然界的“灾异”与社会人事联系起来,认为是上天“谴告”人。《四讳篇》讲当时社会上的4种禁忌:一曰不西益宅,谓“不详(通“祥”)”,将有“死亡”;二曰刑徒之人不祭祖、不上坟;三曰讳孕妇生小孩,“以为不吉”,将行吉事时就跑得远远的;四曰讳正月、五月出生的孩子,认为他将“杀父与母”。《薄葬篇》反对厚葬,主张薄葬,说:“圣贤之业,皆以薄葬省用为务。然而世尚厚葬,有奢泰之失者。”其原因是人们相信鬼神,以为死者有知,“积浸流至,或破家尽业以充死棺,杀人以殉葬,以快生意”。这些反映了东汉前期的社会风俗以及殡葬风尚,非如此,王充无须洋洋洒洒地讨论薄葬问题。至于杀殉,如前所述,汉武帝时赵缪王刘元临终前曾“令能为乐奴婢”殉葬,共16人。

皇帝为保持皇室高贵的特权地位以及官吏对国家的效忠,对于始封王、嗣王(继位的王)及官吏、朝廷重臣去世时丧葬费的赏赐极厚,这是推动社会隆丧厚葬之风盛行的一个重要因素。

“自中兴(即光武建东汉)至和帝(89~105年在位)时,皇子始封薨者,皆赙钱三千万,布三万匹;嗣王薨,赙钱千万、布万匹。”和帝永元二年(90年)中山简王刘焉薨,年七十,他是窦太后娘家舅外公(窦太后的外祖父东海王刘强之同胞弟),当时的皇族中最为尊长。此时窦太后临朝,窦宪兄弟擅权,于是加重对刘焉的殡葬礼仪:“加赙钱一亿”,还诏济南王、东海王前来会葬,大修冢墓、开神道,为此,“平夷吏人冢墓以千数,作者万人。发常山、钜鹿、涿郡柏黄肠杂木,三郡不能备,复调余州郡工徒送致者数千人。凡征发摇动6州18郡,制度余(封)国莫及”(《后汉书·光武十王传》)。

柏黄肠:柏树之心为黄色,锯成一节一节的,再剥去树皮,如黄色肠子,于墓穴内筑墓室用;由于木头是以棺椁为中心,从四面呈水平凑向中间摆设,故又曰“黄肠题凑”。是两汉王一级所享用的葬具制度。有时,也赐给重臣,如霍光薨,即赏赐黄肠题凑。

为葬埋一个王,花如此巨额的钱财,掘了人家千余座祖坟,惊动6州18郡为之送黄肠柏树制墓穴,不惜“越礼”,这给天下人树立了一个有权有势便横行霸道、极端自私自利而贪得无厌、隆丧厚葬的坏典型。

“自永初(安帝年号,107~113年)以后,戎狄叛乱,国用不足,始封王薨,减赙钱为千万,布万匹;嗣王薨,五百万,布五千匹。”安帝元初七年(120年)济北惠王刘寿薨,他是和帝之弟、安帝之叔,“时惟(刘)寿最尊亲,特赙钱三千万,布三万匹”(《后汉书·章帝八王传》)。

这里所反映的,一是朝廷对皇室成员去世的丧葬费赏赐极丰厚;二是执政者凭私人关系置本集团所制定的礼法于不顾,随意行殡葬赏赐,扰乱民间正常生活。这些都加剧了社会的隆丧厚葬之风。

对于东汉中期以后的隆丧厚葬,王符《潜夫论》则讲得更具体。《后汉书·王符传》载:“自和、安之后,世务游宦,当途者更相荐引(即热心于做官),而(王)符独耿介而不同于俗,以此遂不得升进。志意蕴愤,乃隐居著书三十余篇,以讥当时失得,不欲彰显其名,故号曰《潜夫论》。其指讦时短,讨谪物情,足以观当时风政。”其中之一篇讨论殡葬,有言曰:“今者京师贵戚,必欲江南檽(nòu,木名)、梓、豫章(樟木)之木。边远上下,亦竞相仿效。夫檽、梓、豫章,所出殊远,伐之高山,引之穷谷,入海乘淮,逆河(指黄河)溯洛(洛水,东汉都洛阳),工匠雕刻,连累日月,会众而后动,多牛而后致,重且千斤,功将万夫,而东至乐浪(指今辽东半岛一带),西达敦煌,费力伤农于万里之地。”讲到葬时,又说:“今京师贵戚,郡县豪家,生不极养,死乃崇丧。或至金缕玉匣,檽、梓、鞭(pián,古书上讲的一种树)、楠,多埋珍宝偶人车马,造起大冢,广种松柏,庐舍祠堂,务崇华侈。”并以儒家之“孝养”精神反对这一奢侈风尚。

东汉与西汉一样,其隆丧厚葬之风兴起于东汉的中期,并一发而不可收。与此同时,就是一些有见解者大力反对之,以形成所谓“隆丧厚葬”与“简丧薄葬”的对立。

例如,范冉,“好违时绝俗,为激诡之行”,任过几次小官,不合俗则离去,一身穷困(陶渊明一类人物)。“中平二年(灵帝年号,185年),年七十四,卒于家。临命遗令敕其子曰:‘吾生于昏暗之世,值乎淫侈之俗,生不得匡世济时,死何忍自同于世!气绝便殓,殓以时服,衣足蔽形,棺足周身,殓毕便穿,穿毕便埋。”至于一切祭祀物品都不要了,封土只要不暴露棺材就行了;“勿令乡人宗亲有所加也。”其言辞饱含愤世嫉俗之情。但老先生名望极高,“于是,三府各遣令史奔吊。大将军何进移书陈留太守,累行论谥,金(意都)曰宜为‘贞节先生’。会葬者二千余人,刺史郡守各为立碑表墓焉”。(注:《谥法》“清白守节曰贞,好廉自克曰节。”)(《后汉书·独行列传·范冉传》)他说,自己死后何忍“同于世”,享以当时的丧葬之礼?他拒绝当时的殡葬礼仪,想不到享受到了更高规格的殡葬礼仪,中央的“三府”都派人奔丧吊唁;地方的州刺史、郡太守各为立碑;还有谥号;参加葬礼的有2000多人。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当时的殡葬礼仪及规模。当然这远够不上隆丧厚葬。

东汉大儒马融,享年88岁,临终“遗命薄葬”(《后汉书·马融传》)。

卢植,少从马融而学,后为朝廷重臣,海内名望极大,汉献帝时董卓擅权朝廷,他以年高辞官归隐,初平三年(192年)卒,临终,“敕其子俭葬于土穴,不用棺椁,附体单帛而已”。此公虽然仕途颇通达,但也是愤世嫉俗之辈,这里已近裸葬了(《后汉书·卢植传》)。此时东汉王朝已近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