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民和县胡李家遗址的发掘

青海民和县胡李家遗址的发掘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甘青工作队

青海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胡李家遗址是我们合作开展“民和官亭盆地古遗址群考古研究”课题的第一个发掘项目。1999年5月至7月共计发掘500平方米,对该遗址及其文化遗存有了比较充分的了解。现概要简报于下。

一、地理位置与地层堆积

民和县是青海省最东端的门户。黄河与湟水分别从民和县南北流过,形成两条水系。官亭盆地系民和县最南端的黄河河谷小盆地,面积大约30平方公里,东有寺沟峡,西有积石峡,周围是海拔超过2000米的山地,形成一个相对封闭的小环境。盆地平均海拔为1800米,主要由黄河一、二、三级阶地和山前坡地组成,地势较为平坦、开阔,可以提水自流灌溉,是较优越富饶的农业区。这里是土族聚居区,土族称之为三川地区,即官亭(上川)、中川、峡口(下川)三乡镇辖区的河川地带,以官亭镇为经济文化中心,中川乡大体处于盆地中心位置,其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5°52′,东经102°52′。盆地内有若干季节性小河流由北向南注入黄河,隔黄河与甘肃省积石山县为邻(图1)。

胡李家遗址位于官亭镇与中川乡之间,隶属于中川乡光明村。这是一个地势较高的坡前黄土台地,北与山坡相接,南距黄河约3000米,亦为黄河三级阶地。台地呈舌状,南北长约400多米,东西宽约150米,相对高度约20米。台地东侧有大马家沟经过,季节性的水流冲刷,对台地造成显著的侵蚀和对遗址的一定破坏。台地上皆为耕地,南端耸立着一座历史时期的夯土烽火台。夯筑烽火台取土时也对遗址有明显破坏,在烽火台周围形成大片凹地,散落大量新石器时代遗物,夯层中也可见早期陶片。

图1 胡李家遗址示意图

目前所知,遗址堆积主要见于台地南部。在东北部曾有冲刷出土的马家窑文化彩陶片;在中部大冲沟底部曾出现人骨,但不能确认时代;在南端坡沿见到零星的齐家文化遗存。然而仔细的调查和钻探均未能发现台地中部和北部的地层堆积。台地南部主要为庙底沟时期文化遗存,遗存和堆积相对单纯,堆积层一般厚约1米左右。发掘点选择在烽火台北25米,为一片堆积最好的区域,先后共开19个探方,呈东西向展开,之后又在烽火台南端各开2个探方。但是在发掘中都发现汉代墓葬对遗址的破坏,使发掘工作受到一定的影响。不过发掘仍然有相当可观的收获,出土了丰富的庙底沟时期文化遗存。

发掘区地层堆积以T1001南壁地层剖面说明(图2)。

图2 T1001南壁地层剖面图

第1层:耕土层。厚约0.2~0.3米,见有晚期瓷片,也可见少量新石器时代陶片。局部地方下面还有一层晚近垫土,厚薄不匀。

第2层:分为2小层。2A层,扰土层。灰色土,厚约0.4~0.6米,含有较丰富的新石器时代陶片及各类遗物,有的灶坑见于该层,遗迹残毁严重,同时见有汉代砖块等,已被汉代扰乱。有些地段可以划分出2B层,多为灰土堆积或杂有烧土,土质松软,局部有扰乱。

第3层:文化层。黄褐土或灰褐土,厚0.2~0.3米,土质松软,含新石器时代夹砂陶片及彩陶片等,数量较少。大部分灰坑、灶坑、墓葬(M6)等遗迹多见于该层,被第2层所叠压。开口于第3层下的遗迹有F3。

第3层以下为生土,系纯净黄土。

二、遗迹

主要有灰坑、灶坑、房址、陶窑和墓葬等。以灰坑和灶坑发现较多。

(一)灰坑

灰坑共17个(H1~H17)。属于庙底沟时期的计10个(H3~H6,H12~H17),有圆形、椭圆形、不规则形等,有浅穴的锅状、盆状灰坑,也有深穴的沟状灰坑,后者较具特点。

H13沟状灰坑,位于T1105北部2A层下,略呈东西走向,大致北偏东75°(东偏北15°)。东端被汉代扰坑打破,西端呈弧边,南北两边较平直,相平行。残长4.7米、宽2.7米、深1.2米,平底直壁。灰土堆积,含大量陶器、石器及骨器等遗物(图3)。

H15沟状灰坑,位于T1000和T1001第2A层下,打破第3层,西端延伸至探方外,大致呈东西向,北偏东65°(东偏北25°),东端圆弧边,两边较平行,斜壁平底,东端底部有台略高。清理长4.6米、宽2.1米,深1.5米。皆为灰土灰烬层堆积,其中部还曾发现红色物质遗痕一片,大约超过1平方米的较集中的范围。含大量陶器、石器及骨器等遗物。该灰坑中部被汉墓(M3)的墓道打破。在灰土中浮选出炭化粮食小米的标本(图4)。

图3 H13平、剖面图

图4 H15平、剖面图

(二)灶坑

共计10个(Z1~Z10)。皆圆形坑状,有的带有外凸的火种坑。一般是在地面掘一个圆坑,然后敷以垫层,再抹上一层厚约1厘米的似水泥样的青灰色面,经火烧成十分坚硬的青灰色硬层,灶周围为红烧土状。这些灶坑一般保存坑穴较浅,说明上部遭毁坏。可以认为这些灶坑一般都是地面建筑的房址内的遗存,房址已残毁,而仅存灶坑下部。

Z4位于T1103东南第2层下,被H2打破,上部和南部已残,仅存大部分底部硬面,西边带有火种坑,坑内遗有灰烬。直径70~78厘米、残深20厘米。

Z6位于T1005西部偏南第1层下,东南边被汉墓M1墓道打破。其余保存尚好,北边的火种坑用一个较大(直径约40厘米、高60厘米)的粗陶罐卧置而成,内有陶片和灰土。直径84~90厘米,深40厘米。经解剖,该灶坑经过4次反复修整使用,遗有4层硬面于底层下,较为特殊(图版贰:1)。

Z7位于T1003西北角第2层下,保存较差,仅东缘遗有少许硬土,且不是原生状态。底部有烧土,含有少量灰烬。灶坑范围内埋藏一堆陶纺轮,杂乱放置,无次序,已非原生状态,显然已被扰动。清理出陶纺轮共27个,皆泥质褐灰陶或黄灰陶,制作粗糙,火候不高,应是灶坑内烘烤所遗留,可证明陶纺轮有的是在灶内烧制的(图版壹:2)。

Z10位于T1004南部第2B层下,属于F2内。灶坑保存较完好,直径85~90厘米、深50~56厘米,圆形直壁平底,壁面和底面微弧,不甚平直。南侧有火种坑较大,已塌,内存烧灰。

由于F2边沿部分已残,其中部灶坑周围尚存少许居住硬面,但已不能确知灶坑处于F2的准确位置(图5)。

图5 F2及Z10平、剖面图

(三)房址

共3座(F1~F3)。其中2座(F2、F3)属于庙底沟时期(F1为齐家文化残毁的白灰地面房子)。F2和F3分别为地面建筑和半地穴式建筑,在地层上略有早晚之别。

F2位于T1004第2B层下,打破第3层,保存较差,仅存灶坑周围的硬面及红烧土部分范围。硬土面残存东西长约3米、南北宽约2.5米,南部延伸入探方南壁外,未扩方。西部及北部明显为汉代扰坑打破并扰乱。东部也有扰乱,但隐约可见硬土面的边缘范围,并在附近清理到3个圆形柱洞遗迹,直径18~22厘米、深23~28厘米、间距60~100厘米。但柱洞内未见其他遗迹。从残存迹象看,F2应属地面建筑,而且范围可能也比较大。初步判断,其上叠压的2B层为烧土与灰层夹杂的堆积,可能与F2建筑遗迹有关,尽管由于严重扰动而失于原生状态,但无法脱离其关系。在F2西侧2B层出土1件夹砂粗陶大罐,基本较完整,应系F2的遗物。另外一个重要的现象是,在F2东南侧硬土面现存范围外边,发现2件动物头骨埋藏,相距约30厘米,处在同一地层。初步鉴定这2件兽头可能是狗或犬科动物遗骸。可以认为,这种兽头埋藏应该是房子建筑奠基的遗存。尽管因为F2保存状况不佳,但所遗留的现象仍然值得重视(图5;图版壹:3)。

F3位于T1002东北部第3层下,保存较完整,呈不规则圆形,敞口半地穴式房子,斜壁平底。直径3.5~3.9米、深0.9~1米、底径3~3.3米。门道不明显,略微外凸,朝向西偏北约650米,门道为稍凸的弧形台阶状,宽约1.1米、长约0.5米,台阶下部至室内居住面曾有人工堆成的土坡台阶。火塘位于居住面后部,距后壁约0.2米。呈椭圆形浅弧坑,未经进一步加工,直径0.74~0.95米、深0.2米。火塘内壁稍硬、不坚,局部烧成浅红色或灰色,其余仍为黄色,火塘内遗有灰烬。居住面南部地面略微高出4~5厘米。房子内壁及居住面都缺乏长久使用的痕迹。在房子周围清理出6个圆形柱洞,但均保存不好,分布不均,可能保存不全。柱洞直径为18~24厘米、深13~22厘米不等,个别柱洞内遗有炭屑和木灰。F3从地层关系上说是相对较早的遗存,但使用时间甚短即废弃,之后成为灰坑。其灰坑堆积被第2层所叠压(图6;图版壹:4)。

图6 F3平、剖面图

(四)陶窑

共2座(Y1~Y2),其中1座保存较好。

Y2位于T1109北约10余米外,暴露于耕地的东断崖处,尚保存窑室的拱顶,因此进行了清理。从地层上说应在第1层下。窑室呈方形、拱顶,应为横穴窑,火膛已被断崖下耕土所毁,并切去了窑室东角,保存窑室大部及拱顶。陶窑方向为北偏西55°,窑室平面倾角约10°,宽0.9米、残长0.5~1米,窑室拱顶最高约0.65米。中间主火道宽0.1米、残长0.8米,火道断面为方形,主火道终端为椭圆形坑状,并沿窑后壁向上形成宽0.1米的烟道,至拱顶与环拱顶侧沿的烟道相连。窑室两边还各有一条火道,沿两边壁向后壁延伸并与烟道相连,但这两条火道保存不够清晰。整个窑室结构较完整,内壁呈红烧土硬结,尤其是中间主火道烧成青灰色坚硬体,两边的窑床也较坚硬,但是没有发现烧流的釉质物,并且烧土层一般厚5~10厘米,因此推测该窑使用时间也并不长久。清理发现,窑室内充填满灰土和堆积土,包含物主要是庙底沟时期陶片,还有少许烧过的动物残骨以及石器等,未见晚期遗物。由于该陶窑形式少见,窑室拱顶完好,因此原地回填保留而未做解剖(图7;图版壹:1)。

图7 Y2平、剖面图

(五)墓葬

共8座(M1~M8)。其中7座皆为汉代墓葬,都是竖穴土坑洞室墓,有的还带长墓道,埋藏很深,随葬品甚少。这些汉墓对遗址早期遗存和地层造成较大破坏(汉墓情况将另文报告)。属于庙底沟时期的仅1座儿童墓葬(M6)。

M6位于T1001东南角第2A层下,打破第三层。土坑甚浅,范围不明显,无葬具。为婴幼儿侧身屈肢葬,头向西,面向南,脚向东。骨骼不甚完整,骨质较差,无随葬品。长约0.65米、宽约0.4米、深约0.1米,距地表深0.6米。系未使用瓮棺,在居址附近随意掩埋的夭折儿童葬(图8)。

图8 M6平面图

三、遗物

胡李家遗址出土遗物相当丰富,可分为石器、陶器、骨器以及自然遗物等,包括生产工具、生活用具、装饰品等类。下面依质料分类叙述。

(一)石器

工具类以打制石器为主,磨制石器较少,还有大量的石片和屑料。发现不少石器、石片以及使用过的石头上有涂红现象。经观察,部分涂染的居多,通体涂染的极少,有的痕迹已不甚明显,有的局部还保留十分浓重的红色,这与保存情况可能有关,也可能与涂红的颜色深浅不同有关,可以肯定的是,尚没有看出涂染成一定的形状。涂红现象不限于某种器型,可见于各类石制品,包括自然的扁石、圆石、小白砾石及磨石等。

可供观察的石制品数以千计,成器型的标本也有200件左右。磨制(包括琢制)石器主要有斧、锛、凿、刀、铲、磨石、石臼、石球、双肩石器等。打制石器主要有盘状器、砍砸器、尖状器、刮削器、大石片、小石片等,以及近似细石器工艺的石核、小石片、小石器等。石器原料主要来自河床砾石,多选择自然形状接近的砾石,如扁圆形、扁长形、圆形等,易于加工,易于成形。加工方法除打片、打制修理外,还常用打琢方法成形或进一步加工修琢。琢制技术成为一种重要的工艺,有的磨制石器通体琢制,仅刃部磨制。有的石器选择形状适合的自然砾石,直接使用琢制方法加工。磨制技术在石器加工中使用不太多,尤其是通体磨制的石器所见较少,但是一些石制装饰品则通体磨光,加工精细。细石器工艺技术仍有保留,发现有石英质的石核、燧石小石器,还有小石片等。虽然尚未见到石叶,但骨梗刀柄等骨器的存在可以证明石叶存在,不过细石器所占的成分很微小。

石质装饰品中有一些类似玉器的美石标本,如用萤石、玉髓、汉白玉等材质加工的饰品,也有似璧的璧环状石环,还有像璧的石器半成品。石饰品中较多见的是三棱形的石环,另外还有石戒指、坠饰等。

斧 皆长方形或长条形,刃略宽,顶稍窄,通体琢制,刃部磨制。制作较规整。T1005③:1,刃残,残高15厘米、宽6.7厘米、厚3厘米(图9:4)。H13:41,刃残,残高13厘米、宽6厘米、厚3厘米(图9:3)。T1003②:6,刃部磨制较精。长11.5厘米、宽4.5厘米、厚2.7厘米(图9:5)。

图9 出土石器

1、10.锛(F3:1、G3:1) 2.磨石(T1009③:1) 3~5.斧(H13:41、T1005③:1、T1003②:6) 6.双肩石器 (H7:1) 7.凿(T1101②:7) 8.砍砸器(采:2)9.打制石核(H12:1) 11.铲(H15:1) 12、13.刀(T1100②:1、采:1)(6.1/8,2~5、8.1/4,余皆为1/2)

锛 一般体形较小,小长方形或长条形,磨制。G3:1,长7.4厘米、宽3厘米、厚1.4厘米(图9:10)。F3:1,顶端残。残长6.5厘米、宽3.3厘米、厚2厘米(图9:1)。

凿 甚小,通磨精致。T1101②:7,锛形刃。长4.3厘米、刃宽0.8厘米、厚0.8厘米(图9:7)。

刀 长条形片状,通体磨制。T1100②:1,一端残,中间穿孔靠近刃部。残长7厘米、宽3.2厘米、厚0.4厘米(图9:12)。采:1,一端残,未见穿孔。残长8.3厘米、宽4厘米、厚0.5厘米(图9:13)。

铲 长方形薄体。磨制。H15:1,残,残长7.7厘米、残宽5厘米、厚0.6厘米(图9:11)。

双肩石器 天然砾石琢制双肩。H7:1,刃部尚未加工,保留扁体砾石自然面。长19厘米、宽10.5厘米、厚3厘米,双肩琢成弧形肩(图9:6)。

磨石 T1009③:1,椭圆形砾石,中间磨槽。长13.2厘米、宽9.5厘米、厚6厘米,槽宽1厘米、长10.5厘米,深0.7厘米(图9:2)。H15:2,磨石残块,有凹痕,残长6.5厘米、宽5.2厘米、厚3.5厘米。

石球 数量较多,可分为大中小型。皆圆形或接近圆形,往往选择自然砾石稍加琢制,一般都保留着琢痕,有的琢制精良,有的则比较粗率。还有的表面痕迹较大,非琢痕,应是使用的碰撞痕迹。直径4~8厘米不等。

盘状器 数量较多,有大小之别,制作也有差异,有的选用扁圆砾石加工,两面保留砾石面,有的使用打成的石片加工,仅一面保留砾石面。前者一般以两面交互打击制作周边刃,后者一般从裂面向背面单向打击成刃,前者也有单向打击的,但刃缘较差。T1003②:1,利用扁圆砾石周边交互打击而成。直径11厘米(图10:3)。H13:90,利用扁平砾石单向打击,加工粗率,不圆,无刃,或许为半成品。直径8~9厘米(图10:9)。T1002②:1,石片加工,单面打击成刃。直径6厘米。T1000②:2,由背面向裂面单向加工。直径6~6.8厘米(图10:10)。

图10 出土石器

1.璧环半成品(G3:2) 2.环半成品(G1:4) 3、9、10.盘状器(T1003②:1、H13:90、T1000②:2) 4.刮削器(H14:1) 5、6.砍砸器(Z9:5、T1101②:1)7.凸轮环形器(F3:5) 8.尖状器(采:3) 11.坠形饰 (F3:6) 12.璧环(H13:32) 13.环(H13:69)(4、11.3/5,余皆为3/10)

砍砸器 一般利用打击的大石片制作,还有不少直接使用大石片用于砍砸,也有一些用大石核加工的砍砸器。Z9:5,大石片单面打制成粗大的刃缘,弧刃。刃宽12.5厘米(图10:5)。T1101②:1,砾石核加工,保留砾石一侧边沿,其余三边都有打击加工。长9.5厘米、宽6.5厘米(图10:6)。采:2,砾石片三边经单向加工。长10厘米、宽9厘米(图9:8)。

刮削器 一般用较小的石片制成,有的直接使用小石片。有单刃、双刃和多刃。H14:1,复刃,单向加工而成,表面有涂红。长5.5厘米、宽5厘米(图10:4)。

尖状器 多用打制石片加工,皆为石片尖状器。H17:1,将石片两边作单向打击,相交成尖刃。较小。长5厘米、宽3.7厘米。采:3,单向加工两边相交成尖刃。长9.2厘米、宽6.5厘米(图10:8)。

石核 H12:1,白色石英岩,两端台面较平,体较粗呈柱状,表面有条形叶片疤痕。直径3.3~3.6厘米、高4.6厘米(图9:9)。

小石器 Y2:1,窑室填土中出土。黑色缝石加工。长1.4厘米、宽1.2厘米、厚0.5厘米。T1101②:2,透明水晶小石片,刃缘锋利,未经二步加工,但经人工截片。长1.5厘米、宽1厘米,厚0.2厘米。

环 大多呈三棱形圆环,个别呈宽带形圆环,凿孔后磨制精细。H13:69,拼合完整,黑灰色,质硬。直径8.7厘米、内径5.9厘米、厚1.3厘米(图10:13)。G5:2,白色汉白玉,精致,残。外壁遗有一个未穿的小钻孔。直径6.8厘米、内径5厘米、宽3.2厘米。

璧环 仅1件。H13:32,黑灰色,石质细,磨制精,两面磨平呈璧环状,外沿呈斜边,残。直径8.7厘米、孔径5.3厘米、厚0.5厘米(图10:12;图版贰:4)。

璧环半成品 2件。G3:2,外观灰色,打制较粗糙,似盘状器,周沿交互打击。一面打琢穿孔未成,孔径小。直径10.7厘米、内径4.5厘米、厚2.8厘米(图10:1)。G1:4,灰色扁圆砾石,两面琢孔,琢制精细,孔未穿,径较小。直径10.5厘米、内径3.7厘米、厚2.7厘米(图10:2)。

凸轮环形器 F3:5,石质较粗,灰色。厚重,磨制欠精致。圆环形,外壁有螺旋形凸轮,孔径较小,似非人体装饰品。直径8.5~8.7厘米、孔径4厘米、高4.5厘米(图10:7;图版贰:3)。

小石坠 椭圆饼形,上端略薄略窄,下端略厚较浑圆,上端有小穿孔。T1000②:18,白色萤石,磨制,甚小,精美。直径1.1~1.2厘米、厚0.2~0.4厘米、孔径0.1厘米。

坠形饰 浅绿色莹石,磨制,较精致细润,似玉器。扁体略长,上端近圆,下端近尖,中间稍凸并磨平,周边磨斜圆,未穿孔。F3:6,长3.8厘米、宽1.0~2.1厘米、厚0.7厘米(图10:11)。

图11 彩陶残片

1、2、6、7.盆(H15:28、T1000②:101、H6:11、H6:10) 3、4、5、9、10、11.彩陶片(T1003②:4、H13:86、T1000②:11、G1:1、F3:9、T1006②:5) 8.鋬(H15:32) (7.约1/6,余约1/3)

(二)陶器

主要是生活用具,陶片极为丰富。其中彩陶片数量也很多。复原陶器具有较典型的代表性。生产工具,有陶刀、陶纺轮、陶钻、陶凿等。陶制装饰品有大量的陶环。另外还发现了捏塑的陶人像。

陶器盛行红陶,无论泥质或夹砂陶,均以红色为主。根据陶片数量初步统计,夹砂陶质约占三分之二强,泥质陶只占三分之一弱。泥质陶中还有少量灰陶。夹砂陶类中黑褐陶和灰褐陶数量较多,但因是夹砂红陶颜色不匀造成的,严格说也可归于红陶。还有少部分夹砂灰黑陶。从纹饰上看,夹砂陶普遍施绳纹,泥质陶则以素面和彩陶为常见,其他的纹饰还有附加堆纹、指甲印纹、刻画纹、弦纹等,及泥钉泥饼饰。

彩陶中绝大多数为泥质红陶施黑彩(含橙黄陶),有少数红彩,少量赭彩。其中有少量施红陶衣,个别为橙黄陶衣。可能是由于烧制的原因,有少部分呈褐灰陶或褐陶黑彩、赭彩。器型主要为折沿曲腹盆和敛口钵,有些可看出也是曲腹钵,还有部分薄唇薄胎的碗,其他器型极为少见。纹饰以弧边三角、圆点勾叶、弧线和线条组以及网格等为基调,组合而成。其中网纹已成为重要的单元,但数量相对较少,而且往往和其他纹饰配合。彩陶图案中,还有宽叶形纹饰,圆点与线条接合的圆头线条纹等。能够复原的彩陶很少,彩陶片大多十分残碎,但可看出这里的彩陶纹饰有一些与众不同的特点或个性(图11、12)。

陶器的烧制火候一般都比较高,陶质坚硬。发掘中还常见一些烧流的陶片,结成光亮的釉面,多呈绿色,几与汉代铅釉陶的绿釉相同或相似。其中有些烧坏的陶片,烧结成硬陶,呈绿色或黄绿色,较一般陶片更坚硬。这些都反映了烧制陶器的温度已经很高,但对高温的控制掌握还不够成熟。

在制陶工艺上,主要是泥条盘筑法,使用了慢轮修整,有一些小陶器,器形十分小,如同玩具一般,这些陶器采用捏制方法。制陶原料经过一定加工,在遗址发掘中多处发现成型而尚未烧制的陶坯,泥质细匀,颜色和质感均不同于黄土和堆积土,有的残迹呈条状分布。陶坯地点应属原生堆积,反映出制坯是在露天场地进行,地面平坦、干净。

由于制陶工艺成熟,陶器质地坚硬细腻,陶器碎片仍有利用价值。除大量利用陶片制作陶刀外,还制作圆陶片、陶钻、陶凿等。多见使用彩陶片加工制作的器物。

还应该提到的是,有一些陶器底部有凿孔现象。主要见于曲腹盆、钵一类陶器,未见彩陶。有一件甑底也被凿孔,可见凿孔的陶器并非作甑使用,看来也不是作瓮棺使用,因为器形并不太大,也没有发现过瓮棺葬。其含义值得研究。

陶器中最常见的器型是罐、盆、钵、尖底瓶、陶环、陶刀、陶纺轮等,其他可辨器型的还有碗、甑、甑箅、盘、缸、带流盆、带嘴器、圈足器、器座、小陶杯、小陶钵、陶球、陶钻、陶凿、陶饰、陶人头像等。

深腹罐 夹砂粗陶的主要器型,陶色多不均匀。口沿宽平,大口,深腹,上腹微鼓,下腹内收,平底。通施绳纹或粗绳纹,下腹束一周附加堆纹。有的施泥饼饰或附加堆饰。用作炊具。

图12 彩陶残片

1~10.钵(T1004②B:3、T2189②:4、H13:85、F3:10、H15:30、H5:31、T1001②:4、F3:8、T1001③:16、H15:29) 11~25.盆(采:7、T1101②:2、H15:27、H13:84、H6:9、采:6、H15:24、T1006③:4、H15:26、H3:2、采:5、H15:25、T1004②B:5、H17:2)(1、18.约1/7,余皆3/10)

H13:80,夹砂红陶,外壁呈黄褐色,局部间黑色。斜绳纹较匀齐,附加堆纹折压成花边状。口径28.5厘米、底径13.9厘米、高40厘米(图13:1)。T1003②:2,夹砂红陶,外表灰褐色,颈腹部加施泥饼饰。口径30厘米、底径13.5厘米、高34.8厘米(图13:2)。T1②:3,夹砂红陶,外表红褐、灰褐间杂;粗绳纹略杂乱,有交错,附加堆纹按压成花边。口径24.2厘米、底径13厘米、高34.5厘米(图13:3)。

粗陶缸 厚圆唇,敞口,大腹,平底。由上而下渐内收。通施绳纹。H13:81,夹砂红陶,上腹灰黑色。口径40厘米、底径16厘米、高43.8厘米(图13:5)。

敛口罐(粗陶瓮) 口沿残片,H13:82,夹砂灰褐陶,宽平沿,敛口鼓腹,通施细绳纹,颈部施泥饼饰。口径21厘米、残高8厘米(图14:2)。T1001②:1,夹砂红褐陶,间黑色,色不匀。敛口鼓腹,外施绳纹和附加堆纹。口径12厘米、残高8厘米(图14:4)。

曲腹盆 数量较多,为主要的典型器型。以彩陶为主,也有素面红陶。折沿,大口,曲腹内收,平底。T1②:1,泥质红陶,色浅,折沿宽平,上腹施黑彩,黑彩较淡。以网纹和弧边三角及弧线构成图案。口径26.2厘米、底径10.6厘米、高17.9厘米(图15:4)。H14:2,泥质红陶,黑彩。图案规则,线条匀致。口径25.8厘米、残高15厘米(图15:1)。T1003②:3,泥质红陶,黑彩。以圆点、弧边三角和弧线构图,二方连续展开。残高12厘米(图15:2)。采:4,泥质红陶,黑彩,以圆点和宽弧线构图。残高12厘米(图15:3)。F3:7,泥质红陶,色浅淡。素面,外壁磨光,折腹下有烧成的紫色痕迹。底部有烧成后的凿孔。口径23.6厘米、底径10厘米、孔径约5厘米、高13.5厘米(图13:4)。

浅腹盆 T1005②:1,泥质黄陶口沿残片,可复原,圆唇、敞口,浅腹,平底,弧壁外侈。素面。口径不详,底径约20厘米、高6.5厘米(图14:3)。

素陶钵 数量较多,红陶为主,少量灰陶。圆唇、敛口,鼓腹或曲腹,平底。素面。T2189②:3,泥质红陶,灰红色,色浅,底部微内凹。口径25.2厘米、底径10.5厘米、高11厘米(图13:8)。F3:2,泥质红陶。口径15.1厘米,底径7.9厘米、高7.9厘米(图13:7)。T1②:2,泥质红陶,表面粗糙,胎略厚。口径13.2厘米,底径7.6厘米、高6.2厘米(图13:6)。

图13 出土陶器

1~3.深腹罐(H13:80、T1003②:2、T1②:3) 4.曲腹盆(F3:7) 5.粗陶缸(H13:81) 6~8.钵(T1②:2、F3:2、T2189②:3) 9.碗(T1②:4) (1.1/12,2、3、5.1/16,4、7、8.1/8,9.1/4)

彩陶钵 数量较多,是彩陶的主要器型。T1004②B:3,泥质红陶,呈灰褐色,施黑彩。彩绘纹饰规则、对称,以弧线组构图,圆点线条分隔,在相对的两侧口沿圆点处有刻划符号。口径23.8厘米、残高4~5厘米(图12:1)。

碗 T1②:4,泥质红陶,圆唇厚胎,钵形碗,素面。口径9.7厘米、底6.3厘米、高5.4厘米(图13:9)。

盘 T1004②:4,残,斜唇沿,直壁浅腹,平底。泥质褐灰陶,可复原,底径约10厘米、高3.7厘米(图14:1)。

尖底瓶 口沿片很多,也有尖底及其他陶片。口沿大多为重唇小口,少数喇叭口(实际类似筒形口),个别类似杯形口。重唇口还表现出多种变化形式,反映出其盛行和繁荣的面貌。有的尖底可见底尖内有泥球嵌入,有的则不见。尖底瓶残片皆施绳纹,有的胎较厚,有的胎薄。H13:83,大部复原,泥质红陶,深红色,薄胎。肩颈部有明显的凹痕,口、底皆残。腹径26厘米、残高47.5厘米(图16:1)。T1②:5,口沿残片,泥质红陶,施黄陶衣,似杯形口,上小下大,又似葫芦形口的上部。口径4厘米、残高4.5厘米(图16:4)。筒形口径一般为4~5厘米(图16:5、6),重唇口径一般4~8厘米(图16:2,3,7~14)。

图14 出土陶器

1.盘(T1004②:4) 2、4.敛口罐(H13:82、T1001②:1)3.浅腹盆(T1005②:1) 5.甑箅(T1101②:9) 6.器座(T3:4) 7.甑(H5:7)(1、3.1/5,2.2/5,余皆2/5)

图15 彩陶曲腹盆

1.H14:2 2.T1003②:3 3.采:4 4.T1②:1

图16 出土尖底瓶

1.H13:83 2.H13:89 3.H13:91 4.T1②:5 5.H13:87 6.H13:88 7.H17:4 8.H15:14 9.T1001②:9 10.H13:92 11.H2:1 12.H17:3 13.F13:11 14.G3:1 (1.1/15,2、6、13.1/5,余2/5)

图17 出土陶器

1~4、6、8.杯(H6:8、F3:3、H3:1、H15:3、H15:15、H4:1) 5.人头像(H14:5)7.小钵(G3:1)

甑 H5:7,泥质红陶,底部残片,盆形,腹较深,底有箅孔若干,底中部又经凿孔。底径10厘米,箅孔径0.6厘米、残高8厘米(图14:7)。

甑箅 T1101②:9,夹砂灰陶残片,片较平,孔距较匀。孔径0.5~0.6厘米、残径4.5厘米(图14:5)。

小杯 较多,皆捏制,较随意、较粗率,甚小,稍大的约3~4厘米,小的仅2厘米许,一般视为玩具,或许是实用器。H15:15,夹砂灰褐陶,捏制不匀,外壁略弧,平底,素面。口径2.5厘米、高3.2厘米(图17:6)。H4:1,泥质红陶,粗率,底不甚平。口径3.5厘米、高4.3厘米(图17:8)。H6:8,完整,泥质红陶,圆唇,弧壁,平底,素面。口径2厘米、高1.9厘米(图17:1)。H3:1,泥质红陶。口径2.5厘米、高3.2厘米(图17:3)。F3:3,泥质红陶,壁较薄较直。口径3厘米、高2.7厘米(图17:2)。H15:3,泥质红陶,斜直壁,内壁圆凹,底略内凹。口径2.5厘米、高1.6厘米(图17:4)。

图18 出土陶环

1.F3:13 2.T1002②:3 3.T1100③:3 4.H17:5 5.T1105②:2 6.H13:54 7.H13:30 8.H15:33 9.F3:12 10.H13:66 11.F3:14 12.H5:2(皆约1/3)

小钵 G3:1,泥质灰红陶捏制,不匀,壁面不平。敛口折沿,平底。底径8厘米、高4~4.5厘米(图17:7)。

环 数量极多,仅拼合完整的就不少。大多数呈三棱形圆环,灰陶或灰黑陶,表面打磨光亮,制作精致。陶环有大小之别,一般直径6~9厘米,内径3.5~5.5厘米不等。此外还有三棱扁体的陶环、三棱形齿轮状陶环、齿边花边陶环,其中还见有刻纹陶环等(图18)。

刀 数量较多。利用残陶片加工,皆磨制,穿孔。有直刃和微弧刃之分,孔位于正中或偏于刃部。个别表面呈弧面,多数为平面。大多泥质红陶,少许泥质灰陶或黄灰陶,部分由彩陶片加工而成。长约6~9厘米、宽约3~5厘米(图19:1、2、5~8、10、11)。

纺轮 数量较多。泥质红陶或灰陶,一般圆饼形或圆凸形,一面较平,另一面凸弧或不甚平,素面为主,少数施刻画纹或指甲印纹呈放射状图案。直径一般5~7厘米、厚1~2厘米。多捏制,较粗率(图20:1~4、10~12)。

圆陶片 数量不多,利用残陶片打制成4~8厘米不等的圆饼状,周边明显加工,有夹砂和泥质陶。一般片较厚,约1厘米或以上(图20:6、7)。

钻 多件。利用残陶片打制,前端有略细长的钻头,有磨痕,体较小。长4~6厘米(图19:

3、9、12)。

凿 利用残陶片磨制。H14:4,泥质红陶彩陶片加工,体小,呈竖长方形,刃较平较利,顶端有轻微打制凹痕。长3.4厘米、宽1.9厘米、厚0.4厘米(图19:4)。

器座 F3:4,泥质灰陶,圆环状矮圈座,残。制作较精,不匀致。外壁施4道凹弦纹,两面较平,饰连珠凹点纹。径8~9厘米、高2.5厘米、壁厚1.5厘米(图14:6)。

陶球 捏制圆球状,实心,外表通施细小的戳印点纹。T1006②:3,泥质红陶,色浅,圆形不够规整。直径4~4.2厘米(图20:9)。也有空心陶球,无纹,有穿孔。

图19 出土陶器

1、2、6~8、10、11.刀(T1002②:4、T1104②:1、F3:15、F3:19、H14:6、T1004②:1、M2填土:1) 3、9、12.钻(F3:16、F3:18、F3:17) 4.凿(H14:4) 5.彩陶刀(F3:20)(皆1/2)

圆形饰 G1:6,细泥灰黑陶捏制,呈椭圆形小饼状,穿孔,应为串珠饰。直径2.3~2.6厘米、孔径0.5厘米、厚0.6厘米(图20:8)。

钩形饰 T1003②:7,泥质灰陶,一端尖形,另一端残,断面呈三棱形略宽扁,似陶环。残长7厘米、体宽1.5厘米、厚1厘米(图20:5)。

人头像 H14:5,长3.3、宽2.2厘米、厚1.3厘米。褐灰陶捏制,仅为头像,甚小。似用泥卷成一团,面部略平,略呈长方形,戳成双眼和嘴的形象;后部略呈圆弧形,表面显粗糙。头顶端稍齐略凹,似卷泥形成的卷芯痕迹,下端稍残,稍扁,有从下至上的穿孔痕,下端略粗,上端较细,说明原先可能有木棍之类的物体插入人头像,支撑人头像。形象较为生动,但制法比较拙朴(图17:5;图版贰:2)。

图20 出土陶器

1~4、10~12.纺轮(H14:8、F3:21、H14:7、H13:56、T1105②:4、T1101③:10、T1101②:10) 5.钩形饰(T1003②:7) 6.圆陶片(H17:6) 7.圆彩陶片 (T1003②:5) 8.圆形饰(G1:6) 9.陶球(T1006②:3)(皆1/2)

(三)骨(角、牙)器

出土骨器数量不多,总计约数十件。但质量较好,种类也比较多,是遗物中的精品,反映出当时人们骨制品加工水平相当高。

加工方法可以看出有选料、切割、打制、切削、磨制、穿孔、刻槽等不同工序,骨料的利用率较高。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其中骨针的制作,明显可以证明是先磨制成针形后再穿切针孔。

种类有骨锥、骨针、角针、骨凿、骨片刮削器、骨梗刀、骨镞、骨镖、骨匕、骨管、骨笄、骨镯(臂饰)、骨戒指、骨珠、骨穿孔片饰、骨翼形饰、牙饰等十多个种类约20多个形式,包括生产工具、生活用具、装饰品等。另外还发现过零星的蚌或贝壳残器。

骨锥 数量较多,可分圆条形(棍形)锥和自然骨形锥,前者又分不同的几种,都有加工较好的锥尖(图21:2~4、20)。

图21 出土骨、角器

1.角针(G6:1) 2~4、20.骨锥(F3:23、F3:24、H17:7、F3:22) 5.骨针(F3:27)6、7、9、17、19.骨凿(F3:29、H13:35、F3:26、H13:28、T1108③:15) 8、13~15.骨笄(F3:30、T2189①:19、H1:2、T2189①:18) 10.骨匕(F3:25)11、12、21、22.骨镞(F3:34、H13:44、T1002②:5、H13:62) 16.骨梗刀(T1108③:16)18.骨镖(H16:10)

骨针 甚细,有孔(图21:5)。还有一件孔眼加工未穿,可证明是后穿孔(图版贰:5)。

角针 1件,已残(图21:1)。

骨镞 较多,圆锥形锋,有扁薄的铤。铤部由两面切削而成,尖头锋部多磨制。小的长3厘米、径0.4厘米,大的约长6厘米、径0.8厘米(图21:11、12、21、22)。

骨镖 柳叶形,片状较薄,下端磨平(图21:18)。

骨梗刀 已残,用较宽厚的骨料加工成,两面磨平,一端磨圆呈舌状,并有磨切的穿孔,另一端残,在一侧边有切槽,是镶嵌细石器石叶做刀用的。残长8.3厘米、宽2.1厘米、厚0.6厘米、侧槽深0.3厘米(图21:16)。

骨片刮削器 利用打下的小骨片,单面加工打击周缘成刃,类似圆刮器。直径2.6~3厘米、厚0.6厘米(图22:8)。

骨凿 多件。根据骨料加工成圆形、半圆形和片形凿,刃分直刃和弧刃,有单面磨成锛形刃和双面磨刃(图21:6、7、9、17、19,图23:2)。

骨管 皆半成品,利用肢骨切割加工成短管状,尚未进一步成型(图22:1、2、7)。

骨笄 多件,细长条形圆锥体,一般较骨锥细而长,较规整。尖端钝圆,尾端磨平,较规则,通体磨光(图21:8、13~15,图23:3)。

骨片饰 薄片,磨制,穿孔。有小长方形较规整的(图22:5),也有较大片、较长、呈弧面的(图22:4),还有齿边的。

骨镯(臂饰) 椭圆形环状,利用大动物肢骨加工,保留肢骨外壁,凿空肢骨内腔,内壁尚较粗糙。H15:6,残,直径大于5~6厘米,宽4厘米、厚0.5~1厘米(图22:11)。

图22 出土骨、牙器

1、2、7.骨管(H15:35、T1104②:8、H15:34) 3.骨戒指(G1:2) 4、5.骨片饰(F3:33、G1:1)6.牙器(H13:1) 8.骨片刮削器(F3:35) 9、10.骨翼形 饰(F3:31、F3:32)11.骨镯(臂饰)(H15:6)

骨戒指 多件。利用圆管状骨料加工,较小,细圆圈状,通体磨光,较精致。G1:2,完整,直径1.8~1.9厘米、宽0.4厘米、厚0.1~0.15厘米(图22:3)。

小骨珠 H15:23,甚小,加工精细,为小圆串珠。直径0.5厘米、孔径0.2厘米、厚0.2厘米。

骨匕 多呈片状,较薄,通体磨光。有的加工极精,片体有一定的弯曲度(图21:10,图23:1;图版贰:6)。

骨翼形饰 多件,片状。平面呈较对称的梯形,窄边有浅槽,可镶嵌,宽边呈薄缘刃状。用途不明,估计是镶嵌在某种物品上用的,或是装饰品。磨制较精(图22:9、10)。

此外还有牙饰品(图22:6)。

图23 出土骨器

1.骨匕(F3:28) 2.骨凿(H13:40) 3.骨笄(H13:61)

(四)动物遗物及其他

出土动物骨骸甚多,一般都十分残碎,显然多系人们食后的骨渣,大量分布于灰坑和地层堆积中,只有个别动物遗存属于人为有意识埋藏的,如房子奠基的狗头。动物骨骼基本上都是哺乳动物,很少见到鸟类,几乎不见水生动物遗存。

初步鉴定可辨识的动物主要是饲养的羊、猪,还发现有马。猎获的野生动物多是鹿。也有犬科动物和鸟类及啮齿类动物等。

通过对灰坑堆积物进行浮选,采集到炭化的小米粒。在沟状灰坑中还出土了多件炭化遗物,尚待检测鉴定。其中一件外观颇似面食花卷。

四、结语

这是青海省又一次对庙底沟时期遗址进行的大规模发掘工作。首次于1980年对民和阳洼坡遗址的发掘,揭露达800多平方米,报道却过于简略[1],以至于至今人们对青海这一时期的文化知之甚少。这次发掘虽面积不及阳洼坡,然而所获遗存资料比阳洼坡丰富且较全面,提取的信息更充分,解决了一些过去比较模糊的认识和遗留的问题。两个遗址的资料汇合起来,更进一步显示了庙底沟时期青海境内的文化面貌及其特征。尽管胡李家遗址受扰乱和汉墓存在一定破坏,但没有受到大的干扰与影响,发掘收获不少,而且,基于上述原因,发掘者对资料和任何现象更仔细和谨慎对待,进行了细致而充分的考察和确认。

胡李家遗址的地层堆积和阳洼坡遗址的地层堆积很相似,地层简单,堆积清楚,遗存相对单纯,总体上说其文化面貌代表了同一时期的文化内涵。阳洼坡的发掘简报指出了陶器特别是彩陶上表现出的石岭下类型和马家窑文化的一些因素,并认为这是庙底沟类型向马家窑类型过渡的石岭下类型遗址。同时又对其地层堆积与之认识的不协调表现出难以理解的问题[2]。在胡李家遗址发掘中,我们也同样带着这样的问题。通过全面观察和整理,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到,遗存中没有石岭下类型的典型器物,更不见马家窑类型的代表性器物。而有的基本上都是庙底沟类型最具特征的曲腹造型,重唇尖底瓶口沿,较匀致的斜向绳纹深腹夹砂陶罐,这些几乎成为代表器物或流行器物。表面上看,彩陶片中有的表现出石岭下类型风格,也有的类似马家窑风格,但是这些彩陶片只是局部,其中有的或许只是配合圆点勾叶或弧边三角构图的一部分,因此很难说仅凭几片这样的彩陶片就和石岭下或马家窑的文化类型相联系。应该说,这些现象正构成了青海地区庙底沟时期文化遗存的内涵和特点,而不能简单化地和其他类型联系到一起去,否则就不能正确地认识胡李家遗址这一类遗存的客观事实。我们认为胡李家遗址和阳洼坡遗址还存在一些小的差异,但相同或相类似的特征更多,应是同一个文化系统,但也不宜用仰韶文化庙底沟类型或庙底沟文化来代表,应选择更合适的称谓。可以认为,胡李家遗址和阳洼坡遗址的文化遗存,大体代表了青海庙底沟时期的文化。

胡李家遗址的发掘,是官亭盆地遗址群考古研究的子课题。首先是要了解该区域庙底沟时期遗存的基本面貌特征;其次,在此基础上追溯本地区更早的新石器文化,并在遗址上采集尽可能充分用于遗址群关系研究的各种信息和数据资料。由于遗址保存不够理想,后两项内容没能达到目的。但盆地里,还发现有一些内涵相近的遗址,相信在今后的工作中应当能够解决这些问题。庙底沟时期遗存,是迄今所知青海省最早的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存,对它的了解仍然不够全面深入,也有待今后的进一步工作。比庙底沟时期更早的新石器文化,甚至前仰韶时期的新石器文化等的发现,在青海地区也不是没有希望,这是我们的课题所十分关注的。

胡李家遗址的发掘,出土遗物丰富,给考古研究提供了一批新的实物资料,将引起人们对这一类遗存以及相关问题的新的思考和重新认识。胡李家遗存中的石器涂红现象、陶器凿孔现象、兽头奠基现象、捏塑陶人头像等,或许反映了当时人们的原始宗教观念。对装饰品的细致加工、通体磨制,与生产工具的粗率加工、盛行打制石器相比较形成强烈的反差;类似璧的饰物出现和美石制作的饰品,可能显示了青海地区玉石文化的早期特点或渊源。大量彩陶片的出土,为青海彩陶源流研究增添了新资料。炭化粟粒和卷状炭化物的发现,提示我们关注黄河上游地带的史前旱作农业及自然环境的变化,特别要注意寻找其他作物标本。胡李家遗址出土的马的遗骸标本,把黄河流域家马的历史向前提早到了庙底沟时期。在甘肃天水师赵村和西山坪遗址的马家窑文化中发现过马,曾为学者所重视[3],胡李家的新发现将更为重要。胡李家遗址的制陶工艺和骨器工艺,也留给我们一些值得研究的遗迹遗物,有待进一步探讨。

附记:这次工作得到青海省文化厅、文物处,民和县文化局、县博物馆和中川乡政府的大力支持,谨表谢意。发掘领队为王仁湘,参加发掘的有:王仁湘、王国道、贾笑冰、陈超、蔡林海、张德荣、何克洲、陈亮、叶茂林等。绘图为王国顺、刘方。

执笔者:叶茂林 蔡林海 王国道 何克洲

2001年

Abstract

In 1999, Gansu-Qinghai Archaeological Team of IA, CASS and Qinghai Institute of Cultural Relics and Archaeology conducted a joint excavation of Hulijia Site at Guanting Basin, Minhe County, Qinghai Province. The site, principally remains of the Miaodigou Period, contain ash pits, fire-places, house-foundations, pottery-making kilns and tombs. Among the abundant funerary objects unearthed are red-painted stone tools, perforated pottery vessels and remains of animal heads buried at foundation laying ceremonies. The implements of production, such as chipped stone tools, are rather coarse. There are also stone and bone ornaments like a precious stone adornment and bi discs. The other noteworthy finds include a terra-cotta human figure, carbonized millet and domestic horses’teeth. The pottery vessels showed typical features of Miaodigou Period forms and painted decorations. The site is, by far, the earliest Neolithic culture known in Qinghai Province. Its excavation is of great importance to the study on the culture at the time in this region.

图版壹

图版贰

注释

[1]青海省文物考古队:《青海民和阳洼坡遗址试掘简报》,《考古》1984年第1期。

[2]青海省文物考古队:《青海民和阳洼坡遗址试掘简报》,《考古》1984年第1期。

[3]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师赵村与西山坪》第339页,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