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日墓地陶明器研究
宗日墓地陶明器研究[1]
郭昕 陈洪海(西北大学)
宗日墓地位于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同德县团结村,1994—1996年三次发掘,1998年在《考古》发表了发掘简报[2],之后又有相关著述发表,并提出“宗日文化”的命名[3]。本文在确认宗日墓地存在陶明器的基础上,分析该类器物的特征和使用规律,并探讨其发生、发展的过程与原因。
一、新石器时代陶明器的存在及宗日墓地陶明器的认定
明器一词最早见于《礼记·檀弓上》:“明器者,知丧道矣,备物而不可用也……其曰明器,神明之也。涂车刍灵自古有之,明器之道也。”历史上,明器多有发现,如河南安阳商墓中出土有锡制礼器以及轻而薄且无法实用的青铜兵器[4];战国时燕下都M16中,随葬有陶质列鼎、乐器等[5];秦汉时期,陶明器更为流行,从陶仓、陶动物、陶俑到陶楼等,几乎应有尽有。
相对于历史时期而言,史前墓葬中明器发现较少,多以生活用品随葬,但一些零星的考古发现仍能确认史前时期确实有专门用于随葬的明器。如舞阳贾湖遗址的个别墓葬中出土有陶明器,也有刚制成但尚未使用的石器、初级产品和原料,可能有某种象征意义,例如BⅡ式侈口罐,器小而瘦,皆出自墓葬,应为明器;BⅢ式盆形鼎有一部分为明器,足较矮,器体小[6]。在江苏邳县大墩子遗址,3座墓发现随葬陶屋模型,有的墓还随葬有陶狗[7]。裴里岗遗址M88中出土有小型陶罐、陶豆,可能为明器,M44中出有小石板一块,可能为象征性的磨石[8]。淅川下王岗遗址仰韶二期的二次葬中,随葬的绝大部分陶器为明器[9]。在西安半坡遗址发掘的墓葬中,随葬的小口尖底瓶普遍比居址中实用的要小,M79还用没有烧制的尖底瓶泥坯随葬[10]。龙虬庄遗址有一些不见于其他遗址的陶器器型,如猪形壶、二流壶、三流壶、三足盘等,某些陶器如鼎、豆、壶的数量明显多于生活用品,尤其是陶鼎和豆,器型复杂,数量众多,与生活用品中以陶釜为主要炊器,陶钵、碗多于豆的情况形成强烈反差[11]。兖州六里井大汶口文化时期少数墓葬中出土的完整陶器可能是专门用于随葬的[12]。崧泽文化晚期已经出现部分专为陪葬制作的明器,如器型极小的鼎、杯等[13]。龙山文化如姚官庄、东海峪、尧王城等墓葬中实用器少,大多数为明器[14]。
由此看来,史前明器虽然仅有零星发现,但延续时间较长,分布也算广泛。从新石器时代早期的老官台文化、裴里岗文化开始就有明器的萌芽,到仰韶时期仍然存在,甘青地区马家窑文化似乎继承了这一传统,在山东大汶口、龙山文化以及江浙一带的崧泽文化晚期到良渚文化中也有明器随葬的现象。
既然提出史前明器,那么就要具体确定什么是史前明器。从诸多考古报告和前人的研究性文章来看,史前明器即是那些器形小、制作粗糙、火候低、不见或罕见于居址、没有使用痕迹等的器物。总体而言是比较模糊的一些主观定义。器形小,小到何种程度算是小?制作粗糙,怎样的制作又算是精细?因此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笔者认为应将明器的定义更加具体化、全面化,这可能对确认明器有更大的帮助。
宗日墓葬中出土的陶明器与实用器的区别主要在制作工艺、烧造温度、装饰手法、使用痕迹等几方面上。
制作工艺方面,宗日的陶器均为手制,除个别明器为捏制外,其余基本都为泥圈叠筑(即用泥圈层层累叠)而成,器身会有一层层平行的泥条缝隙。实用器泥条一般是从内壁贴上的,明器虽然也采用泥圈叠筑法,但与实用器的制法不同,或泥条从外面贴上,或直接用力挤压,贴在下面泥条上,这样制成的器壁较厚。有时同一座墓葬的明器在形态、陶质、陶色、制法上如出一辙,很像是出自一人之手。
烧造温度方面,实用器多为乳白色、乳黄色陶,质地比较致密、结实,而明器则多为红色、红褐色陶,陶质较为酥软,远没有实用器牢固。不过所有陶器的陶色都斑驳不均,很可能采用了平底堆烧或是使用带有火道的敞顶窑烧制。而且宗日墓葬盛行二次扰乱葬,有焚烧墓室和墓祭的现象,因此多数陶器表面都有烟炱痕迹,烟炱的有无不能成为判定陶器是实用器还是明器的绝对标准。
装饰手法上来看,实用器在制成之后,内外壁会经过比较精细的、按照一定方向的抹光处理,有些在肩内部会看到泥条缝隙,一些器形较大的夹砂瓮经过绕绳陶拍或其他工具的拍打,形成了交错绳纹,如M163:1。彩绘丰富,有鸟纹、连续折线纹、三角纹、折尖竖线纹、放射状星形纹、太阳纹、折尖十字纹、双折尖竖线纹等。明器的器表修整显得漫不经心,泥条缝隙经常没有处理,暴露在外,多数基本没有抹光,器表显得非常粗糙,口沿及唇部常见凹凸不平的现象,很可能没有抹平,颈部、口沿还时常可见没有修整干净、成型时留下的绳纹,而几乎没有彩绘且基本上都没有施交错绳纹者,则大多可见粗疏的纵向绳纹。
宗日的实用器上都有比较明显的使用痕迹,如泥质陶上的焗补痕迹,夹砂陶底部的磨损痕迹,如M51:1,可以清楚观察到底部边缘处绳纹基本已被磨掉。明器上则看不到使用痕迹。
由以上标准可以区分大部分陶器是否为明器,另有极少数陶器器形较小,但制作也较为精细,不好区分其属性,不过这种类型陶器数量较少,不影响之后的统计、研究,故将此部分陶器在随葬品组合统计中暂时予以排除,在后文中对该部分陶器会有所论及。
据统计,宗日墓地墓葬中所出陶器共954件[15],依照上述标准将陶器分类,其中实用器544件,明器362件,不辨者48件。明器在陶器总数上占37.9%。出有陶器的墓葬共200座,其中随葬有明器的墓葬127座,占所出陶器墓葬的63.5%,这说明无论是绝对数量上,还是出土概率上,宗日墓葬中随葬陶明器的现象是比较普遍的。
宗日墓地墓葬的器物组合比较简单,尤其是明器。由于明器多数为夹砂陶,总体的统计就以瓮、罐、碗为主。实用器中夹砂瓮236件,夹砂罐94件,夹砂碗86件;明器中夹砂瓮193件,夹砂罐112件,夹砂碗30件,夹砂杯7件,泥质罐2件,泥质壶3件,15件因残破过甚器形不明。
表1统计了瓮、罐、碗三类陶器中实用器与明器的平均尺寸,包括通高、口径、腹径、底径和壁厚5项。
表1 宗日墓地随葬陶器尺寸统计表(单位:厘米)
从表中可以看出,明器夹砂瓮高度一般低于13厘米,夹砂罐低于10厘米,夹砂碗口径小于12厘米,由于采用了不同的制作、装饰工艺,因此器壁相对较厚,通常为0.6~0.7厘米,也有部分陶器达到了1厘米甚至更厚。总体上可以看出,宗日陶器中的实用器与明器在高度、口径、腹径、底径和壁厚等方面,差别还是比较明显的。但明器碗的底径大于实用器是一个特例,从数据上可以看出,实用器的碗口大底小,器壁外撇比较大,而明器碗口、底差距较小,器壁外撇小,仅是做出碗的形状而已。明器器壁较厚,一方面是由于明器制作的方法不同,部分做出的器壁厚达1厘米,另一方面则是因器形较小,壁厚与通高之比较大,如瓮,实用器为0.027,明器为0.055。
由此可见,宗日陶明器是有自身特征的:制作工艺与实用器不同,采用泥圈外侧叠筑或直接垂直叠筑而成;烧造温度低,陶色多呈红色、红褐色、褐色,陶质疏松;装饰手法简单,器表多未经处理,或者象征性抹光,显得粗糙、潦草,多有泥条缝隙外露,纹饰多为粗疏的竖绳纹,几乎无彩绘;没有使用痕迹;器形小于实用器,器壁较厚,明器瓮平均通高12.8厘米、口径6.1厘米、腹径10.4厘米、底径6.8厘米、壁厚0.7厘米左右,明器罐平均通高9.2厘米、口径6.3厘米、腹径8.4厘米、底径5.8厘米、壁厚0.6厘米,明器碗平均通高7厘米、口径12厘米、壁厚0.6厘米左右,碗壁较为竖直。
二、宗日墓地陶明器发展变化
(一)宗日墓地随葬陶器的时间变化
宗日墓地的墓葬分期除了依据《宗日遗存研究》一文[16]外,另对一些虽出土陶器却未进行分期的墓葬采用陶器组合频率的方式,将其安插到原有分期中,整合制成见表2。
表2 宗日墓地出土陶器墓葬分期表
在《宗日遗存研究》一文中,根据分期将每期出土陶器的实用器与明器器物组合分别进行初步统计。
一期1段 15座墓葬,其中14座随葬陶器,共出土陶器28件,其中实用器27件,1件不确定;随葬器物组合以泥质陶为主。其中,仅随葬夹砂瓮的有1座,随葬泥质瓮的1座,随葬泥质壶的2座,泥质浅腹盆的2座,夹砂罐和泥质深腹盆的1座,夹砂盆和泥质壶的1座,泥质瓮和泥质浅腹盆的4座,夹砂瓮、夹砂盆、泥质浅腹盆的1座。
一期2段 31座墓葬,共出土陶器159件,其中实用器134件,明器25件。随葬器物中夹砂陶与泥质陶兼有,夹砂陶变多。器物组合以夹砂瓮、夹砂罐最多,有6座;夹砂瓮、夹砂罐、夹砂碗组合次之,有5座,宗日式的器物组合初步成型。明器器物组合较简单,以单个器物(夹砂瓮或夹砂罐)为主,7座墓随葬夹砂瓮,3座墓随葬夹砂罐,另有3座墓同时随葬夹砂瓮、夹砂罐。
二期3段 33座墓葬,共出陶器159件,其中实用器124件,明器27件,8件不明。绝大多数为夹砂陶,随葬陶器组合以夹砂瓮、罐,瓮、碗和瓮、罐、碗三类为主,分别为11座、5座、8座。明器器物组合仍比较简单,以随葬单个的夹砂罐为主,有13座。
二期4段 32座墓葬,共出陶器137件,其中实用器105件,明器29件,3件不明。随葬器物组合与前期相比,瓮、碗组合数量有所增加,瓮、罐组合数量下降较多,仍以瓮、罐,瓮、碗,瓮、罐、碗三类为主,分别有4座、8座、7座。明器器物组合与前期基本相同,以单个夹砂罐随葬为主,有12座。
三期5段 37座墓葬,共出270件陶器,其中实用器90件,明器164件,16件不明。实用器器物组合大大简化,几乎不见泥质陶,以单种器型的瓮为主,有22座,瓮、碗组合次之,有12座。明器器物组合在此期完善,夹砂罐全部为明器,随葬夹砂瓮、罐、碗组合的墓葬有14座,仅随葬夹砂瓮的有6座,随葬夹砂瓮、罐组合的有5座。以M6为例,随葬夹砂瓮6件(图1:1、5~9),夹砂罐2件(图1:2、4),夹砂碗1件(图1:3),其中一件为实用器(图1:6),其余为明器(图1)。
图1 M6出土陶器组合图
三期6段 26座墓葬,共出土陶器146件,实用器42件,明器92件,12件不明。泥质陶少见,器物组合特征与前段类似,随葬夹砂瓮的有9座,夹砂瓮、夹砂碗组合5座,两种类型占到绝大多数。此期明器组合也有简化的趋势,以夹砂瓮、罐两种器型随葬为主。随葬夹砂瓮的有4座,夹砂瓮、夹砂罐组合的8座,夹砂瓮、夹砂罐、夹砂碗组合的6座。
之前已有研究认定前三期墓葬的文化属性都比较一致,属于典型的宗日文化墓葬。到了第四期,既有齐家文化墓葬,可能还有更晚的卡约文化墓葬,由于能确认为三期6段以后的墓葬发现较少,分段也无法准确体现陶器演变的特征和规律,故统一归为第四期,不再具体分段。到此,宗日墓地出土陶器墓葬的分期就比较清楚了,可以根据分期对宗日陶明器的演变规律进行研究。
(二)宗日墓地陶明器器物组合演变统计
由新的墓葬分期可以总结出宗日墓地所出土的陶质实用器、明器的器物组合演变在每一期上的特点。
一期1段 没有新增加墓葬,没有明器随葬,2座随葬泥质壶,2座随葬泥质浅腹盆,4座随葬泥质瓮和泥质浅腹盆,其余器物组合都为1座。
一期2段 没有新增加墓葬,开始有明器随葬现象。31座墓葬共出陶器159件,其中实用器134件,明器25件,占陶器总数的15.7%;出土明器的墓葬有16座,出土概率为54.8%。实用器器物组合方式主要为:夹砂瓮、夹砂罐(3座),夹砂瓮、夹砂碗(2座),夹砂罐、泥质壶(3座)。明器器物组合主要有夹砂瓮(7座),夹砂罐(3座)。
二期3段 新增加1座:M73。共出陶器160件,其中实用器124件,明器28件,8件不明,明器占陶器总数的17.6%;出土明器的墓葬有20座,出土概率为58.8%。实用器器物组合方式主要为:夹砂瓮、夹砂罐(2座),夹砂瓮、夹砂碗(5座),夹砂罐、泥质壶(2座),夹砂碗、泥质壶(2座),夹砂瓮、夹砂罐、夹砂碗(7座),夹砂瓮、夹砂罐、泥质钵(5座),夹砂瓮、夹砂罐、泥质壶、泥质钵(4座)。明器器物组合以夹砂罐(14座)占绝大多数。
二期4段 新增加2座:M246、M268。共出陶器141件,其中实用器107件,明器31件,3件不明,明器占陶器总数的22.0%;出土明器的墓葬有21座,出土概率为61.8%。实用器器物组合方式主要为:夹砂罐(2座),夹砂瓮、夹砂罐(4座),夹砂瓮、夹砂碗(3座),夹砂瓮、夹砂罐、夹砂碗(6座),夹砂瓮、夹砂碗、泥质壶(4座)。明器器物组合仍以夹砂罐(14座)为主,占绝大多数。
三期5段 新增加5座:M4、M29、M36、M42、M63。共出278件陶器,其中实用器95件,明器167件,16件不明,明器占陶器总数的60.1%;出土明器的墓葬有37座,出土概率为88.1%。明器数量大幅增加,所占比例超过实用器,绝大部分墓葬出土有明器,并有3座墓葬中只随葬明器。实用器器物组合以夹砂瓮(25座)、夹砂碗(11座)为主。明器器物组合方式主要为:夹砂瓮(7座),夹砂瓮、夹砂罐(5座),夹砂瓮、夹砂碗(3座),夹砂瓮、夹砂罐、夹砂碗(11座)。
三期6段 新增加1座:M230。共出陶器148件,其中实用器43件,明器93件,12件不明,明器占陶器总数的62.8%;出土明器的墓葬有23座,出土概率为85.2%。随葬明器数量仍维持在比较高的水平,总体比较稳定。实用器器物组合方式主要为:夹砂瓮(10座),夹砂碗(2座),夹砂瓮、夹砂碗(5座)。明器组合方式主要为:夹砂瓮(4座),夹砂罐(2座),夹砂瓮、夹砂罐(8座),夹砂瓮、夹砂罐、夹砂碗(4座),夹砂瓮、夹砂罐、夹砂碗、残陶器(2座)。
四期共17座墓葬。共出土陶器26件,其中实用器7件,明器16件,3件不明,明器占陶器总数的61.5%,出土明器的墓葬有9座,出土概率为34.6%。实用器器物组合有两种:双(大)耳罐(4座),夹砂罐(2座)。明器器物组合方式主要为:夹砂罐(3座),夹砂杯(1座),夹砂瓮、夹砂罐(2座),夹砂瓮、夹砂杯(2座),夹砂罐、夹砂杯(1座)。
从以上数据来看,宗日陶明器经历了器物从无到有,组合从简单到复杂再到简单的一个过程。明器从一期2段开始出现,而且成为一个相对比较普遍的现象。从一期2段到二期4段,明器的器物组合比较单一,以单件陶器为主,其中2段以夹砂瓮为主,3段和4段以夹砂罐为最主要的器物组合。到了5段,无论是明器的绝对数量还是相对数量,都已经发生了质的变化,占据出土陶器的绝大多数,而且器物组合以夹砂瓮、罐、碗为主,基本代替了前期以实用器随葬的完整器物组合,夹砂瓮、夹砂罐两种器型单独随葬的仍有一定比例。作为宗日式陶器的末端,6段随葬明器的数量与前期相比变化不大,趋于稳定,但明器器物组合有简化的趋势,以夹砂瓮、夹砂罐或二者择其一的随葬方式占据多数。至于第四期,在时间上已经不能与前面的分期相对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存在时间上的中断[17],因此只能作为一个大趋势参考,可以看出墓葬中仍有宗日式陶明器的一些特征,同时又存在以双大耳罐为代表的齐家文化晚期因素,但二者没有共出自一个墓的现象,出土概率突然降低,说明葬有陶明器的墓比较集中,这两者可以反映出两方面内容:如果宗日文化末期与齐家文化共存过一段时间,说明二者是各为一体的,互相保持着很强的独立性;如果宗日文化与齐家文化存在时间上的早晚关系,则暗示着可能宗日文化在齐家文化进入到该地区前就已消失,就目前看来,后一种可能性较大。
(三)宗日陶明器摆放位置及方式统计
宗日墓地的陶明器摆放位置有5种,分别为头端、足端、两端、身侧和其他放置类型。在各期有不同的特征以及摆放方式,因此按照期别分别进行统计,便于把握整体的发展演变规律。
一期2段 明器开始出现,统计即从此段开始。从有人骨,可以确切知道墓向的墓葬来看,明器摆放方式比较固定,主要围绕实用器周围,而实用器相对较集中摆放;明器在墓中位置基本为墓主的头端,有的在头端一角,有的在墓主头骨正前方。按照明器摆放方式及位置可以把该期随葬明器的墓葬分为2个类型:头端和其他类型(头端放置型为:M120、M124,M125、M157、M159、M163、M198、M204、M222、M249、M255、M256、M263、M269、M270)。
二期3段 开始出现用明器(多数为夹砂罐)随葬于脚端的现象,前期和本期仍有瓮随葬脚端的墓葬,说明明器开始逐渐替代实用器的部分功用和含义。实用器相对较为集中摆放,在墓中的位置也比较多样,而明器还是以放置在头端为主(头端放置型有M5、M23、M31、M55、M61、M62、M73、M66、M70、M71、M72、M84、M85、M245;两端放置型有M35、M104、M106;两侧放置型有M43)。
二期4段 与前期没有明显变化,头端放置型仍然占主流,脚端所放实用器继续呈明器化趋势,部分为明器放于脚端随葬。实用器仍比较集中地摆放在一起,有些墓葬摆放呈整齐的数排,如M282(头端放置型:M20、M33、M39、M69、M88、M119、M136、M156、M233、M241、M242、M246、M260、M268;两端放置型:M3、M30、M244;足端放置型:M279)。
三期5段 随葬的陶明器无论从数量上还是器物组合的完善程度上来看,都大大超过了前期,明器的摆放方式与实用器相当,集中在一起或排成整齐的数排随葬。两侧放置的墓葬比较少,而且均遭到比较严重的扰乱,不排除其为头端放置的可能性。两端放置明器的墓葬数量占多数,脚端随葬的一件多为明器夹砂罐,基本代替了实用器随葬(头端放置型:M12、M24、M26、M40、M46、M50、M51、M64、M105、M217、M239;两端放置型:M1、M6、M10、M13、M14、M19、M21、M37、M47、M58、M59、M74、M77、M172、M224、M225、M228、M234、M235、M240、M274、M276;两侧放置型:M4、M42、M165、M236)。
三期6段 陶明器的摆放方式以及位置与5段比较相似,继承了前者的特征。足端放置型的墓葬比较少,仅一座,而且二次扰乱现象比较严重,不排除为两端放置型的可能(头端放置型:M2、M8、M25、M65、M75、M218、M219、M223、M230;两端放置型:M7、M11、M16、M17、M22、M48、M56、M76、M171、M221、M227、M232;足端放置型:M18;其他:M229)。
四期头端放置型:M80、M82、M130;足端放置型:M44;其他:M32、M45、M117、M128、M153。除M32为竖穴土坑墓外,其余4座均为瓮棺葬,不好判断明器的摆放位置。无论从明器的摆放位置、人骨的葬式(仰身直肢葬、头的朝向多为东南)、其他随葬品组合(如比较常见的海贝、铜器)等特征来看,四期的墓葬与前三期墓葬差别比较明显,也显示出应当不属于同一种考古学文化,因此也仅仅具有借鉴参考的意义。
综合以上各期段陶明器的摆放位置,以表格总结如下(表3)。
表3 各期陶明器位置统计
从表3中我们可以得知,在一期2段出现明器,绝大多数分布于头端;到了二期3段,个别墓葬的足端也开始使用明器替代实用器的瓮、罐随葬,二期4段基本上与前段相似;到了三期5段,明器的绝对数量大大增加,出土概率提高许多,陶器的摆放位置也有明显的改变,头端、两端都随葬明器的方式占主流;6段是5段的延续,只是墓葬发现较少,特征不如5段那么明显。四期特点不够鲜明,从明器的摆放位置上也可以看出与前三期的关系不是很大。总体上来看,宗日墓葬的明器摆放位置比较固定,以头端和两端摆放两种方式占据主流,一般头端随葬的明器数量较多,足端往往只放1件明器(瓮或罐),这与实用器随葬的墓葬特征相同。
宗日墓葬的陶明器摆放方式也有其自身的特点。从一期2段到二期4段,明器数量相对不是很多,一般在头端的实用器数量比较多,因而实用器摆放比较有规律,成排或几种摆放在一起,明器的规律性相对不是那么明显,主要围绕实用器放置,也有位于墓葬头端正中或一角的。到了三期5段,由于明器数量急剧增多,超过了实用器,似乎实用器在墓葬的随葬品中成了“配角”,与前期的规律正好相反,实用器虽然一般也聚集在一起摆放,但显然明器的摆放更整齐,往往并排一起,放置在头端。
三、宗日墓地陶明器相关问题探讨
(一)宗日陶明器的源流
史前明器出现的时间比较早,老官台文化与仰韶文化一脉相承,其间发现的墓葬也有少量明器随葬。马家窑文化作为仰韶文化的分支,似乎在随葬明器这方面并没有继承下来。宗日早期受马家窑文化影响比较大,但在周边的兰州王保保城[18]、民和核桃庄[19]、大通上孙家寨[20]、乐都脑庄[21]、贵南尕马台[22]等与宗日同属于马家窑文化早期的墓葬中并没有看到随葬陶明器的墓葬。既然没有外来传播的途径,那么宗日墓葬中随葬陶明器的习俗就应当是该地区自行发展演变而来的,具有强烈的地域性特征。
通过观察发现,一期2段的实用器与明器在纹饰上有比较明显的差异,早期宗日的陶明器制作相对比较精美,泥质陶较多,夹砂陶也多加细砂,从制法上与实用器不是很好区分。一期2段明器的彩绘比较多,夹砂瓮或泥质壶泥质罐多为连续折线纹装饰,这种特点为同期实用器所罕见,大型的瓮上多装饰变形鸟纹、折尖三角纹或具有马家窑风格的大旋涡纹和十字纹、波浪纹和条带纹。作为明器的夹砂罐则全部无彩绘。
到了二期,实用器与明器的纹饰又有不同程度的变化。此期实用器夹砂瓮上的纹饰除了变形鸟纹(折尖三角纹)外,还大量出现了连续折线纹,另外出现一些不好判断是否为实用器的夹砂瓮,其纹饰也多为多道连续折线纹。还有的实用器夹砂瓮上同时装饰有变形鸟纹(折尖三角纹)和多道连续折线纹,如M5、M103、M106出土的夹砂瓮。种种迹象表明,二期3段开始,在前期频见于明器上的连续折线纹出现在实用器上作为一种常见的纹饰,而明器几乎不见纹饰,不能判断其是否为实用器的陶器,体现出过渡阶段的特征。
二期3段后的明器就比较好确认了,几乎不见彩绘,即使有也比较单调,涂施随意,没有必要再进行分期分段统计。从一期2段和二期3段对比就可以看出明器实际上是由一部分实用器演变过来的,在产生的初期有着自身独特的纹饰——多道连续折线纹,制作比较精细,彩绘也经常是通体绘制,极个别仿照实用器的纹饰如条带纹、变形鸟纹。到了3段,实用器开始比较普遍采用连续折线纹,而明器与实用器的区别愈发明显,几乎都为素面,其中一些器物的过渡性特征比较强。一期1段受到马家窑文化强烈影响的宗日文化,至少在二期3段就已经独立拥有自身的一套随葬实用器+明器、实用器上绘变形鸟纹与连续折线纹为主的丧葬习俗。这与同期的半山文化大量随葬制作精美的泥质彩陶已经完全为不同的文化属性了,地域性非常明显。
那么宗日陶明器随葬的这种习俗是否对周围有影响?答案是肯定的。宗日式陶器受到来自兰州洮河流域和湟水中游的影响[23],我们寻找随葬明器的墓葬也应随着这一线索进行。
图2 民和阳山墓地夹砂罐C、D型
1.M105 : 14 2.M176 : 2 3.M73 : 7 4.M73 : 3 5. M94 : 5 6.M174 : 8 7.M62 : 15 8.M207 : 2 9.M9 : 25
民和阳山墓地位于青海民和县核桃乡马牌村,属半山—马厂类型,共发现墓葬218座,墓中大量随葬器形极小的夹砂陶罐,大多为明器,可能是仿照炊器做成(图 2)[24]。
循化苏呼撒墓地可以看到与宗日明器罐、碗大小、器形相似的夹砂陶器,但由于资料没有全部发表,仅能从外部形态观察(图 3)[25]。
青海柳湾马厂类型墓葬随葬有大量夹粗砂双耳罐,还有少量夹砂单耳罐,其中有一部分没有使用痕迹,器形较小,与宗日墓葬中出土的明器夹砂罐形态也十分接近。但由于资料没有完全发表,仅能从报告中的部分器物描述和线图找到一些零散的线索(图4)[26]。
诚然,夹砂陶罐的形态并不如大型器形态多种多样,即使作为实用器,制作也相对粗糙。但是在马家窑类型的墓葬中大量随葬夹砂罐的现象并不多见。作为同一种考古学文化的不同阶段,这种情况在半山—马厂类型的墓葬中数量突然增加,而且墓葬中的夹砂陶器形普遍较小,高度一般在10~15厘米[27],本身就应当暗示着这种不同于马家窑文化传统的埋葬习俗与周边的考古学文化影响有关。宗日墓地及宗日文化的发现,为这个问题找到了答案。当然,其影响不仅仅限于大量随葬夹砂罐,宗日文化中连续折线纹这种特殊的纹饰也在半山—马厂类型的陶器上有所发现。这种纹饰在青海循化西滩墓地、甘肃康乐边家林墓地、康乐张寨墓地、兰州花寨子墓地、景泰张家台墓地等地都有发现[28],在此不予赘述。
在宗日墓地的宗日式陶器衰亡之后,该区域以及周边的齐家文化、卡约文化似乎并没有继承以明器随葬的特征,这种文化传统又戛然而止了。
图3 循化苏呼撒墓地出土的部分夹砂罐、夹砂碗
1.M78 : 1 2.M108 : 2 3.M85 : 2 4.M17 : 1 5.M22 : 5
(二)宗日陶明器使用的一般规律
宗日式陶明器自成一系,除了在器物组合、摆放位置、方式和纹饰上与实用器不同之外,还有一些使用规律,比如与墓葬形制、性别、墓向的关系等,在此分别予以统计、讨论。
1.明器与墓葬形制的关系
这里所说的墓葬形制包括墓葬大小、形状、有无葬具及种类几方面,通过分期统计以探寻明器与这几者有无直接联系。
首先,从墓葬大小统计。可分期的随葬明器的墓葬和无明器墓葬的平均尺寸如下(表4):
图4 柳湾马厂类型墓葬出土的单耳/双耳夹砂罐
1.M579 : 9 2.M579 : 16 3.M375 : 4 4.M1205 : 13 5.M334 : 3 6.M1023 : 17 7.M171 : 3
表4 墓葬规模对比表(单位:厘米)
未分期的宗日组墓葬平均长度为270.8厘米。从墓长来看,有无明器,甚至有无陶器与墓葬大小没有明确的关系。
宗日组墓葬基本都为(圆角)长方形竖穴土坑墓,有带二层台和不带二层台两种(也有带头坑的,不过数量极少,不具有统计学意义)。
一期2段 有二层台的墓葬共21座,其中随葬明器的有12座,只有实用器的有9座;无二层台的墓葬共9座,其中随葬明器的有4座,只有实用器的有5座。
二期3段 带二层台的墓葬共8座,随葬明器的有3座,只有实用器的有5座;无二层台的共26座,随葬明器的有17座,只有实用器的有9座。
二期4段 带二层台墓葬共6座,随葬明器和只有实用器的分别有3座;无二层台的共28座,随葬明器的有18座,只有实用器的有10座。
三期5段 带二层台的墓葬共5座,全部葬有明器;无二层台的共37座,葬有明器的有32座,只有实用器的有5座。
三期6段 有二层台的共5座,4座葬有明器,1座只有实用器;无二层台的共22座,葬有明器的有19座,3座只有实用器。
从是否带有二层台这个方面可以看到一些微弱的趋势,那就是带二层台墓葬随葬明器的比例较大,无二层台的墓葬从二期3段开始也普遍随葬明器。这说明随葬明器的传统比较广泛地被接受。
宗日组墓葬葬具分为有无两类,而有葬具的又有木(棺)椁和石椁之分。将出土石盖板、墓内堆石的墓葬也统一视为石椁予以统计。
一期2段 共8座无葬具、17座木(棺)椁、5座石椁墓;还有1座木椁石盖板、1座石椁木棺墓,统称木石并用墓。出土明器的墓葬有:无葬具的6座、8座木(棺)椁、2座木石并用葬具。
二期3段 有20座无葬具,3座木椁、10座石椁墓,还有1座木石并用墓。出土明器的墓葬有:无葬具11座、木椁1座、石椁7座、木石并用1座。二期4段有28座无葬具、3座木椁、2座石椁、1座木石并用墓。出土明器的墓葬有:无葬具18座、1座木椁、2座石椁。
三期5段 共35座无葬具、5座木椁、2座石椁墓。出土明器的有:无葬具30座、木椁5座、石椁2座。
三期6段 共18座无葬具、9座木椁墓。出土明器的有:无葬具17座、木椁6座。
可以看出,随葬陶明器的墓葬多数为没有葬具的,在二期3段以后,石椁墓多数随葬明器,三期5段以后,普遍随葬明器,与葬具的关系不大了。
2.明器与墓主的关系
明器与墓主关系主要从性别、头向、葬式三个方面观察统计。
由于宗日组墓葬可分期且经过性别鉴定的样本比较少,故暂不做分期统计。综合来看,从一期2段明器出现以后,可鉴别墓主性别的墓葬共47座,其中男性22座,女性23座,2座为男女都有的多人合葬。39座随葬明器,男性18座,女性19座,2座合葬墓都有明器。从性别上看,随葬明器的差距不是非常明显。
头向上,宗日组墓葬有西北向(包括正北)和东南向两大类。在随葬明器的126座墓葬中,有96座为西北向,11座(未出土人骨,按照周围墓葬墓向以及随葬品摆放位置判断)可能为西北向,比例达到了84.9%,指向性非常明显。
宗日组墓葬共90座可判断葬式,其中64座随葬明器。葬式上,43座为俯身(直肢),13座仰身(直肢),8座侧身直肢。随葬明器的墓中俯身直肢葬占总体的67.2%,也可以看到随葬明器的墓葬以俯身直肢葬为主。
由此可以看出,宗日组墓葬中除了性别与随葬明器联系不明显外,主要随葬明器的为头向呈西北向的俯身直肢葬群体。
3.明器与墓葬随葬陶器数量的关系
随葬陶器数量较多,可继续分期分段进行统计,总结规律。
一期2段 随葬明器墓葬出土的陶器总数为109件,平均每座墓6.4件;无明器墓葬出土的陶器总数为50件,平均每座墓3.6件。
二期3段 有明器墓葬出土陶器总数为108件,平均每墓5.4件;无明器墓葬出土陶器总数为52件,平均每墓3.7件。
二期4段 有明器墓葬出土陶器总数为111件,平均每墓5.3件;无明器墓葬出土陶器总数为40件,平均每墓3.1件。
三期5段 有明器墓葬出土陶器总数为273件,平均每墓7.4件;无明器墓葬出土陶器总数为7件,平均每墓1.4件。
三期6段 有明器墓葬出土陶器总数为136件,平均每墓5.9件;无明器墓葬出土陶器总数为12件,平均每墓3件。
从各期段随葬陶器总数可以看出来,有明器的墓葬在随葬陶器的平均数量上也明显超过无明器墓葬,在三期最为明显。
以上从墓葬形制、墓主、随葬陶器数量方面可以总结出宗日组墓葬明器的使用有着一定的规律:多数为无葬具的墓葬,头的朝向多为西北向,葬式以俯身直肢葬为主,有明器墓葬其随葬的陶器总数也更多一些,而与墓葬大小、墓主性别没有太大的关系。此外,葬有明器的墓葬,各种装饰品诸如石珠、绿松石也比无明器的墓葬在数量和种类上都要多一些,随葬工具的墓葬没有明器出土,整个墓地随葬工具的墓葬也是极个别的,没有明显的规律性。
(三)宗日陶明器产生与衰落的原因
关于明器产生的原因,有学者已进行过探讨,主要有三方面[29]:一是维持埋葬习俗,比如,日常用品与其他生者共同所有,不能获取所需的随葬品,或死者日常使用的器皿可能太破旧等情况,然而,为了维护习俗、慰藉死者的亡灵,使用明器作为实物的代用品,简单可行,又取其象征意义,同样达到了供其在冥间使用的目的,明器由此产生。二是地域与族属差异,如偃师二里头[30]墓葬中,随葬陶器都是实用器,与遗址出土的相同。而与之同时的内蒙古大甸子墓葬中出土的器物和日常生活用器皿差别较大,常为明器[31]。三是埋葬次数不同,在淅川下王岗仰韶二期的二次葬中出土的绝大部分陶器为明器[32],这也是史前时期除了宗日文化以外唯一一个大规模发现使用明器随葬的墓地。
宗日墓地是否也与这三方面原因有关?这需要一一进行探讨。
从宗日墓地中随葬陶明器的墓葬来看,尤其是二期4段以前,实用器占到一半甚至更多的比例,和明器相比,器物组合更为完备,明器还无法替代实用器的器物组合,比较单一,器型以瓮、罐为主。这种组合是不能构成日常生活的基本需求的,似乎并不像是替代实用器随葬,而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埋葬习俗,而且实用器即使为碎片,也经常可以在墓中发现,作为象征性的存在,当然不排除相当一部分是在进行二次扰乱时候打破的,但仍有一些一次葬的陶器也是破碎的,如M202(图5)。至于实用的陶器是否与生者共有,需要从当地陶器制作的方式、规模和手工业发展程度、社会形态等方面去考虑,不排除这种可能性,但由于未发现居址、陶窑等遗迹,所以不好判断。
从地域上看,宗日文化分布的范围主要在共和盆地,在马家窑期首先出现了陶明器,到了半山—马厂期,周围的柳湾区、兰州区也有明器分布;史前的族属也比较难以判定,不过从葬式上大致可以分辨出来,在甘青史前地区主要有三种:仰身、俯身直肢和侧身葬。在宗日墓地,随葬有陶明器的以头向西北的俯身直肢葬为主,也有头向东南的仰身直肢葬和头向西北的侧身葬,从地域和族属上也不能完全判定明器埋葬的习俗到底属于哪一族群。
埋葬次数方面,宗日的墓葬多数为二次葬,也有少量的一次葬,但两者大都随葬明器,与埋葬次数没有什么必然性。
图5 M202平面图
1.夹砂彩陶盆(残) 2.夹砂瓮(残)
除了以上三点外,还应当有其自身起源的原因。
陶器尤其是彩陶,由于制作难度相对较大,很可能在当时是作为财富的象征、贸易交换的筹码及一种珍稀的收藏品,在马家窑期对宗日文化强烈的影响下,当地的人们也开始仿制和创作彩陶。在随葬的彩陶中有从兰州区和柳湾区输入的,也有当地仿制和创作的。从之前的统计与总结来看,早期墓葬中随葬的泥质彩绘陶较多,明器制作也比较精美,形态与实用器非常相似,只是形体上小了数倍,它的产生有可能是由于彩陶需求量比较大,而实际又没有足够的产品来随葬或者是没有相对成熟的技术制作,也可能是出于成本的考虑,因此出现一些小型陶器以满足人们的某些丧葬习俗的需要。另外,用明器随葬可以给予亡者精神上的告慰,带有生者美好的愿望。
宗日式陶明器产生与发展是比较平稳的,直到三期6段,呈现出突然中断的态势,而且在晚期不仅明器,包括实用器制作也日益粗糙。宗日式陶器衰落的原因又是什么?有学者研究指出,这种宗日陶器明器化倾向与晚期气候转为干冷,农业逐渐转为畜牧业,人们对陶器制作趋于随意,谷物储藏量减少有关[33]。但也有学者通过对宗日墓地出土的人骨进行C、N同位素研究后认为,宗日居民以植物为主要的食物来源,并且从一期至三期比例逐渐增大,而肉食资源在先民食谱中比例越来越少,表明旱作农业在当时食物中的地位逐渐增强,渔猎活动逐步减少,因而陶器的明器化倾向很难说一定是农业文明衰落、生产力下降、物质财富不足的结果,可能是由于先民埋葬理念的变化,不再随葬实用器而专门制作明器所致[34]。
如果不是环境以及生业经济的转变导致宗日式陶明器增多,除了埋葬理念变化之外,可能还有文化交流方面的原因。经历马家窑期对宗日文化的强力影响后,宗日文化到了半山期开始向外扩张,显露出以对半山—马厂类型影响为主的特点。民和阳山墓地主要葬式为俯身直肢葬,在葬俗上与宗日文化类似。有学者研究发现,在马厂期,马家窑文化的重心大面积北移[35],也从侧面显示出与另一支考古学文化的侵入有关,不过由于当时对这一支考古学文化的面貌并不清楚,推断可能为齐家文化,但是马厂期与齐家文化主要为前后相继的关系,现在看来,与半山—马厂期共存时间更长、影响更大的宗日文化可能性更大。实际上,从马家窑期到半山、马厂,文化重心是逐步北移的。宗日文化二期,其本身的文化特征确立、独立性增强之后,对彩陶的需求不如马家窑期那么强烈,加之对外扩张,也可能导致了彩陶的交流不畅。在此情况下,要将更为稀有的彩陶作为随葬品无疑会加大成本,因此在宗日文化中后期,明器大量出现,逐渐代替了实用器随葬。可能出于这方面的原因,进而导致的后果是宗日文化自身的彩陶乃至整体制陶业也逐渐衰落。
另外,宗日陶明器与历史时期明器相比,具有两个比较明显的区别:第一,它并不能成为一个文化传统持久地传承下来,仅是个别地方零星发现或者是某一时间段比较流行,在该文化被融合、消失之后又不见踪迹,这是与历史时期明器区别之一;第二,历史时期使用明器随葬除了仿制日常生活用具外,更多的是仿制酒器、兵器、乐器等礼仪用具,以商周时期尤甚,这也与当时的等级制度、礼仪制度息息相关,而史前明器主要为日常生活用具的简单再复制,并无礼仪上的需求,这是区别之二。这也是整个史前时期明器的特征。
四、结语
本文通过对宗日墓地出土陶器从制作工艺、装饰手法等方面的对比研究,得出宗日式陶明器特征为:制作工艺与实用器不同,采用泥圈外侧叠筑或直接垂直叠筑而成;烧造温度低,陶色多呈红色、红褐色、褐色,陶质疏松;装饰手法简单,器表多未经处理,或者象征性抹光,显得粗糙、潦草,多有泥条缝隙外露,纹饰多为粗疏的竖绳纹,几乎无彩绘;没有使用痕迹;器形小于实用器,器壁较厚。
演变规律 宗日式陶明器发展演变规律从以上数据来看,宗日陶明器经历了器物从无到有、组合从简单到复杂再到简单的一个过程。明器从一期2段开始出现,而且成为一个相对比较普遍的现象。从一期2段到二期4段,明器的器物组合比较单一,以单件陶器为主,其中2段以夹砂瓮为主,3段和4段以夹砂罐为最主要的器物组合。到了5段,无论是明器的绝对数量还是相对数量,都已经发生了质的变化,占据出土陶器的绝大多数,而且器物组合以夹砂瓮、罐、碗为主,基本代替了前期以实用器随葬的完整器物组合,夹砂瓮、夹砂罐两种器型单独随葬的仍有一定比例。作为宗日式陶器的末端,6段随葬明器的数量与前期相比变化不大,趋于稳定,但明器器物组合有简化的趋势,以夹砂瓮、夹砂罐或二者有其一的随葬方式占到多数。
摆放位置 宗日墓葬的明器摆放位置比较固定,以头端和两端摆放这样的方式占了绝对的主流,一般头端随葬的明器数量较多,足端往往只放1件明器(瓮或罐),这与用实用器随葬的墓葬特征相同。摆放方式也有其自身的特点。在一期2段到二期4段,明器数量相对不是很多,一般在头端的实用器数量比较多,因而实用器摆放比较有规律,成排或几种摆放在一起,明器的规律性相对不是很明显,主要围绕实用器放置,也有位于墓葬头端正中或一角的。到了三期5段,由于明器数量急剧增多,超过了实用器,似乎实用器在墓葬的随葬品中成了“配角”,与前期的规律正好相反,实用器虽然也一般聚集在一起摆放,但显然明器的摆放更整齐,往往并排摆放在一起,放置在头端。
宗日式陶明器源流宗日墓葬中随葬陶明器这种习俗应当是该地区自行发展演变而来的,具有强烈的地域性特征。早期宗日的陶明器制作比较精美,泥质陶较多,夹砂陶也多夹细砂,从制法上与实用器不是很好区分。明器的彩绘比较多,夹砂瓮或泥质壶泥质罐多为连续折线纹装饰,这种特点为同期实用器所罕见的一期1段受到马家窑文化强烈影响的宗日文化,至少在2期3段就已经独立拥有自身的一套随葬实用器+明器,实用器上绘变形鸟纹与连续折线纹为主的丧葬习俗。在宗日墓地的宗日式陶器衰亡之后,该区域以及周边的齐家文化、卡约文化似乎也没有继承以明器随葬的特征,这种文化传统又戛然而止了。
使用的规律 从墓葬形制、墓主、随葬陶器数量方面可以总结出宗日组墓葬明器使用有着一定的规律:多数为无葬具的墓葬,头的朝向多为西北向,葬式以俯身直肢葬为主,有明器墓葬的随葬陶器总数也更多一些,但与墓葬大小、墓主性别没有太大的相关性。此外,葬有明器的墓葬,各种装饰品如石珠、绿松石也比无明器的墓葬数量和种类上都要多一些。随葬工具的墓葬都没有明器出土,不过整个墓地随葬工具的墓葬也是极个别的,规律性不明显。
产生与消亡 早期墓葬中随葬的泥质彩绘陶器较多,明器制作也比较精美,形态与实用器非常相似,只是形体上小了数倍,它的产生有可能是由于彩陶需求量比较大,而实际又没有足够的产品来随葬或者是没有相对成熟的技术制作,也可能是出于成本的考虑,因此出现一些小型陶器以满足人们的某些丧葬习俗的需要。宗日文化二期,在其本身的文化特征确立、独立性增强之后,对彩陶的需求不如马家窑期那么强烈,加之对外扩张,也可能导致了彩陶的交流不畅。在此情况下,要将更为稀有的彩陶作为随葬品成本无疑会更大,因此在宗日文化中后期,明器大量出现,逐渐代替了实用器随葬。可能出于这方面的原因,最终导致的后果是宗日文化自身的彩陶乃至整体制陶业也逐渐衰落。
2014年
Abstract
Among the artifacts unearthed from Zongri Cemetery in Tongde County, Qinghai Province, there are not only elaborate Sandy wares but also a large number of small potteries with distinct characteristics. Judged by their craftsmanship, sintering temperature, decoration methods, or trace of use, these small potteries fall into the category of burial objects. This paper summarizes the evolvement rules of different features of ceramic burial objects and the practical ones, change of combinations of the two, the position and way they are put, in accordance with statistical methods. It further studies the general pattern of the produce and use of the ceramic burial objects in Zongri Cemetery as well as the decline of the whole ceramics.
注释
[1] 本研究获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甘青地区史前时期埋葬习俗研究(2010BKG002)”支持。
[2]青海省文物管理处等:《青海同德县宗日遗址发掘简报》,《考古》1998年第5期。
[3]陈洪海等:《关于宗日文化》,《宗日墓地:文物精粹及论述选集》,四川科技出版社,1999年。
[4]郭妍利:《论商代青铜兵器的明器化现象》,《考古与文物》2006年第6期。
[5]河北省文物研究所:《燕下都》,文物出版社,1996年。
[6]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等:《舞阳贾湖(上)》,科学出版社,1999年。
[7]南京博物院:《江苏邳县大墩子遗址第二次发掘》,《考古》编辑部:《考古学集刊》(第1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
[8]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所河南一队:《1979年裴李岗遗址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84年第1期。
[9]河南省文物研究所、长江流域规划办公室考古队河南分队:《淅川下王岗》,文物出版社,1989年。
[10]中国科学考古研究所、陕西省西安半坡博物馆:《西安半坡——原始氏族公社聚落遗址》,文物出版社,1963年。
[11]龙虬庄遗址考古队:《龙虬庄:江淮东部新石器时代遗址发掘报告》,科学出版社,1999年。
[12]国家文物局考古领队培训班:《兖州六里井》,科学出版社,1999年。
[13]上海市文物保管委员会:《崧泽——新石器时代遗址发掘报告》,文物出版社,1987年。
[14]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中国考古学·新石器时代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
[15]本文中陶器均指陶容器。
[16]陈洪海:《宗日遗存研究》,北京大学博士论文,2002年。
[17]陈洪海:《宗日遗存研究》,北京大学博士论文,2002年。
[18]甘肃省文物工作队:《兰州马家窑和马厂类型墓葬清理简报》,《文物》1975年第6期。
[19]青海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青海省文物管理处、西北大学文博学院:《民和核桃庄》,科学出版社,2004年。
[20]青海省文物管理处考古队:《青海大通县上孙家寨出土的舞蹈纹彩陶盆》,《文物》1978年第3期。
[21]李国林:《青海乐都县脑庄发现马家窑类型墓》,《考古》1981年第11期。
[22]许兴国、格桑本:《我省齐家文化的发掘及其研究》,《青海社会科学》1981年第3期。
[23]陈洪海:《宗日遗存研究》,北京大学博士论文,2002年。
[24]青海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民和阳山》,文物出版社,1990年。
[25]李伊萍、许永杰:《青海循化苏呼撒墓地》,《考古学报》1994年第4期。
[26]青海省文物管理处考古队、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青海柳湾——乐都柳湾原始社会墓地》(上),文物出版社,1984年。
[27]李伊萍:《半山、马厂文化研究》,苏秉琦主编:《考古学文化论集》(三),文物出版社,1993年。
[28]陈洪海:《宗日遗存研究》,北京大学博士论文,2002年。
[29]张勇:《明器起源及相关问题探讨》,《华夏考古》2002年第3期。
[30]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偃师二里头1959年—1978年考古发掘报告》,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9年。
[31]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大甸子:夏家店下层文化遗址与墓地发掘报告》,科学出版社,1996年。
[32]河南省文物研究所、长江流域规划办公室考古队河南分队:《淅川下王岗》,文物出版社,1989年。
[33]陈洪海:《环境变迁与宗日遗存发展的关系》,《中国史前考古学研究——祝贺石兴邦先生考古半世纪暨八秩华诞文集》,三秦出版社,2003年。
[34]崔亚平等:《宗日遗址人骨的稳定同位素分析》,《第四纪研究》2006年第4期。
[35]李伊萍:《半山、马厂文化研究》,苏秉琦主编:《考古学文化论集》(三),文物出版社,199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