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西南地区大石墓族属试探——附谈有关古代濮族的几个问题
四川西南地区大石墓族属试探——附谈有关古代濮族的几个问题
童恩正(四川大学历史系)
四川西南地区的大石墓,是近年来发现的一种具有独特地方色彩的墓葬。根据墓葬反映的葬俗和文化特征,再与历史上的有关文献相对勘,笔者认为此类墓葬有可能是古代濮族系统的一支——邛都的遗留,从而为我们研究这一古代民族的来龙去脉,提供了若干新的线索。本文试图从探讨大石墓的族属出发,进而论及古代濮族的几个问题。
一
四川西南地区的大石墓,虽然很早以前就有人以“巨石文化”的名称报导过[1],但系统的调查和清理,则是在1975年才开始的。迄今为止,已发现的大石墓分布的地区,有西昌地区的冕宁、西昌、米易、德昌,以及凉山彝族自治州东部的越西、喜德等县。而已发掘清理的墓葬,则有冕宁县城关二大队[2]、西昌新华公社坝河堡子[3]、礼州公社陈远九队[4]、河西公社温泉[5]、凉山彝族自治州喜德县拉克公社[6]等处,共计15座。
图1 三种类型的大石墓示意图
大石墓的共同特点是用石砌成墓室,顶部再以大石覆盖。墓室结构可以分为三种(图1):
Ⅰ类墓墓室呈长方形,三壁用长方形大石竖立而成,顶部盖以大石,墓底用碎石板镶嵌。墓的前壁,即长方形的顶端,用碎石块垒筑,中间仅留一宽约40厘米的狭窄通道。一般长6~7米、宽3米、高2米。
Ⅱ类墓的外表为一修建在地表上的石砌圆丘形建筑,直径在13米左右,高约3米。圆丘的中部为长条形的墓穴所剖断。墓穴的顶部盖有一列大石。墓门开在前部,用碎石封闭。
Ⅲ类墓墓室呈狭长方形,墓门开在旁侧,门下有高约20厘米的台阶三级。墓壁、墓顶均用大石建成,墓底用碎石板镶嵌,墓门则用碎石封闭。墓室一般长7.6米、宽2.5米、高2.4米左右。墓门外尚竖有两列大石,构成一墓道,长度可达10米。所以全墓俯视呈一丁字形。
这三种类型的墓葬,往往共存于同一墓地之中。如坝河堡子是Ⅱ、Ⅲ类墓并存,而喜德拉克公社则Ⅰ、Ⅱ、Ⅲ类墓均有。
修建墓的大石均作长方形,表面较平整,似经粗略加工。最大的长2.3米、宽1.74米、厚0.6米,重量当在万斤以上。
墓内无葬具痕迹,大量的人骨直接堆积于墓底。骨架错乱,无一具保持正常位置。经现场初步观察,男女老少均有。每墓葬人的人数,从数十具到百余具不等。
随葬器物放置在骨架之间。生产工具有石凿、石镞、铜镞、铜刀、陶纺轮等;生活用具有单耳罐、双耳罐、带流壶、三耳壶、斜肩罐、杯、釜、觚形器等;装饰品有铜发饰、铜环、指环、铜铃、铁环、骨耳环、玉管、珠饰等。另外在喜德拉克公社Ⅱ类墓中出过印章一枚,印章方形、鼻钮,印身成覆斗状,唯印文无法辨识。
喜德大石墓亦有少量铜钱出土。Ⅱ类墓出文帝四铢半两一枚,Ⅲ类墓出五铢钱四枚,经鉴定为汉宣帝时所铸。
在西昌坝河堡子大石墓的底部,还曾发现稻壳的痕迹。河西公社大石墓里,则发现了稻草的印痕。
二
为了确定大石墓的族属,我们拟先将这类墓葬所表示的文化特征作一剖析,再与有关历史记载相比较。
大石墓的墓室结构虽有三种形式,但是埋葬的方式相同,出土器物属于同一系统,且处于同一墓地之内,排列整齐,应该是同一民族的墓葬。墓室结构的差异,可能和时代的先后有关系。Ⅱ类墓出四铢半两,其时代当与其铸造的时代(前175年)相去不远,可能属于西汉前期。Ⅲ类墓结构较复杂,出宣帝五铢,时代当在西汉后期。Ⅰ类墓不出铜钱,具有独特地方风格的带流壶、斜肩罐等又仅见于此类墓中,时代当较Ⅱ、Ⅲ两类墓为早。如果再考虑到墓中出现铁器的情况,则我们笼统地将大石墓的时代定在战国至西汉,可能不致大误。
大石墓所反映的葬俗,有两个明显的特征。从墓内大量的人骨堆积以及人骨杂乱无章的情况来看,这明显是一种“二次葬”,即死者是先停放在其他地方,等肌肉腐烂以后,再将遗骨移徙到大石墓内。其次,这种墓葬均用大石修建,德昌的大石墓,门外尚有大石排列而成的长达6米的“八”字形墓道,墓道入口正对墓门处另竖有一块巨石,形制如同墓志,可能就是当年祭祀之所,这都反映出一种崇拜大石的意识形态。
从大石墓出土文物进行分析,这一民族尽管已知道用铁,但只用来制造小件饰物,可见来源稀少,极可能是从汉族地区输入的[7],因此其生产力的水平,似乎仍然停留在铜器时代。由于陶器的使用和稻壳稻草痕迹的发现,我们可以推知这种民族是定居的,以经营农业为主,而栽培的作物已有水稻。根据我们调查的结果,大石墓的分布,大致是与现在居民集中的村寨一致的,即处于安宁河及其支流孙水河两岸地势较为平坦的台地上,这都是适于农耕之所。也正是在这种定居农业的基础上,社会上有一定的剩余产品,才使规模较大的大石墓有兴建的可能。
关于这种民族的社会组织,从墓葬的密集和每墓入葬的人数来看,无疑是以村社为单位的,亦即古代所谓的“邑聚”。考虑到他们的生产力水平和周围汉族对他们的影响,村社的内部可能已经出现了阶级分化。在氏族部落的上层,似已有了一批奴隶主贵族,如《史记》《汉书》中所谓的邑君、侯王之类。但是大石墓兴建的本身,就暗示着一种集体协作的存在。同一墓内的尸骨,看不出明显的贫富差别,以属于同一氏族的成员的可能性较大。这就证明在普通的村社成员之间,血缘纽带还是强固地存在着。这种在保存着浓厚的氏族社会残余的基础上而又出现奴隶制剥削形态的现象,乃是古代西南很多少数民族的共同特点。
大石墓中虽然出土了少量的铜钱,但是并不能说明本地已有商品生产和货币流通。这种铜钱以作为装饰品的可能性较大。在西汉时,巴蜀的汉族与周围少数民族进行贸易,主要还是采取以物易物的方式。正如《史记·货殖列传》所记:“巴蜀亦沃野,地饶卮、姜、丹砂、石、铜、铁、竹木之器。南御滇僰、僰僮。西近邛笮、笮马、旄牛。……以所多易新鲜。”
大石墓民族的服饰,现在虽然已不能详知,但其玦形耳环、扁薄圈状手镯、铜铃和珠饰均与云南晋宁石寨山的滇族文化相似[8]。各墓出土的装饰品中,以青铜钗形发饰最多,由此可知这种民族的发式可能也属于“椎髻”的范围。
在大石墓分布的范围以内,现在居住的最多的少数民族是彝族,但彝族自古即行火葬,且不使用陶器,故大石墓与彝族无关。同时彝族自己也否认大石墓是他们的祖先所留,而认为这是“濮苏乌乌”住的石头房子。据老彝文经典所载,“濮苏”是一种民族,意即濮人,“乌乌”又是另外一种民族[9]。传说认为当彝族的祖先最初迁入凉山时,“濮苏”和“乌乌”早已定居于此。彝族饲养牛羊,而“濮苏”“乌乌”种庄稼,他们之间经常发生战争。最后彝族战胜了这种民族,占领了他们的土地。这种传说中的濮人,为我们推断大石墓的族属提供了重要的线索。
根据《史记·西南夷列传》的记载,从战国至西汉前期,西昌地区和凉山东部地区的居民主要是一种名叫“邛都”的民族。又据《汉书·地理志》,汉武帝元鼎六年(前111)平定邛都以后设立的越嶲郡,领县十五,其中姑复、青蛉、三绛三县在今云南,其余各县在今西昌地区和凉山东部地区,证明在几个世纪中这一地区的民族基本上无变化。关于邛都的情况,《史记·西南夷列传》所记如下:“西南夷君长以什数,夜郎最大;其西靡莫之属以什数,滇最大;自滇以北君长以什数,邛都最大:此皆魋结,耕田,有邑聚。”《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也说:“邛都夷者,武帝所开,以为邛都县。无几而地陷为汙泽,因名为邛池,南人以为邛河。后复反叛。元鼎六年,汉兵自越嶲水伐之,以为越嶲郡。其土地平原,有稻田。……俗多游荡,而喜讴歌,略与牂牁相类。”
我们试将大石墓的情况与邛都相比较,则二者相合之处颇多。大石墓的建造者,就其分布之广和活动时间之长等方面来看,无疑应是这一地区的主要民族,而墓葬反映出的种种经济和文化的特征,也与记载中的邛都相似。如二者活动的时间、地点相同,均为定居的农业民族。种植水稻,居住以村社(邑聚)为单位,发式为椎髻等等。因此我们有理由推测,此种大石墓,可能即为邛都的遗迹。
三
所谓邛都,可能是这一民族部落联盟或初期奴隶制国家的自称,但是他们究竟属于古代的什么族系,这是我们需要进一步分析的问题。
司马迁在《史记·西南夷列传》中,将夜郎、滇、邛都列为一类,并指出他们的发式(椎髻)、生产活动(耕田)和社会组织(有邑聚)均一致,说明这几种民族的族系是相同的。在《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中,又指出邛都的风俗“与牂牁相类”。此处所指的牂柯,是汉武帝元鼎六年平夜郎以后所设立的牂牁郡,其主要民族是夜郎。《新唐书·南蛮传》则说“自夜郎滇池以西,皆庄蹻之裔”,这些民族是否庄蹻之裔,我们在此不拟讨论,但至少可以证明他们有着共同的起源。因此我们只要确定了夜郎和滇的族系,也就解决了邛都的问题。
夜郎属于古代濮族的系统,这在学术界争论是不大的。《华阳国志·南中志》记汉武帝斩夜郎王,“后夷濮阻城,咸怨诉竹王非血气所生,求立后嗣”。又记与夜郎关系密切的句町,“故句町王国名也,其置自濮王”。凡此均足以证明夜郎即濮。至于滇的族系,现在争论颇多,笔者认为亦应为濮。《华阳国志·南中志》记“南中在昔盖夷越之地,滇濮、句町、夜郎、叶榆、桐师、嶲唐侯王以十数”[10],《史记·货殖列传》记“(巴蜀)南御滇僰、僰僮”[11],而《汉书·地理志》则作“南贾滇、僰僮”,《史记》中的“滇僰”,就是《汉书》中的滇,而僰即是濮,二字同音异写[12]。足见滇之为濮,在古代是一较普遍的看法。如果夜郎和滇都是属于濮族系统,那么邛都应为濮族,就是合理的解释了。宋代的乐史在谈到这几种民族的族属时,也是将之看成一类民族的[13]。
汉代牂牁和越嶲的民族情况,在两百多年以后似乎很少变化。《宋书·肖惠开传》记大明八年(464年)肖惠开任益、宁二州刺史时,曾企图“收牂牁、越嶲以为内地,绥讨蛮濮,辟地增租”。可见直至南北朝时,濮仍然是这一带的主要民族。
另外,在《华阳国志·蜀志》中还有“濮人冢”的记载,该书“会无县(今会理县)”条载:“故濮人邑也,今有濮人冢,冢不闭户。其穴多有碧珠,人不可取,取之不详[14]。”这种有冢堆、有可以出入的门户、随葬物中有碧珠的坟墓,正和大石墓的特征相符[15]。
至于越嶲的濮人崇拜大石的习惯,则显然是受了其邻近的蜀族的影响。《华阳国志·蜀志》记战国前期,“时蜀有五丁力士,能移山,举万钧,每王薨,辄立大石,长三丈,重千钧,为墓志,今石笋是也”。川西平原的这种大石遗迹,新中国成立以前有人做过调查,发现颇多[16],至今仍有部分保存[17]。蜀族是当时西南民族中文化发展水平较高的一种,其势力最盛时,活动的南界似曾到达云南境内[18],如此蜀族的意识形态在越嶲地区有所反映,是完全可能的。
四
葬俗是一种上层建筑,也是古代民族对灵魂、来生、神鬼等问题的认识的一种综合反映,它既能随着本民族社会的发展和其他民族的影响而改变,又具有一定的守旧性和顽固性。因此我们进一步探讨古代濮族的迁徙和发展情况,以及他们在各个历史阶段所表现的葬俗,将有助于我们更确切地了解大石墓的族属问题。
在古代,濮是我国南方一个很大的族系,所以又称“百濮”,其历史相当久远。传说在商朝初年,即公元前十六世纪时,他们就接受过商代统治者的命令,进贡过土产[19]。公元前十一世纪周武王伐纣的战争中,也有濮人参加[20]。周成王在成周大会诸侯,濮人又曾贡纳丹砂[21]。到西周晚期,濮人曾经联合南方的一些部落,与周王朝进行了一次规模较大的战争,周厉王亲自出征,才战胜了濮人[22]。
在西周一代,濮族主要散布在广大的江汉流域。西周初年,楚人来到这一地区,开始与濮人进行了长期的斗争。自此以后,濮人可能就开始了向四川、云南、贵州、湖南等地的迁徙。公元前八世纪的中叶,楚王蚡冒的时代(前757—前741年),楚的力量增强,给濮人的压力逐渐加大,所以《国语·郑语》说:“楚蚡冒始启濮。”到楚武王时(前740—前689年),已占领了大片濮人的土地,《史记·楚世家》记楚武王“始开濮地而有之”。自此濮族更加大量地向西南移动,他们应该就是构成以后夜郎、滇、邛都等族的主要成分。
关于这一时期濮族的葬俗,历史上缺乏记载,考古也还没有发现,但据《墨子·节葬》:
“楚之南有炎人国者,其亲戚无,朽而弃之,然后埋其骨,乃成为孝子。”至少在南部的濮族,有行二次葬的可能性。
由于濮人在古代是泛指一大的族系而言,所以其内部无疑又包括了相当多的民族集团。倪蜕《滇云历年传》说:“百濮者,犹夫百粤也。言其多,非一迹之可循,一隅之足指,故谓之百。今百粤即合浙、闽、两广而并称之,则濮亦合楚、蜀、黔、滇而以百名,想复同之耳。”这是十分正确的。两汉时代,“濮”一词不再见于历史,正证明它是以其他的名称(如部落联盟或奴隶制割据王国等)而出现的。
魏晋时,史书中有单记濮人的,也有在“濮”之前冠以其他名称的,如前引滇濮之类。但与此同时,在原濮人的故地,又出现了“蛮”“左”等民族。《隋书·地理志》记蛮、左风俗:“南郡、夷陵、竞陵、沔阳、沅陵、清江、襄阳、舂陵、汉东、安陆、永安、义阳、九江、江夏诸郡,多杂蛮左,其与夏人杂居者,则与诸华不别。其僻处山谷者,则言语不通,嗜好居处全异,颇与巴渝同俗。……其死丧之祀,虽无被发袒踊,亦知号叫哭泣。始死,即出尸于中庭,不留室内。敛毕,送至山中,以十三年为限。先择吉日,改入小棺,谓之拾骨。拾骨必须女婿,蛮重女婿,故以委之。拾骨者,除肉取骨,弃小取大。当葬之夕,女婿或三数十人,集会于宗长之宅,著芒心接篱,名曰茅绥。各执竹竿,长一丈许,上三四尺,犹带枝叶。其行伍前却,皆有节奏,歌吟叫呼,亦有章曲。传云盘瓠初死,置之于树,乃以竹木刺而下之,故相承至今,以为风俗。隐讳其事,谓之刺北斗。即葬设祭,则亲疏咸哭,哭毕,家人即至,但欢饮而归,无复祭哭也。其左人则又不同,无衰服,不复魄。始死,置尸馆舍,邻里少年,各持弓箭,逵尸而歌,以箭扣弓为节。其歌词说平生乐事,以至终卒,大抵亦犹今之挽歌。歌数十阕,乃衣衾棺敛,送往山林,别为庐舍,安置棺柩。亦有于村侧瘗之,待二、三十丧,总葬石窟。”由此可知,蛮、左两族均行二次葬,而其中尤以左人的葬俗与大石墓最为接近。从记载看来,蛮是属于所谓的盘瓠种,即现在苗傜诸民族的先民,而左人则不知所属,而且其来踪去迹均不清楚。笔者颇疑这一民族最初是因其居住在江左(江北)而得名[23],从他们分布的地域以及“与巴渝同俗”的情况看来[24],有可能是濮族的后代。这是我们迄今为止在江汉流域观察到的濮族葬俗的唯一线索。
汉代以后,四川、贵州、云南等地的濮系民族迁徙分化更加复杂。大抵而言,属于夜郎和邛都的这一部分,发展成了魏晋时的僚族,而属于滇的部分,则属于以后的西爨白蛮。
夜郎以后称僚,这在历史文献上有线索可考。前引《华阳国志·南中志》“夷濮阻城”句,《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作“夷僚咸以竹王非血气所生,甚重之,求为立后”。可见僚即濮。唐宋时代,经常将此地的主要民族称为“僚”、“葛僚”、“仡僚”、“佶僚”等[25],这其中虽不能肯定全部是夜郎的后代,但至少有一大部分是原来的土著。至于邛都,在汉以后即直接称之为僚,南齐时甚至改越嶲郡为越嶲僚郡[26]。《太平寰宇记》卷八〇:嶲州“本益州西南外僚,秦时通五尺道,汉始立为邛都国”。从这一地区的僚人中分化出来的仡佬族,直到近代还保存着二次葬和合葬大墓的习惯[27]。另外贵州的黑苗,其葬俗是“人死敛而葬之,为期合寨共卜吉,以百棺同葬”[28],看来也是受了这一地区传统葬俗的影响。
在汉代滇王国的故地(大致以今滇池地区为中心),即以后所谓西爨的范围[29],居住在这一地区的白蛮,一般都认为就是汉代滇的后代[30]。关于西爨白蛮的葬俗,《蛮书》卷八载“三日内埋殡,依汉法为墓,稍富室广栽杉松”,明显是受了汉族影响的结果[31],不宜作为其葬俗的证据。但是与弄栋蛮、青蛉蛮同属白蛮苗裔的河蛮,即松外蛮,则尚保留了这一民族原始的丧葬习惯。他们“死则坎地,殡舍左,屋之,三年乃葬,以蠡蚌封棺”[32],仍然是实行二次葬。
中世纪僚族的一部分,与现代僮傣语族诸民族的关系密切,而桂西一带的僮族,长期保存着人死以后五至十年再复葬一次的习惯,不能不说与这一古老的葬俗有关。此外,我们在上文曾经提到,大石墓的尸骨,以属于同一氏族的可能性较大,这一点也可以从宋代“俚人”[33]的葬俗中得到证明。《太平寰宇记》卷一六六:贵州风俗(贵州在今广西贵县西南)“居止接近,葬同一坟,谓之合骨,非有戚属。大墓至百余棺。凡合骨者则去婚,异穴则聘女”。从一夫一妻制家庭的亲属关系出发,有些氏族成员之间确实没有“戚属”关系的,所谓“凡合骨则去婚,异穴则聘女”,即葬于同穴的属于禁止通婚的范围,这明显是一种氏族外婚制的表现。
最后我们还应指出,在古代对民族的记载和分类并不十分科学和严格的情况下,往往出现用同一名称代表不同民族,或不同名称代表同一民族的情况。在汉代哀牢夷的故地,即永昌郡的范围以内,从晋代开始出现了一些“濮”人,如闽濮、躶濮[34]、文面濮、赤口濮、黑僰濮[35]等。有的“俗镂面,以青涅之”;有的“裸身而折齿,劖其唇使赤”;有的“以幅布为裙,贯头而系之”[36]。他们还处于比较原始的状态,无论在社会发展、生产力水平、风俗习惯等方面均与我们所讨论的濮迥然不同,可能是构成现在孟——高棉语族各民族的先民集团之一。长期以来,学术界对于古代江汉流域的濮的历史争论颇多,混淆了这两类濮的差别,不能不说是一个重要原因[37]。
综上所述,证明濮族是中国西南地区历史悠久、分布最广的一种族系。从战国至西汉,相继在西南出现的夜郎、滇、邛都等奴隶制王国,其主要民族都应属于这一系统。他们与几个世纪以后滇南出现的某些“濮”,则同名而异种。濮族的葬俗之一,就是二次葬和氏族合葬,在汉代和汉代以前,这一葬俗曾在四川西南广泛流行,并与邻近的蜀族大石崇拜的意识结合起来,形成了一种独特的大石墓。汉代以后,虽然濮系民族分化和迁徙的情况十分复杂,但是在某些有关民族中,仍然可以看到这种葬俗的遗迹。因此,大石墓的发现和研究,不但使我们对这一个在古代西南地区具有代表性的族系有了进一步的认识,而且对于解决其他某些西南民族史的问题,也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1978年
Abstract
The massive stone tombs found in recent years in southwestern Sichuan are of unique local features. According to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funeral custom and culture reflected in these tombs and comparing with relative historical literature, the author believes that these tombs are probably the remains by Qiongdu—one part of the ancient Pu Nationality. Therefore the paper offers some new clues for our study on the origin and development of this ancient nationality.
注释
[1]徐知良:《中国的巨石文化与石棺墓介绍》,《人文科学杂志》1958年第2期。
[2]1975年1月,西昌地区博物馆在此清理了一座墓,资料未发表。
[3]新华公社坝河堡子大石墓经1975年4月和1975年12月两次发掘。第一次发掘了一座墓,见四川省金沙江渡口西昌段、安宁河流域联合考古队:《西昌坝河堡子大石墓发掘简报》,《考古》1976年第5期。第二次发掘了五座墓,见西昌地区博物馆:《西昌河西大石墓群》,《考古》1978年第2期,第86页。
[4]1976年3月西昌地区博物馆在此清理了一座残墓,资料未发表。
[5]西昌地区博物馆:《西昌河西大石墓群》,《考古》1978年第2期,第91页。
[6]1976年11月,凉山彝族地区考古队在喜德县拉克公社清理了五座残墓。资料见童恩正、张西宁:《四川凉山喜德拉克公社大石墓》,《考古》1978年第2期。
[7]西汉时越嶲郡未设铁官,足证本地并不产铁。当时所谓“西南夷”地区的铁,主要是由蜀郡供应的。《史记·货殖列传》记临邛(今邛崃)卓氏、程郑“即铁山冶铸”,“贾椎髻之民”,即为一例。
[8]云南省博物馆:《云南晋宁石寨山古墓葬发掘报告》,文物出版社,1959年,图版玖贰,4;马德娴:《云南晋宁石寨山第三次发掘简报》图四,《考古》1959年第9期。
[9]也有传说认为“濮苏乌乌”是一种民族。
[10]有的同志认为此处的“滇濮”应分读而成“滇、濮”,但以下的族名或国名全是两个字的,甚至《史记·西南夷列传》中一个字的族名在这里也用两个字,如“嶲”作“嶲唐”,因此只有“滇濮”连读,才和本文的文例一致。
[11]今人标点《史记》,亦以“滇僰”分读成“滇、僰”,如此则“僰”显然与下面的“僰僮”意义重复。
[12]《吕氏春秋·恃君》记有“僰人”,高诱注:“僰,读为匍匐之匍。”《路史·国名记》载:“僰,僰俟国,今戌之僰说,音朴。”
[13]《太平寰宇记》卷一七九。
[14]《太平寰宇记》卷八〇记会川县(亦即会理县,唐置会川县于此)有“大冢”,“武侯军此,士卒遭瘟疠,以大冢葬之,在县南”。此类大冢疑亦指大石墓而言。至今有的群众仍称大石墓为“乱葬坟”、“万人墓”。这一带的民族将古迹附会到诸葛亮身上,是较普遍的现象。
[15]有人认为《华阳国志》记载的“濮人冢”是指悬棺葬(参考包渔庄:《说“白人”坟》、《边政公论》,4卷7~8期,1945年)。按今会理县南部古代确有悬棺葬,但其描写完全不同。《太平寰宇记》卷八〇记会川县“会无川在泸水(金沙江)之南,上有深岩,岩中多仙人葬,莫测其来,远望如牕牖之间。其棺内多碧骨如珠,人取之多不祥”。在中国古代,“冢”是指高出地面的坟堆,此种岩穴是绝不能称为“冢”的。
[16]H. Y. Feng. The Megalithic Remains of the Chengtu Plain, The Journal of the West China Border Research Society, vol. xvl, Seres A, 1945.
[17]如现存成都文化公园内的支机石、现存北校场的石镜等。
[18]《华阳国志·蜀志》记蜀王杜宇“以南中为园苑”。
[19]《逸周书·王会解》中,伊尹受(汤)命,于是为四方令曰:“……正南瓯邓、桂国、损子、产里、百濮、九菌,请令以珠玑、瑇瑁、象齿、文犀、翠羽、菌鹤、短狗为献。”
[20]《尚书·牧誓》记参加牧野之战的西南民族有庸、蜀、羌、麾、微、卢、彭、濮等。
[21]《逸周书·王会解》:成周之会,“卜(濮)人以丹砂”。
[22]《宗周钟》铭文:“南国及孳敢舀处我土,王(敦)伐其至,(扑)伐厥都。及孳逎(乃)遣间来逆邵(昭)王,南夷、东夷具见廿有六邦。”根据徐中舒先生的解释,及(音服)就是濮的对音,孳就是子的古文,及孳就是濮子,指濮族的领导者。参考徐中舒:《巴蜀文化续论》,《四川大学学报》1960年第1期。
[23]魏禧《日录杂说》:“江东称江左,江西称江右。盖自江北视之,江东在左,江西在右。”由于长江流向不同,所以“江左”的具体所指有别。在长江下游,是指南岸地;而长江中游,则指今汉水以东、长江以北之地。在这一带,正是历史上左人集中的地区。《读史方舆纪要》卷七六记邾城(今黄冈市西北10里):“及东音之初,而邾城为蛮左所据。”木兰县(今红安县南)“属安蛮左郡”。大同镇(今湖北蕲春县北120里)“盖(魏)时为蛮左所据”。同书卷七九记襄阳:“部领蛮左,常为重镇。”
[24]从战国以至汉魏,川东也是濮人集居的地区之一。扬雄《蜀都赋》:“东有巴,绵亘百濮”;左思《魏都赋》:“左绵巴中,百濮所充”。
[25]参考《元和郡县志》、《新唐书·南蛮传》,以及陆游《老学庵笔记》卷四、朱辅《蛮溪丛笑》。
[26]《南齐书·州郡志》。
[27]Inet De Deauclair. The Keh Lao of Kweiehow and Their History to Chinese Records,《中国文化研究所集刊》(第5卷),1946年。
[28]李宗昉:《黔记》,《小方壶斋舆地丛钞》第七帙。
[29]《蛮书》卷四:“在石城、昆川、曲轭、音宁、喻献、安宁至龙和城,谓之西爨。”
[30]冯汉骥:《云南晋宁石寨山出土文物的族属试探》,《考古》1961年第7期。
[31]《蛮书》卷八说“言语音白蛮最正”,意即最接近汉语,足见其汉化之深。
[32]《通典》卷一八七,《新唐书》卷二二二。
[33]俚族即今之黎族,见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卷一〇四:“按俚讹为黎,声之转也。”
[34]《华阳国志·南中志》。
[35]《新唐书·南蛮传》。
[36]《新唐书·南蛮传》。《太平御览》卷七九一引郭义恭《广志》亦有类似记载。
[37]最早将这两类濮混淆起来的,是杜预的《左传释例》。《左传·文公十六年》:“楚大饥,……庸人率群蛮以叛楚,麇人率百濮聚于选。”这是指江汉流域的濮。但杜预注道:“建宁郡(今云南曲靖县西)南有濮也,无君长总统,各以邑落自聚,故称百濮也。”这又指的是滇南的濮了。但此处之建宁郡,疑为建宁县之误(在今湖南湘潭北境)。蒋廷锡《尚书地理今释》已有解释。又可参考包渔庄《说“白人”坟》,《边政公论》4卷7~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