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 青海民和县喇家遗址人骨及其相关问题

附录 青海民和县喇家遗址人骨及其相关问题

王明辉(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

喇家遗址位于青海省民和县官亭镇喇家村黄河北岸的二级阶地上,是一处齐家文化的大型聚落遗址。2000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和青海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单位对喇家遗址进行了发掘,首次发现了中国史前灾难遗迹。灾难遗迹主要出现在两座齐家文化的窑洞式白灰面房址中,其中F3内有母子2具人骨,F4内有年龄不一的14具人骨,由此反映出的死亡原因也比较特殊(详细材料请参阅本简报)。出于遗址保护的需要,我们在出土位置对这批人骨进行了加固、拼对、粘结和复原等工作(这部分工作另有论文发表),因此笔者只能在现场对这批人骨进行简单的性别年龄鉴定和种族类型的观察,无法进行详细的测量和统计。同时我们采集了每个个体的2~3枚牙齿送交吉林大学考古系DNA实验室进行古代人骨DNA的提取、分析和亲属关系鉴定等。现将本次工作的结果及相关问题报告如下。

(一)性别鉴定

由表1可以看出,这批人群中年龄最大者在40~45岁,最小者才1~2岁,平均年龄15.2岁。其中真正成年(以人类学的15岁为标准)的只有6个个体:F3内有1个,F4内有5个(2女3男)。在可判断性别的10个个体中,男性或倾向于男性者7例,女性或倾向于女性者3例,性别比例为1∶233.3,这与柳湾墓地齐家文化墓葬中的两性比例很接近[1]。由于个体数量较少,多数年龄偏小且死亡原因特殊,这个平均年龄、年龄结构和性别比例应该不是当时人群实际情况的反映。

表1 性别、年龄鉴定表(人骨序号参考发掘简报)

(二)种族类型鉴定

关于齐家文化古代人群的种族类型问题的研究目前只见于甘肃杨洼湾墓地和柳湾墓地。杨洼湾墓地出土两具相对较完整的颅骨,经颜訚先生鉴定后认为,该头骨“在形态方面基本是属于蒙古型,与近代材料相比较,杨洼湾头骨与现代华北组较为相似”,由测量材料可看出“杨洼湾头骨与甘肃‘晚石器’时代头骨是相近的”[2]。柳湾墓地含有马家窑、半山、马厂和齐家等多种文化类型的人骨,在分析时,由于各类型人骨在体质特征上的相似性而并未专门研究齐家文化的人骨。本次共鉴定16个个体,由于骨骼破损严重、数量较少且以未成年人居多,同时由于遗址保护的需要,无法对个体骨骼进行全面有效的观察和测量,因此给种族类型的精确鉴定造成了很大的困难。虽然如此,我们仍然能从非测量形态特征中找到一些判断种族类型的因素。综合几例成年男性个体标本的体质特征,这批人骨主要的颅面部特征是:中长颅型、狭颅型配以高颅型,面部扁平度中等,高而狭的面型,鼻根凹较浅,方眶或方圆眶、中眶型,颧骨高宽,心形梨状孔、中鼻型,犬齿窝和鼻前棘发育较弱,平颌及中等的齿槽突颌等。女性除颅型较男性略长、眶型较低及鼻型较男性略宽外,其余特征均与男性相同。所有这些特征都反映出这批古代人群种族类型与东亚蒙古人种类型有较多的接近因素。而这种种族类型在甘青地区史前时期和青铜时代分布比较广泛,延续时间较长,具有较强的一致性。根据对杨洼湾墓地和柳湾墓地齐家文化墓葬人骨的研究,甘青地区上古时期居民的体质与稍晚生活在华北地区的青铜时代居民的体质特征可能存在较多的一致性[3]

(三)齐家文化时期当地的人口情况(以F4为例)

F4是一座典型的齐家文化白灰面窑洞式建筑,面积约14平方米,平面为方形,门道朝北,中心有圆形灶址。F4内有14个个体,他们一组一组呈不同姿态分布在居住面上。他们有的匍匐在地,有的侧卧一旁,有的相拥而死。中心灶址上侧卧一人,死亡时身体未完全着地,而是夹在淤泥中;在其东北部有一少年侧卧而死;在房子的东壁下有一对母子相拥而死;在房址的西南部有5人(Ⅴ~Ⅸ号)集中死在一起,他们多为少年,其中有一成年人(Ⅸ号)似用双手护卫着身下的其他4人,5人或坐或倚或仆,头颅聚拢在一起;房址西北部4人(Ⅹ~号)集中死在一起,情况与西南部5人基本相同,也是姿态各异,头颅聚拢在一起,有一个成年人似乎护卫着其他的少年和儿童。据出土时的空间关系判断,除Ⅰ号和Ⅱ号为游离个体,其余12个明显分为3组:Ⅲ号和Ⅳ号为第三组,Ⅴ~Ⅸ号为第四组,Ⅹ~号为第五组,为第六组,从空间上可把第五、六组组合为一组。这14个个体间的相互关系及两个游离个体与三个组之间的关系目前还不十分清楚,但从他们同死于一室及死亡时的姿态来看,他们之间应该存在比较密切的亲缘关系。Ⅲ、Ⅳ号无论从性别年龄,还是从死亡时表现的亲密关系来看,他们是母子关系无疑。Ⅴ~Ⅸ号组内的5个个体内部及Ⅹ~号组内5个个体内部应该有更密切的亲缘关系,甚至血缘关系。如果说F4内14个个体属于一个大家族的话,那么这两组可能属于两个家庭。如果此推断不误,那么当时的人口问题很值得探讨。

首先,如果Ⅴ~Ⅸ号的5个个体属于一个家庭,Ⅸ号个体从年龄及亲缘关系上讲可能是其他4人的母亲。4个子女年龄各不相同,最大者14~18岁,最小者7~9岁,都度过了生命危险期(即死亡率较高的婴儿阶段),这意味着若不发生意外情况,这4人将长大成人,成为人口再生产的基数。同理,X~号的5个个体可能属于另外一个家庭,而号男性则为其他4人的父亲;同时这4个孩子也都已度过生命危险期,也将成为人口再生产的基数。若是这样,齐家文化时期妇女的生育率和人口的自然增长率是很高的。现在国际上育龄妇女年龄界限为15~49岁,考虑到齐家文化时期营养条件及正常的生理发育情况,把当时的妇女生育年龄的上限定在18岁左右应该是合理的。如此,则Ⅸ号妇女的育龄在13年左右,在这13年中她生育了至少4个子女,且从理论上讲她仍有继续生育的可能性,因此她的终身生育率至少是4个(即她的累计生育率为4个)。中国20世纪70年代末未施行计划生育政策前的终身生育率为2.3个[4],之后中国妇女的终身生育率逐年下降。显然齐家文化时期的生育率高于目前。这还是在婴儿成活率达100%时的结果,而当时的婴儿成活率不可能如此之高,即当时妇女的生育率和婴儿的出生率应该更高。而这样的妇女生育率不是偶然的,第三组家庭的情况类似于第二组家庭,即若号个体是其余4人的父亲的话,他的终身生育率至少也是4个。因此齐家文化人群的生育率是很高的。

其次,若以这样的生育率计算,人口的增长将呈几何形式。即使按第二组家庭最低生育率即4个计算,它的年平均人口增长速度是8.82%,是我国2000年11月1日进行的第五次人口普查的年平均人口增长率1.07%的8倍多(《人民日报》2001年3月29日),也比1949—1956年年平均人口增长速度2.1%高很多。即使按第三组家庭的最低生育率4个计算,它的年平均人口增长速度是4.89%,也是比较高的人口增长速度。两个家庭的平均人口增长速度为6.855%,这个速度仍属于很高的人口增长速度,但在当时的社会经济条件下却是可能的,这说明当时的社会经济条件较之新石器时代有了很大的进步,生活条件和医疗卫生条件有了很大的提高,可提供更多人口的生存和生活需要。若以此速度发展,整个社会人口翻一番的时间将是10.4年。在目前无法确知其婴儿死亡率的情况下,如此高的人口增长速度,说明当时社会人口的发展形式属于高出生率、高增长率的模式。

以上这些推测是建立在认定两组的10个个体各属于两个家庭的情况下进行的。同时也存在另一种可能,即这10个个体属于同一家庭,那么当时的生育率和人口增长率将会更高。即使他们不属于一个或两个家庭,这个推测仍有其合理性,因为齐家文化时期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的进步与提高等因素使当时的人口生育和增长经历了一个高峰期。同时我们期待DNA研究结果能最终帮助我们解决他们之间的关系问题。

(四)关于死因

我们对出土人骨做了全面观察,目前从体质人类学角度尚无法判断他们的具体死因,但有一点是明确的:此次在两座房址中发现的16具人骨,皆系一次性突然死亡,应是一次突发事件造成的结果。同时有几点情况值得探讨。

1.本次所鉴定的16个个体中,死亡年龄广泛,以妇女和未成年人为主且同龄者较少,由此他们应该不属于自然死亡,而是死于一场突发性的大灾难。

2.喇家遗址人骨除了在骨骼上发现个体死后由于某种自然原因形成的骨骼断裂(如Ⅵ号个体臂骨折断等)和变形,骨骼上均未发现任何死前形成的创伤。由骨骼反映的死亡姿势虽然各异,但都属于一种自发性的条件反射的挣扎或护卫动作,即在灾难来临时,没有任何反抗的能力。同时在骨骼上也未发现任何捆绑等强制行为的痕迹和线索,由此应该排除战争死亡、活埋或宗教祭祀等其他人为造成死亡的可能。

3.骨骼虽然保存较差,但比较清楚,未发现任何火烤的痕迹或线索,由此应该排除火灾死亡的可能。

4.除了在F4第号上发现有腰椎骨质增生现象及F4Ⅲ号和F3Ⅰ号发现有龋齿现象,未发现任何其他疾病的线索。同时我们看到,由于事件的突发性,人们没有任何反抗、逃跑或迁徙的余地,甚至举家同时罹难,由此看来,也不应是瘟疫等大规模疾病引起的持续死亡。

5.以上说明他们并非死于战争、瘟疫、火灾及宗教祭祀。他们的死亡原因应从出土状态去找。我们注意到在房址中有厚厚的红色淤积层,骨骼被夹在淤积层内。如F4Ⅰ号清理完毕后,仍能在骨骼下面发现红色淤土。因此他们的死因应与这些红色淤土有关,即他们可能死于大洪水。而房址附近地势较高,可以设想,在大洪水来临时,地势较高的房子成了最后的避难所,甚至形成水中孤岛,但他们最后仍然逃脱不了洪水吞没的厄运。由此F3和F4内的两位母亲才出现了向上天乞求生存和护卫孩子的姿态。

图版壹

图版贰

注释

[1]潘其风、韩康信:《柳湾墓地的人骨研究》,青海省文物管理处考古队、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青海柳湾——乐都柳湾原始社会墓地》第161~303页附录一,文物出版社,1984年。

[2]颜訚:《甘肃齐家文化墓葬中头骨的初步研究》,《考古学报》1955年第9册,第193~197页。

[3]潘其风、韩康信:《柳湾墓地的人骨研究》,青海省文物管理处考古队、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青海柳湾——乐都柳湾原始社会墓地》第161~303页附录一,文物出版社,1984年。

[4]刘铮、邬沧萍、查瑞传:《人口统计学》第81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