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小恩达新石器时代遗址试掘简报
西藏小恩达新石器时代遗址试掘简报
西藏文管会文物普查队
1986年8月23日至9月7日,西藏自治区文管会文物普查队在小恩达遗址进行了调查和试掘工作,共开探方2个、探沟1条,发掘面积60平方米。发现较完整的房屋遗迹3座、灰坑1处、窖穴5处,出土了大量的打制石器、细石器、磨制石器、骨器、陶片等。
现将遗址试掘情况简报于下。
图1 小恩达遗址位置示意图
一、地理位置及概况
小恩达遗址位于西藏昌都县北5公里的昂曲东岸,东距小恩达乡(今城关镇小恩达村)800米,遗址分布在小恩达小学一带的第一、二台地上,地理坐标为东经97°80′、北纬31°11′,海拔3140米,面积约8000平方米(图1,另见图16:1)。
遗址发现于1980年5月,当地群众在此搞农田基建时,发现了石棺葬、瓮棺葬,陶器、骨器、石器等遗物。后又在此建了小学,加之黑昌公路从中穿过,致使遗址遭到严重破坏。
二、文化堆积
为了了解遗址的文化内涵及面貌,在遗址的第一、二台地上各开一探方,分别编为T1、T2。T1位于遗址第二台地中心区域的小学院内,为5米×5米;T2位于T1之西的第一台地上,为4米×4米。T1与T2相距40米,现以T2南壁和T1北壁为例,简述如下。
T2南壁地层剖面(图2):
第一层 耕土层,土色黄褐,厚0.27米。
第二层 灰土层,厚0.42~0.57米,土质疏松,夹大量的砾石,内含红烧土块、木炭灰、陶片、兽骨、骨器、石器等,发现灰坑一处,编号H1。
第三层 沙土层,厚0.23~0.42米,呈黄白色沙土,质较松。发现房屋遗址1座,编号F4,F4在T2仅暴露局部,大部分压在T2之西侧。发现窖穴1处,编号H5,内含红烧土块、木炭灰、少量的陶片、骨器等遗物。
T1北壁地层剖面(图3):
第一层 黄土层。厚0.4~0.63米,质较坚硬,含少量五花土、炭灰。该层出土的打制石器、细石器、陶片等遗物与T2第二层出土的同类物相近似。发现房基1座,编号F1;窖穴1处,编号H1;晚期石棺葬1座,编号M1。
第二层 红褐土层。厚0.5~0.63米,土质坚硬,出土了大量的打制石器、兽骨、陶片、细石器、骨器等,发现房屋基址1座,编号F2。
第三层 黄褐沙土层,厚0.25~0.37米,质较硬,含少量的炭灰和陶片,发现房基1座,编号F3;窖穴3处,编号H2~H4。
根据T2南壁和T1北壁剖面,结合遗址中的出土物和发现的遗迹,对该遗址的文化堆积提出以下看法:
第一层文化堆积即地层的第三层,分布于遗址的第一、二台地上。
图3 T1北壁剖面图(约1.6米)
1.黄土层 2.红褐土层 3.黄褐沙土层 4.生土层
第二层文化堆积即地层T1第二层,在第一台上T2内未出现。
第三层文化堆积即地层T1第一层、T2第二层。
三、遗迹
(一)房屋
发现较完整的房屋基址3座,现以F1、F3为例介绍。
F1 位于T1第一层,平面呈方形,除东部被晚期石棺葬M1打破外,保存较好(图4)。长4.75米、宽4.48米,面积21.3平方米,凹底深0.22米,房址内堆厚0.15~0.3米,中间厚而周围薄,质较疏松。上层为大片的红烧土块、炭灰块,红烧土块厚3~5厘米,居住面上留有一层黑色灰烬,东北角有用4块砾石垒砌的高出屋面18厘米的灶坑,其内和周围留有约15厘米厚的银白色灰烬。居住面上发现有兽骨、刮削器、切割器、石斧、细石核、细刮削器、骨针、圈足碗(残)等遗物。居住面中心有4个圆形环底柱洞,直径21~24厘米、深13厘米、间距42~80厘米。房基周边有规律地分布着10块砾石明础,砾石厚5~12厘米、直径27~46厘米、间距35~135厘米。门道位于南角,由15~17号三块砾石重叠成台阶状踏步,门向182°。F1居住面加工方法为:先将地面平整,底部铺一层厚15~25厘米的小石粒(内掺土),上部垫一层3~5厘米厚的黄灰色土,踩踏捶打坚实,再经火烧形成黑褐色地面。根据遗迹分析,F1为一座中心竖起4根立柱与周围明础上的斜柱组成的锥形房屋。墙壁以木柱为骨,编缀枝条,内外涂草拌泥而成木胎泥墙,经火烧烘烤过。
F3 位于T1第三层,平面略呈长方形,长4.75米、宽3.92米,面积18.6平方米(图5)。底面略呈凹状,居住面直接建在原生土上,铺一层厚3~5厘米的红褐色土,踩踏平整。F3全系竖直柱洞组成,无明础面,与F1有着根本区别。柱洞形状各异,深浅不一,分布无规律,大体分为两种形式,即圆形柱洞和条形柱洞。1~4为圆形柱洞,直径12~32厘米、深13~78厘米,其中2、3、9、12四柱洞加工讲究,周壁铺垫小石粒捶打成环底。15~19为条形柱洞,长径23~58厘米、深12~76厘米。居住面中部有一片灰烬,厚3~15厘米、直径55厘米,可能是烧灶所在。室内发现窖穴3处。F3门开在北边,宽1.4米,门道处有较高而坚硬的踩踏面,推测F3可能为一座平顶建筑,四壁为木胎泥墙。
图4 F1平、剖面图(1/100)
1~4.柱洞 5~14.明础石 15~17.脚踏石18.M1(石棺葬)
图5 F3平面图
G2~G4.窖穴 1~14.圆形柱洞 15~19.条形柱洞20.灰烬
(二)窖穴
发现窖穴5处,平面呈圆形或椭圆形,分为桶状和袋状窖穴。以G1、G3、G4为例做一介绍:G1位于T1第二层,口呈椭圆形,最大口径67厘米、深50厘米、底径25厘米,内堆积黄褐色土,土质较松,含灰烬、陶片。G3、G4位于T1F3房基内。G3平面呈椭圆形,最大口径72厘米、深30厘米;G4为圆形袋状窖穴、环底,口径42厘米、高50厘米、腹径108厘米,形状规整;G3、G4内堆积有花土、红烧土块、灰烬、石片、细石核、刮削器等。
(三)石棺墓葬
共1座(M1,图6,图16:2),打破T1第一层,棺室四壁系用天然砾石叠砌而成,顶部用直径8厘米的棚木(遗朽木痕迹),上覆砾石而成。M1为长方形竖穴式墓,葬式为侧身屈肢葬,方向北偏西57°,室长116厘米、宽90厘米、深70厘米,墓主为一25~35岁的男性。尸骨左上侧殉葬陶罐1件(图7,图16:8),为夹砂灰陶,通高14.1厘米、口径10.3厘米、底径5厘米,侈口,圆唇,高领,肩饰两道凸起的波折纹,腹微鼓,腹饰凸棱及刻划纹,小平底,双大耳,刻划线交叉纹。
图6 M1平面图(约1/15)
图7 M1陶罐(约1/2)
根据M1的形制和殉葬陶器,与贡觉县相皮区石棺葬(战国—秦汉)相比较,该石棺葬显得较原始,推测其时代约在战国以前。
四、遗物
该遗址出土遗物较多,种类亦较复杂,包括打制石器、细石器、磨制石器、骨器、陶片等。
(一)打制石器
共计87件。占全部石器的74.4%。石料多系深灰色的砾石,石质主要为细砂岩、片岩、板岩、片麻岩,亦有少量的粗砂岩。
1.石核共15件,分4型。
Ⅰ型:砾石石核,6件。核体大部分保留原砾石面,沿周边向核心打击,形成中部突起的核面(图8:1)。
Ⅱ型:柱状石核,1件。在柱形石核的一侧,错向打片,形成柱状核体,侧面仍保留砾石面,石片痕不规整(图8:3)。
Ⅲ型:漏斗状石核,2件。核体呈漏斗状,以石核的一端沿周缘向核心打片,形成核体较平的一面,此器亦可用于敲砸(图8:2)。
图8 石核、石片
1.砾石石核(T1① : 14) 2.漏斗状石核(T1② : 10)3.柱状石核(T1② : 11) 4.多面体石核(T1① : 22)5.叶片形石片(T1② : 12) 6.多角形石片(T1① : 17)7.椭圆形石片(T1① : 16)(1、2.为1/6,3~7为1/3)
Ⅳ型:多面体石核,6件。经数次方向不同的打片,核体形状不固定(图8:4)。
2.石片共27件,分4型。
Ⅰ型:叶片形石片,共3件。石片较长,较宽的一端为台面,另一端由两侧内收成尖状,呈叶片形(图8:5)。
Ⅱ型:三角形石片,共3件。器身呈楔形,其一端宽厚,对应的一端窄薄,台面经修理向内倾斜,台面角为115°~125°(图8:6)。
Ⅲ型:椭圆形石片,共17件。石片呈椭圆形,中间较厚而周边薄,背部保留原砾石面(图8:7)。
Ⅳ型:多角形石片,共4件。形状不规整,台面经多次修理,劈裂面凹凸不平,石片角为100°~120°。
3.铲状器共3件,分2型。均为石片石器,器身扁平,一面仍保留原砾石面,有一宽大的刃部。
Ⅰ型:心形铲状器,2件。器身略呈心形,上端经加工成凹形柄部,另一端加工成锐利的刃缘,侧视呈三角形,有明显的使用痕迹。T2②:3,系石英砂板岩制成,长9.1厘米、宽9.6厘米、厚0.5~3.1厘米(图9:1)。
Ⅱ型:斜肩直边铲状器,1件。柄端为尖斜状,两侧为直边,刃部呈弧形。T2②:4,质为砂岩,长6.5厘米、宽7.7厘米、厚0.8~2厘米(图9:2)。
4.切割器共5件,分2型。均为石片石器,柄部较厚,刃部薄利,背部留有局部砾石面。
Ⅰ型:椭圆形切割器,3件。在椭圆形石片上稍做加工即用。T1①:19,系砂岩制成,长8.2厘米、宽5.3厘米、厚0.2~0.9厘米(图9:3)。
Ⅱ型:三角形切割器,1件。器身略呈三角形,一侧边内劈裂面向背面打击加工为薄刃;另一侧边为原石片经磨制成刃,此器两边均可使用。T1①:20,系变质砂岩制成,长4.8厘米、宽5.7厘米、厚0.2~0.8厘米(图9:4)。
5.石斧共6件,分4型。利用砾石上打下的石片制作而成,形状各异。
Ⅰ型:宽柄斧,2件。柄部宽直,器身扁平。T1②:18,质为土红色变质砂岩,柄端为弧状,两侧由背面向劈裂面打击成直柄斜肩,刃部为原砾石面稍经磨制而成,刀口厚钝,刃角80°。柄宽7.5厘米、肩宽9.2厘米、长10.4厘米、厚2厘米(图9:5)。T1②:26,系灰色变质砂岩制成,此器由左右两侧打片成较薄利的宽柄,再由柄端向下打击使劈裂面凸起,刃部直接利用原石片的锋缘,刃角45°。柄宽3.4厘米、肩宽5厘米、长5.2厘米、厚1~1.2厘米(图9:6)。
Ⅱ型:巨型长身斧,1件。器身较大,呈长方形,利用原石片的边缘为刃部,口部厚钝。T1②:19,质为变质砂岩,长19.5厘米、宽6.8厘米、厚4.7厘米(图9:8,图16:5)。
Ⅲ型:三角形斧,2件。器身略呈三角形,柄部斜长。T1②:17,质为板岩,两侧经打片成斜肩,其弧形的一边经磨制作为刃部使用,刃角50°。长8.2厘米、宽9.6厘米、厚1.5厘米。T2②:9,质为细砂岩,柄端较厚,一侧利用原砾石边,另一侧经二次打击成斜肩,刃部由劈裂面和背面同时向内打击形成中刃,刃缘锋利,刃角40°。
图9 铲状器、切割器、石斧
1.心形铲状器(T2② : 3) 2.斜肩直边铲状器(T2② : 4)3.椭圆形切割器(T1① : 19) 4.三角形切割器(T1① : 20) 5.宽柄石斧(T1② : 18) 6.宽柄石斧(T1② : 26)7.尖柄扇形石斧(T1③ : 9) 8.巨型长身斧(T1② : 19)9.三角形石斧(T2② : 9)
长6.4厘米、宽7.2厘米、厚2.9厘米(图9:9)。
Ⅳ型:尖柄扇形斧,1件。T1③:9,用砂岩制成,柄端经两侧打片呈尖状,一侧先修理出肩部,然后在石片两侧的中部打片使之成扇形,刃部利用原砾石片的锋缘做口刃,较钝。肩宽3.3厘米、刃宽6.4厘米、长7厘米、厚1.2~2.4厘米(图9:7)。
6.锄状器2件,分2型。器身厚重,质为变质砂岩。
Ⅰ型:三角形锄状器,1件,器身呈三角形,左右两侧用锤击法形成斜边,相对应长的边经交互打击法加工成刃,刃口厚钝,刃角78°,两面保留大部分砾石面。T1②:24,长13.3厘米、刃宽18.6厘米、厚4.9厘米(图10:1)。
Ⅱ型:钺形锄状器,1件。T1②:25,柄端宽厚,对应的一端由劈裂面向背面打击形成凹刃,左侧亦由劈裂面向背面打片,使边缘薄利而向上隆起,其纵剖面呈三角形,此器两边均经使用,并留有锯齿状痕迹。长15.4厘米、宽18厘米、厚8.4厘米,刃角38°(图10:2,图16:3)。
7.尖状器2件。为石片石器,质为变质砂岩,器身扁平,柄部较宽,尖部锐利,呈三棱状,背部留有局部砾石面。在其一侧边由劈裂面向背面加工,使石片形成三角尖状毛坯,再从柄端锤击打片,使劈裂面平直。T1①:15,长7.9厘米、柄宽4.5厘米、厚0.6~1.1厘米,尖角30°(图10:4)。T1③:6,高5.5厘米、宽5.4厘米、厚0.4~1.7厘米。
8.砍斫器3件,分2型。为石核石器,柄部宽厚,刃部较钝。
Ⅰ型:长方形砍斫器,1件。器身呈长形,柄端手握处利用原砾石体,在对应一边砾石的两侧面交互打击出凹凸不平的刃缘,大部分仍保留砾石面。T1③:8,质为酸性火层岩,长6.9厘米、宽8.5厘米、厚2.4~4.3厘米(图10:5)。
Ⅱ型:半圆形砍斫器,2件。器身呈半圆形,利用扁圆砾石在一端加工而成,表面保留局部砾石面。T1②:14,质为砂岩,从劈裂面向背面打片,形成燕尾刃,左侧经打击成薄利的边缘。长8.3厘米、宽9.3厘米、厚3厘米,刃角75°(图10:3)。T1①:21,质为灰色细砂岩,以一端宽厚的砾石面为柄,在另一端和左侧经多次打击,加工修理成刃部。长7.6厘米、宽7.7厘米、厚4.5厘米,刃角77°(图10:7)。
图10 锄状器、尖状器、砍斫器、敲砸器
1.Ⅰ型锄状器(T1② : 24) 2.Ⅱ型锄状器(T1② : 25)3、7.Ⅱ型砍斫器(T1② : 14、T1① : 21) 4.尖状器(T1① : 15) 5.Ⅰ型砍斫器(T1③ : 8)6.Ⅱ型敲砸器(T1② : 21) 8.Ⅰ型敲砸器(T1① : 28) 9.Ⅲ型敲砸器(T1② : 22) (1、2、3、5、6、7、8.为1/4,4.为1/2,9.为1/16)
9.敲砸器4件,分3型。一般仅加工柄部手握处,也有利用原砾石面或断裂面直接使用的。
Ⅰ型:柱状敲砸器,1件。T1①:28,质为变质砂岩,用柱状砾石加工而成,断面呈扁圆形。在柱状砾石的一端打片,形成柄部,敲砸面利用另一端砾石面,有明显的使用痕迹。长10.6厘米、直径5.4厘米(图10:8)。
Ⅱ型:椭圆体敲砸器,2件。敲砸面直接利用两端砾石面,敲砸痕迹明显。T1②:21,质为片麻岩,直径11.2厘米(图10:6)。
Ⅲ型:多面体敲砸器,1件。T1②:22,质为变质砂岩。为多面体石核。用其棱角为敲砸点,无固定使用方向。长9.9厘米、宽19.5厘米、厚6厘米(图10:9,图16:4)。
10.刮削器6件,分2型。以石核石器为主,柄端较厚,均有一个或数个刮削刃。
Ⅰ型:圆刮器,1件。T1②:16,质为砂岩。器体呈圆形,沿周边从背面向劈裂面打片,使劈裂面隆起成弧状,边缘锐利成圆刃,刃角45°~55°。直径17.2厘米、厚0.6~1.6厘米(图11:1)。
Ⅱ型:侧刮器,3件,分3式。柄为弧状,两侧边为刮削刃,亦有侧刃与端刃并用者。
Ⅱa式:心形侧刮器,1件,TG①:3,质为砂岩。器体略呈心形,以核体较厚的一端为柄,沿两侧面做单向打片形成薄刃,凹口,构成尖弧状的端刃,有使用痕迹。长15.6厘米、柄宽14.1厘米、厚0.9~3.2厘米,刃角24°(图11:2)。
图11 刮削器、雕刻器、砧、矛、钻、石杵
1.Ⅰ型刮削器(T1② : 16) 2.Ⅱa式刮削器(TG① : 3)3.Ⅱc式刮削器(T1① : 24) 4、6.Ⅱb式刮削器(T1① : 25、T1① : 8) 5.砧(T2② : 5) 7.钻(T2② : 10)8.Ⅰ型石杵(T1① : 23) 9.雕刻器(T1② : 20)10.矛(T1① : 27) 11.Ⅱ型石杵(T1② : 15)(1.约1/8,2、9、11.约1/6,5、8.为1/4,余皆约1/2)
Ⅱb式,扇形侧刮器,2件。T1①:25,质为细砂岩,器体略呈扇形,以弧形砾石面为柄。两侧和下端均从背面向劈裂面打片,形成数处锋利的凹刃,又从柄端向下打击,使劈裂面平直,再从劈裂面向背面打片,使背面留一较深的石片凹痕,两侧及端刃均可使用。长6.1厘米、宽7.3厘米、厚1.7~2.9厘米(图11:4)。T1①:8,质为黑色细砂岩,以较直的一端为柄,在一侧从劈裂面向背面加工成缘刃,与另一侧薄利的砾石缘组成弧刃,背面突起棱脊,劈裂面呈凹形。高4.3厘米、宽6.5厘米,厚1.7厘米(图11:6)。
Ⅱc式,椭圆形侧刮器,1件。T1①:24,质为细砂岩。柄部较厚,左右两侧由背面向劈裂面打片,形成半月形刃缘,背面保留砾石面。长4.3厘米、宽7.9厘米、厚1.7~3.2厘米,刃角87°(图11:3)。
11.雕刻器1件。T1②:20,质为砂岩。为石核石器,柄端呈三角状,刻刀呈直背凹刃,顶尖极为锋利。先选一三角形毛坯,经两面打片成扁体,再由三角体中上部垂直向下打击,经修理加工成钺形刻刀。器长7.6厘米、宽4.4厘米、厚0.8~1.8厘米,刻刀长3厘米、宽0.9厘米、厚0.3~0.7厘米,刃角23°(图11:9)。
12.钻1件。为石片石器,T2②:10,质为砂岩,呈菱形。器身较长,一面保留砾石面,在石片的三边从背面向劈裂面打片,制成斜肩柄部和尖锐的钻头(已残)。长18.6厘米、宽9厘米、厚0.3~0.6厘米(图11:7)。
13.矛1件。为石片石器,T1①:27,质为砂岩。矛头呈三角状,尾部有柄,称有骹矛。在石片一端的侧面,从劈裂面向背面打击成斜面,与石片另一侧组成矛头,又在尾端两侧打片成两斜边,在其一侧经第二次加工出骹部。长6.6厘米、宽3.2厘米、厚0.5~1.3厘米(图11:10)。
14.砧3件,用砾石制作,T2②:5,质为砂岩。在扁圆形砾石两面中部的使用面上,因锤击形成较集中的臼形坑痕,周边浅而中部深。直径5.5~9.4厘米、厚2.7~4.7厘米(图11:5)。
15.石杵4件,分2型。
Ⅰ型:柱状石杵,2件。T1①:23,两端均有使用留下的痕迹(图11:8)。T2②:7,一端打片形成一个倾斜裂面,另一端直接使用。长10.5~12.4厘米、直径0.92厘米。
Ⅱ型:琵琶状石杵,2件。选用天然砾石。T1②:15,器体略呈琵琶状,器身扁平,柄端较窄,下端较宽呈弧形,使用痕迹明显。长16.8~19.5厘米、宽5.4~7.8厘米、厚2.4~3.9厘米(图11:11)。
16.重石6件。器体呈球形,为天然砾石,是狩猎投掷之用器。F1:5,系石英砂岩。直径3.2~6.9厘米。
(二)细石器
出土细石器23件,占全部石器的19.6%。石质有玛瑙、燧石、变质砂岩等。器形较小,一般重量在3.5克左右,最轻的仅重0.86克,最大的一块也只重40.6克。
1.细石核8件,分4型。
Ⅰ型:扇形石核,3件。器呈扇形,器身扁平,底部锐利。从砾石两面加工成带刃的盘状体,然后从一端打片,形成斜肩或平肩,再以劈裂面做台面,沿一端向下继续剥光,加工成锐棱状的底部。高1.3~2.2厘米、宽2.1~3.9厘米、厚0.7~1.0厘米。T1②:7,系鸡血红玛瑙制成,上端呈斜三角状,相对应一端的扇形刃缘遗有细疤痕(图12:1)。T1②:5,系燧石制成,台面平直,扇形锐刃不甚规整(图12:6)。F1:4,质为黑色变质砂岩,圆弧状台面,两侧缘和底缘遗有较多的石片疤痕(图12:11)。
Ⅱ型:楔形石核,2件。体高且窄,底缘及侧缘均呈锐利的刃部,由台面的一端剥片,遗有扇状疤痕。T1②:8,质为燧石,高3.8厘米、宽3.4厘米、厚1.1~1.7厘米(图12:8)。
图12 细石器
1、6、11.Ⅰ型石核(T1② : 7、T1② : 5、F1 : 4) 2.Ⅰ型刮削器(T1③ : 5) 3.Ⅱ型刮削器(T1③ : 7) 4、10.Ⅳ型刮削器(F1 : 3、T2③ : 2) 5.Ⅳ型石核(T1② : 9) 7.雕刻器(F2G1 : 1) 8.Ⅱ型石核(T1② : 8) 9.Ⅲ型石核(T2③ : 1) 12.尖状器(T1② : 6)13、14.Ⅲ型刮削器(T1② : 4、T1② : 9)(皆约3/5)
Ⅲ型:圆柱形石核,1件。从砾石打下一段沿周边进行剥片,成柱状,周围遗有条状疤痕。T2③:1,质为燧石,高1.7厘米、宽1.3厘米、厚0.9厘米(图12:9)。
Ⅳ型:板块状石核,2件。核体较大,呈板块状,因无固定打击台面,周体遗有大而不规整的石片疤痕,形成核体周壁的凸棱。T1②:9,质为细砂岩,高5.9厘米、宽4.3厘米、厚0.9~1.2厘米(图12:5)。
2.尖状器2件。均有一个锐利的尖部,为石核石器。T1②:6,质为燧石。台面呈三角形,沿台面向下剥片,由一侧向背面做精细的琢制,形成背面突起的棱脊和锐利的尖端。高1.5厘米、宽1.2厘米、厚0.5厘米(图12:12)。
3.雕刻器1件。体厚,不规整,为凿状刻器,呈长方形。在石片一侧剥片使其平直,另一侧由两面交互琢制成长边,尖端部分由一侧垂直打击,形成倾斜的锐尖。F2G1:1,高3.4厘米、宽1.9厘米、厚0.3~0.9厘米(图12:7)。
4.刮削器8件,分4型。
Ⅰ型:多刃刮削器,1件。T1③:5,质为变质砂岩。沿周边由劈裂面向背面加工,剥削时向内用力,使背面隆起一个较高而极锐的尖刃,周身均可做刮削之用。高2.6厘米、宽2.5厘米、厚1.0厘米(图12:2)。
Ⅱ型:半月形刮削器,2件。T1③:7,器体呈半月状,质为燧石。柄背平直,由劈裂面向背面加工,形成极锐利的半月形弧刃,器表隆起似龟背状。高2.1厘米、宽3.1厘米、厚0.6厘米(图12:3)。
Ⅲ型:短身圆头刮削器,2件。T1②:4(图12:13)、T1②:9(图12:14),均系变质砂岩制作的石片石器,劈裂面平坦,背面隆起,由柄端从劈裂面向背面沿两侧剥片,利用原砾石端缘和加工的侧缘组成圆头刮削器。高1.9~3.6厘米、宽2.1~3.5厘米、厚0.5~1.1厘米。
Ⅳ型:长方形刮器,3件。器体略呈长方形,柄端略直,对应的一端及二侧为刃缘,背面隆起凸脊。F1:3,质为燧石,高1.7厘米、宽2.5厘米、厚0.6厘米(图12:4)。T2③:2,质为黑色燧石,高0.9厘米、宽1.6厘米、厚0.5厘米(图12:10)。
(三)磨制石器
出土、采集的磨制石器共7件,占全部石器的6%。器型有石锛、石凿、石刀三类。
1.石锛3件,分2型。
Ⅰ型:长方形锛,1件。862C×采:1,系变质板岩制成。器体呈长方形,两面磨制凹槽(风槽)、偏刃锐利,通体光洁。长12.5厘米、宽2.2厘米、厚0.6厘米(图13:1)。
Ⅱ型:梯形锛,1件。TG③:1,系墨玉制成。器身略呈梯形,平顶弧刃,顶微残。长9.4厘米、刃宽1.4厘米、顶宽0.9厘米(图13:3)。
图13 磨制石器
1.Ⅰ型锛(862C×采 : 1) 2.凿(862C×采 : 2) 3.Ⅱ型锛(TG③ : 1) 4.Ⅰa式刀(862C×采 : 3)5.Ⅰb式刀(TG① : 1) 6.Ⅱ型刀(TG① : 2) 7.Ⅲ型刀(T1② : 13)(1、2.为1/3,余皆2/3)
2.凿1件。862C×采:2,质为玉石。器身呈长条形,中锋弧刃,横剖面呈方形,柄端残。长13.3厘米、刃宽1.5厘米、厚1.5厘米(图13:2)
3.刀4件,分3型。刀身平薄,一般厚约0.4厘米。
Ⅰ型:单孔石刀,3件,分2式。通体磨光,刃缘由两面磨制,孔由两面对穿而成。
Ⅰa式:1件。862C×采:3,为泥质板岩。弧背平刃,靠背部有一孔,其一面靠近背部有一菱形浅槽,孔位于浅槽中部,一端残。长5.9厘米、宽2.4厘米(图13:4)。
Ⅰb式:1件。TG①:1,系硬玉制成。平背直刃,侧边亦有刃,孔位于刀之中部,一端残。长4.7厘米、宽2.2厘米(图13:5)。
Ⅱ型:双孔石刀,1件。TG①:2,质为泥质板岩。凹背凹刃,靠近背部穿有双孔,有明显的使用痕迹,此器亦称为“鸟翼形石刀”。长9.6厘米、宽2.4厘米(图13:6,图16:7)。
Ⅲ型:半月形石刀,1件。T1②:13,系变质板岩制作。器体似半月状,以半月平直的弦部为柄,刃部位于弓背上。长7.8厘米、宽3.1厘米、厚0.7厘米(图13:7)。
图14 骨器
1.Ⅰ型骨锥(T2② : 2)2.Ⅱ型骨锥(T1③ : 1)3.Ⅲ型骨锥(T1② : 2)4.Ⅳ型骨锥(T2② : 1)5.骨刀梗(T1③ : 2) 6.骨匕(T1① : 2)
(四)骨器
1.骨针8件(3件残)。磨制精细,针尖锋利,末端有针鼻,针鼻直径0.1~0.2厘米。F1:1,末端宽扁,体呈锥形,长4.9厘米。F1:2,是出土骨针中最长的一根,长6.2厘米。T1①:5,是出土骨针中最短的一根,长3.1厘米。
2.骨锥9件,分4型。
Ⅰ型:5件,均系动物肢骨制成。剖面呈圆形,以较细的关节为柄端。T1①:1,柄端关节不甚明显,通体长14.5厘米、直径0.7厘米(图16:6①)。T2②:2,柄端骨节肥大,将肢骨下端破裂的细部磨尖作为锥尖,长11.9厘米、直径0.9厘米(图14:1;图16:6②)。
Ⅱ型:1件。T1③:1,系骨条制成。器身扁平内凹,一端加工成锥尖,顶端微残。长10.8厘米、厚0.4厘米(图14:2)。
Ⅲ型:1件。T1②:2,系鹿角制成。仅尖端有磨制痕迹,器体呈弯状。长10.9厘米、直径0.9厘米(图14:3)。
IV型:1件。T2②:1,系动物肢骨制成。柄端关节较粗,器体呈三角状,锥刃较钝。长5.3厘米、宽3厘米(图14:4)。
3.骨刀梗1件。T1③:2,器身扁平,呈长条形,两面刻画条纹数条,在其一侧有加工较深的凹槽,为镶嵌石片所用,柄端残。长9.4厘米、宽1.6厘米、厚4.5厘米,槽深0.25厘米(图14:5)。
4.骨匕1件。T1①:2,系条骨片制作。呈长方形,柄残,另一端为圆弧形。长8.2厘米、宽1.0厘米、厚0.6厘米(图14:6)。
(五)陶器
遗址共出土陶片259片,均系夹砂陶。以灰陶为主,褐陶、磨光黑皮陶、红褐陶次之,灰陶占52%、褐陶33%、磨光黑皮陶11%、红褐陶4%。
陶器纹饰较为丰富,以刻画纹为主,纹样繁多,线条清晰。有三角纹、平行直线纹、交叉直线纹、波折纹、弦纹;另有附加堆纹、锯齿纹、指甲纹、剔刺纹、压印纹、绳纹等。刻画纹一般饰于器物腹部,亦有饰于颈、耳部的;附加堆纹多饰于罐的颈部及颈肩交接处;锯齿纹饰于器物的外唇口沿;指甲纹、压印纹饰于盆的折腹处;剔刺纹一般饰于罐的颈、腹部;绳纹甚少。穿孔陶片发现较多,多系单向钻孔,对穿孔甚少,孔一般穿于罐的颈、腹部(图15)。
因试掘面积有限,未发现完整器物,很难看出遗址中陶器的全貌,下面只就一些典型的器口和器底做一介绍。
1.罐分5型。
Ⅰ型:1件。T1②:38,系夹砂灰陶。侈口、圆唇、斜高领、斜肩、腹微鼓,领部饰一条不甚明显的附加堆纹,领以下刻划不太规整的斜线划纹,相间数道竖纹。腹以下残。口径18厘米(图15:1)。
Ⅱ型:3件。高领、束颈、侈口、圆唇、圆肩、鼓腹。T1②:41,系夹砂褐陶,口径20.4厘米,口沿饰锯齿纹、领及肩部饰绳纹和四条绳索状附加堆纹(图15:2)。T1①:61,质为夹细砂磨光黑皮陶,口径22厘米,口沿下有一圈细密的线纹(图15:3)。T1②:37,质为夹砂灰陶,素面,口径11.6厘米(图15:10)。
Ⅲ型:2件。T1①:67,夹砂粗灰陶,高领、敞口、方唇、折肩,领肩交接处饰一条高凸的附加堆纹(图15:5)。T1①:70(图15:9)。
Ⅳ型:1件。T1①:64,夹细砂红陶,高直领、鸡冠耳,领间雕有三角形剔刺纹(图15:7)。
Ⅴ型:1件。T2②:12,系夹细砂红褐陶。口径11.8厘米。侈口、圆唇、斜高领、宽大耳,领部饰数道刻划弦纹,相间圆点剔刺纹(图15:8)。
罐底,T1①:68,系夹粗砂褐陶。平底,饰刻画纹。厚0.9厘米、底径7.2厘米。
2.盆2件,分为2型。
Ⅰ型:T1①:63,系夹细砂磨光红陶。侈口、圆唇、深腹,唇下压印一圆锯齿状附加堆纹、腹饰三角形刻画纹。壁厚0.6厘米、口径25.6厘米(图15:4)。
图15 陶器
1.Ⅰ型罐(T1② : 38) 2、3、10.Ⅱ型罐(T1② : 41、T1① : 61、T1② : 37) 4.Ⅰ型盆(T1① : 63)5、9.Ⅲ型罐(T1① : 67、T1① : 70) 6.Ⅱ型盆(T1① : 76) 7.Ⅳ型罐(T1① : 64) 8.Ⅴ型罐(T2② : 12) 11.碗(F1 : 11) (1~5、9、10.为1/8,6.为1/12,7、8.为1/4,11.为1/6)
图16 西藏小恩达新石器时代遗址部分器物
1.遗址发掘探方图 2.M1 3.钺形锄状器 4.敲砸器 5.巨型长身斧6.骨锥 7.双孔石刀 8.陶罐(M1)
Ⅱ型:T1①:76,折腹盆,夹粗砂磨光黑皮陶。直口、圆唇、折腹、厚胎,器形较大,折腹处绕一圈附加堆纹凸棱,上压印较深的菱形印痕,底部浅,壁厚0.9厘米、口径25.8厘米(图15:6)。
3.碗1件。F1:11,系夹粗砂灰陶。上部残,素面、腹壁圆弧内收接矮圈足,残高6.6厘米、壁厚0.9厘米、圈足直径5.7厘米(图15:11)。
五、结语
昌都小恩达遗址,是西藏东部继卡若遗址之后,经田野调查和发掘的第二处新石器时代遗址。从遗址中出土的打制石器、细石器、磨制石器三者并存,且以打制石器占大多数,呈现出新石器时代的特征,又显示出自身的特性和典型性。打制石器多用砾石或砾石片制成,多半系单向打击,仅有少量在刃部做交互打击,打击点和打击台面清晰,器型较规整。以打制的心形铲状器、长条形石斧、三角形石斧、尖柄扇形石斧、钺形锄状器、长方形砍斫器、柱状敲砸器、三角形长刃雕刻器、有骹矛尤为典型。细石器制作多以间接法产生,具有典型特征的有扇形石核、楔形石核、柱形石核,尖状器、短身圆头刮削器、半月形刮削器等。从细石器上剥落的石片疤痕观察,多为较大的扇形石片痕,条形疤痕者少见,故该遗址未发现石叶石器,反映出独特的地方特色。磨制石器制作精细,通体磨光,其中以长条形石锛、鸟翼形石刀、刃开在弓背上的半月形石刀最有代表性。骨器种类也较丰富,以骨锥、骨刀梗最为精美,反映出较高的工艺水平。遗址出土的陶片,陶质均系夹砂陶,陶色以灰陶为主,根据陶片推测,陶器以罐、碗、盆为基本组合,多为平底和圈足器,未见三足器,均为手制,个别器物经慢轮加工修整,陶片纹饰盛行刻画纹,另有附加堆纹、剔刺纹、锯齿纹、压印纹、指甲纹。房屋建筑为木骨泥墙、凹底。早期建筑全为柱洞,居住面稍做简单的平整处理;晚期建筑的柱础为中心柱洞与周边明础石相结合,居住面加工讲究,底部铺一层三角状石柱,表面烧烤一层光滑的红烧土地面。
小恩达遗址所反映的文化面貌,与西藏高原上昌都卡若、林芝、墨脱、拉萨北郊曲贡村几处遗址的原始文化,与黄河中上游地区的原始文化,有着一定的联系。
小恩达遗址与卡若遗址分别位于昌都县的南北两端,相距17公里。两遗址均分布在河谷两岸的台地上,从发现遗迹和出土物来看,二者的文化特征基本一致。该遗址出现的建筑遗存为木骨泥墙,早期为凹底形,晚期出现地面建筑。其F1内的19个竖直柱洞,形状各异、深浅不一,分布不甚规律,烧灶位于居室中央,居住面处理简单,底面下凹,很接近卡若遗址中F17房基的结构[1]。地面建筑F1的出现,柱洞与明础相结合、居住面的加工方法,又独具风格。
遗址中出土的陶片,基本面貌与卡若文化中的陶器相似。陶质均系夹砂陶,未见泥质陶,纹饰以刻画纹、剔刺纹、附加堆纹为主,器型以罐、碗、盆为基本组合,多为平底器、无圆底器、不见三足器。ZCXT1①:68器底同于卡若遗址T60④:052器底,ZCXT1②:37罐口同于卡若遗址F17:06罐口沿,ZCXT1①:76Ⅱ型盆与卡若遗址T59④:85Ⅰa式盆相似。该遗址陶器器型较简单,但陶质细密、火候较高,反映出制陶工艺的高度发展。纹饰未发现卡若遗址中早期较繁缛的刻画纹和彩绘,却出现麦穗形剔刺纹、鸟纹、圈足纹以及陶质细密的磨光黑皮陶等,别具特色,反映出强烈的地方性。
遗址中出土的石器,与卡若遗址相比,同以打制石器为主,石核、石片基本相近,两遗址虽临近河岸,但不见网坠、鱼钩、鱼标等捕鱼工具,均把鱼当作“禁忌食物”。ZCXT2②:3Ⅰ型铲状器同于卡若遗址T42③:37Ⅰ型铲状器,ZCXT2②:10钻同于卡若遗址F12:11Ⅰa式钻,ZCT沟①:3Ⅱa式刮削器与卡若遗址T4③:7Ⅲa式刮削器相近,ZCX采:3Ⅰa式石刀同于卡若遗址F17:77Ⅰb式石刀。长条形石斧、石锄、半月形石刀是两遗址的典型器物,它见于马家窑[2]系统诸文化的遗迹中。细石器与西藏高原上其他几处发现的细石器差异较大,未发现石叶石器,数量由早期到晚期逐渐减少,反映出退化的趋势。
小恩达遗址与曲贡村、墨脱、林芝三处遗址有着一定的联系,其共同点为:打制石器以石片石器为主,陶器有手制的黑皮陶,陶器纹饰有刻划三角纹、锥刺纹、波折纹、附加堆纹、绳纹等。ZCXT1:6Ⅰ型尖状刮削器与曲贡村遗址T1H1:5尖状刮削器基本相同[3],ZCXT沟:1Ⅱ型锛同于墨脱村出土锛[4],ZCXT1:21Ⅱ型砍砸器同于林芝出土的敲砸器[5]。但遗址间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小恩达遗址把鱼当作“禁忌食物”、陶质均系夹砂陶,曲贡村、墨脱、林芝三处遗址中发现两侧打缺口的网坠石器,是渔猎劳动的反映,陶质以夹砂、泥质陶二者并存,制陶工艺发达,以上特征是两种文化区别的重要标志。
小恩达遗址虽同属于卡若文化范畴,但从遗址文化内涵来看,比之卡若文化具有程度明显的进步性。遗址中出土的铲状器、锄状器、石刀、石斧,反映出农业经济的高度发展,石矛、重石的出现以及出土的大量兽骨,表明狩猎劳动所占的重要比例,证明了小恩达的原始居民已进入以农业为主的定居生活,在生产工具、生产技术方面已体现出明显的地方特色和时代特色,反映了同一文化在不同发展阶段表现出的文化特征,其年代晚于卡若遗址。根据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所对该遗址F2采集炭灰标本测定结果,年代距今为3775年±80年(树轮校正4125年±100年)。
小恩达遗址的发现,扩大了西藏地区新石器时代遗址的分布范围,对研究西藏早期和黄河流域等地的文化联合,对探讨藏族的起源,健全和完善卡若文化的类型和序列,提供了十分珍贵的资料。
参加这次试掘、整理的有:旦扎 王苍智 陈建彬
执笔结语:陈建彬
1990年
Abstract
From August to September 1986, the Investigation Team of the Cultural Relics Management Committee of Tibet Autonomous Region carried out an investigation and trial excavation of Xiao’enda Site located in the north of Qamdo County. Three fairly complete houses, one ash pit and five cellar holes are found with a lot of chipped stone tools, microlith, polished stone implements, bone, pottery shard and so on. Xiao’enda Site is the second Neolithic site found and excavated in field investigation in eastern Tibet after Karuo Site. Its discovery expands the distribution of Neolithic sites in Tibetan region, and provides valuable information to the study on the cultural relations between early Tibet and the Yellow River basin, on the origin of Tibetan nationality, and on the improvement and perfection of Karuo Culture’s types and sequence.
注释
[1]西藏自治区文物管理委员会、四川大学历史系:《昌都卡若》,文物出版社,1985年。
[2]甘肃省博物馆:《甘肃兰州西坡 遗址发掘简报》,《考古》1960年第9期。
[3]张建林等:《拉萨北部曲贡村遗址调查试掘简报》,《文物》1985年第9期。
[4]尚坚等:《西藏墨脱县又发现一批新石器时代遗物》,《考古》1978年第2期。
[5]王恒杰:《西藏自治区林芝县发现的新石器时代遗址》,《考古》1975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