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宗日遗址的文化性质

试论宗日遗址的文化性质

陈洪海 格桑本 李国林(西北大学、青海文物考古研究所)

青海省同德县宗日遗址,经过1994、1995两个年度的发掘已取得丰硕的成果,引起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我们在报道发掘概况的同时,拟对其文化性质加以探讨,以就正于学界同仁。

一、文化因素分析及文化特征

要把握一个遗址的文化特征,必须先分析其文化构成,确定其组合成分以及主次关系。我们对宗日遗址的文化因素分析,首先以陶器作为主要对象。

宗日遗址的陶器,如简报所述,可分为泥质陶和夹砂陶两大类,根据不同特点又可分为如下四组。

A组:细泥或羼细砂陶,质地坚硬;胎和器表均呈橙黄色,大型器物的下腹部呈黄褐色,器表打磨光滑。大型器物通体彩绘或在腹部以上施彩,敞口的小件器物则多施内彩。绝大多数施黑彩,间以白彩的极少见。纹样以几何纹为主,常见旋纹、波纹、弦纹,还有网纹、弧线三角纹等。器类有壶、罐、盆、碗等(图1:6~9)。

图1 A、B组陶器

1.B组腹耳壶(95TZM83 : 2) 2.B组腹耳壶 (95TZM88 : 3) 3.B组无耳壶(94TZM3 : 2) 4.B组碗 (94TZM35 : 3) 5.B组单耳壶(94TZM35 : 2) 6.A组壶 (95TZM158 : 2) 7.A组壶(95TZM157 : 4) 8.A组壶(95TZM180 : 1) 9.A组盆(95TZM155 : 1)

B组:陶质、陶色与A组相似,但质地稍显粗糙。彩绘以黑红复彩和单一黑彩为主,纹样中锯齿纹、涡纹较多,另有圆圈纹、网纹、连弧纹等。其中以黑红复彩和锯齿纹构成的旋涡纹最具特色。器类有壶、罐、碗等,其中以直口、长颈、广肩、鼓腹、双耳的壶最为多见,颈部往往有两个对称的小鸡冠附耳(图1:1~5)。

C组:夹粗砂乳白色陶占绝大多数,有极少量泥质乳白色陶。绳纹、附加堆纹较普遍。彩陶占一定比例,为单一紫红色彩,图案主要是变形鸟纹和多道连续折线纹(俯视呈多角星纹),还有折尖长三角纹、竖线折尖纹、网格纹、条线纹等。大型小口器物彩绘多在颈、肩部及口沿内侧,小型敞口器物则多为内彩。器类有壶、罐、碗、杯等(图2)。

D组:主要是细泥橙红陶双大耳罐,另有少量夹砂灰褐色篮纹陶片(图3)。

上述四组陶器中,A组属于马家窑类型,B组属半山类型,D组为齐家文化陶器,唯有C组是前所未见的地方特色陶器,可称其为宗日式陶器。通过对完整器物的统计可知,A组有32件,占全部完整陶器的5.9%;B组43件,占7.9%;C组462件,占85.3%;D组1件,占0.18%。这组数字充分说明,C组器物是该遗址的主要器物。

从陶器的组合关系看,有20件A组陶器出于9座墓中,共存有C组陶器19件;41件B组陶器出土于24座墓中,共存有C组陶器69件;341件C组陶器单独出自90座墓;D组陶器不与其他三组共存。由于D组陶器数量太少,且不与其他组共存,可以暂不考虑。这样该遗址的陶器便主要由A、B、C三组构成,其中C组陶器占主导地位,A、B两组占次要地位。因A、B两组均是马家窑文化陶器,那么其总体特征可以概括为以宗日式陶器为主,包含有马家窑文化的因素。

图2 C组陶器

1.夹砂彩陶壶(95TZM150 : 3) 2.夹砂彩陶壶 (94TZM19 : 9) 3.夹砂彩陶壶(95TZM157 : 3) 4.夹砂彩 陶碗(95TZM198 : 13) 5.夹砂彩陶壶(94TZM70 : 6)6.夹砂彩陶壶(94TZM68 : 1)

图3 D组陶器(95TZM100 : 1)

其次从葬俗上分析,墓坑平面呈圆角长方形和长方形,有二层台与侧室墓,葬具为木椁与棺等,同新石器时代及以后一个时期内其他地区墓葬相同。二次扰乱葬、俯身葬、石棺葬等在青海地区虽然也有许多发现,但在年代上均晚于宗日遗址,也不似在宗日遗址中这么普遍。如俯身葬以前仅在半山类型[1]和齐家文化[2]中有发现,石棺葬则在辛店文化[3]和卡约文化[4]中有所发现,甚至二次扰乱葬虽在马家窑类型中已经出现[5],可普及开来则是在辛店文化[6]和卡约文化[7]之后。二次扰乱时对葬具甚至人骨的焚烧,墓地祭祀坑与墓葬上面的祭祀现象,以及地表标志等,不见于其他地区,可作为宗日遗址的特有现象。这样,后两方面的因素就构成了宗日遗址的墓葬特征。

结合陶器与墓葬,我们对宗日遗址文化特征可作一简要概括。墓葬中石棺、木棺并用;以单人葬为主,多俯身直肢葬,且有一臂上举;二次扰乱葬盛行,并焚毁葬具甚至人骨;墓地内有祭祀坑,墓上有石块标志和祭祀痕迹。陶器多夹粗砂乳白色陶,饰绳纹;彩绘主要为紫红色彩,变形鸟纹、多道连续折线纹最为常见,另有折尖长三角纹、网格纹。除此之外,还有少量马家窑文化的黑彩泥质橙红陶。

二、分期与年代

在对遗物进行系统整理以前,很难有个准确的分期。但是我们可以根据现在的线索,对分期做一初步探讨。

在前述四组陶器中,除C组外其他三组的年代大致是清楚的,即从马家窑期(公元前3290—

前2880年)至半山期(公元前2655—年2330年)再至齐家文化(公元前2000年左右)[8]。那么该遗址至少也经历了从马家窑类型至齐家文化这样一段时期。

C组陶器既然与马家窑类型和半山类型这两组不同时期的陶器共存,说明其本身也是属于不同时期的,可以分出与马家窑类型同时的和与半山类型同时的两部分来。另外,大多数的C组陶器单独出土,不可能将之全部归入马家窑期和半山期,因此,肯定有一个C组陶器独自存在的阶段。同时,整个C组陶器表现出很强的统一性,说明其发展过程是连续的,没有间断。据C组陶器与A、B两组陶器的共存关系比例,可知由A组至B组,C组陶器越来越多。依此趋势,C组应排在B组之后,即单独出土的宗日式陶器应晚于半山类型陶器。再者,半山类型与齐家文化之间有很大的缺环,两者不只是时间上间隔较大,而且陶器特征也几无共同之处。而宗日式陶器则与齐家文化陶器有共同点,如都是紫红色彩绘;图案上也有可比之处,宗日式陶器的折尖长三角纹、变形鸟纹、网格纹与齐家文化的三角纹、网格纹相似,两者或许有渊源关系。另外,马家窑类型和马厂类型中均发现过铜刀[9],但数量毕竟不多。宗日遗址3座墓中出土有4件小铜器,与齐家文化铜器或许更为接近。因此,宗日式陶器与齐家文化的关系更为密切。既然齐家文化的墓葬也一同出现在墓地里,说明即便其与整个墓葬群有时间上的缺环,也不会相差太远。而C组陶器恰好可以填补这一空白。这是将C组陶器排在半山类型之后、齐家文化之前的又一原因。

据以上分析,宗日遗址陶器至少可分如下四期。

第一期:A组陶器,CⅠ组陶器(马家窑类型陶器与部分宗日式陶器)。

第二期:B组陶器,CⅡ组陶器(半山类型陶器与部分宗日式陶器)。

第三期:CⅢ组陶器(单独出土的宗日式陶器)。

第四期:D组陶器(齐家文化陶器)。

这个分期显示了宗日遗址发展的过程。从一期到二期,代表马家窑文化因素的A组、B组陶器在逐渐减少,直至第三期消失。而代表新文化因素的C组陶器则逐渐增多,直至第三期呈现出单一的文化面貌。前三期连续性强,属于一个文化内的量变过程,而第四期则发生了质变,原先的文化因素不再出现,而成为单一的齐家文化面貌。如果对陶器进行类型分析,则有可能将第三期分得更细,并且有可能通过C组陶器把A组陶器向B组陶器转变的过程反映出来,从而解决马家窑类型分期、马家窑类型向半山类型的过渡以及半山类型的分期等问题。

宗日遗址的年代,应始于马家窑文化时期,结束于齐家文化时期,据严文明先生的概括,大致在公元前3290—前2000年[10]。我们也对采自本遗址的7个标本做了测试(表1)。

表1 宗日遗址14C测定年代表

14C年代半衰期以5730±40计算,下限日期为1950年;校正年代是我们据《考古工作手册》所附树轮年代表即达曼(Damon)校正表自己校正。误差也从《考古工作手册》中查出。

M157和M192均属宗日遗址第一期,年代超出了严文明先生总结的公元前3290年,倒是与甘肃省甘谷灰地儿马家窑类型早期遗址(公元前3815年±175年)比较接近,说明马家窑期的起始年代或许应该更早一些。M71属宗日遗址第二期,其14C数据与半山期基本符合。M152的两个数据相差竟达500年,可能是采样和测试出现的误差所致。第三、第四期标本没有测试,但第四期可以比照齐家文化的年代暂定为公元前2000年左右,那么该遗址的时间大致可以划在距今5600~4000年,延续了大约1600年。

三、宗日式陶器的分布

一种新的文化因素的出现与被认识是两回事,1921年安特生发掘了仰韶村遗址,10年之后才由尹达、梁思永等先生对其文化内涵做出区分,并搞清了关系[11]。而在新的文化因素尚未被认识时,其特征往往被忽略。在宗日遗址也如此,因调查时发现了4件比较典型的半山类型陶器,所以对共出的21件夹砂陶未加重视,将其定为单纯的半山类型遗址,甚至调査简报上对夹砂陶也直接称其为夹砂红陶系。现在看来,夹砂陶全为乳白色(或称为乳黄色)[12],并有紫红彩变形鸟纹和折尖三角形图案,是典型的宗日式陶器。由此我们想到,在过去的发掘调查中,是否也有一些未被辨认出来的宗日式陶器呢?带着这一问题,我们对诸多遗址做了复核。

首先复核的是经正式发掘的贵南尕马台遗址。该遗址位于龙羊峡水库上游东侧,1977年发掘齐家文化墓葬62座,文化层中出土马家窑类型和半山类型泥质陶片;夹砂陶以乳白色为主,亦有乳黄色和少量红褐色陶片,饰紫红彩,图案为多道连续线、竖线折尖纹等,与宗日遗址夹砂陶片毫无区别。因此次所查遗物为挑选过的标本,故泥质橙黄陶居多,而夹砂陶几乎全部带彩,这样便难以知道宗日因素在全部遗物中的比例,但其整体面貌应与宗日遗址一致。

对于在1982年—1987年的文物普查中发现的许多遗址[13],我们也做了复核。因这些遗址的陶片多捡自地表,陶片残碎,难以辨出器形,甚至连外表纹饰也不清楚,只能就可以辨识的陶质、陶色和纹饰加以确认。这样,共复查遗址450余处,找到含宗日式陶器者51处(附表1)。这些遗址分布于黄河两岸以及各支流接近入河口处的岸边,上游起自同德、兴海两县交界处的巴曲入河口,下至贵德县的松巴峡,分布区域为青海湖南面的共和盆地。这一区域在自然环境上也恰巧是一个比较封闭的单元(图4)。

四、文化性质的探讨

对新出现的文化因素的认识,取决于对已知文化特征的把握及对一些考古学基本概念的理解,因此我们在讨论宗日遗址文化性质的时候,先对考古学文化及类型的认识做些简单说明。如夏鼐先生所言,考古学文化必须具备三个要素,即一定的时间、一定的区域、一群特征[14]。而类型也需要这三个要素,只不过更缩小一级,即文化时间内的某一段、文化区域内的某一片以及文化总特征内的具体变化。我们认为,确立一个新的文化或类型,首先是与相近的已知文化进行比较分析。第一,视其主体特征是否一致,具体分析两者的共同性与差异性;第二,视其地域和时间是在已知文化的范围之内还是之外,再结合遗物特征来考虑是扩大已知文化的地域和时间范围,还是另立新的文化;第三,对两者的生产力水平以及社会发展阶段等作比较;第四,考虑留下这些遗存的人群与创造已知文化的人群的关系,虽然现今还难以将不同的人的集团清晰地划分出来,但可以作些简单推测。

图4 宗日文化遗址分布示意图

1.狼舌头遗址 2.东果滩遗址 3.羊曲十八档遗址 4.南坎沿遗址 5.羊曲西遗址6.香让沟遗址 7.下鹿圈遗址 8.下庄遗址 9.莫多滩遗址 10.才乃亥遗址 11.增本卡遗址12.冬季口遗址 13.德芒遗址 14.甘过遗址 15.郭仁多遗址 16.拉乙然其遗址 17.达藏遗址 18.扎麻尼哈遗址 19.俄博台遗址 20.塘什果台遗址 21.下梅遗址 22.上唐那遗址 23.下唐那遗址 24.吾路口遗址 25.寺台地遗址 26.下排西遗址 27.上刘屯遗址 28.热水沟遗址 29.山疙瘩遗址 30.下排园艺场遗址 31.林棵尖子遗址 32.狼舌头遗址 33.东河沿遗址 34.赛力卡遗址 35.尼多岗遗址 36.崖巴沿遗址 37.尼那北遗址38.尕义香更遗址 39.单叉遗址 40.农场西遗址 41.都木查日遗址 42.城北遗址43.黄河沿遗址 44.加卜查遗址 45.下兰角遗址 46.下兰角北遗址 47.卡拉遗址48.高红崖遗址 49.年豆漏遗址 50.宗日遗址 51.各果堂遗址

宗日遗址的文化内涵包含有四种因素,其中齐家文化因素少且纯,可暂不考虑;马家窑类型与半山类型同属马家窑文化,可以合并。这样,讨论宗日遗址的文化性质,实际上就是分析宗日遗址与马家窑文化的关系了。

从陶器上看,其共性是宗日遗址中包含有大量马家窑文化陶器,其个性是有一群宗日式陶器。若不考虑分期,则马家窑文化陶器与宗日式陶器的比例是75∶462,宗日陶器明显占优势。若考虑分期,如前文的统计,一期为20∶19,二期为41∶69,三期全为宗日式陶器。其实,第一、二两期中,宗日式陶器所占比重要更大一些,原因在于有些单出的宗日式陶器,花纹、形制与那些共存有马家窑陶器的器物相似,也应划归到前二期。如此则无论在总体上还是在前三期的各期中,宗日式陶器均多于马家窑文化陶器,说明宗日遗址与马家窑文化在陶器上是差异性大于共同性。马家窑文化陶器与宗日式陶器,虽然器类大致相同,但制法(如壁与底的接合方式)、质地、颜色、彩绘花纹等均有较大的区别,两者之间不像是有演变关系,这也说明两者的差异性大于共同性。

在墓葬方面,以二次扰乱葬为主的葬俗是其共性,而石棺葬具及二次扰乱时的处理方式(如焚烧)是其个性。因葬具使用不太普及,个性在数量上小于共性。但这种共性并不能作为区分考古学文化的标准,例如青海地区的卡约文化、辛店文化中二次扰乱葬更多,但并未影响其各自文化的确立。

将共性和个性与创造这些遗存的人的集团联系起来的话,就要考虑创造这两种不同特征遗存的人是否为一个大的人群集团。若为同一群人,则可理解为马家窑文化的人们中有一支从东部地区迁到了海南州共和盆地的黄河沿岸,留下了宗日遗址。但这一地域早就有人群生存,贵南县拉乙亥细石器的年代距今6700年左右[15];同时同一人群的遗物会有较大的一致性,而宗日式陶器明显与马家窑文化陶器不同,且没有渊源关系,也难以理解为新的环境导致了陶器特征的变化,因为遗址中也有典型的马家窑文化陶器存在。宗日遗址出土的陶器中,有几件为泥质橙红色陶,与马家窑文化陶器相同,但施紫色彩,花纹图案为多道连续折线或成组竖条纹,则是宗日式陶器的特点(图5:1)。另外还有在夹砂乳白色陶上画马家窑文化之旋纹者(图5:2)。两种因素出现于同一器物上,说明宗日式陶器是当地制造的。既然宗日遗址的人们能够制造出马家窑文化的陶器,却更多地使用宗日式陶器,这说明他们与马家窑文化的人们不属同一集团。

图5 宗日式陶器

1.碗(M174 : 3) 2.碗(M28 : 1)

同一时期内相邻地区的人群集团,不可能绝对隔离。墓葬方面的共性说明他们之间在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方面有很多共同点,也许两者本就是一个大的民族。宗日陶器可能就是受了马家窑文化影响,所以才会在早期含有较多的马家窑文化因素。掌握技术之后自己制陶时,马家窑文化因素便逐渐减少,宗日式陶器成为主体。以后的发掘中若是有单纯的马家窑文化陶器组合出现,与这一结论也不矛盾。

宗日遗址的文化特征鲜明,与已知的马家窑文化差别较大,延续年代较长,宗日式陶器发现多,分布区域基本确定。这样命名考古学文化或类型的三要素已齐备。

如果将宗日遗存作为马家窑文化的一个新类型,则有3个难以解决的问题。一是马家窑文化经过70余年的研究,其内涵已基本确定,宗日因素的加入,无疑使人们对其文化面貌的认识发生大的改变,造成一些不必要的混乱。二是马家窑文化的马家窑类型、半山类型和马厂类型(或前面加石岭下类型)均是早晚相承的,而以宗日遗址为代表的诸多遗存却在时间上贯穿了原来的3个类型,只是分布区域不同。若将宗日遗存作为一个新的类型,则无法与原来的3个类型并列。三是马厂类型向西未越过贵德县一线,而宗日因素向东也以此为分界。若因宗日因素与马家窑类型和半山类型共存而将其并入一个文化的话,那么马厂期的大量宗日因素是单独存在的,并没有归入马家窑文化的充分理由。

相反,若是将其定为一个与马家窑文化并立的新文化,这些矛盾便全解决了。只要把那些马家窑文化的陶器作为文化传播与交流的结果即可。相似的文化命名的例子并不少见,马家窑文化与仰韶文化有源流关系,是一个地方变种,当人们逐渐认识其特征后,也就不再继续称其为甘肃仰韶文化了。比起来,宗日遗存与马家窑文化的差距更大些,命名为一个新文化的理由也就更充足。虽然这类因素以前在其他遗址出现过,但对其有充分认识则是在宗日遗址,并且该遗址延续年代较长,文化内涵丰富,是一个具有代表性的典型遗址。因此,我们根据命名考古学文化的一般准则,将这一新的文化命名为宗日文化。

宗日文化分布于青海湖南侧共和盆地的黄河及其支流沿岸;时代与东部的马家窑文化相始终,大约延续了1500年,后被齐家文化代替;陶器为夹粗砂乳白色陶,施紫红彩,图案以变形鸟纹、多道连续折线纹为主,有折尖长三角纹、网格纹、竖线纹;含有一定的马家窑文化因素,可能早期受过马家窑文化的较大影响;定居,主要经营农业经济,渔猎和采集占有较大比重;以石棺、木棺为葬具,有俯身葬、二次扰乱葬及焚烧棺椁等葬俗。宗日文化可能属早期羌人的文化。

五、余论

宗日文化是青海地区新发现的一支新石器时代文化,将之从其他时空上相邻的文化中单独划分出来,依据的是对陶器的分析。至于那些数量少、制作精致的物品,虽然其艺术价值可能更高,但不能作为认识文化面貌的基础。青海地区的遗址文化堆积普遍较薄,内涵不甚丰富;若只重视完整器物而轻视破碎残片,会使得人们对各文化的墓葬较为了解,而对遗址情况不甚清楚。因此,单从墓葬来研究文化便有很大片面性。对于随葬陶器也是这样,以马家窑文化为例,该文化中彩陶占总数的20%~50%,墓葬中还要多一些,但彩陶终不如夹砂陶丰富。只是由于彩陶引人注目,便被当作文化主体来研究,而真正数量最多的夹砂陶反被忽视了。实际上,泥质彩陶与夹砂粗陶在反映文化面貌上各有短长,彩绘图案也许含有人们的精神、心理因素,而粗陶则更有物质生活气息。我们研究新石器时代文化重陶器而轻石器,部分原因是因为陶器属于易碎物品,时间性更强。彩陶与粗陶相比,彩陶的时间性显然差于粗陶,因为彩陶制做精细而更珍贵,所以常见到破碎后再钻孔修补的情况,而粗陶这种使用频率高、制作方便的器物,破碎后便遗弃了。因而以粗陶分期更好。当人们努力通过彩陶来探讨马家窑文化各类型关系的时候,若是稍稍留心一下夹砂陶器的共性与个性,也许有些问题就更容易说清楚了。例如有人把马家窑类型与半山、马厂类型断开,称后者为半山马厂文化,与马家窑文化并行发展[16],或由马家窑文化派生出来[17]。其实比较一下夹砂粗陶,就可以发现三者的共同性明显大于差异性,说明其联系紧密。我们把宗日遗址的马家窑文化陶器当作外来因素,而主要根据粗陶的特征来确立一个新的考古学文化,正是因为宗日式粗陶数量多,与其他文化的陶器差异明显。

这是我们在发掘过程中对宗日遗址文化性质的粗浅认识,错误之处在所难免,恳望方家指教,以利于我们的进一步研究。

附记:插图由王国顺同志绘制。

1998年

Abstract

The article first analyzes the cultural factors and characteristics of Zongri Ruin, preliminarily analyzes its staging based on available clues, discusses the distribution of the pottery of Zongri Type and, finally, the cultural factors of the ruins. The article believes that Zongri Culture might belong to the early Qiang Culture.

附表1 宗日文化遗址简表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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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青海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民和阳山》,文物出版社,1990年。

[2]青海省文物管理处考古队:《青海省文物考古工作三十年》,文物编辑委员会:《文物考古工作三十年1949—1979》,文物出考古版社,1979年。

[3]高东陆、吴平:《青海境内发现的石棺葬》,《青海考古学会会刊》1984年第6期。

[4]王武:《青海刚察县卡约文化石棺葬发掘简报》,《青海文物》1990年总第4期。

[5]青海省文物管理处考古队:《青海省文物考古工作三十年》,文物编辑委员会:《文物考古工作三十年1949—1979》,文物出考古版社,1979年。

[6]青海省文物管理处:《青海民和核桃庄小旱地辛店文化墓地简报》,《考古与文物》1985年第2期。

[7]俞伟超:《关于卡约文化的新认识》,《青海考古学会会刊》1981年第3期。

[8]严文明:《甘肃彩陶的源流》,《文物》1978年第10期。

[9]甘肃省博物馆:《甘肃省文物考古工作三十年》,文物编辑委员会:《文物考古工作三十年1949—1979》,文物出版社,1979年。

[10]严文明:《甘肃彩陶的源流》,《文物》1978年第10期。

[11]严文明:《纪念仰韶村遗址发现六十五周年》,《仰韶文化研究》,文物出版社,1989年。

[12]高东陆:《同德县兔儿滩半山类型遗址调查简报》,《青海考古学会会刊》1985年第7期。

[13]国家文物局主编:《中国文物地图集·青海分册》,中国地图出版社,1991年。

[14]夏鼐:《关于考古学上的文化定名问题》,《考古》1959年第4期。

[15]许新国、格桑本:《青海省三十五年以来的文物考古工作》,《青海考古学会会刊》1984年第6期。

[16]马承源:《略论仰韶文化和马家窑文化的问题》,《考古》1961年第7期。

[17]安志敏:《略论我国新石器时代文化的年代问题》,《考古》1972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