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贡嘎县昌果沟新石器时代遗存调查报告

西藏贡嘎县昌果沟新石器时代遗存调查报告

何 强

1991年9月至10月,西藏自治区文管会文物普查队在雅鲁藏布江中游的贡嘎县昌果乡昌果沟发现一处较大面积的新石器时代遗址、一处石器地点及三处岩画地点,采集各类标本近千件,包括打制石器、磨制石器、细石器和陶器,这是西藏文物普查中一项重大的发现。现将遗址及石器采集点的调查资料报告如下。

一、地理位置与自然环境

昌果沟位于冈底斯山脉东端的郭喀拉日居群山南麓的雅鲁藏布江左岸,是一条三面环山、一面临江的三角形沟谷。沟谷基本呈南北走向,长13公里,沟口临江,宽约2公里。从沟口北进8公里以后,沟谷异常狭窄,仅0.3公里宽,一条小河从上部沟谷中流出,往南穿过下部沟谷,汇入雅鲁藏布江。另有两条季节性河流从沟谷西侧的群山中发源,穿过下部沟谷,也汇入雅鲁藏布江。沟中谷地海拔为3570米,环绕沟谷的三面高山海拔为4650~5418米,相对落差为1000多米。沟口南面江宽0.7公里。沟谷南端东西两侧的山峰沙化严重,基本无植被分布,沟谷正北侧、东北侧和西北侧的山上有较密的灌木丛。现今生活在沟谷里的居民其经济形态为半农半牧,谷地里主要农作物为青稞。

图1 昌果沟遗址示意图

遗址、石器采集点及岩画较集中地分布在沟谷下游临江的沟口(图1)。

二、昌果沟遗址

遗址位于沟谷南部东侧山脚下的一近长方形的台地上,东倚高山,西临谷底。从上部沟谷发源的小河紧傍台地西侧流过。台地南缘距雅鲁藏布江3公里。台地相对高度约3米,面积约10万平方米,遗址面积约6万平方米。整个遗址被沙丘覆盖,部分沙丘被江风揭露,文化堆积直接暴露于地表,可见的文化层约0.3米厚,在遗址地表采集的标本有打制石器、细石器、磨制石器和大量陶片。

因遗址紧傍昌果乡昌果村,故命名为昌果沟遗址。下面将采集的标本按打制石器、细石器、磨制石器和陶器四大类分别予以介绍。

(一)打制石器

打制石器占采集石器的绝大多数,一般加工较粗,器形较为复杂,石料岩性多为火山岩、硅质岩、变质砂岩、石英砂岩和燧石。调查中采集的标本有废料和残片243件、石核6件、石片73件、石器86件。石器种类主要有砍器、砸器、切割器、刮削器。其中砍器和砸器多为利用砾石加工而成,本报告称之为“砾石石器”,以区别于石核石器和石片石器。切割器均为石片石器。刮削器标本共41件,其中只有1件为石核刮削器、5件为砾石刮削器,其余均为石片石器。

1.石核

石核共6件,分为单台面石核和多台面石核二型。

Ⅰ型:单台面石核,共4件。此类石核形状不固定,核体保留大部分砾石面,台面一般未加修理,直接利用较平的砾石面作为台面,然后在砾石的一端单向打片。标本昌·采:78,台面角小于90°,石片疤较浅平(图2:1)。

Ⅱ型:多台面石核,共2件。此类石核系在砾石的不同面上,多次进行方向不同的打片,使核体只保留极少的原砾石面,形状呈不规整状。标本昌·采:80,有5个台面,石片疤均较小、较浅(图2:2)。

2.石片

石片共73件,可分为五型。

Ⅰ型:长石片,共17件。形状呈长条形或长方形,其中利用砾石面为台面的有8件,台面经过加工修整的有9件。石片角一般为105°左右。石片长3.5~10厘米、宽2.4~7厘米。

标本昌·采:83,台面修整。石片角103°。长5厘米、宽2.4厘米、厚0.9厘米(图3:1)。

标本昌·采:52,台面为砾石面。长6厘米、宽4.2厘米、厚1厘米(图3:2)。

Ⅱ型:宽石片,共21件。此类石片的宽度均大于长度,其中以砾石面为台面的有18件,打击台面的为3件。石片角一般为120°左右。石片一般长2.3~6厘米、宽3.5~8.5厘米。

标本昌·采:104,打击台面,石片角为115°。石片长4厘米、宽5.5厘米、厚1.1厘米(图3:3)。

Ⅲ型:三角形石片,共17件。此类石片多呈三角形,远端为锐角。其中以砾石面为台面的有9件,其石片角稍大,均为105°左右;打击台面的有8件,其石片角稍小,为95°~100°。Ⅲ型石片一般纵轴长3~6.5厘米。

标本昌·采:49,台面及背面均为砾石面,劈裂面上半锥体及放射线清晰。石片角为115°。石片长6.4厘米(图3:4)。

Ⅳ型:斜尾石片,共17件。近端一般较厚,远端一般较薄利,并向一侧斜。其中13件利用砾石面为台面,4件为打击台面。石片角在105°左右。石片长度一般为3.5~6.5厘米,宽度一般为3~6厘米。

标本昌·采:105,台面为打击台面,背面遗有石片疤,劈裂面上半锥体及放射线清晰。石片长度为5.5厘米、宽6.5厘米、厚0.8厘米(图3:5)。

图2

1.Ⅰ型石核(昌·采:78) 2.Ⅱ型石核(昌·采:80)

图3

1.Ⅰ型石片(昌·采:83) 2.Ⅰ型石片(昌·采:52)3.Ⅱ型石片(昌·采:104) 4.Ⅲ型石片(昌·采:49)5.Ⅳ型石片(昌·采:105) 6.Ⅴ型石片(昌·采:106)

Ⅴ型:双锥体石片,1件。

标本昌·采:106,岩性为燧石,台面为节理面。石片背面中部有纵脊,其横断面为三角形。石片背面纵脊一侧为砾石面,另一侧为石片疤。劈裂面上有两个半锥体,一个居中,一个偏于一侧。该石片长5厘米、宽4.2厘米、厚1.6厘米(图3:6)。

3.石器

石器共86件,主要种类有砍器、砸器、切割器、刮削器。砍器包括砍砸器与砍斫器,均有刃。砸器无刃,用于敲砸。有两件尖状器,其具体用途不明。另有1件石器,本报告称之为铲形器,用途与性质亦不明。在所有石器中,以砍器和刮削器为大宗,分别为31件和41件,各占石器总数的36%和48%。

(1)砍器

砍器共31件,其中6件为石核石器,25件为砾石石器,分为七型。

Ⅰ型:斧形砍器,共6件,均为砾石石器。此型砍器一般系利用扁长形的厚重砾石制成。将其一端加工成刃部,或直接利用锐端为刃部,刃部加工方法主要为两面加工。刃角一般为35°~60°。一般长9~18厘米、宽6.5~8厘米、厚2.5~6厘米。

标本昌·采:1,褐色火山岩制成。除刃部外均保留砾石面,刃部采用两面打击加工,刃角约为60°。长15.2厘米、宽8.6厘米、厚5厘米(图4:1)。

标本昌·采:2,褐色火山岩制成。侧视呈楔形,柄部经过修整,较厚。利用砾石较锐薄的一端作刃,使用痕迹明显,并遗有小崩疤。刃角约为30°。长17.6厘米、宽8厘米,厚6厘米(图4:2)。

Ⅱ型:长方形砍器,4件,均为砾石石器制成,分为双面刃和单面刃两式。

图4

1.Ⅰ型砍器(昌·采:1) 2.Ⅰ型砍器(昌·采:2)

Ⅱa式:双面刃长方形砍器,2件。

标本昌·采:5,灰褐色火山岩制成。以一端为柄部,其余3边采用两面打击加工修成刃口。刃角约为60°。长14.4厘米、宽10厘米、厚2.6厘米(图5:1)。

标本昌·采:4,深灰色变质细砂岩制成。利用一扁平砾石将其截断,以断裂处为柄部,与柄部相对的一边两面加工成刃口,两面均保留部分砾石面。刃角为70°。长7厘米、宽12厘米、厚4厘米(图5:2)。

Ⅱb式:单面刃长方形砍器,2件。

标本昌·采:17,用棕色火山岩制成。利用一扁平砾石的弧背作为柄部,相对的一边单向加工成刃口。刃角60°。除刃部外,其余部分均保留砾石面。长13厘米、宽19.4厘米、厚4.4厘米(图7:1)。

Ⅲ型:盘状砍器,9件,均为砾石石器。利用扁平砾石,保留其一段边缘为柄部,其余周边采用单向、双向及错向法加工成刃口,一般直径为7~11厘米。

标本昌·采:8,用深褐色变质细砂岩制成。保留砾石的一段边缘为握柄,与柄相对的一段边缘两面加工成刃口,两侧的边缘则用错向加工。刃角为65°。直径10厘米、厚5厘米(图6:1)。

标本昌·采:22,深褐色变质细砂岩制成。刃角为40°。直径8厘米、厚3.4厘米(图6:2)。

标本昌·采:9,墨绿色火山岩制成。柄部修理,刃口错向加工。刃角65°。直径8.6厘米、最厚处厚5.6厘米(图6:3)。

Ⅳ型:三角形砍器,2件,均为砾石石器。

标本昌·采:15,深褐色变质细砂岩制成。将砾石稍厚的一边修理成握柄,其余周边单向加工成刃口。刃角40°。一面保留砾石面,一面为节理面。长9.2厘米(图7:2)

图5

1.Ⅱa型砍器(昌·采:5) 2.Ⅱa型砍器(昌·采:4)

图6

1~3.Ⅲ型砍器(昌·采:8、22、9)

Ⅴ型:铲形砍器,1件,砾石石器。

标本昌·采:75,深黄色硅质岩制成。平面略呈铲形,有双斜肩,一斜肩为砾石自然面,一斜肩为节理面。两斜肩相交形成一个尖柄。与尖柄相对的一边单向加工成刃口。刃角65°。石器两面一为砾石面,一为节理面。长13厘米、宽12厘米、厚5厘米(图7:3)。

Ⅵ型:厚背砍器,5件,均为石核石器。一般背面隆起,保留部分砾石面,另一面一般为原核体的阴面,并布满石片疤。以一端或一直边作为握柄,与柄相对的一边或周边单向加工或双向加工成刃口。此类砍器形状不固定,但都具有背面高隆、柄部较厚的特征。一般长8.4~11厘米、宽7~10厘米、厚4.8~7厘米。

标本昌·采:76,深褐色变质细砂岩。以平直的一端为柄部,其余周边从背面向阴面单向加工成刃口,刃角约为75°。长11厘米、宽9.6厘米、厚7厘米(图8:1)。

标本昌·采:21,灰黄色硅质岩制成。以原核体台面一端为柄部,与柄部相对的一弧形边双向加工成刃口,刃角70°。长8.6厘米、宽7厘米、厚4.8厘米(图8:2)

标本昌·采:12,黄绿色硅质岩制成。平面略呈椭圆形。刃角为80°。长11.2厘米、宽8厘米、厚5.2厘米(图8:3)。

Ⅶ型:不规则形砍器,4件,其中1件为石核石器,3件为砾石石器。此类砍器器形极不规整,加工极为粗糙,利用石核或砾石的一条边单向加工成刃口,或直接利用其边缘的锐角作为刃口,不做二步加工,使用痕迹明显。一般长8.2~11厘米、宽5.4~7.3厘米、厚3.2~7厘米。

标本昌·采:74,黑色硅质岩制成。长8.2厘米、宽7厘米、厚4厘米(图9:1)。

标本昌·采:69,深褐色变质细砂岩制成。刃角70°。刃缘使用痕迹明显。长9厘米、宽5.2厘米、厚3.2厘米(图9:2)。

图7

1.Ⅱb型砍器(昌·采:17) 2.Ⅳ型砍器(昌·采:15)3.Ⅴ型砍器(昌·采:75)

(2)砸器

砸器共6件,均为砾石石器,分为三型。

Ⅰ型:方体砸器,1件。

标本昌·采:29,深褐色变质细砂岩制成。方体,四面为砾石面,两面布满石片疤。边棱及一砾石面均有明显的敲砸痕迹。长7.6厘米、宽6.2厘米、厚5.8厘米(图9:3)。

Ⅱ型:盘状砸器,1件。

标本昌·采:30,褐色火山岩制成。扁平状,利用厚钝的周边进行敲砸,使用痕迹明显。直径8厘米、厚3厘米(图9:4)。

Ⅲ型:三角形砸器,4件。一般平面略呈斜边三角形,断面亦呈三角形,侧视呈楔形。以平直的一端为柄部,与柄相对的尖端用于敲砸。一般长7~10厘米、厚3.6~5厘米。

标本昌·采:31,黑色火山岩造成。两长斜边经错向加工,尖端有明显的敲砸痕迹。长10.2厘米、厚3.6厘米(图9:5)。

(3)切割器

切割器共5件,均为石片石器,分为直刃与弧刃两型。

Ⅰ型:直刃切割器,2件。

标本昌·采:25,原料为黄绿色硅质岩。由长石片制成,近端保留修理台面,劈裂面半锥体清晰。远端一侧从劈裂面向背面修理成斜直刃。长11厘米、宽6.6厘米、厚2.8厘米(图10:1)。

标本昌·采:39,原料为深褐色火山岩。三角形石片制成,近端保留条形台面,以远端一侧缘为刃,未做二步加工,有使用痕迹。长8.2厘米、厚2厘米(图10:2)。

图8

1.Ⅵ型砍器(昌·采:76) 2.Ⅵ型砍器(昌·采:21)3.Ⅵ型砍器(昌·采:12)

图9

1、2.Ⅶ型砍器(昌·采:74、69) 3.Ⅰ型砸器(昌·采:29)4.Ⅱ型砸器(昌·采:30) 5.Ⅲ型砸器(昌·采:31)

Ⅱ型:弧凸刃切割器,3件。均利用石片的锐利边缘为刃口,没有经二步加工。刃部遗有使用痕迹。

标本昌·采:38,原料为黑褐色火山岩。短径9厘米、长径11厘米、厚2厘米(图10:3)。

标本昌·采:37,原料为棕黄色火山岩。长8厘米、宽12厘米、厚2厘米(图10:4)。

标本昌·采:43,原料为深褐色火山岩。长7.4厘米、宽8厘米、厚1.6厘米(图10:5)。

(4)刮削器

刮削器共41件,除5件为砾石石器外,其余均为石片石器,其中约有半数保留有砾石面,约有半数的标本未经二步加工,直接利用薄利边缘作为刃口。根据刃部的不同特征,可分为六型。

Ⅰ型:盘状刮削器,4件,均为砾石石器。系利用扁平砾石,沿周边单向加工成刃口。

标本昌·采:34,原料为深褐色硅质岩。长8.2厘米、宽5厘米、厚2厘米(图11:1)。

标本昌·采:35,原料为褐色火山岩。长7.6厘米、宽6.2厘米、厚1.8厘米(图11:2)。

Ⅱ型:直刃刮削器,共21件,均为石片石器。

标本昌·采:127,原料为绿色燧石,长石片制成。背面保留部分砾石面,劈裂面上半锥体清晰。在一侧边由劈裂面向背面单向加工成刃缘。长6厘米、宽3.2厘米、厚1.7厘米(图12:1)。

图10

1、2.Ⅰ型切割器(昌·采:25、39) 3~5.Ⅱ型切割器(昌·采:38、37、43)

图11

1、2.Ⅰ型刮削器(昌·采:34、35)3.Ⅱ型刮削器(昌·采:46) 4.Ⅲ型刮削器(昌·采:44) 5.Ⅵ型刮削器(昌·采:64) 6.铲状器(昌·采:41)

标本昌·采:128,原料为黑色燧石,由长方形石片制成。直背直刃,背部较厚,单向加工。长5厘米、宽3厘米、厚1.1厘米(图12:2)。

标本昌·采:102,原料为深灰色硅质岩。长7.7厘米、宽5.2厘米、厚1.2厘米(图12:3)。

标本昌·采:92,原料为黑色硅质岩。利用远端的薄利边缘为刃,未做二步加工。长4.7厘米、宽4.7厘米、厚1.3厘米(图12:5)。

Ⅲ型:凹刃刮削器,4件,均为石片石器。

标本昌·采:44,原料为灰色硅质岩,由长石片制成。近端保留条形台面,背面为砾石面,劈裂面上半锥体及放射线清晰,利用两侧边为刃,未做二步加工。一侧的刃口因使用被完全磨平、磨光。长9.4厘米、宽4.4厘米、厚0.8厘米(图11:4)。

标本昌·采:71,原料为黑色燧石。背面保留部分砾石面,以较厚的长边为柄,以与柄相邻的一边及相对的一边为刃,从腹面向背面单向加工成刃缘。长5.8厘米、宽3.6厘米、厚1.8厘米(图12:6)。

Ⅳ型:弧凸刃刮削器,6件,均为石片石器。

标本昌·采:95,原料为棕色变质砂岩。由斜尾石片制成。近端保留一小段条形台面,远端及一侧边从背面向劈裂面加工成刃缘。长5.6厘米、宽3.7厘米、厚0.8厘米(图13:1)。

标本昌·采:125,原料为黑色燧石。利用长石片远端及一侧缘为刃,未做二步加工。刃口遗有使用痕迹。长5.6厘米、宽2.6厘米、厚0.9厘米(图13:2)。

Ⅴ型:端刮器,5件,均为石片石器。

标本昌·采:129,原料为黑色硅质岩。由长石片制成。近端保留小块台面,背面有石片疤及部分砾石面。远端从劈裂面向背面加工成刃口。长5.6厘米、宽2.6厘米、厚1.2厘米(图13:3)。

图12

1~5.Ⅱ型刮削器(昌·采:127、128、102、93、92)6.Ⅲ型刮削器(昌·采:71)

Ⅵ型:陡刃刮削器,1件,砾石石器。

标本昌·采:64,原料为灰色硅质岩,系利用一块平面呈长方形、断面呈三角形的砾石制作,将其周边加工成刃缘。刃口较陡,刃角为70°。此器可能用于推刮。长10厘米、宽6厘米、厚3厘米(图11:5)。

(5)尖状器,2件,砾石石器。

标本昌·采:68,原料为棕黄色燧石。利用一块扁平砾石,将其一端加工成一个小而精致的三棱形尖刃。长5厘米、宽3.7厘米、厚2厘米(图13:5)。

(6)铲状器,1件,石片石器。

标本昌·采:41,原料为绿色火山岩。形似臿,一端修理出一个小柄,与柄相对的一条边从腹面向背面做过局部加工。此器用途不明。长8.2厘米、宽7.2厘米、厚1.8厘米(图11:6)

图13

1、2.Ⅳ型刮削器(昌·采:95、125) 3、4.Ⅴ型刮削器(昌·采:129、99) 5、6.尖状器(昌·采:68、91)

(二)细石器

调查中采集的细石器标本共49件,原料主要是燧石和硅质岩。其中石核2件、石叶4件、石片16件、石器16件、废料11件。

1.石核

石核仅2件,分为二型。

Ⅰ型:楔形石核,1件。

标本昌·采:201,原料为黑色燧石。台面略呈方形,从台面一侧进行剥片,剥片面遗有数条细长条状疤痕。高4.8厘米、宽2.4厘米、厚1.8厘米(图14:5)。

Ⅱ型:多台面石核,1件。

标本昌·采:203,原料为黑色燧石,长方块形状,两面均为砾石面。以两面为台面向两侧及一端剥片,并有转向剥片现象。长5.2厘米、宽3厘米、厚2.2厘米(图15:1)。

2.石叶

石叶共4件,分为二型。

Ⅰ型:2件。

标本昌·采:44,原料为黑色燧石。长条形,断面呈梯形,近端保留台面,远端略向内弯曲,背面有狭窄的平脊。长2.7厘米、宽0.7厘米、厚0.5厘米(图14:1)。

标本昌·采:236,原料为黑色燧石。长条形,远端向内弯曲。长1.5厘米、宽0.4厘米、厚0.2厘米(图14:2)。

Ⅱ型:共2件。

标本昌·采:208,原料为深灰色硅质岩。石叶远端折断。残长1.5厘米、宽0.8厘米、厚0.2厘米(图14:3)。

标本昌·采:209,原料为深褐色变质细砂岩。石叶远端折断,两侧刃锋利,有因使用而形成的细小崩落凹痕。残长0.9厘米、宽0.8厘米、厚0.3厘米(图14:4)。

3.石片

石片共分四型。

Ⅰ型即为长石片,共4件。

标本昌·采:221,原料为黄绿色硅质岩。近端保留经过修理的条形台面,背面遗有石片疤,劈裂面上半锥体清晰。长4.3厘米、宽2.3厘米、厚0.5厘米(图15:3)。

Ⅱ型:宽石片,4件。

标本昌·采:217,原料为绿色燧石。近端保留条形自然台面,背面遗有石片疤,劈裂面上半锥体突出清晰。长2.3厘米、宽2.9厘米、厚0.8厘米(图15:2)。

Ⅲ型:三角形石片,5件。

标本昌·采:202,原料为黑色燧石。该石片较特殊,体积较大。长5.6厘米、宽4.1厘米、厚0.8厘米。系从一件楔形石核上打下来的石片,其背面和一侧面留有数条剥制细石叶后留下的细长条状疤痕。其近端保留条状的修理台面,劈裂面上半锥体及放射线清晰。

图14

1、2.Ⅰ型石叶(昌·采:44、236)3、4.Ⅱ型石叶(昌·采:208、209) 5.Ⅰ型石核(昌·采:201) 6.Ⅰ型刮削器(昌·采:205)

(图15:5)。

Ⅳ型:斜尾石片,3件。

标本昌·采:213,原料为黑色燧石。近端保留条形自然台面,远端右斜,背面布满石片疤,劈裂面上半锥体及放射线清晰。长3.3厘米、宽4厘米、厚0.8厘米(图15:6)。

4.石器

石器共16件。仅见刮削器和尖状器两类。体积最小的一件为拇指盖刮削器,长1.7厘米、宽2.2厘米、厚0.3厘米;体积最大的一件为尖状器,长4.6厘米、宽3.3厘米、厚0.8厘米。其中石核石器3件,其余均为石片石器。

(1)刮削器

刮削器共14件,按刃口特征分为直刃、凹刃、陡刃、双刃四型。

Ⅰ型:直刃刮削器,4件,其中1件为石核刮削器。

标本昌·采:235,原料为黑色燧石。由斜尾石片制成。近端保留小块台面,相邻的一侧,从背面向劈裂面单向加工成刃缘。长3.5厘米、宽2.8厘米、厚0.6厘米(图16:1)。

标本昌·采:233,原料为变质细砂岩。利用宽石片远端薄缘为刃。未经二步加工。刃口经使用已磨平、磨光。长2.7厘米、宽2.8厘米、厚0.7厘米(图16:2)。

标本昌·采:205,原料为灰黄色硅质岩,石核石器。除台面外通体布满石片疤。台面一侧的边缘单向加工刃口。长4厘米、宽1.6厘米、厚1.6厘米(图14:6)。

Ⅱ型:凹刃刮削器,5件,其中1件为石核石器。

标本昌·采:219,原料为黑色燧石。以宽石片薄利的远端为凹弧刃,未经二步加工。刃口因使用呈锯齿状,刃部两侧有小崩疤。长2.2厘米、宽4厘米、厚0.7厘米(图16:4)。

标本昌·采:211,原料为黑色燧石。由宽石片制成。近端保留条形台面。背面为砾石面。远端边缘呈凹弧形,以此为刃。刃部从劈裂面向背面单向加工,刃口因使用呈锯齿状。长2.3厘米、宽2.9厘米、厚0.6厘米(图16:5)。

图15

1.Ⅱ型石核(昌·采:203) 2.Ⅱ型石片(昌·采:217)3.Ⅰ型石片(昌·采:221) 4.Ⅳ型石片(昌·采:210、)5.Ⅲ型石片(昌·采:202) 6.Ⅳ型石片(昌·采:213)

Ⅲ型:弧凸刃刮削器,1件。

标本昌·采:218,原料为浅褐色燧石。由宽石片制成。石片形似拇指盖。近端保留极为狭窄的台面。将近端的凸弧边从背面向劈裂面略做加工,形成刃口。长1.6厘米、宽2.2厘米、厚0.3厘米(图16:6)。

Ⅳ型:双刃刮削器,3件。

标本昌·采:231,原料为灰褐色硅质岩。由长石片制成。将两侧边错向加工成刃口。长4.2厘米、宽2.1厘米、厚1厘米(图16:3)。

标本昌·采:234,原料为浅绿色石英砂岩。由长石片制成。将远端及一侧边从劈裂面向背面加工成刃口。长3.8厘米、宽2.9厘米、厚1.5厘米(图16:7)。

标本昌·采:222,原料为黄色硅质岩。由长石片制成。近端保留条形台面,以两条侧边错向加工为刃。长3.7厘米、宽2厘米、厚0.6厘米(图16:8)。

Ⅴ型:陡刃刮削器,1件。标本昌·采:216(图16:11)。

(2)尖状器

标本昌·采:241,原料为黑色燧石。由薄石片制成。尖端两侧从劈裂面向背面单向加工,以形成尖刃。尖刃断面呈三棱形。刃尖有使用痕迹,似为刻器。长2.4厘米、宽2.4厘米、厚0.9厘米(图16:9)。

标本昌·采:242,原料为黑色燧石。由薄石片制成。有两个断面呈三棱形的尖刃,没有二步加工。长4.6厘米、宽3.3厘米、厚0.8厘米(图16:10)。

图16

1、2.Ⅰ型刮削器(昌·采:235、233) 3.Ⅳ型刮削器(昌·采:231) 4、5.Ⅱ型刮削器 (昌·采:219、211) 6.Ⅲ型刮削器(昌·采:218) 7、8.Ⅳ型刮削器 (昌·采:234、222) 9、10.尖状器(昌·采:241、242)11.Ⅴ型刮削器(昌·采:216)

(三)磨制石器

遗址中采集的磨制石器仅4件,占整个石器标本的4.6%。这4件磨制石器分别是玉斧、穿孔石球、磨盘、研杵。

玉斧:1件,编号为昌·采:301,由墨绿色玉石制成。横断面呈长方形。中锋、斜弧刃。通体磨光。柄部残断。残长10.6厘米、宽5厘米、厚2.2厘米(图17:1)。

穿孔石球:1件,编号为昌·采:302,原料为灰白色火山岩。球状,通体磨光,中心对穿圆孔。石球高6.2厘米,直径6.6厘米、孔径1.4厘米(图17:2)。

磨盘:1件,编号为昌·采:303,用黄褐色火山岩制成。利用一块中部略凹的砾石直接使用,未做加工。因使用频繁,研磨面已形成十分光滑的凹坑。研磨面上黏附着一层红色颜料。长12厘米、宽11厘米、厚5厘米(图17:3)。

研杵:1件,编号昌·采:304,用黄色变质细砂岩制成。棒状,横断面为椭圆形,一端有明显的磨痕。长10.4厘米、宽3厘米、直径1.8厘米(图17:4)。

(四)陶器

遗址中采集的陶片共488片,其中夹砂灰黄陶片为168件,占34.4%;夹砂红陶片为181片,占37%;泥质灰黄陶片为131片,占26.8%;泥质红陶片为8件,占1.6%。夹砂陶合计占71.4%,泥质陶合计占28.4%。夹砂陶片胎壁一般厚0.6~1厘米,泥质陶片胎壁一般厚约0.3厘米。泥质陶器表面多磨光,上棕黄色或灰黑色陶衣。部分泥质陶片胎壁里层为红褐色,胎壁表层为灰黑色,上灰黑色陶衣。陶片火候一般较高。

饰有纹样的陶片100片,约占陶片总数的20%。其中饰有纹样的泥质陶片40件,占泥质陶片总数的28.7%,占有纹陶片总数的40%;饰有纹样的夹砂陶片60件,占夹砂陶片总数的17%,占有纹陶片总数的60%。

陶片纹饰的制作方法主要为压印、刻印以及堆塑。纹饰内容主要以细绳纹、弦纹、直线纹、斜线纹、折曲纹和锥点纹为主。通过几种纹饰的不同组合,使陶片纹饰的具体形式十分丰富(图18~21)。一般情况下,弦纹及弦纹与绳纹、斜纹的组合纹饰多饰于罐的颈部及颈腹交接部;捺印的按窝纹与细绳纹、斜线纹的组合纹饰及短直线与短斜线的组合纹饰多见于盆、盘的沿部;三角形镂孔仅见于豆柄。

图17

1.玉斧(昌·采:301) 2.穿孔石球(昌·采:302)3.磨盘(昌·采:303) 4.研杵(昌·采:304)

遗址中采集的陶片均十分破碎,除1件泥质灰黑陶碗外,均无法复原。根据部分陶器的口沿残片,可知有罐、盆、碗、盘、豆5种器型,多圈足器和圜底器;并发现两件柱状足,不见平底器。陶器的扳耳发达,扳耳与圈足为单独制成后,再与器身粘接合成。器身多为轮制,扳耳、圈足等配件均为手制。

1.罐

罐共16件,包括夹砂陶和泥质陶,根据口沿残片可分为二型。

Ⅰ型:9件。侈口,方唇,短颈。

图18

1.平行线中填斜线纹(昌·采:443) 2.平行线中填斜线加戳印纹(昌·采:444) 3.方格纹(昌·采:445) 4.弦纹(昌·采:446) 5、11.短直线纹(昌·采:447、448)6、7、9.平行线中填折线纹(昌·采:449、450、451) 8.平行线中填斜线加短直线纹(昌·采:452) 10.弦纹加细绳纹(昌·采:453) 12.折曲纹加斜线纹(昌·采:454) 13.戳印纹(昌·采:455) 14.戳印纹加斜线纹(昌·采:456)

图19

1.凸圆圈纹(昌·采:457) 2.双弧线中填短直线加锥点纹(昌·采:458) 3.不规则的刻画直线纹(昌·采:459)4.堆塑弦纹加锥点纹(昌·采:406)5.平行线中填锥点纹(昌·采:461)6.凸弦纹加短直线纹(昌·采:462)7.短直线纹加弦纹(昌·采:463)8.斜线加戳印纹(昌·采:464) 9.折曲纹(昌·采:465)

图20

1.方格纹(昌·采:430) 2.刻线锥点纹 (昌·采:431) 3、8.短直、斜线纹(昌·采:432、433) 4.短斜线纹 (昌·采:434) 5.弦纹加斜线纹(昌·采:435) 6.平行线加斜线纹(昌·采:436) 7.折曲纹 (昌·采:436) 9.平行线中加几何纹(昌·采:438) 10.平行线加十字纹(昌·采:439) 11.平行线纹(昌·采:440)12.波折纹加斜线(昌·采:441) 13.短直线纹(昌·采:442)

图21

1.十字纹(昌·采:466) 2.锥点加不规则直线纹(昌·采:467)3.几何纹(昌·采:438)

图22

1~3.Ⅰ型罐(昌·采:401、405、404)4~7.Ⅱ型罐(昌·采:402、403、416、407) 8.Ⅰ型盆(昌·采:406)

标本昌·采:401,磨光黄衣泥质陶,口径11.4厘米,颈下饰凹弦纹(图22:1)。

标本昌·采:405,夹砂灰陶,素面无纹,颈部有一对宽扳耳,扳耳残,口径14.4厘米(图22:2)。

标本昌·采:404,夹砂黄陶,颈部刻划有不规则的线条,口径24.8厘米(图22:3)。

Ⅱ型:7件。侈口,方唇,高领。

标本昌·采:402,夹砂黄陶,领部饰凹弦纹,口径13.6厘米(图22:4)。

标本昌·采:403,夹砂黄陶,口沿下饰细绳纹与凹弦纹的组合纹饰,口径12.8厘米(图22:5)。

标本昌·采:416,磨光黄衣泥质陶,口径12厘米(图22:6)。

标本昌·采:407,夹砂黄陶,领部饰凹弦纹,口径10厘米(图22:7)。

2.盆

盆共14件,均为夹砂陶,根据口沿残片形态可分为三型。

Ⅰ型:4件。敞口。

标本昌·采:406,夹砂黄陶,口径22厘米(图22:8)。

标本昌·采:408,夹砂灰陶,口沿外缘饰窝点纹,沿下饰细绳纹,口径24.4厘米(图23:1)。

Ⅱ型:6件。圆唇、直口。

标本昌·采:409,夹砂灰陶,口沿外缘饰窝点纹,沿下刻划不规则的斜直线条,口径18厘米(图23:2)。

标本昌·采:411,夹砂红陶,口沿外缘饰窝点纹,沿下饰刻画纹,口径24厘米(图23:3)。

Ⅲ型:4件。方唇外凸,直口,直壁。

标本昌·采:410,夹砂灰陶,口沿外缘饰窝点纹,沿下饰刻画纹,口径26厘米(图23:4)。

标本昌·采:412,夹砂红陶,口沿外侧饰短斜线纹,口径18厘米(图23:5)。

3.碗

碗共6件。均为泥质陶,根据口沿残片可分为三型。

Ⅰ型:2件。敞口,圆唇,斜壁。

标本昌·采:413,泥质红陶,口沿外侧饰刻画纹和锥刺纹组成的复合纹饰,口径12厘米(图24:1)。

标本昌·采:415,磨光泥质黄陶,口沿上压印花边,沿下刻划两道平行线纹,口径14厘米(图24:2)。

图23

1.Ⅰ型盆(昌·采:408) 2、3.Ⅱ型盆(昌·采:409、411) 4、5.Ⅲ型盆(昌·采:410、412)

Ⅱ型:1件。圆唇,斜弧壁。

标本昌·采:414,磨光泥质黄陶,素面无纹,口径14厘米(图24:3)。

Ⅲ型:3件。尖唇,侈口,腹较深,短圈足。

标本昌·采:417,磨光泥质灰黑陶,素面无纹,口径16厘米(图24:4)。

4.豆

豆共1件。

标本昌·采:422,泥质红胎灰黑陶,豆盘残,圈足豆柄,柄部饰三角形镂孔(图24:5)。

圈足:12件,夹砂陶和泥质陶均有,均为矮圈足。

标本昌·采:421,泥质黄陶,系从圜底器身上脱落下来的圈足,足径8.9厘米(图24:6)。

标本昌·采:419,夹砂灰陶。圈足底为两层胎,可明显看出圈足与器身底是分别制成,然后黏合的,足径10厘米(图24:7)。

5.柱状足

柱状足共2件,均为泥质陶。

标本昌·采:423,泥质灰陶,圆柱状。足径2.8厘米、残高4.6厘米(图24:8)。

标本昌·采:424,泥质黄陶,呈椭圆形柱状。长径1.8厘米、短径1.4厘米、残高2厘米(图24:9)。

6.盘

盘共1件。

标本昌·采:418,夹砂灰陶,为一器物的口沿或边缘部位的残片。其平面边缘呈弧形,立面边缘呈直线,据此推测可能为盘状物。陶片表里两面边缘均有纹饰,表面为短斜线组合成的折曲纹,里面为短斜线纹加锥点(图25:1)。

7.扳耳

扳耳共17件,均为夹砂陶。由于采集的标本均残缺不全,或扳或耳,难以确定,故本文将其统一称为扳耳。扳耳形状为扁平宽带状,断面为长方形。扳耳与器身相结合的一端,断面向内凹陷,形成凹榫,估计器身与扳耳相黏合的部位应有一突出的凸榫,双方以卯榫结构相结合,然后烧结成一体(图25:2~5)。

图24

1、2.Ⅰ型碗(昌·采:413、415)3.Ⅱ型碗(昌·采:414) 4.Ⅲ型碗(昌·采:417) 5.豆(昌·采:422) 6、7.圈足(昌·采:421、419)8、9.柱状足(昌·采:423、424)

图25

1.盘(昌·采:418) 2~5.扳耳(昌·采:426~429)

三、多吉扎石器地点

多吉扎石器地点位于昌果沟沟口临江边的河漫滩上,河漫滩的中部有一块高于周围地表1~2米的高地,其面积约1万平方米。高地上石器分布面积约2500平方米。河漫滩两侧的山崖名为“多吉扎”(藏语意为“金刚岩”),故将石器地点命名为“多吉扎石器地点”。多吉扎石器地点与昌果沟遗址相距约2.5公里(图1)。

从多吉扎石器地点所处高地的地形和石器标本棱角分明等现象看,多吉扎石器地点的石器不是由自然力量搬运来的,该处应是石器的原生地。

调查中采集石制器标本223件,其中大型打制石制品标本21件,细石器标本202件。未发现磨制石器和陶器,也未发现文化层。

(一)打制石制品

打制石制品标本共21件,其中石核4件、石片8件、石器8件、废料1件。石料主要有硅质岩、火山岩、石英砂岩、变质细砂岩。

1.石核

石核共4件,分为三型。

Ⅰ型:柱状石核,1件。

标本多·采:1,原料为深灰色硅质岩。以平整的节理面为台面,沿台面的周边向下垂直剥片,使核体成短柱状。台面角70°。宽9.4厘米、厚6.2厘米、高6.2厘米(图26:1)。

Ⅱ型:扁体石核,1件。

标本多·采:2,原料为黑色硅质岩。将砾石一端修理成台面,向两面垂直剥片。台面角 70°。厚4厘米、宽6.4厘米、高9.4厘米(图26:2)。

Ⅲ型:块状石核,2件。

标本多·采:3,原料为深灰色硅质岩。利用较厚的方块砾石,以平整的砾石面为台面,在台面一端向下垂直剥片,其余部分均保留砾石面。台面角70°、长6厘米、宽4.6厘米、高5.8厘米(图26:3)。

2.石片

石片共8件,分为三型。

Ⅰ型:长石片,2件。

标本多·采:4,原料为深灰色硅质岩。砾石台面,劈裂面上半锥体突出清晰。石片角115°。长8.2厘米、宽4.8厘米、厚2.2厘米(图26:6)。

Ⅱ型:宽石片,2件。

标本多·采:5,原料为深灰色硅质岩。打击台面,劈裂面上半锥体突出清晰。石片角115°。长5.2厘米、宽5.4厘米、厚1.4厘米(图26:4)。

Ⅲ型:斜尾石片,4件。

标本多·采:6,原料为黑色燧石。打击台面,劈裂面上半锥体突出清晰,石片远端右斜。石片角112°。长6.2厘米、宽4.2厘米、厚1.4厘米(图26:5)。

标本多·采:7,原料为黑色燧石。自然台面,劈裂面上半锥体突出清晰,石片远端大幅度右斜。石片角125°。长6.8厘米、宽3.6厘米、厚2厘米(图26:7)。

图26

1.Ⅰ型石核(多·采:1) 2.Ⅱ型石核(多·采:2)3.Ⅲ型石核(多·采:3) 4.Ⅱ型石片(多·采:5) 5、7.Ⅲ型石片(多·采:6、7) 6.Ⅰ型石片(多·采:4)

3.石器

石器共8件,有砍器、砸器和刮削器三类。

(1)砍器

砍器共2件。

标本多·采:8,原料为深灰色硅质岩。石片石器。以一侧的平直边为柄,相对及相邻的凸弧边及两侧边为刃,以劈裂面向背面单向加工或双向加工成刃口,刃口有明显的使用痕迹。长6厘米、宽6.8厘米、厚3.4厘米(图27:6)。

(2)砸器

砸器共2件,分为球形和柱状二类。

球状砸器,1件。

标本多·采:9,原料为浅绿色石英砂岩。系利用经过剥片的球状石核直接使用,一端有明显的使用痕迹。长10.4厘米、宽9厘米、厚6厘米(图27:1)。

柱状砸器,1件。

标本多·采:10,原料为褐色变质细砂岩。利用长方体柱状砾石,两端略经加工,作为锤击面,均有明显的使用痕迹。长9.6厘米、宽6厘米、厚5厘米(图27:2)。

(3)刮削器

刮削器共4件,分为三种类型。

盘状刮削器,1件。

标本多·采:11,原料为黄色变质细砂岩。利用一块扁平砾石,沿其周边单向加工成盘状刮削器。长8厘米、宽6厘米、厚16厘米(图27:3)。

直刃刮削器,2件。

标本多·采:12,原料为灰黄色火山岩。石片石器。直接利用石片的薄利边缘为刃,未做二步加工。刃口使用痕迹明显。长7.4厘米、宽8.6厘米、厚1.6厘米(图27:4)。

图27

1.球状砸器(多·采:9) 2.柱状砸器(多·采:10) 3.盘状刮削器(多·采:11) 4.直刃刮削器(多·采:12)5.弧刃刮削器(多·采:13) 6.砍器(多·采:8)

弧刃刮削器,1件。

标本多·采:13,原料为灰褐色火山岩。石片石器。以台面一端为柄,相对的弧边为刃。长6厘米、宽7.8厘米、厚1.8厘米(图27:5)。

(二)细石器

细石器标本共采集202件,其中石核4件,石片59件,石器33件,残石片40件,废料66件。石料主要是燧石。

1.石核

石核共4件,可分为二类。

多台面石核,2件。

标本多·采:108,黑色燧石。台面角70°。长6厘米、宽5.3厘米、厚2.8厘米(图28:1)。

楔形石核,2件。

标本多·采:201,原料为黑色燧石。石核两面均为自然面。修理台面呈长三角形。从台面的宽端,向下剥片,使其侧面留有并列的细长条状石叶疤。石核底缘与另一侧经单向加工成刃口。高5.2厘米、宽3.4厘米、剥片面厚1.5厘米(图30:4)。

2.石片

石片共59件,分为六型。

Ⅰ型:石叶,7件。长宽比例一般为2.5∶1。分为二式。

Ⅰa式:平背石叶,3件。

标本多·采:102,原料为黑色燧石。平背,横断面呈梯形。修理台面,石片角90°。长4.9厘米、宽1.8厘米、厚0.3厘米(图29:2)。

图28

1.多台面石核(多·采:108) 2、3.Ⅰ型刮削器(多·采:109、110) 4.Ⅱ型刮削器(多·采:111) 5~8.Ⅲ型刮削器(多·采:112~115)

Ⅰb式:Y形脊石叶,4件。

标本多·采:103,原料为黑色燧石。远端断面呈三角形,修理台面。石片角105°。长4.4厘米、宽1.5厘米、厚0.8厘米(图29:3)。

标本多·采:202,近端石叶断片,原料为黑色燧石。长2.1厘米、宽1厘米、厚0.4厘米(图30:5)。

标本多·采:204,远端断片,原料为黑色燧石。远端略向内弯曲。长2.1厘米、宽1.4厘米、厚0.3厘米(图30:7)。

Ⅱ型:长石片,15件,长宽比例一般为1.8∶1。

标本多·采:104,原料为黑色燧石。近端保留条形打击台面。石片角95°。长4.5厘米、宽2.5厘米、厚1.5厘米(图29:4)。

标本多·采:205,原料为黑色燧石。近端保留三角形打击台面,劈裂面上半锥体清晰。石片角100°。长2.8厘米、宽1.9厘米、厚0.9厘米(图30:8)。

Ⅲ型:宽石片,15件。

标本多·采:105,原料为黑色燧石。近端保留条形打击台面。石片角105°。长2.5厘米、宽4厘米、厚0.9厘米(图29:5)。

标本多·采:206,原料为黑色燧石。近端保留条形自然台面,劈裂面上半锥体清晰。石片角105°。长1.3厘米、宽2.2厘米、厚0.3厘米(图30:9)。

Ⅳ型:斜尾石片,16件。

标本多·采:106,原料为黑色燧石,近端保留小块打击台面,劈裂面上半锥体清晰,远端左斜。石片角115°。长4.1厘米、宽5.2厘米、厚0.8厘米(图29:6)。

图29

1.Ⅴ型石片(多·采:101) 2.Ⅰa式石片(多·采:102)3.Ⅰb式石片(多·采:103) 4.Ⅱ型石片(多·采:104)5.Ⅲ型石片(多·采:105) 6.Ⅳ型石片(多·采:106)7.Ⅵ型石片(多·采:107)

标本多·采:207,原料为黑色燧石,近端保留小块打击台面,劈裂面上半锥体清晰。石片角110°。长1.3厘米、宽1.9厘米、厚0.3厘米(图30:10)。

Ⅴ型:三角形石片,3件。

标本多·采:101,原料为黑色燧石。自然台面,劈裂面上半锥体清晰。石片角100°。长5.2厘米、厚0.7厘米(图29:1)。

Ⅵ型:双锥体石片,3件。

标本多·采:107,黑色燧石。劈裂面上有两个突出而清晰的半锥体,分属于两个不同的台面。长3.3厘米、宽3.3厘米、厚0.8厘米(图29:7)。

3.石器

石器共33件,均为刮削器,按其刃口形态共分为五型。

Ⅰ型:直刃刮削器,14件。

标本多·采:102,原料为黑色燧石。Ⅰa式石片石器。将一条长直边从劈裂面向背面加工成刃口。长4.8厘米、宽4.6厘米、厚1.2厘米(图29:2)。

标本多·采:103,原料为黑色燧石。Ⅰb式石片石器。将一长直边单向加工成刃口。长2.6厘米、宽3.2厘米、厚1.5厘米(图29:3)。

标本多·采:209,原料为黑色燧石。系细石叶制成。叶片两端被截断,横断面为不等边三角形,侧视呈楔形。以一侧边为刃,没有二步加工,但刃口被磨得有些平钝。此器可能为安装在骨刀梗上使用。长2.1厘米、宽0.9厘米、厚0.2厘米(图31:2)。

图30

1.Ⅳ型刮削器(多·采:116) 2、3.V型刮削器(多·采:117、118) 4.Ⅱ刮削器(多·采:201)5~7.Ⅰb型石片(多·采:202~204) 8.Ⅱ型石片 (多·采:205) 9.Ⅲ型石片(多·采:206) 10.Ⅳ型石片(多·采:207)

Ⅱ型:凹刃刮削器,4件。

标本多·采:201,原料为黑色燧石。斜尾石片制成。近端保留条形自然台面,以一条凹弧边为刃,略做加工。长5厘米、宽3.8厘米、厚0.9厘米(图30:4)。

标本多·采:210,原料为黑色燧石。细石叶制成。将石叶的一侧边从背面向劈裂面加工成刃口。长2.2厘米、宽1厘米、厚0.4厘米(图31:3)。

Ⅲ型:弧凸刃刮削器,10件。

标本多·采:212,原料为黑色燧石。宽石片制成。以远端的凸弧边从劈裂面向背面单向加工。长3.1厘米、宽4.4厘米、厚0.8厘米(图31:5)。

标本多·采:105,原料为黑色燧石。平面略呈刀形,厚背、细长柄。柄、背相对的弧凸边单向加工成刃口。长4.6厘米、宽2.2厘米、厚0.9厘米(图29:5)。

标本多·采:211,原料为黑色燧石。石叶制成,近端保留自然台面,远端被截断。以一弧形侧边为刃,刃口从劈裂面向背面单向加工而成。长2厘米、宽2厘米、厚0.3厘米(图31:4)。

Ⅳ型:舌状刃刮削器,2件。

标本多·采:208,原料为黑色燧石。楔形石核制成。保留三角形修理台面,一面布满石片疤,侧面上留有剥制细石叶的长条状疤痕。远端圆弧,刃口双向加工或单向加工而成,由远端向相邻侧边延展呈舌状刃。长5.2厘米、宽4.1厘米、厚1.3厘米(图31:1)。

标本多·采:116,原料为黑色燧石。长石片制成。形似舌状。近端保留条形台面,远端圆弧。刃口从远端向两邻侧边延展为舌状刃,刃系由劈裂面向背面单向加工而成。长4.2厘米、宽2.6厘米、厚1厘米(图30:1)。

图31

1.Ⅳ型刮削器(多·采:208) 2、6、7.Ⅰ型刮削器(多·采:209、213、214) 3.Ⅱ型刮削器(多·采:210) 4、5.Ⅲ型刮削器(多·采:211、212)

Ⅴ型:端刃刮削器,3件。

标本多·采:117,原料为黑色燧石。长石片制成。近端保留小块台面,远端凸出圆弧。在远端从劈裂面向背面单向加工而成刃口。长4.7厘米、宽2.9厘米、厚0.7厘米(图30:2)。

标本多·采:118,原料为黑色燧石。斜尾石片制成。近端保留小块自然台面,在远端从背面向劈裂面单向加工而成刃口。长4.7厘米、宽3.8厘米、厚0.9厘米(图30:3)。

四、结语

昌果沟遗址是目前西藏地区继昌都卡若遗址和拉萨曲贡遗址之后,所发现的第三处大型新石器时代遗址。目前虽然未经正式发掘,但调查中采集的文化遗物却十分丰富,这使我们对昌果沟石器遗址的内涵能有一个粗略的认识。

昌果沟遗址的陶器,以目前采集的标本来看,器型有双耳罐、高领罐、敞口盆、圈足碗、圈足豆等。其罐、盆类多用夹砂陶制作,粗糙厚重;碗、豆类均为泥质陶,胎壁较薄,器表磨光,制作精巧。陶器的器身一般为轮制,圈足、扳耳均为手制。器身、圈足、扳耳等均分别制作后黏合、烧结成一体。圈足器似为大宗陶器,单独的器底(与圈足脱离后的器底)为圜底,不见平底器。调查中,发现两件柱状器足,这在西藏史前遗址中尚属首例。陶器纹饰丰富,以压印纹、刻画纹为主,形式上以短直线与短斜线为最多、最常见的纹饰。

昌果沟遗址的石器有打制石器、细石器和磨制石器三类,以打制石器为多,磨制石器极少。在打制石器中,砾石石器和石核石器约占42%、石片石器约占56%,其中砍器和砸器主要为砾石石器和石核石器,刮削器和切割器主要为石片石器。昌果沟遗址的石器打片技术十分纯熟,在一件核体上,利用同一台面,朝同一方向,能连续打下数片厚仅0.2厘米的薄石片,能准确地控制石片的形状与大小,不少石片脱离核体后即具备理想的工具形式,无须二步加工即可直接使用。直接打击法和间接打击法技术均得以熟练地运用,细石器中扁体楔形石核(如标本昌·采:201)上的长4.8厘米、宽0.5厘米的石片疤,应是用间接法制作细石叶的典型痕迹。昌果沟遗址的磨制石器虽然极少,但已发现的一件磨制玉斧却十分精致,表明其磨制技术比较成熟。

昌果沟遗址中采集的切割器5件,其中4件为火山岩制成,与刮削器多用燧石和硅质岩制成的特点不同。火山岩相对燧石、硅质岩而言硬度较软,因此,用火山岩制成的切割器与用燧石、硅质岩制成的刮削器,在具体用途上应有所不同。一般认为刮削器主要用来刮削兽皮及骨肉,昌果沟遗址的刮削器(如标本昌·采:93)就留有刮削兽皮之类的明显痕迹。而切割器较刮削器体积大,岩性软,可能与收割植物有关。除1991年发现的研磨器之外,1992年8月,笔者曾与中国社科院考古所王仁湘先生等在昌果沟遗址又采集到数件加工谷物的磨棒,进一步说明农业耕作乃是新石器时代的昌果居民经济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昌果沟遗址中也有一定数量的细石器,一般均认为细石器与采集渔猎经济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所以,我们认为农耕与采集渔猎是新石器时代昌果人的主要经济基础。

昌果沟遗址中采集的1件磨盘(标本昌·采:303),其研磨面上黏附着一层红色颜料,在拉萨曲贡遗址中也曾发现在石器上涂抹红颜料的现象[1]。这一现象可能表明在石器上涂抹红色与某种原始的宗教意识有关。

昌果沟遗址与多吉扎石器地点相距仅2.5公里,两地的石器技术与类型基本相同,有些器型甚至完全一致,多吉扎石器地点很可能是昌果沟遗址的一部分。

目前西藏地区进行过正式发掘的新石器时代遗址只有昌都卡若遗址和拉萨曲贡遗址。卡若遗址“陶器的陶质均为夹砂陶,手制,纹饰以刻画纹、锥刺纹和附加堆纹为主。器型以罐、盆、碗为基本组合;均为小平底器,未见构成我国中原地区新石器文化特征的鼎、鬲、甑、鬻等三足器及豆、簋类圈足器。流和器耳虽有发现,但不很发达”[2]

曲贡遗址“陶器虽为手制,但工艺比较考究,多数陶器外表都打磨得相当光滑,压划有简单的几何形纹饰,菱形纹是常见的主题,绝不见绳纹。陶质有夹砂的,也有泥质的,陶色以黑色、褐色为多,其中又以泥质磨光黑陶最具特色,胎壁较薄,火候也高。器型有单耳罐、双耳罐、圜底体、圈足豆等,以圜底器为大宗,不见平底器”[3]。与卡若遗址相比,曲贡遗址的制陶技术显得比较先进,工艺水平稍高。

而昌果沟遗址的陶器以圈足器为大宗,不见平底器,器耳发达,陶质有夹砂和泥质两类,陶色以黄、红色为多。泥质陶器外表一般打磨得相当光滑,胎壁较薄,火候较高。器型有罐、盆、碗、豆。纹饰以压印、刻画、锥刺为主,短直线与短斜线为常见的基本纹饰。

卡若、曲贡、昌果沟三处遗址均是打制石器、细石器和磨制石器共存,其中打制石器占绝大多数。不同的是:卡若遗址的磨制石器和细石器比例较大,而曲贡遗址、昌果沟遗址的磨制石器和细石器比例很小。卡若遗址、曲贡遗址的打制石器以石片石器为主,昌果沟遗址的砾石、石核石器与石片石器比例相当,且有明确的分工,砾石石器主要是砍器和砸器,石片石器主要是刮削器和切割器。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卡若、曲贡、昌果沟三处遗址的文化内涵有着明显的区别,属于三个不同类型的遗存,在时代上也有早晚之别。卡若文化的年代在距今5500~4700年,“曲贡遗存的年代估计相当于卡若文化晚期或更晚”[4]。昌果沟遗址与曲贡遗址虽然在总体上有明显的区别,但二者间的关系显然要比昌果沟与卡若的关联近得多,也许二者在时代上也比较相近。

附记:本报告的完成得到了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王仁湘先生的具体帮助和指导。参加昌果沟遗址调查的还有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区文管会助理馆员强巴次仁与湖南省考古研究所馆员柴焕波。

1994年

附表1 昌果沟遗址打制石器标本统计表

附表2 昌果沟遗址细石器标本统计表

附表3 昌果沟遗址陶系、陶器数量统计表

Abstract

From September to October 1991, the Investigation Team of the Cultural Relics Management Committee of Tibet Autonomous Region discovered a fairly large Neolithic site, a spot of stone implements and 3 petroglyphic sites at Changguo Gou, Gonggar County. Nearly one thousand samples were gathered at the sites, such as chipped and polished stone tools, microlithic tools and pottery. This is an important discovery in Tibetan archaeological investigation.

注释

[1]中国社科院考古研究所西藏工作队、西藏自治区文物管理委员会:《西藏拉萨市曲贡村新石器时代遗址第一次发掘简报》,《考古》1991年第10期。

[2]西藏自治区文物管理委员会、四川大学历史系:《昌都卡若》,文物出版社,1985年。

[3]中国社科院考古研究所西藏工作队、西藏自治区文物管理委员会:《西藏拉萨市曲贡村新石器时代遗址第一次发掘简报》,《考古》1991年第10期。

[4]中国社科院考古研究所西藏工作队、西藏自治区文物管理委员会:《西藏拉萨市曲贡村新石器时代遗址第一次发掘简报》,《考古》1991年第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