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卡若遗址经济文化类型的发展演变
论卡若遗址经济文化类型的发展演变
霍巍(四川大学考古学系)
西藏昌都卡若新石器时代遗址的发现与发掘,迄今已有十余年了。自其发掘简报及正式田野考古报告发表以来,引用者甚众,凡涉及西藏远古历史者,几乎言必称之。然而,对卡若遗址所反映出的文化面貌的变异现象及其原因,十多年来却尚未有人进行过比较深入的研究,而这一问题在西藏古文明起源问题上所具有的重大价值,也许还未被人们意识到。
本文拟运用民族学“经济文化类型”的理论,来剖析卡若遗址经济文化类型的发展演变,探讨其发生转变的原因以及这一问题对于重新认识西藏古代文明的启示。谬误之处,敬请识者指正。
导 言
所谓“经济文化类型”,是指居住在相类似的自然地理条件之下,并有一定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各民族在历史上形成的具有经济和文化特点的综合体。由于各民族的经济发展方向和所处地理环境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其物质文化的特点,从而使具有相近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相类似的地理环境的不同民族,可能具有相近似的经济生活和相似的物质文化特点,这就构成了相同的“经济文化类型”[1]。这一理论有两个显著的特点:第一,它表明了人们的经济状态(包括自然条件)同文化面貌的必然联系。一个人们共同体如果具有相似的经济状态,应当是同属于一个经济文化类型;反之,一个人们共同体如果人数众多,活动地域辽阔,就有可能存在着几种不同的经济文化类型。第二,一个人们共同体在其长期发展过程中,经济文化类型也可能会发生变化;一旦发生变化,则其文化面貌也将随之发生改变。
20世纪50年代以来,我国一些考古学工作者在“经济文化类型”这一概念的启发之下,曾经对某些考古学上的文化现象进行过一些合理的解释。例如,对我国中原地区使用彩陶器为特征的仰韶文化,一些外国学者单纯地用文化传播的理论从外部寻找其来源,认为“仰韶文化西来”。
我国学者则以“经济文化类型”这一理论为基础,证明“仰韶文化的人们,是今天中国人民的血亲”[2],有力地驳斥了“中国文化西来说”,解决了考古学上的一个重大问题。
近年来,在俞伟超教授的倡导之下,我国考古学工作者又将这一理论引入对“考古类型学”的研究工作中,以解释长期以来悬而未决的某些“文化系列是连续的,而文化面貌却突然大变”的现象,取得了很有说服力的成绩[3]。
本文的研究方法便是以这一理论为指导的。
卡若遗址文化面貌的突变现象
卡若遗址是1978年和1979年由西藏自治区文管会、四川大学历史系在西藏昌都卡若村经过正式科学发掘的新石器时代遗址,考古发掘报告已于1985年出版[4]。遗址面积约1万平方米,两次发掘总面积约1800平方米。共发现房屋、道路、烧灶、灰坑等各类遗迹,并从地层中发掘出打制石器6000余件、磨制石器511件、细石器366件、陶片2万多片、骨器400多件。遗址中还出土有猪、羚、狍等十几种动物骨骼,农作物有大量粟粒和谷灰出土。该遗址总体上的文化面貌是大型打制石器、细石器与陶器、磨制石器共存;陶器均为小平底器,不见圜底器、三足器,以罐、钵、盆为其基本组合,纹饰以刻画纹为主,母体花纹为三角折线纹;建筑中大量采用石块作为原料等等。以该遗址为代表的新石器文化,称之为卡若文化[5]。
卡若遗址文化层的堆积较厚,100~160厘米,说明遗址经历了较长的发展过程。经研究,该遗存约可分为早、晚两期三段。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实验室对遗址14C标本的测定结果,这两期三段的绝对年代为:
早期前段 距今4955年±100年(树轮校正5555年±125年)
早期后段 距今4280年±100年(树轮校正4750年±145年)
晚期 距今3930年±80年(树轮校正4315年±135年)
值得注意的是,遗址早晚两期的文化面貌,呈现出一种突变的现象。卡若遗址的发掘研究者们,当时便已经注意到了这种文化上的突变现象。下面,是发掘报告中对此所做的描述:
卡若文化内涵虽属同一文化范畴,但由于延续时期较长,呈现出前、后期的差异。此种差异,在某些方面表现为由细致到粗犷,由复杂到简单,呈现出某种退化的趋势;而另一方面则表现为技术上的改进和新因素的增加[6]。
具体加以分析,这一突变现象在下述方面尤为明显。
一、从生产工具上观察,早晚两期之间打制石器和细石器逐步增加,磨制石器却骤然减少。具体的百分比变化如表1。
表1 卡若遗址早晚期石器比例
二、从陶器上观察,晚期器型和纹饰相对趋于简单化。例如,早期的单耳罐、带流罐、带嘴罐等均不见于晚期;纹饰中较繁缛的刻画纹、贝纹、涡纹、连弧纹等在晚期已为简单的平等线、八字形纹和不甚规整的方格纹所替代,而彩绘则不见于晚期,似呈现出一种退化的趋势。
三、在建筑上,早期种类较多,有圜底房屋、草拌泥墙半地穴房屋、地面房屋三种,晚期则出现了大量的石砌建筑,为早期所不见,如石墙半地穴房屋、石墙、圆石台、石围圈、石铺路等,并可能出现了楼屋,呈现出一派新的面貌。
这种突变现象是否意味着卡若遗址文化性质的改变呢?答案是否定的。因为无论是从陶器、石器的形制演变还是从建筑遗存的变化痕迹上,都可以找到从早至晚发生变化的中间环节,不存在类似西亚、南亚一些史前遗址中的所谓“文化阻断”[7]现象。以打制石器为例,在同类器型的发展上,早晚两期之间甚至看不出有什么明显的变化,仅是在数量的增减上反映出一定的规律。再如,晚期的代表性陶器,如曲腹盆、深腹盆、高领罐、直口碗等,在早期的后段多已出现,只是到晚期趋于定型。早期后段房屋建筑中的“井杆”式结构,则很可能为后期“楼屋”的滥觞。这就是说,卡若遗址所代表的新石器文化,是由一个原始共同体所创造的,其文化发展是连续的。然而,这就由此引出了一个发人深思的问题:这种突变现象究竟意味着什么?它是由于何种原因所造成的?
当年,卡若报告的撰写者注意到了这种现象——报告在结论部分推测道:
……如果我们综合考古和传说两方面的资料进行分析,似乎可以推测西藏的原始居民中有两种因素,一种是土著民族,其定居在西藏的时代目前至少可以推到旧石器时代的后期,他们是一种游牧和狩猎的部族;另一种是从北方南下的氐羌系统的民族,他们可能是经营农业的。以后西藏的种族和文化,有可能就是以这两者为主体,再接受其他的因素综合成的。……卡若遗址早晚两期之间文化面貌产生的某些急骤变化,是否与这两种类型的民族文化接触有关,是一个值得进一步探讨的问题。
报告倾向于认为此种变化是因为受到南下的氐羌民族的文化传播及影响而发生的,是来自外部的因素导致了卡若遗址早晚两期文化面貌上的突变。
对于卡若文化中可能吸收、融合了北方或南方民族部分原始文化的某些成分这一点,至今仍然无可否认。但是,如果把卡若遗址前后两期所发生的这种突变的最终原因也归结于外来民族、外来文化的影响,则有些重要现象无法解释清楚。如果按照上述推测,卡若遗址的早期居民是西藏本土从旧石器时代便定居于此的土著原始游牧狩猎部落,后来,由于北方南下的从事农业的氐羌系统的居民及其文化与之发生接触、交流,因而发生了文化内涵的改变,那么,卡若遗址早晚两期的文化面貌也应当与之相应,即早期文化为游牧、狩猎经济,晚期则进化为农业经济。但事实上却正好相反:从遗址早、晚两期所反映出的文化面貌来看,其早期遗存原始农业经济的成分较重;而晚期遗存则体现出畜牧(游牧)经济成分的增强(这一点,我们将在后文中加以详论)。这不能不说是一个使人困惑的疑团。
从卡若遗址发掘至今,十多年过去了,但这个疑团却依然悬而未解,发人深思。
关于从原始农业向畜牧经济的转化
为了重新解释上述突变现象,有必要先就近半个世纪以来关于古代人类经济进步理论的研究状况加以扼要的回顾。
在中外学术界的传统观念中,都曾经十分流行关于人类经济发展的所谓“三阶段公式”,即:狩猎—畜牧—农业。这个公式在德国经济学家、历史学派主要先驱者弗里德里希·李斯特(1789—1846)的倡导之下特别风行。按照李斯特的观点,经济的发展分为蒙昧(狩猎)、游牧、农业、农工业、农工商业等五个阶段。此后,逐渐形成为一种理论,认为古代人类经济进步的轨道,是由采集、狩猎发展到游牧或畜牧,再发展成为农业;一些经济文化发展比较落后的部族,甚至长期停留在游牧或畜牧阶段。
19世纪末,德国地理学家、动物学家爱德华·哈恩(1856—1928)在对法国著名考古学家加布里埃尔·莫蒂莱的有关著作进行评论时,首次阐发了不同的观点。哈恩在其经典著作《家畜及其与人类经济的关系》(1896)一书及其以后的著作中,进一步深化和扩展了他的新理论,其要点为:
1.人类经济的最好阶段绝不是狩猎和捕鱼营生,因为这要求运用各种器具、枪支等。人们起初是以采集可以食用的植物和捕捉小动物为生的。他由此提出了“原始采集经济”这一概念。
2.从人类经济生活的最初阶段,便直接发展起了原始农业。哈恩把农业的这种早期形式,即依靠手锄等手工工具开垦土地、栽种植物的农业称之为“锄耕农业”[8],而把后期借助牵引力(役畜)经营土地的晚出农业称之为“犁耕农业”,并对两者作了严格区别。
3.锄耕农业,为人们提供了更大的经济上的稳定性。在这个基础上,人们可以发展狩猎业和渔业,而锄耕农业在有的地方则进一步发展为集约农业[9]。
4.动物的驯养和游牧经济的产生,只能是在具有稳定性的农业经济出现之后。哈恩强调,为了培养出一种具有有益本质的家畜品种,需要世世代代坚韧不拔的劳动,而从事狩猎的原始猎人部族在毫无保障的流浪生活下,对此完全无能为力[10]。
爱德华·哈恩的理论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简单的‘三阶段论’在哈恩有说服力的批评之后,再也得不到任何学者的支持了[11]”。
继哈恩之后,当代苏联民族学家、原始社会史学家科斯文(1885—1967)也相继驳斥了“三阶段论”,指出真正的畜牧业的发生,是要晚到犁耕农业产生之后[12]。
20世纪50年代初,西亚的一些考古发现也证实了哈恩这种理论的科学性。例如,属于西亚中石器时代的艾因·迈哈拉遗址、法拉赫遗址、穆勒尔特遗址第Ⅰ层等纳吐夫文化的遗址中,其早、晚两期的出土器物里,除有大量的细石器、骨叉出土外,还发现石锛、石凿、石镰、石臼、石杵、石磨盘等,均与收集谷物和谷物加工有关。晚期开始出现了家犬、山羊等驯化品种[13],表明这里的居民已经由采集、狩猎向着原始农业和早期的畜养业同时过渡。西亚新石器时代的萨威·克米、贝哈、耶利哥等遗址中,都显示出人类还在继续以狩猎生活为主时,已有家畜饲养,养羊业已成为生产部门,同时也出土有石镰、石磨、碾石等收割或加工谷物的工具[14]。概而言之,在距今11000~9000年的西亚中石器时代至新石器时代之初,原始农业和原始饲养业都已经同时发生,人类开始由采集、狩猎转为原始农业和原始畜养相结合的经济。而在其后,如同哈恩所言,在适合农业发展的地区,便由原始农业发展为集约性质的灌溉农业或者田野农业,而在适于放牧的自然条件下,则往往在原始农业的基础之上向游牧、畜牧经济发展。
笔者认为,卡若遗址早晚两期文化面貌之间的这种突变现象,正是在自然环境多样化的地带、在适于放牧的地区由原始农业经济向畜牧经济转化的一个典型例证。
首先,在遗址早晚两期地层出土遗物中,从陶器的变化来看,如前节所述,无论是器型或者纹饰,都是向简单、实用化的方向发展。这应当说是反映了原始农业经济文化类型与畜牧经济类型的区别。从事农业耕作的居民,其生计方式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尤其在原始农业阶段,其开垦耕作土地的范围十分有限,常常局限在狭小的山谷地段,具有较为稳定的定居环境。因而,在陶器等器皿的制作上,才有可能比较精致、讲究,不仅施之以纹,绘之以彩,器型也比较丰富多样。据初步统计,卡若遗址早期的陶器纹饰达40多种,晚期则仅存10种左右,且多为简单的纹饰;早期流行的彩绘,亦不见于晚期,器型中一些造型别致、精美的器物,如那件罕见的双体兽形罐以及小口鼓腹罐、单耳罐、带流罐、带嘴罐等,均出现在早期。反之,一旦经济文化类型发生改变,由原始农耕经济为主转向以畜牧(游牧)为主,则其生计方式便决定了人们的流动性将大为加强。为了适应这种在广阔的空间范围的流动生活,适合放牧、骑马的需要,一般来讲,原始居民们也就不可能像过去那样在制陶工业上倾注大量精力。陶器讲究实用、廉价(这种流动性可以使得陶器的破损程度、频率均大大加强),因而,遗址晚期出土陶器趋于粗陋、简单的现象,大致可以由此得到解释。
其次,再从石器上来考察。卡若遗址早晚两期出土石器中,磨制石器骤然减少,打制石器与细石器逐步增加,这也应是与经济文化类型的变化有关。仔细分析卡若遗址所出的磨制石器,其种类绝大部分均与原始农业及定居生活相关。按其品种数量,依次为石斧、石锛、石凿、石刀、重石、研磨器、切割器等。其中,斧、锛、凿等器物可用于砍伐树木、开垦土地、修筑泥木结构的居室;石刀与中原龙山文化、黄河上游甘青地区的马家窑、半山、马厂等原始文化所出者用途相同,大约主要是用于收割谷物;研磨器用于谷物加工;而切割器可能既用于收割谷物,也可用于刮削、切割兽皮等,是一种多用器。可以明确表明与狩猎经济有关的器物,仅有镞、矛两种,而且镞在整个遗址中仅出4件,早晚两期各出2件;矛则只出现于早期前段,晚期便已绝迹。由此可见,磨制石器的逐步减少,同样表明早期以原始农业经济为主体,兼有狩猎经济的成分,至晚期已大为改变,经济类型已发生变化。遗址中所出的栽培谷物小米(又称粟)的种壳,从其出土单位第8、22、29号房基所在的地层来看,也属于早期地层,而在晚期地层中未发现谷物遗迹,似也可作为一条旁证。
晚期遗存在建筑遗迹上的明显变化,新出现了大量采用石块作为原料的石砌建筑,如石墙房屋、石砌道路、圆石台、石围圈等。这种新的文化因素的出现,很可能与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密切相关。随着原始农业经济向着畜牧业的转变,大群牲畜的圈养、牧放,必然要求有与之相适应的聚落居住形式。早期的那种圜底房屋、草拌泥墙半地穴式房屋,显然不适宜于人们就近营建畜栏、圈养牲畜以适应看管的需要,所以,为了适应这种变化,在早期后段的建筑遗存中,便出现了一种“井杆”式的建筑形式,如F9,其结构分为地下竖穴及地面建筑上下两层,下层的竖穴部分采用“井杆”式的木框架围护,其地面上则为木骨泥墙。原报告推测F9有可能用于储藏东西,笔者认为亦有可能利用下层竖穴作为畜圈使用。这种上层为居室,下层圈养牲畜的“井杆”式建筑,在我国西南少数民族中都是十分常见的,至今仍有使用。发展到晚期,属于这一阶段的F5、F12、F30等三座房屋基址,无一例外地均为一种上下两层的“楼屋”,其下层建筑的空间高度已达1.5~1.9米,完全能够满足牲畜活动的需要,极有可能是用来作为畜圈使用的。很可能这种上下两层的楼屋是从早期后段F9那种“井杆”式建筑发展而来的。
之所以使用大量的石砌建筑,也应与畜养有关。虽然目前对其晚期建筑中各种不同类型的石砌建筑物的性质、用途尚待进一步的研究,但仍然可以依据当代民族学材料对其大致情况做一些推测。例如,石墙楼层,其建造方式是沿着半地穴式的坑壁四周用石块砌成墙壁,石块之间不用其他的黏合料,但合缝严密,边沿整齐,上层另筑草拌泥楼层。因为下层建筑的用途是用来关拦牲畜,自然要求其强度要大、坚固结实,故采用石块砌建,其产生的背景应当是源自畜牧生计所需。这种下层拦畜、上层住人的石墙房屋,迄今仍然流行于藏区,被称之为“西藏高原独特的房屋结构方式”[15]。据《西藏志》载:“自炉至前后藏各处,房皆平顶,砌石为之,上覆以土石,名曰碉房,有二三层至六七层者”[16],可见其一斑。
再如石墙与石围圈,前者的垒筑方式是将大块砾石垒于墙外,将较小的砾石和碎石填于墙内,未用草泥等作为黏合料;后者亦为砾石垒筑的石墙,其缝隙内采用碎石填塞,并用草泥黏合,这两种石砌建筑在今日藏区仍然普遍使用。笔者近年来在西藏日喀则、山南、拉萨等地进行文物普查时所见,其用途多用于草场的围墙及牲畜的圈栏等处。至于遗址中发现的两处圆石台,在现代藏区也可以见到同类建筑,如笔者在西藏昂仁、仲巴、萨嘎等牧区实地调查时,曾见到多处,其中不少是用于宰杀牲畜的台墩。虽然现代民族与古代游牧民族之间在文化面貌上已存在很大的区别,但这些越是简单、粗犷的文化传统,却常常具有惊人的延续性,至少可以作为今天我们探讨这些古代遗存的参照物。
最后,遗址早晚两期细石器的变化趋势,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了这种经济文化类型的变化。如前所述,与打制石器一样,细石器的数量也是从早到晚逐渐增多。一般来讲,目前考古学界仍然倾向于这类工具的主要用途是与狩猎与畜牧(游牧)经济相关联的遗物(当然,不排除其中某些较大型的器物,也可用于收获谷物)。尤其是遗址中伴出有一种带有刻槽的骨刀梗,可在其一端嵌以细石刃,作为一种复合工具使用。这类器物以往在黑龙江的昂昂溪[17],内蒙古的富河沟门[18]以及甘肃永昌鸳鸯池[19]、景泰张家台[20]等地也曾出土。目前一般认为其用途大概是剥取动物的皮,与狩猎畜牧经济有关。但从遗址早晚两期地层中仅出土石镞5枚且呈减少趋势来看,狩猎经济在晚期已不发达,而以畜牧(游牧)经济占据主要地位。
综上所述,卡若遗址在陶器、石器以及建筑遗迹等各个方面所发生的变化,无不证明发生这种变化的原因在于卡若原始居民群体经济文化类型的转变。这一事实正好验证了“经济文化类型”理论中一个极为重要的内涵:某个人们共同体集团在其长期发展过程中,其经济类型不一定是始终不变的,如果其赖以生存的经济类型一旦发生变化,其文化面貌也势必会随之发生急剧变化。事物发生变化的根本原因,是源于其内部矛盾的发展变化,其他民族、文化所产生的影响,只能是次要的、非决定性的因素。
这里,还可以举出两点旁证材料。
其一,是藏民族古代历史文献中所透露出的信息。据《贤者喜宴》《红史》等藏文古籍记载,在第九代赞普布德贡杰时代,雅砻河谷已能“烧木为炭,炼矿石而成金银铜铁,钻木为孔做成犁及牛轭,开掘土地,引溪水灌溉,犁地耦耕,垦草原平滩为耕地……耕种庄稼之事首始于此”[21],农业已呈现出较高的发展水平。而在记载有关畜牧业的发展情况时,则均放在此后加以记述,如到了“地勒六王”时,才以“颓”作计畜单位[22];到了松赞干布的祖父达日宁色时代,畜牧经济中方出现犏牛、骡子等杂交配种的牲畜[23];到了松赞干布的父亲囊日论赞时代,生产方面的最大成就是驯养野兽成为家畜,将野牦牛驯化为家畜牦牛[24]等等。尽管这些历史文献多带有神话与传说的成分,未可全信。但在记载西藏远古社会经济中农业与畜牧业之间的关系这一点上,其叙事的先后顺次安排很值得加以注意,因为它也许透过历史的重重迷雾,传递出这样一个古老的信息:西藏古代大规模的畜牧经济,是出现在有了牛耕、灌溉等稳定的农业经济之后的事情。
其二,1989年在西藏阿里日土县内又新发现了一处岩画群[25]。岩画位于日土县班公湖东北的乌江山沟之中,海拔4000多米。岩画系用金属工具或坚硬的石角块在岩面上敲击出连线、连片的麻点刻划而成。图案有表现狩猎畜牧生活的弩射、骑马、骑牛的场景,也有表现纺织、舞蹈的场景等,人物、动物形象总数达五六百个之多。引人注目的是岩画中有“二牛抬杠”耕地的图案。今天海拔4000米以上的西部高原,气候干旱寒冷,空气稀薄,已是纯粹的游牧地区,但在岩画中却出现了牛耕的场面,只能说明当时的“艺术家”们在反映其自身的生产、生活场景时,尚处在一种农业经济与狩猎、畜牧经济相结合的经济类型之下。
如果我们把目光再投向与西藏高原相毗邻的我国西北地区,这种由农耕向畜牧转化的现象也同样是存在的。例如,甘青地区齐家、寺洼、卡约等文化遗存,在面貌上、特征上都具有连续性。不过齐家文化同以后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卡约、寺洼文化之间,文化面貌上则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也是由精致向粗放、复杂向简单发展,同卡若遗址早晚两期的情况非常相近。俞伟超先生指出,这是因为“在马厂、齐家到辛店、寺洼、卡约的交替时期,经济类型发生了巨大变革,从而引起了文化面貌的巨变”[26],可谓独具慧眼。
此外,考古学家佟柱臣先生在对我国北方和东北地区含有细石器的诸文化进行研究之后,也曾经指出过:“河套和西拉木伦河这两个地区,在经济形态发展的过程中,农业、畜牧相兼的氏族出现是很早的。至于这两个地区出现的畜牧部落,那已经是以后的事。这个现象,值得注意”[27]。
由此看来,卡若遗址中所反映出的这种经济文化类型发生转变的情况,并非是仅限于西藏高原的一个孤立的现象,很可能在具有相似的自然地理环境、相似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周邻各原始文化中,都不同程度地有所发生,带有一定的普遍性。至于这种普遍性在多大的区域内有所反映,则有待于进一步加以探索与总结。
卡若遗址经济文化类型发生转变的原因
如前所述,苏联学者关于经济文化类型这一概念的解释是,生产力和自然地理环境等因素的变化,决定着经济文化类型的变化。俞伟超先生则在具体研究我国黄河上游甘青地区卡约与辛店文化时推测:“一种新的生产力同当地自然条件(一个新寒冷期的出现)的结合,便会产生新的经济形态,带来文化类型的变化[28]。”结合西藏高原的考古新发现以及近年来对西藏高原古环境科学研究的新成果进行综合分析,上述理论对于我们探讨卡若遗址经济类型的转变原因,也有着指导意义。
让我们首先分析一下卡若文化遗址生产力的发展变化问题。卡若遗址早期的文化面貌给人的总体印象是一种已经十分发达、成熟的、典型的新石器时代文化。这具体表现在:
1.早期所出的陶器,制作精美,器型多样,设计多具匠心。其代表性的器物双体兽形罐线条流畅圆浑、造型古朴生动,已是一件很好的艺术品。刻画纹饰丰富而富于变化,花纹设计精美细致,彩绘图案漂亮美观,具有艺术欣赏价值,与黄河流域典型的新石器文化彩陶艺术水平相差不大。
2.石器中有很大比例的磨制或打琢较精的石器,种类上亦多见典型的新石器时代的主要生产工具,如石斧、石刀、石锛、石凿、研磨器等。
3.遗址中所出的璜、环、珠、项饰、镯、贝等装饰品,大多见于早期,在我国中原及黄河上游诸典型的新石器文化中,均较常见,并具有诸多共同特征[29]。
4.早期的圆形或方形半地穴房屋、处理过的红烧土墙壁、居住面等,也为中原及黄河上游典型新石器文化的传统居住形式。
发展到晚期,给人明显的感觉是许多发达、成熟时期的新石器时代文化因素已处于衰退、消失的过程中。例如:彩陶器已经绝迹;陶器变得粗陋;纹饰简化单调;装饰品大量减少;打制石器不仅在数量上大增,而且制作粗糙,与早期大量存在的磨制或打制较精的石器远不能相比较。打制石器中一些被命名为“铲状器”“锄状器”“犁形器”“石斧类”的打制石器,形体厚、笨,极不规整,刃部平钝,其功效之低下可想而知。这一点在当年的报告中也清楚地指出:“在打制石器中,总的是依据不同的形制和用途来分类。不过,当某些器物的实际用途难以断定时,则暂依其外形命名,如‘犁形器’等等,这仅仅只表示其外形似犁,并非该器作犁用[30]。”依笔者的看法,这些器物大概属于砍斫、敲砸之类的简单工具,不过是当时的居民们信手制作、随用随弃之物,与早期精心制作的磨制石器在制作目的、工艺技术以及凝聚于其中的物化劳动价值等方面均不可类比。
总之,卡若遗址从早晚两期文化面貌上所发生的变化给人的印象是:其晚期似乎已经处在成熟的新石器时代文化尾声的阶段。这种变化,也许不能单纯地视为一种文化上的“退化”现象,而很有可能预示着一个伴随新生产力的新时代即将来临。
近年来,西藏高原及其周邻地区的考古新发现和一些新的研究进展是值得注意的。据报道,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工作队于1991年8月在对拉萨河谷的曲贡遗址进行发掘时,从遗址的早期地层内出土了一枚青铜镞,发掘人员推测它很可能产生于西藏当地[31]。由于正式的发掘报告尚未发表,对这枚青铜镞的外观、化学成分的分析鉴定等还不清楚。但如果出土地层不误,又能排除其后期混入的可能性,这一发现的意义则相当重大。
曲贡遗址自1984年首次试掘以来,迄今已共计进行过三次试掘。目前仅有1984年的发掘简报公布[32],1990年、1991年度的两次试掘,除见诸消息报道外,资料尚在整理之中[33]。从此前对曲贡遗址的年代及其性质所做的判断来看,“初步推定是在前2000年,或者稍早一些,大体与中原的龙山文化晚期相当”[34],“是一处重要的新石器时代遗址”[35]。若根据新出土的材料,那么,其年代推测如果无误,也就意味着早在距今4000~3700年,西藏高原腹心地带的曲贡遗址已经开始使用青铜器,甚至有可能已经进入铜器时代。
这个年代,与中原地区开始使用青铜的年代比较接近[36]。此外,它与周邻的黄河上游甘青地区及新疆地区使用青铜器的年代也很接近。据近年来的考古发现与研究,甘青地区的青铜器时代最迟约开始于马厂、齐家文化阶段,可能还更早[37];而新疆地区过去很多曾被认为是新石器时代(有的被称为铜石并用时代)的遗址或墓葬,现在看来实际上大多不是新石器时代文化,而是属于青铜时代文化甚至是铁器时代文化,如前1800年至前1000年的孔雀河古墓沟墓葬、和硕新塔拉遗址、哈密五堡水库边墓葬、巴里坤兰洲湾子遗址、吐鲁番哈拉和卓遗址等,均可能属于青铜时代的文化[38]。
再从更为辽阔的地域上来看,在大致相近的年代范围内,苏联南西伯利亚、中亚、南亚印度等地区,也都相继进入到铜石并用时代或青铜时代[39],具体情况参见表2。
这就是说,在大体同样的年代水平线上,西藏高原的周边地带均已进入到青铜时代。那么,西藏高原并非一座文化的孤岛,有很大可能与周围地区一样,在这个阶段也开始进入铜石并用或青铜时代,或者至少开始使用铜器。曲贡遗址的考古新发现,可称为初见端倪。
曲贡遗址的年代,大致相当于卡若遗址的晚期文化阶段。因而,我们推测卡若遗址的晚期,即距今3000多年前,已经发展到新石器时代的尾声阶段,很有可能与曲贡遗址的发展水平大体相近或稍迟,但至少已经处在金属时代的门槛,望得见青铜文明的曙光了。正因为如此,上述卡若遗址晚期种种技术上的变化或者新因素的增加,也就不难理解了。换言之,在卡若原始共同体的内部,当文化发展到晚期时,新的生产力因素正在迅速增长,带来生产能力的新变化,形成新的生产活动形式——这一切正是导致卡若遗址经济类型发生转变的内因。
表2 亚洲大陆部分古代遗址一览表
续表
另一方面,自然地理环境的变化,则是发生这种转变的外部因素。
从卡若遗址所处的自然环境来看,它处在两河交界的一处发育良好的第二级台地上,东靠澜沧江,南临卡若水,北依子隆拉山,海拔3100米。遗址位于峡谷两岸较为平缓的台地上,开阔的河谷与山坡相间,植被具有明显的垂直分布现象。根据孢粉资料,当时的卡若在山坡地带上有茂密的森林,沟谷地带生长有各种耐旱的植物。在距今5000多年之前的卡若,气候特点总的来说比现在温暖湿润[40]。遗址附近有一定的水域,多山间灌丛,在混交林或森林边沿、高山上,活动着獐、青羊、马鹿、鬣羚、狍子等不同种类的动物[41]。这种复杂多样的自然环境,为当时的卡若原始居民们提供了从事狩猎、采集和早期农业的有利条件。遗址中早期遗存的文化面貌所呈现的以原始农业为主,兼有狩猎的经济状况,与这种自然地理环境密切相关。
那么,究竟是自然条件发生了怎样的变化,引起卡若原始居民们改变了自己的经济形态,向着畜牧(游牧)经济发展呢?这里,可供考虑的因素有两个:一是西藏高原地壳的抬升,二是气候环境的改变。
前一个因素笔者认为可以排除。自第四纪以来,西藏高原地壳的上升值虽然达到3000~4000米,但如果以全新世以来的上升值计算,则总共只抬升了200~300米[42]。这个抬升高度对于人类的生存活动与方式影响并不是太大。
后一个因素,即气候环境的改变,才是直接发生影响的要素。根据近年来对于第四纪冰川和冰缘冻土现象的比较研究,以及对哺乳动物化石及孢粉的分析,在距今7500~5000年前,属于全新世的全球性气候转暖期(或称大西洋期、高温期、气候最宜期等)。这个时期,西藏高原的气候也明显地转向温暖。根据对藏南聂拉木古地层的植物孢粉分析研究,当时的气温要比现代高出3℃~5℃[43]。这个时期,也正是卡若遗址早期文化的上限。上述卡若遗址古地理环境的分析,与之亦可相互印证。
但是,在距今约3000年前,由于全新世小冰期(又称为新冰期)的来临,使得全球性气候发生了很大的改变。这个时期,西藏高原上的现状冰川和冻土进一步发展。据研究,在藏南那日错,冰卷泥(标志永久冻土下界)所在的泥炭层14C年代为3625年±100年;北部昆仑山纳赤台,一级阶地的冰卷泥所在的阶地沉积层年代是4910年±100年前[44];藏东南的阿扎冰川,因新冰期的来临而大规模发展,曾向河谷流动,摧毁了山坡的森林,将树木埋藏于冰碛层中,其14C年代为2980年±150年[45]。当时的气温,下降得比今天还要低些,在藏南一带下降约7℃,藏东的卡若自然也会受其影响。
这一时期,恰处卡若遗址的晚期阶段。由于冰期的来临、冰川的发展,气候日趋干燥寒冷,对于居住在河谷地带,以农业经济为主的原始居民来说,造成了极大的不利。为了适应气候的变化,他们选择了向畜牧(游牧)经济的转变,以顺应适于放牧的自然条件。而卡若遗址本身自然景观的多样面貌,又为这种转变提供了可能。
综上所述,生产力的发展和自然地理环境的变化,这两个因素的相互结合,是卡若遗址经济文化类型转变的根本原因。
卡若遗址经济文化类型的变化对认识西藏远古文明的启示
对卡若遗址经济文化类型发展演变问题的研究,其意义绝非仅限于卡若遗址本身。它对于我们重新认识西藏远古文明的起源、形成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由于本文的论题与篇幅所限,在此笔者不拟加以展开,容今后另文探讨。这里,仅就几点主要的认识提出一些不成熟的看法。
1.类似卡若遗址这种经济文化类型发生变化的情况,在西藏高原史前文化中不可能是一个孤立的例证。在整个青藏高原的区域内,只要具有相似的生产发展水平和自然地理环境,不同的原始共同体并不一定需要文化的传播才会产生相近的文化面貌。越是在生产力水平低下、人们对自然的依赖性很大的时期,在不同的地点独立产生文化面貌相近的文化越有可能。目前囿于西藏高原经过正式大规模考古发掘的史前遗址还太少,像林芝、墨脱等地发现的史前时期的零星材料[46],还不足以体现一个原始聚落在较长时期内生产、生活的整体面貌。但是,这种普遍性肯定存在。前文中所提及的与西藏高原毗邻的黄河上游甘青地区、新疆地区以及内蒙古河套地区的诸多史前文化在大致相近的年代范围内均具有这种经济文化类型发生较大变化的迹象,便是一个有力的证据。
2.一旦这种转变发生,其影响便极其深远。人们尚处在原始农业阶段的时期,所能征服的土地还只能是河谷地带的狭小地段,从事物质文明或者精神文明活动的空间范围,都是非常狭小有限的。而当其经济类型发生转变,大规模的畜牧业或农牧兼营的生计形态发展起来之后,人们才有可能走出狭谷,在更为广阔的空间施展身手。从事大规模畜牧、游牧经济的人们所具有的经营、管理能力和对环境的适应能力,都远在原始农业时期之上,如同美国人类学家C. 恩伯所说:“游牧民族的领土远远超过初农社会的领土。由于牧民的财富依靠的是两个因素——游动的牲畜群和固定的牧场和水源,所以他们必须把狩猎——采集者和初级农业生产者两者的适应性潜力结合在一起”[47]。
真正意义上的“文明”,是离不开青铜器这个要素的[48]。因此,笔者认为,西藏真正的古代文明,很大程度上,可能正是由这些以游牧、畜牧经济为主体或兼营农牧,但以牧为主的原始民族所创造的;而其文明的发源地,并不一定只局限在传统观念所认为的农业发达的区域,例如雅砻河谷地带。就笔者所接触到的考古资料来看,西藏进入青铜时代(或铜石并用时代)以后的若干文化因素,如岩画、石棺葬、石丘墓、大石遗迹、金属牌饰等,多与游牧经济类型的部族相关,具有较为浓厚的草原、山地文化色彩;同时,根据最近几年的调查情况来看,这些遗存分布极为广阔,几乎遍至西藏高原[49],而且具有某些共同的文化因素。究其原因,恐与游牧部族的大规模流动性不无关系。他们既可能是文明的创造者,同时又是某种意义上西藏古老文明的传播者,这对于我们探讨西藏古代文明的起源问题,意义是十分重大的。
3.正是这种流动性,使得西藏高原上这些土著的、各自处在相对隔离封闭状况下的不同原始共同体得以在极其广阔的空间范围之内发生直接或间接的接触、影响或者交融,为后来藏民族及其文化的产生与形成奠定了共同基础。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对藏民族起源的探寻也可能会有所突破。
当然,并不否认,这种流动性也使得这些原始民族的文化具有更大的开放性与兼容性,它不仅会大量吸收和融合其他部族文化的某些因素(在某些特定环境下,这种吸收和融合的程度、频率会大小不同),同时,也会对周围的民族反过来产生辐射和影响。而且,这种流动所涉及的时空范围,根据“经济文化类型”这一理论,看来也绝不会仅限于西藏高原,很可能包括自距今4000~3000年以来随着全球性新冰期气候变化,在与西藏高原具有类似自然地理环境、生产力发展水平的若干氏族、部落所游牧、迁徙的广大区域。这就使得西藏古代文明从一开始便在十分广阔的历史背景下不断地发展、形成,具有恢宏的气势和丰富多彩的面貌。
需要强调的是,按照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这种流动过程中的辐射、影响、传播甚至融合,都是呈同心圆状的如同水波纹式地扩展,同外界发生联系。这个同心圆的内核,无疑是从西藏高原本土发展起来的土著居民集团。
4.按照“经济文化类型”这一理论,还可能对西藏古代文明的发展指向做出一些大致的估计。例如,其中自然地理环境这个因素,就制约着西藏古代文明不大可能向南亚方向推进。距今4000~3000年前后以来,在古气候环境变化的影响之下,喜马拉雅山南北两麓的原始居民因自然条件的变化而动,分头沿两条不同的经济发展轨道前进,在经济文化类型上的分野逐渐明显。印度平原由于其适合于农业的发展,青铜时代的后哈拉帕文化(前3000—前2000)、阿哈尔文化(前2000—前1600)、涅凡斯文化(前1800—前1400)等均已由原始农业进步为灌溉农业、犁耕农业;而以卡若为代表的西藏高原史前文化则有相当部分由原始农业转化为游牧、畜牧经济。在这种情况下,西藏各原始群体在需要迁徙、流动时,往往也习惯于选择与自己经济文化类型相似的地区,选择与自己具有相似习惯的环境。
1993年
Abstract
This paper, in theory of the Economic-Cultural Type of ethnology, analyzes the development and changes of the economic-cultural type of Karuo Site, explores the causes of the changes and their revelation for the recognition of Tibet’s ancient civilization.
注释
[1]杨堃:《民族学概论》第138~139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
[2]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新中国的考古收获》第14页,文物出版社,1961年。
[3]俞伟超:《关于“考古类型学”问题》,《考古类型学的理论与实践》,文物出版社,1989年。
[4]西藏自治区文物管理委员会、四川大学历史系:《昌都卡若》,文物出版社,1985年。
[5]与卡若遗址大约属于同一文化范畴的,还有相距其约17公里的昌都县北5公里的小恩达遗址。1986年试掘,试掘面积仅60平方米,共计有房基5座、灰坑1处、窖穴5处,出土有陶、石、骨器等(参见西藏文管会文物普查队:《西藏小恩达新石器时代遗址试掘简报》,《考古与文物》1990年第1期)。因试掘面积过小,资料不丰,暂不归入本文进行比较。
[6]参见《昌都卡若》第五章结论部分。
[7]所谓“文化阻断”现象,是指某一文化在其长期发展过程中,因自然的(如灾难性事件)、人为的(其他异族入侵等)因素而使其文化发展序列被阻断,出现文化面貌突变的现象。例如印度河文明、玛雅文明的衰落。
[8]哈恩所说的“锄耕农业”实际上就是早期农业、原始农业。现在根据大量民族志的资料来看,他的这个概念不十分准确,因为不少民族在其“刀耕火种”阶段,并不一定使用锄类工具,而只有尖木棍之类的简单工具。因而,本文采用了“原始农业”这一概念来加以替代。
[9]集约农业,是在农业的低级阶段上发展起来的一种高级农业阶段,它包含犁耕和其他较先进的农具的发明、畜力牵引的利用、肥料的补充以及水利设施的兴建等,使这种获取食物的方式大大优于其他的生计经济(参见童恩正:《文化人类学》第四章,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
[10]E·哈恩:《家畜及其与人类经济的关系》,斯图加特,1896年。
[11]C.A.托卡列夫著,汤方正译:《外国民族学史》第12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
[12]科斯文:《原始文化史纲》(第四章《经济的发展》第84~97页),人民出版社,1955年。
[13]李连、霍巍等:《世界考古学概论》(第二、四、五章),江苏教育出版社,1990年。
[14]李连、霍巍等:《世界考古学概论》(第二、四、五章),江苏教育出版社,1990年。
[15]江道元:《西藏卡若文化的居住建筑初探》,《西藏研究》1982年第3期。
[16]佚名:《西藏志》第32页,吴丰培整理,西藏人民出版社,1982年。
[17]梁思永:《昂昂溪史前遗址》,《梁思永考古论文集》第82页,图十九,科学出版社,1959年。
[18]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内蒙古工作队:《内蒙古巴林左旗富河沟门遗址发掘简报》,《考古》1964年第1期。
[19]甘肃省博物馆文物工作队等:《永昌鸳鸯池新石器时代墓地的发掘》,《考古》1974年第5期。
[20]甘肃省博物馆文物工作队等:《甘肃景泰张家台新石器时代的墓葬》,《考古》1976年第3期。
[21]黄颢:《〈贤者喜宴〉译注》,《西藏民族学院学报》1980年第4期。
[22]黄颢:《〈贤者喜宴〉译注》,《西藏民族学院学报》1980年第4期。
[23]格勒:《论藏族文化的起源形成与周边民族的关系》第37页,中山大学出版社,1988年。
[24]格勒:《论藏族文化的起源形成与周边民族的关系》第37页,中山大学出版社,1988年。
[25]未经正式调查,资料参见刘志群:《日土的岩画群和山洞古壁画》,《雪域文化》1991年春季号。
[26]俞伟超:《关于“考古类型学”问题》,《考古类型学的理论与实践》,文物出版社,1989年。
[27]佟柱臣:《试论中国北方和东北地区含有细石器的诸文化问题》,《考古学报》1979年第4期。
[28]俞伟超:《关于“考古类型学”问题》,《考古类型学的理论与实践》,文物出版社,1989年。
[29]李永宪、霍巍:《我国史前时期的人体装饰品》,《考古》1990年第3期。
[30]西藏自治区文物管理委员会:《昌都卡若》第四章《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具》第55页,文物出版社,1985年。
[31]《西藏曲贡遗址发掘有新发现》,《西藏日报》1991年9月27日第1版。
[32]西藏文物管理委员会文物普查队:《拉萨曲贡村遗址调查试掘简报》,《文物》1985年第9期。
[33]《曲贡文化遗址重大发现,拉萨河谷早有农业文明》,《人民日报》1990年9月26日第4版;王仁湘:《拉萨河谷的新石器时代居民——曲贡遗址发掘记》,《西藏研究》1990年第4期。
[34]王仁湘:《拉萨河谷的新石器时代居民——曲贡遗址发掘记》,《西藏研究》1990年第4期。
[35]王仁湘:《拉萨河谷的新石器时代居民——曲贡遗址发掘记》,《西藏研究》1990年第4期。
[36]关于中原地区青铜文化的年代,一般认为以二里头文化为代表(公元前2000—前1500),有一种意见认为可能在龙山文化时期(公元前2600—前2100)已经开始使用青铜器。参见安志敏:《中国早期铜器的几个问题》,《考古学报》1981年第3期。
[37]俞伟超:《关于“考古类型学”问题》,载俞伟超主编:《考古类型学的理论与实践》,文物出版社,1989年。
[38]陈戈:《关于新疆新石器文化的新认识》,《考古》1987年第4期。
[39]李连、霍巍等:《世界考古学概论》(第二、四、五章),江苏教育出版社,1990年。
[40]西藏自治区文物管理委员会:《昌都卡若》附录二:吴玉书等《卡若遗址的孢粉分析与栽培作物的研究》,文物出版社,1985年。
[41]西藏自治区文物管理委员会:《昌都卡若》附录一:黄万波、冷健《卡若遗址兽骨鉴定与高原气候的研究》,文物出版社,1985年。
[42]赵希涛:《喜马拉雅山脉近期上升的探讨》,《地质科学》1975年第3期;周昆叔等:《根据孢粉分析的资料探讨珠穆朗玛峰地区第四纪古地理的一些问题》,《珠穆朗玛峰地区科学考察报告(第四纪地质)》,科学出版社,1976年。
[43]徐仁等:《珠穆朗玛峰地区第四纪古植物学的研究》,《珠穆朗玛峰地区科学考察报告(第四纪地质)》,科学出版社,1976年。
[44]崔之元:《青藏高原的冰缘现象与环境重建》,《国际交流地质学术论文集(5)》,地质出版社,1980年。
[45]李吉均等:《青藏高原隆起的时代、幅度和形式的探讨》,《中国科学》1970年第6期。
[46]王恒杰:《西藏自治区林芝县发现的新石器时代遗址》,《考古》1975年第5期;尚坚、江华、兆林:《西藏墨脱又发现一批新石器时代遗物》,《考古》1978年第2期;新安:《西藏墨脱县马尼翁发现磨制石器》,《考古》1975年第2期。
[47]C.恩伯等著,杜杉杉译:《文化的变异》(第七章《经济体系》)第184页,辽宁人民出版社,1988年。
[48]关于“文明”一词的定义,颇有争议,中外学术界的标准也不尽一致,但一般均把文字、都市、青铜器、礼仪性建筑等作为判断文明时代开始的标志及其基本要素看待。参见安志敏:《试论文明的起源》,《考古》1987年第5期;陈星灿:《文明诸因素的起源与文明时代》,《考古》1987年第5期。
[49]资料目前正在整理中。可参见霍巍、李永宪:《雅鲁藏布江中下游流域的原始文化——西藏考古新发现及其相关问题初探》,《西藏研究》1991年第3期;霍巍:《西藏考古新发现及其意义》,《四川大学学报》(哲社版)1991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