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高原史前时期墓葬的考古发现与研究
西藏高原史前时期墓葬的考古发现与研究
霍巍(四川大学考古学系)
埋葬死者的现象,就世界范围而言,可以追溯到旧石器时代中期,在欧洲莫斯特文化遗址中就已出现。[1]我国古代最早的土葬,可以确定为旧石器时代晚期的山顶洞人遗址。
西藏高原也是人类早期活动的主要地区之一。考古发现证明,在大约旧石器时代晚期,该区已分布有广泛的人类活动遗迹。[2]不过,迄今为止尚未发现当时的人类骸骨和具有人为埋葬痕迹的墓葬。近年来在西藏高原所进行的墓葬考古工作,已经将该地区埋葬死者习俗的年代上溯到史前时期。这批新的考古资料大大丰富了西藏上古史研究的内容。本文拟对这批重要的材料加以初步的分析与研究,对一些传统的观点提出新的看法,以求教于学术界。
一、西藏新石器时代的墓葬
西藏新石器时代的墓葬,目前主要发现于雅鲁藏布江流域南部和东南部,包括石棺墓和土坑墓两类。
(一)石棺墓
石棺墓,顾名思义,即使用石材(石板、石块)拼砌建造棺室的墓葬。近年来的考古调查与发掘工作获得的材料,主要包括五批。
1.山南地区的石棺墓
山南地区位于藏南谷地的腹心地带,是藏族的发祥地之一。考古调查中,在其南部的隆子、错那以及中部的乃东等县都发现有早期的石棺葬遗存。
隆子县区域内的石棺葬主要分布在隆子河谷的沿岸。隆子河古称“涅曲”,横贯隆子县的南部,在这一流域的俗坡、新巴、松巴、龙许、列麦、加玉等地,1991年进行的田野普查工作中首次发现了石棺葬。此外,该县内加波曲流域的雪萨、格西、三安曲林、斗玉一线,调查中也发现有石棺葬的遗存,并了解到当地古老的石棺葬习俗。这批石棺葬的年代有早晚之分,属于早期的墓葬可以斗玉乡夏拉木、库久塔等处石棺葬为代表。
夏拉木石棺葬位于斗玉乡乡政府所在地东南的山坡断崖之上,采用整块的石板砌筑而成,墓室的四壁采用厚薄均匀、规整的石板拼凑而成,每壁皆为一块整板,墓室无底板石,直接建在一层坚硬的沙石层上。从墓内清理出散乱的人骨若干,骨骼虽仍按人体的固有位置加以放置,但各部位的正常位置已发生较大的错动,因而推测其葬式可能为拣骨二次葬。墓内出土了三件随葬器物,其中两件陶器出土时靠近死者头、胸部,一件磨光的石斧出自墓底南侧。陶器中一件为小口球腹罐;另一件的造型十分别致,为一件细颈双口球腹罐,陶体呈球形,下收为圜底,器身和器把上刻划有二方连续的重叠三角形纹样。
距离夏拉木约1公里处的库久塔,也分布有石棺墓。这些石棺墓也采用整块石板砌成四方形的墓穴,墓口以上盖压有十多层盖板石,未铺底板石,墓底仅填有厚约20厘米的泥土,并经过掊打。墓内的尸骨已严重腐朽,骨殖零乱无序,墓内未发现任何人为扰乱的痕迹,由此看来可能亦为二次葬。墓内未发现有随葬器物。
列麦乡涅荣石棺墓一共10座,为村民白玛在修建房屋取土时掘出。墓葬的形制与前述两个地点完全相同。由于未经过正式的发掘清理,墓内葬式已不清楚。在现场仅采集到残碎的陶片和已粉碎的骨渣。另外,在白玛家中收藏有从石棺墓中出土的一件磨光的石斧,石斧系用墨绿色的粗玉磨制而成,为长条形,横断面呈梯形。
三安曲林乡玛尼当石棺墓群因当地修建公路而暴露出土。墓葬因人为破坏,仅发现残存的石板,据此分析其形制为先挖掘出一方形或长方形的墓坑,再沿坑壁用较为规整的天然石板略经加工后砌成墓壁,不铺底板,直接将尸体和随葬品存放于墓室底部,其上封盖以数量不等的盖板石。
位于松巴乡的秋俄地点的石棺墓,四壁用整块石板略经修整后拼砌,底部未铺底板,筑在卵石底上,上铺一层碎石渣并掊打紧实。骸骨出土时位置零乱。另在棺内西南角上,清理出一枚红色饰珠,系人体装饰品,可能为死者随身所佩之物。
位于隆子县南部的错那县,自古以来便是门巴族的聚居区。在考古调查中,了解到这一地区古代也曾经流行过石棺葬俗。如在基巴乡的“秋拉”地点,当地群众在修建公路时曾经挖掘出土过石棺墓葬,其墓坑四壁用石板拼砌,墓室的大小仅可容尸,随葬品主要有陶器。据当地藏族、门巴族群众称,这种葬俗现在本民族中是绝不实行的。当地藏族目前主要流行水葬,只有患天花、麻风病等传染病的死者方行土葬,但不砌石棺,也不用葬具;门巴族目前也受藏族的影响,多流行水葬,只有少数人行土葬,但也不用石棺,只挖掘墓坑,死者裸葬入坑[1]。由此分析,这种葬俗,只能是一种相当古老的葬俗,早已不再流行。
在山南乃东结桑村调查发现的15座墓葬中,发掘清理了其中的3座。墓葬形制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用石板拼砌墓壁形成的石板墓;另一类是用石块垒砌墓壁建成的石棺墓。从出土的人骨来看,葬式亦分为两种:一种为侧身屈肢葬,双手举于面部,下肢弯曲很厉害,两膝已抵至胸部;另一种为骸骨散乱的二次葬。出土随葬器物不多,其中有一件骨质的手镯,为死者佩戴的装饰品[2]。墓地中地表无封土的石棺墓年代较早。
2.拉萨曲贡遗址石棺墓
曲贡遗址位于拉萨市北郊约5公里处的曲贡村,1990年度的考古发掘中,在遗址内发掘出土一批石棺墓葬。其中早期的两座墓葬在墓坑边沿砌石板为墓室,死者采用屈肢葬式,以陶器作为主要的随葬品,陶器中有的是专门制作的用于随葬的明器。[3]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遗址的灰坑中有的葬有人头或人骨架,有的人头骨还被砍去了天灵盖,这显然已经不属于正常的埋葬,而是一种与杀祭之类的特殊仪式有关的丧葬现象。
3.日喀则仁布县让君村石棺墓
仁布县让君村墓地中分布有两种类型的墓葬,其中一类的形制为竖穴式的土坑石板石棺墓,其形制特点是地表无墓葬封土堆,墓葬土坑较浅。以第三号墓为例,墓坑为长方形,石棺用四块石板拼合而成,棺底不铺石板,在生土上铺有约10厘米厚的碎石或石块。死者葬式为侧身屈肢葬,头朝西、面向南。在人头部和胸部位置放置有陶壶与陶罐两件随葬器物。[4]
4.昌都小恩达遗址石棺葬
昌都小恩达遗址石棺葬打破遗址的第一层,是遗址中唯一发现的一座墓葬。墓坑为长方形的竖穴式,四壁用天然的砾石叠砌而成,特点是墓葬的顶部不是用石板,而是用直径约8厘米的条木加以封盖,上面覆盖以砾石。墓内骨架保存比较完整,死者的葬式为侧身屈肢葬,下肢极度弯曲,双膝抵至胸部。随葬器物仅有一件陶器。[5]
5.林芝都普石棺墓
林芝都普石棺葬共发掘清理7座,分为两种建墓的方式:一种是墓壁两侧用石块垒砌,在其两顶端则用石板相筑成棺室,墓口用石板封盖,不铺底板石;另一类是在墓穴四壁均采用大石板拼砌棺室,棺底亦为原生的黄沙土,不铺底板。墓中随葬的器物有陶器,放置在死者的头部一侧。葬式为仰身直肢葬。[6]
上述这批石棺葬,在墓葬形制上有较多的共同特点,主要表现在:其一,在地表基本不见封土(坟丘)标志,即使少数墓葬有封土堆,也低平不显;其二,墓室结构简单,一般多为沿墓坑四壁立石板筑建棺室,棺室与墓室之间通常无间隔,棺室即为墓室;其三,不见头箱、边箱、侧室、耳室等墓葬附属设施;其四,墓底均无铺底石板,直接建在生土之上;其五,建墓所选用的石材不甚规整,除石板之外,也采用石块、石条,略加修理甚至不加修理。从葬式上来看,以屈肢葬和二次葬为主,少见仰身直肢葬。屈肢葬中又以一种下肢极度弯曲的葬式为显著特点。在随葬器物方面,仅见陶器和石器入葬,而不见金属器皿随葬,陶器多置于死者头部以及胸部附近。总的来说,随葬品的种类不多,数量亦不丰。
关于这批石棺墓葬的年代,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进行推断。首先,从出土器物的时代特征上进行分析。隆子县石棺墓中出土有长条形的磨光石斧,其特征是斧体的长宽比值很大,横剖面略呈长方形,流行偏刃器。这种形制的石斧,与属于西藏新石器时代晚期的昌都卡若遗址、[7]墨脱西让村遗址[8]等地出土的同类器物形制相似;小恩达遗址石棺葬中出土的小平底双耳陶罐,其形制特点是双耳从口沿以下延伸至肩部,在耳部刻划有斜十字交叉纹。类似的器型,在青海齐家文化的墓葬中曾出土过,如互助县总寨齐家文化墓葬中所出土的陶双耳罐,[9]因此,二者在年代上应相去不远。另外,据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所实验室公布的14C测定数据,隆子夏拉木石棺墓出土的人骨标本的年代距今3000~2500年,[10]这个年代数据已接近卡若遗址晚期文化层的下限,与拉萨曲贡遗址的年代也比较接近,因此,综合以上因素,把这批石棺墓葬的年代大体上划定在西藏新石器时代晚期、早期金属器时代之前,应当是基本可行的。
(二)竖穴土坑墓
除石棺墓之外,西藏局部地区早期可能还流行过一种竖穴土坑墓。据王恒杰等人的调查,在林芝县东南沿尼洋河一级台地上,曾在五个地点出土古人类遗骨和墓葬。但因人为破坏,人的骸骨及随葬器物皆破损严重。墓葬的形制(以第二地点为例)系长方形竖穴土坑墓。据现场调查,死者的葬式是头西脚东,采用仰身直肢葬式。随葬器物有小口细颈平底罐,系生前的实用器物随葬。在其他几个地点,还采集到夹砂红褐陶的残陶片,从形态上观察大多为绳纹细口平底罐,与第二地点的器物一致。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在第一、第二两个地点,都出土有长方形的石凿,其形制、石质、大小均完全一致,表明上述各个地点之间在考古文化类型上是相同的。[11]
这类土坑竖穴墓的考古学年代,由于缺乏14C年代测定数据,只能根据其中出土的器物推测其相对年代。墓葬中出土的残石凿,与林芝云星、居木[12]以及都普[6]等新石器时代遗址中出土的石凿形制相同;出土的小口细颈平底罐,与上述林芝都普石棺墓的小口细颈平底罐也比较接近,因此,大体上也可将这批墓葬的年代定在西藏新石器时代晚期。
根据上述资料,我们可对西藏高原远古时期的葬俗有一个初步的认识:
1.土葬习俗的出现,可以上溯到新石器时代
这些早期的墓葬主要分布在雅鲁藏布江及其支流的沿岸,看来“以石为棺”建立墓葬的方式,是当时最为流行的一种方式,在卫藏腹心地带之外的昌都、林芝地区,均以这种石棺葬俗为主要葬法,但同时在局部地区还一度流行过土坑竖穴墓,稍稍有别于腹心地区。共同特点处在于,各地的石棺墓在这个阶段都比较狭小,一般仅可容尸,棺底不铺底板,直接建墓于生土层之上。
2.死者的入葬方式,多为屈肢葬和二次葬,而少见仰身直肢葬
这种二次葬法,也称为“拣骨二次葬”,在我国新石器时代的墓葬中是一种比较常见的丧葬方式,其特点是采用风化、土化、火化、水浸等不同的方式使死者的软组织腐烂之后,将其骨骼收拾起来再做一次或两次以上处置。据西藏古史的记载,曾经出现过割体碎尸、曝尸旷野以及火化等不同的处理死者遗体的方式,那么,这种二次葬法也可以视为西藏原始葬俗的反映。其心理基础,在笔者看来,恐怕主要还是出于一种关注灵魂去向的意识。如同拉法格所言,在原始人的观念中,“灵魂可以自由离开躯体,但是必须依附在某物之上,它同尸体联系在一起,当皮肉腐烂和消解时,它就走入骨头里去,主要是头盖骨”。[13]这一丧葬观念,对后来吐蕃时代的丧葬习俗有着深刻的影响。
3.在随葬器物方面,各个地区的发展是不平衡的
从总体上来讲,随葬入墓的物品并不丰厚,都是以当时人们的实用生产工具、生活用具以及随身所佩带的装饰品入葬。但在腹心地带的拉萨河谷,似乎却表现出某些独特的现象,曲贡遗址石棺葬中已开始出现专为随葬入墓而制作的明器;在遗址灰坑中还有可能与杀祭有关的人头和人骨架,显示其丧葬习俗的内容已经较为丰富。这是社会形态与精神活动都有较大进步之后方能出现的现象,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它已经预示着阶级的产生和阶级的对立,已处在文明的前夜。
从墓葬出土器物反映的文化面貌上来看,似乎已经出现一定的区域特点。以拉萨河谷、山南谷地以及后藏地区为中心的卫藏腹心地带,陶器多见圜底器;藏东林芝、昌都一带的石棺墓中出土的器物,则以一种细颈小口平底陶罐较为常见。这些现象,很有可能与不同的原始居民群体在文化上的差异有关。换言之,这个时期各个地区所出现的石棺葬习俗,其文化来源不一定是同一的,或有可能是各自起源,或有可能是分别受来源不同的原始文化的影响。
与西藏高原大致相同文化发展阶段的周边史前文化进行比较,笔者的初步印象是,从中可看到一些来自西北、西南地区原始文化的影响。例如:昌都小恩达遗址石棺墓中出土的小平底双耳罐,与青海齐家文化墓葬中出土的双耳罐形制相同;而林芝、山南隆子石棺墓中出土的长条形磨光石斧、石锛及石凿等器型,既见于甘、青地区马家窑文化和齐家文化遗址中,[14]在四川岷江上游的理县、汶川等地的原始文化中也有出土;[15]在西藏早期石棺墓中出现的那种下肢极度弯曲的屈肢葬俗,早在甘、青地区半山类型的石棺葬中就已经开始出现。[16]在甘、青地区马厂类型及辛店文化中也都很盛行,[7]但不见于同时代黄河中下游及南方和北方其他原始文化中。有的学者指出,这种葬式的来源,很可能起源于甘、青地区新石器时代的一种习俗,[17]可能接受了一些来自西北地区原始文化的因素。
二、吐蕃部落时期的墓葬埋葬习俗的发展
从新石器时代以后直至吐蕃王朝兴起之前,西藏高原还经历了一个部落及部落联盟时期。与考古学年代分期相对应,有学者认为可以概括为“早期金属时代”,约开始于公元前1000年。[18]按照藏文文献的记载,这个历史阶段包括从“小邦”时代直到最后由雅隆部落联盟统一高原诸部这样一个漫长的过程。这个时期,西藏高原的古代墓葬进一步发展,开始逐步形成自身的特点。墓葬种类仍然是以前期的“以石为棺”的葬俗为主体,新石器时代曾经一度流行的竖穴土坑墓已经绝迹,以一种地表筑有石砌坟丘的“石丘墓”与石棺墓并行。墓葬分布地域已大为扩展。
下面,我们先分类叙述不同类型的墓葬考古材料。
(一)石棺墓
这个阶段的石棺墓已经显得更加成熟和进步。其分布范围大体上仍以雅鲁藏布江流域及其支流沿岸为主要分布区域,比较具有代表性的墓举两例。
1.昌都贡觉香贝石棺墓
香贝石棺墓地位于昌都地区金沙江西岸贡觉县香贝区,1986年西藏自治区文管会文物普查队对墓地进行了发掘清理工作,共清理石棺墓5座。[19]5座墓葬的形制结构可分为石板拼砌墓室及石块垒砌墓室两大类。石棺的周围用礓石、鹅卵石、硬土块加固,棺底不铺底板石。有3座除棺室外还出现了头箱,头箱亦用石板隔成,一般较主室为小,不十分规整,有的头箱内置天然石块和小鹅卵石。墓葬中有些现象当与丧葬习俗有关,体现出当时的某些观念意识:在编号为M1的石棺墓中,清理时在石棺与石块的夹缝里发现人为放置的鸡骨,M3主室前后挡板上部中央均有呈半圆形的人工凿成的豁口,其上还遗有朽骨的痕迹;M4石棺盖板上有马牙和马骨,也是人为葬入。另外,M4还是一座埋葬婴孩的特殊墓,主室内葬入一婴孩头盖骨及少量肢骨,从骨殖存放情况来看应属于二次葬。死者的葬式,除二次葬之外还有屈肢葬。其中以M2墓内骨架保存最为完好,死者葬式为仰身屈肢葬,面向左侧,双手十指交叉并于胸前,下肢向内弯曲,双脚并拢呈交脚状。随葬器物主要有陶器,表面多施陶衣并经抛光处理,器物颈部一般饰有简单的刻画纹,少数器物涂有朱红色彩绘图案。有的器物底部和器耳内还残留有毛织物的印纹。另外,金属器的出现是一个重要的变化。墓葬中共出土了两件铜刀,一件柄部及尾部为红铜,端部为青铜,从中间焊接而成;另一件为青铜器。
2.昌都贡觉城北石棺墓
1971年和1984年,因建筑工地取土,两次在贡觉县城北发现石棺墓多座,但均被毁坏。1986年进行考古发掘,对残存的一座墓葬进行了清理。[20]墓葬结构大体可分辨,系在竖穴土坑内立石板建棺,墓口用石板做盖。因骸骨毁坏严重,死者下半部分骨架不存,初步判断可能为仰身直肢葬式。墓葬中出土陶器一件及耳坠、铁刀等随葬品。其中耳坠是较精致的装饰品,于死者头部两侧,铜质双环三坠,坠上嵌有色石,环与环之间还使用焊接法连接。
(二)石丘墓
西藏高原石丘墓的发现,最早可上溯到20世纪20年代。1925年至1928年,中亚考察队的罗列赫(N. Roerich)在藏北高原和西藏中部考古调查时,发现一批石丘墓葬,据称“墓葬均位于山的南坡,每处两三座,不见大的墓地。特点是在墓上以石块或石板环绕成一椭圆形,墓均为东西向,一般长3米、宽3.75米,东端(可能是头向一端)竖立一大石板。出土器物有青铜三棱镞、叶形铁镞等。发现的头骨均属长头型”。[18]
近年来相继在拉萨河谷、阿里高原也发现了石丘墓葬,并进行了考古试掘,获得了一批新的资料。
根据现有材料,我们可观察到,石丘墓的共同特征是在地表建有比较明显的石丘坟堆,形状低平而不规整,大体上有三类:一类如近年来在拉萨曲贡村墓地发现的石丘墓,石丘平面形状如椭圆形或橄榄形,高度不足1米;另一类如中亚考古队所发现的石丘墓,墓上以石块或石板环绕成一椭圆形;还有一类是笔者在阿里调查时发掘的石丘墓,地表用大石块平地起建石丘坟堆,向下只挖很浅的墓穴或者不挖墓穴。
在墓室结构方面,各地的石丘墓有明显的区别。拉萨曲贡遗址石丘墓基本特点是有浅平的竖穴墓坑,墓壁用砾石块堆砌而成,构造方式与石棺墓中用石块堆筑的一类十分接近,只是墓的四壁不甚规整。[21]曲贡石丘墓的葬式,有侧身屈肢和二次葬两种葬式并存,并出现了二次合葬。根据M204的一座墓葬中出土的人骨来看,这种侧身屈肢葬的弯曲程度属于比较高的一类,与前述新石器时代石棺墓中的侧身屈肢葬式似有一定联系。曲贡墓地中的M208是一座二次合葬墓,墓内人骨较散乱,计有下肢骨、椎骨、肋骨及股骨等。据所出股骨看,墓内葬有4人以上,属于多人合葬。墓中出土的随葬器物主要为陶器,器型有罐、钵、杯等,以圜底类器物为主,陶质多为夹砂陶,器物表面无纹饰。在M203中出土一件铁柄铜镜,表明当时已使用金属器。
阿里高原调查发掘的石丘墓葬,在日土县区域的阿垄沟。石丘形状多呈圆形,高约1米,直径约2米,均用大石块垒砌,缝隙用小石块加以填塞。墓丘内一般用石板或石块砌成墓框,底部不铺石,多利用自然地表为墓底。有的向下挖出一个浅墓坑,坑边砌石块形成墓穴,其上再垒大石块。由于阿里地势高险,气候干燥,墓中的骸骨均保存比较完好。从发掘的几座墓葬所出人骨来看,葬式主要为侧身屈肢葬,下肢弯曲很厉害,大腿向上弯曲,紧贴胸前。同时,还流行火葬以及二次葬等葬俗,如三号墓内出土的骸骨不见头骨,只有椎骨、股骨的残段及三枚牙齿,分别葬在墓坑内40~70厘米深处;而四号墓则在整个墓穴内都发现有被火焚烧过的痕迹,骨殖已成碎渣。墓葬中还有男女二人合葬、母子二人合葬的情况,其中男女合葬所采取的葬式是男女并排入葬,而母子合葬则是将婴孩尸体葬在母亲的身下,反映出的丧葬意识的不同。可能由于极度干燥的原因,一些尸体已形成“木乃伊”式的干尸,尸骨上附着有已经干缩的皮肤和肌肉。墓葬中出土的器物不多,有已残破的陶片,陶质为泥质灰陶;有带有焚烧痕迹的残木条;有灰白色的骨珠和红色料珠各一枚及残铁衣钩、残马蹄铁等。令人注目的是,墓中一些尸骨上还残存有织物的残块。一号墓的女尸脚上,穿有一种绛红色的亚麻布织成的套袜,虽已破碎,但仍可辨识;五号墓女尸采用屈肢葬法,颈部残留有一截用黑、白、红三色羊毛编织成的绳索残段,推测可能是入葬时用以捆绑尸体的遗物。这具女尸的眼部,还残留着一段类似“眼罩”一样的织物。这种用于遮掩死者双眼的物品,我国古代文献中称之为“瞑目”,在中原地区殷商至春秋战国时期的墓葬中已有出土,西北新疆一带的魏晋至唐时期的古墓中,曾出土过用织物制成的“瞑目”实物,与阿垄沟五号墓中所出土的残存物比较接近[3]。
上述这个阶段的墓葬考古材料虽然不算十分丰富,但对于我们研究探讨部落时期的西藏远古丧葬习俗却是很有帮助的。从考古学年代上来看,它正处于从西藏新石器时代末期的“铜石并用时代”向着金属器时代转变的一个过渡阶段,通过对墓葬中出土器物与相邻地区考古遗存的对比分析,可以做出初步的断代。
香贝石棺墓出土陶器中Ⅰ式双耳罐器口平面呈橄榄形,与四川茂县城关石棺葬早、中期墓葬中的Ⅳ式、Ⅶ式、Ⅵ式双耳罐,[22]甘孜县吉里龙墓葬中的Ⅰ式双耳罐,[23]四川巴塘、雅江石板墓中的Ⅰ式双耳罐,[24]云南德钦纳古石棺葬中的Ⅲ式双耳罐[25]形制接近;Ⅲ式双耳罐双大耳上起口沿下接于腹部,耳的弧度实际上为鼓腹向上曲线的延伸,与吉里龙墓葬中的Ⅱ式、Ⅲ式双耳罐,巴塘、雅江石板墓的双耳罐形制一致;另外,双耳陶簋小双耳从口沿接于肩部,圆腹、圈足,耳和颈部饰有刻饰,与云南德钦纳古石棺墓中的Ⅰ型Ⅰ式双耳罐,巴塘、雅江石板墓中出土的陶簋相似。上述四川茂县城关石棺葬的早、中期原报告分别定在春秋战国之际至战国末,以及西汉中期。甘孜吉里龙墓葬的年代定在战国,晚至秦,最晚不过汉初。巴塘、雅江石板墓葬定在战国、秦汉之际。云南德钦纳古石棺墓葬的年代原报告定在春秋早、中期,或可早到西周晚期。参考以上因素,香贝石棺葬的年代,定在春秋战国至西汉早期为宜。
拉萨曲贡村石丘墓,除出土陶器外,另出土有铁柄铜镜一枚,这是断代的重要依据。这枚铁柄铜镜下端为一空心铁柄,镜面为圆板状,经清洗处理后,上有似针刺般小孔连线成的对鸡、涡纹图案。据笔者研究,这类带柄铜镜属于西方流行的带柄镜系统,与中国长江、黄河流域的带柄镜没有关系。[26]类似的器物,还发现于中国的新疆、四川、云南等省区,其中年代最早的为西周中晚期,最晚的可到战国、西汉初年。曲贡村墓地M3所出木炭的14C年代数据,为公元前750年至前630年之间,[10]因此,将这批墓葬的年代定在春秋、战国时期应当说是可靠的。
中亚考古队在藏北高原、西藏中部所发现的石丘墓,出土器物有青铜三棱镞、叶形铁镞等,有研究者推测其年代可能相当于蒙古及俄罗斯阿尔泰区石丘墓中最原始的一种,时代为公元前7世纪至前5世纪,[18]与上述拉萨曲贡村墓地的年代相似。
阿里日土县发现的石丘墓葬墓上有石堆,出土物中有金属铁衣钩、饰珠等,具体年代虽暂难确定,但估计不会晚于蒙古及俄罗斯阿尔泰区石丘墓中最晚的一类,即下限不超过公元7世纪至8世纪,而其上限,则也有可能与中亚考古队所发现的石丘墓年代相当。
将上述考古年代综合起来加以考虑,这批墓葬的年代大致处在公元前800年至5世纪前后,正是西藏高原吐蕃王朝建立之前各“小邦”以至各部落联盟统治时期。
从葬俗上来看,这个时期较之以前在丧葬内容上显得更加丰富。墓葬形制已逐渐趋于复杂化。地面封土坟丘的出现,说明人们已经完全脱离了原始时期“葬之中野,不封不树”的古老习俗。墓室的结构中出现了头箱,表明墓葬的功能已从单纯的葬尸的棺室开始分化。头箱的意义,有的也许象征着住宅中储藏室之类的侧室,从中出土有陶器、铜刀等用于生活和生产的器物;有的则可能具有某种宗教含义,如香贝石棺墓葬中的M3,头箱内除置放一块天然石块外,别无他物,这块石头或许更具有“镇石”、“灵石”这类含义,是人们有意识葬入墓中的厌胜之物。另外,这座墓葬主室前后挡板上部中央均有半圆形的人工凿成的豁口,其用途值得注意,这可能是基于“灵魂不灭”、“亡灵有知”的观念,特意为死者的灵魂能够从墓中自由进出而留的“灵魂通道”。
在葬式上,仍以屈肢葬和二次葬为主流,但屈肢葬的葬法有着地域上的区别。香贝石棺墓中为一种仰身屈肢葬,下肢弯曲程度不高,两小腿相对呈交脚状;而西部阿里日土县阿垄沟石丘墓中则是一种下肢极度弯曲的侧身屈肢葬式,双腿已曲于胸前。除此之外,火葬习俗在这个时期也开始流行。比较典型的墓,例如日土县阿垄沟四号墓,整个墓穴内都遗有火焚的痕迹。推测其葬法,可能是将尸体置入墓坑之后,再行火化,然后用石块加以垒砌封顶。
随葬器物方面,除陶器外,开始随葬金属器,是这个时期一个显著的特点。随葬的金属器物主要是一些小件物品,如铜、铁制作的小刀、耳坠等,基本不见大件的器物。其中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通过这些金属器具所反映出的当时的金属器生产制作工艺技术带有地域特点。
世界上许多地区的古代文化进程表明,在新石器时代与青铜时代之间,曾有过一个过渡时期,称之为“铜石并用时代”,这个时期所使用的铜器,均为红铜,所以又叫作“红铜时代”。中国的西部地区,是较早进入红铜时代的地区之一。因此,西藏高原古代墓葬中红铜器与青铜器、铁器并存的现象,可能与整个西部地区所处的文化背景、文化传统有着密切的关系,体现出相近的区域性文化特点。
这个阶段墓葬中所出现的随葬牲畜的习俗,也是引人注目的。如昌都香贝石棺墓M4的石棺盖板上,出现了人为放置的马牙、马骨,虽然数量并不多,但却表明这个时期人们已经开始以动物作为献祭或者殉葬的物品;而且最早用于随葬的牲畜的品种可能是马,这与后来藏文文献关于吐蕃葬仪殉牲习俗中的殉马之制,可以相互印证。早期的殉马习俗,从上面香贝石棺墓所提供的考古材料推测,既有可能是杀殉肢解后将马匹的某些部位放入墓中,也有可能是象征性地仅葬入一些马牙、马骨,以表示马与死者之间所存在的亲密关系。西部阿里石丘墓中虽未见出土有马骨,但也在墓中出土有铁马掌,其含义也大致如此。吐蕃王朝时期大规模的殉马祭祀习俗,似乎可以由此溯源。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拉萨曲贡遗址石丘墓地中,还发现有祭祀石台。据发掘简报记载,在考古发掘中共发掘清理出祭祀石台6处,皆位于墓地。石台平面形状呈不规则椭圆形,由大小不一的砾石块堆成基本水平的台面,如编号为ST1的祭台长1.1米、宽0.6米、厚0.3米,由人工挑选的青灰色角砾岩石块组成。据观察,这些石台多依从于一座主墓,如ST5从于M212、ST4从于M219,换言之,即墓地中的主墓都有各自的祭台,当时在墓地中已有举行祭祀活动的专门场所。这是迄今为止西藏所发现的最早的墓地祭祀遗迹。由于在祭台附近没有发现动物或人头的骨骼,所以我们还无法对当时献祭的牺牲有哪些种类做出判断,但如果结合前节中曲贡遗址灰坑葬有被砍去头盖骨的人头或人骨架这一现象来分析,当时有可能已出现人牲人祭。从社会发展的一般法则而言,在原始社会末期,各氏族、部族间经常发生战争,从而才产生大批非正常死亡人员。葬在灰坑中的尸骨,不大可能是本氏族或本部族的阵亡者,一般应是敌对一方成员。为了表示对本族战死者灵魂的安慰,这些被掳获的敌方成员有的可能在祭祀仪式之后而遭到残酷杀害。如果结合曲贡遗址墓地中所发现的祭台遗迹来综合考虑,这种可能性并不是不存在的。进而言之,这些考古现象所反映的,很有可能是氏族社会末期到阶级社会产生这个历史时期的面貌。按照历史记载,西藏远古历史上曾出现过一个“小邦”时期。如《汉藏史集》云:……统治吐蕃地方的依次为玛桑九兄弟、二十五小邦、十二小邦、四十小邦。此后,有天神下降而为人主。[27]《贤者喜宴》也载:西藏人类众生广为繁衍。其时有十二小邦,然而,最后则有四十小邦割据。[28]《敦煌本吐蕃历史文书》P. T. 1286列举出了象雄、娘若切喀尔、苏毗之雅松等小邦。[29]这些所谓的“小邦”实际上是一些分散而互不统辖的氏族或部族,其中地望比较明确的如今阿里地区的象雄,拉萨河流域的岩波查松、几若江恩,年楚河流域的娘若切喀尔、娘若香波,今林芝区域的达布朱西、娘玉达松,唐古拉山南北一带的雅松等部族,几乎包括了西藏高原的大部分地区。
经历了各小邦之间长期战争与兼并之后,在几个重要的小邦的基础之上发展起来一些重要的部族或部落联盟。其中较为著名的除雅隆悉补野部之外,还有象雄、苏毗、附国、女国等。
那么,西藏高原考古发现的上述古代墓葬,究竟可能与哪些部族有关呢?目前我们只能从墓葬所处的年代及其地望这两个时空范围内做出一点极其粗略的推测。概括而言,西藏高原西部的石丘墓葬,是否可能与象雄部族有关;拉萨河谷曲贡石丘墓葬是否可能与苏毗部族有关;而藏东昌都贡觉一带的石棺墓葬则是否可能与其附国有一定的关系。这些问题,都还有待于对更多的材料进行深入研究之后方能最后证实。史籍上对于这几个部族丧葬习俗的记载是十分缺乏的,我们只能从仅有的几条文献记载中看出一些可与考古材料进行对比的迹象。
据《隋书》卷八三载:“女国在葱岭之南……贵人死,剥取皮,以金屑和骨肉置于瓶内而埋之。经一年,又以其皮内于铁器埋之……岁初以人祭,或用猕猴。”《北史》卷九七亦有大体相同的记载。《隋书》所记之女国即大羊同国。因而我们可以将“女国”之葬俗,与古代象雄部族联系起来考虑。
《隋书》卷八三载附国葬俗云:“有死者,无服制,置尸高床之上,沐浴衣服被以牟甲,覆以兽皮。……死后十年而大葬,其葬必集亲宾,杀马动至数十匹。立其祖父神而事之。”《北史》卷九六附国条下亦载:“死后一年方始大葬,必集亲宾,杀马动至数十匹,立木为祖父神而事之。”
从上述记载中可以看到两点值得注意的迹象:其一,二次葬俗是当时比较流行的葬俗,至少在人死一年之后方举行正式的葬礼;其二,当时在丧葬仪式中已出现用人或动物祭祀的习俗,而且尤以杀马祭祀引人注目。这些,与阿里、藏东一带的考古有一定的相通之点。
至于活动在雅砻河谷地区的悉补野部族,虽然目前无法做出判断,但如果结合当地曾流行的石棺葬习俗来加以考虑,我们可以明显地感受到这个地区的文化传统有别于东部昌都地区和西部阿里地区。其葬俗上的特点,虽然也包括石棺、二次葬等因素,但在出土器物上,却是以流行圜底陶器为其显著特征。在这一点上,与拉萨河谷的曲贡文化之间似乎表现出更多的融通性。这些特点,在后来吐蕃时代的墓葬中显然得到了继承和发展。创造这一文化传统的,无疑是西藏的最古老的土著居民的一支,后来发展成为悉补野部落群体和吐蕃主体文化的创造者。
通过上面对考古出土材料的分析研究,可以看到这个时期较之新石器时代晚期而言,的确有了比较明显的发展变化,尤其以金属器具的出现、墓地祭祀的兴起以及丧葬意识中宗教色彩的日趋浓厚构成其显著的特点;从社会组织结构上来讲,则具有由氏族社会转变为阶级社会的一些特征。如果结合西藏古史记载来加以对比,这个阶段似乎与文献传说中的止贡赞普时代在社会面貌上显得较为接近,从墓葬中所反映的文化因素以及当时的社会历史背景等方面而言,它们之间所具有的共性比较明显,可以大致上将它们放在同一发展阶段来加以考虑。
三、几个相关问题的探讨
西藏高原史前时期墓葬的发现与发掘,使人们对于西藏古葬俗的认识进一步深化,因而对于一些传统观点有了重新探讨的必要。
首先,考古资料将西藏高原埋葬习俗的起源年代大为提前。按照藏文文献的记载,在传说时代的第八代赞普止贡赞普时期,才有建立陵墓的埋葬习俗。但考古发掘资料却表明,西藏最早出现墓葬的年代,最迟可以上溯到西藏新石器时代晚期(约中原地区的夏商时期),距今约3000年,这表明在原始宗教观念支配下产生的埋葬自己同伴尸体的丧葬意识,西藏高原史前人类并不落后于同一时代的其他人,精神文明的发展水平与周边地区大致相当。
其次,考古材料证明西藏史前人类与世界上绝大多数古代民族一样,也以土葬之法为最初葬法。其基本观念意识,是将“入土”视为人的必然归宿。同时,西藏史前葬俗中土葬的出现,一方面可能与人性、情感等感情的进化有关,是一种进步;另一方面,可能也与灵魂、鬼魂等观念的产生有关,其另一层含义可视为生者出于对死者的恐惧而采取的一种处理死者的方法。
在土葬这个大前提之下,西藏史前葬俗又有着自身的特点,那就是采取了一种“以石为葬”的特殊的土葬形式,具体的表现方式则为建立石室或石棺来埋葬死者的遗体。我们或许可以将其称为“石葬”。现有的考古资料已经充分证明,西藏石棺(石室)墓葬是西藏史前葬俗中最主要的葬俗。过去由于考古材料的局限,有学者将其年代的上限定在公元前2世纪初叶,认为其上限与我国西南地区石棺葬的下限大体上相互衔接,[30]也就是说西藏地区的石棺葬是由四川西北部所谓“石棺葬文化”向西传播而来的。现在看来,这些观点都有必要根据新出的考古材料加以适当调整。第一,早在西藏新石器时代的晚期,已有石棺葬俗流行;第二,就目前所掌握的资料而论,卫藏腹心地区的石棺墓葬出现的年代不仅不晚于东部地区,反倒有可能略早;第三,从墓葬中所反映的考古文化面貌来看,各个地区的石棺墓葬并不是一种单一的、同源的文化遗存。归结起来讲,西藏石棺葬固然曾有可能受到过古代西北文化的若干影响,但它主要还是一种当地土著民族的葬俗,是在西藏高原本地起源和发展起来的。
石棺葬俗在我国史籍中最早见诸记载,为《史记·秦本纪》。新石器时代仰韶文化中的陕西华县元君庙墓地第四五八号墓以及甘肃景泰张家台墓地中,已出现了一些早期的“以石为棺”的墓葬。而进入到铜器时代以后,石棺葬已成为我国北部和西部民族一种比较普遍的葬式。其分布地域从东北开始,沿华北的北部边缘向西,在甘青地区、青藏高原直到云南西北部的横断山脉地区都有所发现,由于这一从东北绵延到西南的分布特点,所以有学者曾经用“边地半月形文化传播带”这一概念来加以概括,认为包括石棺葬文化在内的一些相同的文化现象产生的原因,“既有民族的直接迁徙、融合和交往,也有间接的观念的传播,甚至不排除某些因素有两地独立发明的可能性”。[31]这一看法,当是客观公允的。笔者认为,作为“以石为棺”埋葬死者这种丧葬习俗的出现,不一定非得借助于从甲地至乙地再至丙地这种单线的文化传播才能得以实现,而事实上只要存在有类似的客观和主观条件,诸如相似的生态环境、物质环境以及受其制约的社会生产、生活和意识形态等方面的共同因素,也不是不可能独立发生的。
最近,日本学者量博满对中国古代石棺葬俗的产生,尤其是关于中国境内东北地区和西南地区石棺葬的关系问题提出一个颇有新意的推想,他认为这种远距离之间的文化相似现象的出现,可能与当时人们所存在的一种墓葬观念有关,即“生于石中,死后回归石中”。他把这种墓葬观念称之为“石中葬”或者“石间葬”,认为人们如果在自然界中找不到适合于石中葬的地方,也一定会人为地制造出这种地方。[32]联系到西藏高原具体情况分析,笔者认为以产生石棺墓葬的自然生态环境与早期人类活动之间的关系来解释西藏石棺墓葬的起源,似乎更接近于事实。
西藏高原自然地理条件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多山、多石。远古人类的活动,从一开始就与这种自然环境结下了不解之缘。人类最初的栖身之处,一般都是以自然的岩穴、山洞为其居所。虽然目前我们还没有发现西藏史前时代的洞穴遗址,但在古代藏文文献中,有迹象表明西藏古代先民确有以石为居的习俗。如《贤者喜宴》记载古代“小邦”时期,人们“……唯依坚硬岩山而居”[4];《本教源流》一书中不仅详细地论证了藏族的母系祖先是岩洞罗刹女的观点,同时还描述了西藏远古时期“栖树石穴崖为巢”、“地穴岩洞人所栖”、“垒石为穴始方兴”等情形[5]。此外,意大利藏学家G. 杜齐教授也曾推测西藏的一些洞穴,如拉孜、羊卓雍错附近岩穴“史前时期曾有人居住过”[6]。进入西藏新石器时代之后,这种以石为居的习俗仍然得以延续,典型的例证如昌都卡若新石器时代晚期遗存中便有大量采用石块为原料的石砌建筑,包括石墙房屋、石砌道路、石围圈等。[7]后来藏区所流行的石建的碉房、碉楼等居住形式,无疑都是在这种特定的多山多石的自然条件下,人们就地取材、因地制宜的建筑方式和居住习俗。古人“视死如生”,既然生前“以石为居”,那么死后归葬于石中是合乎情理的。
另一方面,从藏文文献中反映出的早期墓葬的一些情况,也可印证这一点。如《贤者喜宴》记载“二丁之墓建于荒山及石岩之上”;《雅隆尊者教法史》记载“六王陵墓建于石山草山之间”,虽然没有明确言及是采用以石为棺的葬式,但葬于石中却是毋庸置疑的。
总而言之,西藏高原自身存在着石棺墓葬发生所必需的自然、人文条件,其早期的石棺葬俗,完全有可能由本地的土著居民独立创造,尤其是卫藏腹心地带更是如此。
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并不否认西藏石棺墓葬在其发生发展的过程中与周边地区考古文化的相互联系。如前所述,西藏新石器时代的石棺墓葬中所出土的长条形磨光石斧、小平底双耳罐等器物,与祖国西北、西南地区的原始文化可能有过一定的交往联系。进入金属器时代之后,这种文化上的联系进一步得到了加强。
具体而言,从藏东昌都香贝石棺葬墓葬可以明显看出其与古代川西、滇西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以及岷江流域等处石棺葬文化之间的联系:第一,墓葬的结构形制,香贝石棺墓葬与川西、滇西北石棺墓的情况相似;第二,从出土器物上看,香贝石棺墓中出土的双大耳罐其双大耳上起口沿下接腹部,其弧度基本上是鼓腹向上延伸的曲线,具有十分显著的特征。对于这种器型的来源,目前存在着不同的看法。一般认为其与西北地区的双耳罐有着密切的联系,受到西北地区考古文化的影响;近来有学者提出这种双耳罐可能与云南西部洱海地区青铜文化中的双大耳罐关系更为密切,而与西北地区的考古文化并无直接的继承发展关系。[33]考虑到地理位置,我们可以初步认为香贝石棺葬与川西、滇西高原同属于一个大的文化系统,而无论其是受到南、北哪个方向上的影响。由于该地位于古代民族活动迁徙的“民族走廊”,不仅黄河上游氐羌系的原始民族可以由此南下,川滇地区濮、夷系居民同样亦可溯江北进。结合贡觉香贝石棺墓中流行屈肢葬和二次葬式、使用红铜器具、以马骨随葬等因素来综合考虑,笔者更倾向于其受来自黄河上游的“西戎”诸部文化的影响。1982年以来,在青海民和县曾发掘出土一批石棺葬,证明了在黄河上游的古代民族中,有采用石棺葬习俗的一支。[34]随着今后在这一区域内更多的考古发现,或许对于解决藏东、川西及滇西高原石棺葬的源流问题及其相互关系会有所帮助。
另外,在西藏高原西部阿里地区以及拉萨河谷发现的石丘墓,与石棺墓的关系也很密切。其基本的特点也是“以石为棺”或“以石为墓”,大体上也是属于“石中葬”、“石间葬”这个文化体系的产物。从总体上来讲,石丘墓具有北方草原文化的特征,从欧亚草原、中亚直到我国的北部和西部地区都有分布,时代从远古以迄中古。西藏高原的石丘墓从形制上来看具有自身的特点,而且中部和西部地区也有着明显的区别,一方面不排除其有本地起源的可能性,另一方面也可以看到与我国西北地区考古文化的联系。从墓葬形制来看,西藏高原的石丘墓与西北新疆地区近年来考古调查发掘的一批古墓葬比较相近,如在新疆和静县察吾乎沟口一号墓地、[35]二号墓地、[36]三号墓地[37]以及帕米尔高原香宝宝墓地[38]等,其地表皆有石堆、石围或石环状的石丘封土,察吾乎沟口一、二号墓地石丘之下即为竖穴石室,系在沙砾层中挖坑后再用砾石贴坑壁砌成长方形或长条形的墓室,墓底则直接建在原生沙砾层上,这种墓室结构与西藏的石丘墓是十分接近的。此外,西藏拉萨曲贡墓地石室墓中出土的带柄铜镜,目前的考古材料表明在我国境内也是以新疆地区的古代墓葬中出土最多,如在新疆轮台群巴克I号和Ⅱ号墓地、铁源铁木克里墓地、伊犁河流域古墓葬中都有发现[7]。这种形制的青铜镜在欧亚大陆诸古代民族中曾一度十分流行。西藏拉萨曲贡墓地中所出土的这枚带柄铜镜,无论其是由本地居民自行制造的,还是属于通过战争、贸易、交换等其他方式所获得的,都极有可能以新疆为中介传入到西藏。
通过上面的考古资料,我们可以明显地看到,一方面,西藏高原远古时期就有人类活动、生息、繁衍,他们是创造西藏高原古代文化的主体;另一方面,通过考古材料还可以证实,从远古时期开始,西藏高原就与祖国西北、西南地区的考古文化之间保持着十分密切的联系,既说明古代藏区与内地文化联系的持续性,也说明古代藏区的民族迁徙与文化融合有漫长的发展历史,表明远古时期的藏族先民与周边地区的各部族一道,对于创造我们祖国的历史以及中华民族的形成,都有过重大贡献。
199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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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The Tibet Plateau is one of the main regions of early human activities. In recent years, the archaeological work of tombs on the Tibet Plateau has traced the burial custom in the region back to the prehistoric times. By preliminary analysis of and research on this important material, this paper puts forward some new points of view against the traditional ideas, which may deepen our knowledge of the Tibetan ancient funerary customs.
注释
[1]笔者1990年实地调查资料。
[2]参见西藏自治区文物管理委员会编写的《乃东县文物志》。
[3]为笔者1991年实地调查资料。
[4]参见《贤者喜宴》摘译之《古代十二小邦》。
[5]恰白·次旦平措:《论藏族的焚香祭神习俗》,《中国藏学》1989年第4期。
[6][意]G. 杜齐著,向红笳译:《西藏考古》,西藏人民出版社,1987年。
[7]参见《贤者喜宴》摘译之《西藏人类起源》、《古代十二小邦》等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