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林芝地区的古人类骨骸和墓葬
西藏林芝地区的古人类骨骸和墓葬
王垣杰(中央民族大学)
1974年底至1975年春,我们先后在拉萨市郊区和林芝地区发现了一系列新石器时代的遗址、文化层,同时在林芝的尼洋河边台地上也发现了一批新石器时代人类遗骨和墓葬[1]。
这些遗址和文化层的发现,引起各方面的重视。中国科学院青藏高原综合科学考察队也对林芝盆地这一地区进行了科学考察和研究。他们发现了古湖相沉积物和尼洋河阶地堆积物,其中含有许多哺乳类动物化石和植物化石,结合我们从人文学方面调查所发现的人类遗骨、石器、陶片和哺乳动物骨骼,肯定林芝地区是青藏高原上的一个重要的古人类活动遗址[2]。西藏自治区文化局随后又对这一地区进行了踏勘和文物搜集,从各方面写了研究文章和报告,使林芝人文化成为国内外有关学者的注意对象。关于拉萨郊区和林芝地区的遗址和文化层的材料及其所反映的文化内涵,我们已写了文章。我们应各方面的要求,准备在这里对林芝地区人类遗骨、墓葬的情况和它与林芝村发现的古代人类骨骸、墨脱县石器文化遗物之间的关系以及林芝附近文化分布的地理特点做一报道和探讨。
林芝的古代人类骨骸和墓葬主要分布在林芝县东南,从云星公社到红光公社沿尼洋河的一级台地上;而遗址和遗物则从林芝县下尼洋河西岸至与雅鲁藏布江汇合处及其下游沿江地区,断断续续皆有分布。出土古人类遗骨和墓葬主要在五个地点。
第一出土点:位于云星公社山脚,西藏建筑工程公司林芝砖瓦厂东南,公路上侧高约20m的山坡上,南距文化层约5m,被推土机铲出的平面上。骸骨已全部被推土机碾碎,仅可辨出有头骨的碎片,并伴存有大量夹砂红褐陶和泥质灰陶残陶片及残石凿一个。墓的坑位无法分辨。
第二出土点:位于西藏建筑工程公司林芝砖瓦厂砖窑南侧上方高约10m的崖坡上。东南距第一出土点约150m。计出有人头骨残片多片,有胫骨、股骨、肋骨、腓骨、桡骨、椎骨等残段多段,部分可以对合。经研究,这些皆属一个人的身体各部分。我们是1975年1月5日到出土现场的。据砖瓦厂的水管工人同志讲,他们1月3日在靠窑东侧崖上开挖水管的沟道时,先刨出了人骨及一个陶罐,这时崖壁的凹面本已足够铺架管道之用了,但有一人好奇,又深铲出一个人头骨,人头骨随即被锹打碎,而崖东壁尚保有头顶部留下的土窝,此后无人再动土。陶罐出土时,上面有烟熏痕,大家传看了一下就丢在土坡下摔碎了。我们1月5日晨到出土现场时,头骨遗位及土窝依然保存。据出土时在场的工人叙述和我们对全部坑位的调查及方位测定,死者是头西脚东,葬式为仰身直肢,罐位于身体右侧的腰部。在土坑周围没有发现任何供筑墓椁用的石块,头坑的各侧及下部亦没有发现异常的土色或木痕,可知此系一长方形竖穴土圹墓,墓坑距地表约2.5m。从坡土中搜集的残碎陶片可知原器系一小口细颈平底罐,器面有绳纹,有一层烟炱,陶质为灰色泥质,与文化层中所出的灰色泥质陶片相一致。从陶罐的陈旧和表面上的烟熏情况可以判定,它应是死者生前的日常生活用具。原始人把死者生前的生活用品、用具用于死后的随葬,在民族学的材料中是不乏其例的。从残存下来的骨骼发育情况看,矢状缝和人字缝基本上还没有弥合,骨壁比较薄,肢骨的长度较通常的为短,股骨的两段残段亦较短扁,上肢的前膊骨(残段)亦较一般的为细,可以判定,死者应属于近成年女性[3]。此外,在被破坏的堆土附近还采到一个残石凿,形制和石质与云星遗址文化层近表土中采集的石凿完全相同(可参见《考古》1975年第5期314页,图三之13及图版拾之七)。它是否属于上述墓中的出土物尚无法判定,因水管工人讲,他们没有注意到有这件器物的出土。
第三出土点:位于第二出土点东北约30m的土崖下。土崖系因砖瓦厂推土机不断向外推土而形成。从被推土机推毁的墓葬中散落到地面的人遗骨有一胫骨残段,一尺骨残段。从骨骼的发育程度看,死者应属成年人,但其性别却因材料太少,无从判明。据砖瓦厂推土机手谈,是他们在一个多月前,从上距土崖地表2m左右的土层中推出的。在这之前,常从2m深的土层中推出人骨,因大家不了解,也就任其丢弃了。
第四出土点:位于第三出土点北约20m的土崖下。现存土崖高约35m,也系推土机不断沿崖向外推土形成。人的遗骨有股骨残段和一些碎裂的肢骨。从发育程度看,主人可能是成年男性。同时还有动物的髋臼残段,无法判明属于何种动物。在距崖表深30m左右的胶泥土中,出有多段化石木。砖瓦厂的推土工人谈,一骨也是出于距地表深约2m处的土层,同出的还有陶器,但没见有石块或石板等其他物品。
第五出土点:位于沿尼洋河下行南约2.5km的河边台地上。该处亦为推土机推出的一个土崖。在土表散有部分人头骨碎片及肢骨碎段。因被推土机碾轧过碎,亦无法判明死者情况。在人骨附近亦散见有夹砂褐陶残片,质料同于砖瓦厂各墓葬所出陶器。因陶片过残,无法判明形制。
此外,在各人类遗骨出土点的崖下及掘的堆土中,还采到许多动物骨化石、化石木。化石木呈灰红色,纹理依然清晰可见。据推土机手谈,皆出于距地表10~30m以下的胶泥质土层中。
就以上材料可以看出,那些人类的遗骨、陶片、石器等,皆系出自无意中被破坏的古墓葬中。从墓中所出褐色夹砂绳纹陶与文化层中所出陶残片质料、花纹的一致,以及陶器类型同为细口平底罐,说明墓葬的时代与文化层所代表的远古文化是同属于新石器时代的。值得注意的是,在第一、第二两个点被破坏的墓土中,都出有长方形石凿,其形制、石质完全相同,大小相仿。这批石器与陶器的形制以及陶器的绳纹,又与林芝居木遗址所出石器的形制和陶器的绳纹是相同的。这说明它们同属于一种文化。由于出土的石刀、石凿、石斧以及陶器,表明这种文化的主人已从事刀耕火种的农业和过着相对定居的生活,而网坠、箭头,还说明这种文化的主人不仅在古代的尼洋河、雅鲁藏布江,而且还在已被这些河流所袭夺了的古湖泊水滨从事农业也兼从事渔猎。其生活地域包括了今天林芝盆地周围地区及穿插于盆地中的河流两岸。在古代这种文化的主人应属于一个大的部落以至部落联盟或族体。林芝人及林芝文化在西藏的东南具有相当的代表性。其范围可涉及南边的墨脱县。墨脱县背崩村所出土的石凿形制及大小皆与林芝地区所出土的相同,墨脱村所出土的夹砂红陶、夹砂灰陶的陶质、绳纹以及陶器类型亦与林芝文化的器物相一致[4],它们应属同一文化。从墨脱出土石器加工技术的发达,石器类型的复杂,如石凿形式多样,石斧有直刃和斜刃等不同类型,都表明其时代略晚于林芝地区,应是林芝文化的南部延伸。林芝文化在藏东南不仅可称是一个新石器文化的典型代表,同时也与内地的齐家文化有着密切关系[5]。在藏族的古文献中,认为林芝是一个古代人类的重要居住地。珞巴族认为他们古代即居于林芝地区。直到今日,米林等地的珞巴族老人还能讲述他们的祖先是如何从林芝迁徙去的传说。这些都充分说明林芝地区能有新石器文化遗物的出土并非偶然。关于林芝文化的族属问题,目前还是难以解决的。在今天藏族的葬俗上,因历史上从8世纪以后随着佛教传入的影响实行火葬、天葬与水葬,而这之前却是信奉本教的,本教实行土葬。居住于今米林和墨脱的珞巴族也是行土葬的,其葬俗是在距地表约2m的深处,采用洞室墓,洞室为竖式。墓的做法是先垂直向地下挖2m深的坑,然后再在坑壁一侧横挖可容一人的洞室,以埋放尸体。它们同林芝的土圹墓是否有历史上的关系,目前尚无法弄清。尽管如此,但是我们可以肯定的是,林芝地区及墨脱地区以林芝为代表的文化,是属于一个农业经济类型,即其主人是以农业为主要经济生活的族体,而从藏北的沱沱河、黑河直到聂拉木,都出土有大量的细石器,其主人应是以牧业为主要经济生活的族体。这和今天居住于两地区民族的经济类型基本一致,却是值得我们注意的。我们从死者的头向看,在米林是头西脚东,意为跟着太阳走了,这和第二地点葬主的头向一致。据珞巴人传说,他们的祖先“阿帕塔尼”,意为“达尼老祖”,原住于工布,后来经过巴嘎山谷对面的当嘎迁到米林,并在那里种过玉米、鸡爪谷、黄瓜、南瓜等,即是一个具有古老农业历史的部族。直至今日阿帕塔尼河谷的珞巴人亦专一经营农业,并以善种水田而驰名[6]。工布包括今日的林芝,结合珞巴人的族源传说,我们认为林芝的墓葬和林芝人文化,应与古代的珞巴先民有一定关系。由于尼洋河对古林芝湖泊的袭夺,使湖泊周围的遗址大部分被冲散、湮没,而保存的一些残址又被砖瓦厂无意中取土所毁。尽管林芝这批墓葬材料很零散,但对研究西藏古代的历史仍是很重要的。
1983年7月
Abstract
From the end of 1974 to the spring of 1975, we found successively a series of the Neolithic sites and cultural layers on the outskirts of Lhasa and Nyingchi Prefecture, and also spotted a number of Neolithic human osseous remains and tombs in the southeast of Nyingchi County.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situation of the human skeletal remains and tombs in Nyingchi area and the relations between these remains and those found in Nyingchi Village and the stone-age cultural relics in Medog County, as well as the geographic features of the cultural distribution in the vicinity of Nyingchi.
【注释】
[1] 王垣杰:《西藏自治区林芝县发现的新石器时代遗址》,《考古》1975年第5期。
[2] 陈万勇:《西藏林芝盆地新生代晚期的自然环境》,《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1980年第1期。
[3] 上述遗骨蒙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韩康信同志协助鉴定,在此谨致谢意。
[4] 尚坚、江华、兆林:《西藏墨脱县又发现一批新石器时代遗物》,《考古》1978年第2期。
[5] 王垣杰:《西藏自治区林芝县发现的新石器时代遗址》,《考古》1975年第5期。
[6] 克里斯托夫·冯·菲尤勒-海门道夫著,吴泽霖译:《阿帕塔尼人和他们的邻族——喜马拉雅山东部的一个原始社会》(内部资料),1980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西藏米林县珞巴族社会历史调查报告》(内部资料),197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