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西北地区石棺葬族属试探——附谈有关古代氐族的几个问题
四川西北地区石棺葬族属试探——附谈有关古代氐族的几个问题
童恩正(四川大学历史系)
四川西北地区的石棺葬文化,是一种有别于现在尚居住于该地的汉、藏、羌族的独特的文化。此种文化究竟是历史上什么民族创造的,这是一个长期以来集讼未决的问题。正确认识这种文化的性质,对于解决秦汉之际川西北主要民族的族系,以及研究古代西北和西南地区之间民族迁徙和演变的情况,均有参考价值。
一
石棺葬最早发现于岷江上游茂汶地区。1938年,冯汉骥先生曾去汶川县萝卜砦进行调查,并清理了一座残墓[1]。1944年,葛维汉(D. C. Graham)初次概括地报道了石棺墓的分布、墓葬结构和出土文物[2]。1946年,郑德坤根据原华西大学博物馆的藏品,进行了初步的研究[3]。1963年,蒙文通先生对石棺墓的族属,提出了自己的看法[4]。1964年,四川大学历史系再次派人去茂汶调查,清理了28座墓,以后与冯汉骥先生1938年清理的墓葬资料合并,写出了正式报告[5]。尽管石棺墓的发现和研究至今已达半个世纪之久,并引起了国内外的注意,但对这一文化的认识并不一致,尚有待于开展进一步的研究。
石棺葬的位置,大抵均在河谷两岸的台地上,高度从河谷以上200米到1000米不等。墓葬密集,排列整齐,尸骨均头向山坡而脚向河谷。每一墓地所葬石棺,少者数十,多者上百。过去我们认为石棺葬的分布区域,仅限于汶川、理县、茂县境内,但从最近的资料看来,北至黑水[6],西至合川、巴塘[7],南至西昌地区雅砻江流域[8],均有发现。甚至在凉山彝族自治州的昭觉境内,也发现了结构与石棺葬大致相近的石板墓[9]。
石棺墓的结构,系用板岩或片麻岩打制成长方形石板,嵌成平面略成梯形的石棺。一般长220厘米、头端宽90厘米、足端宽60厘米、高70厘米左右。有的墓还带有副棺,即两棺相连,中间共用一石壁,上面有共同的盖板。葬式一般为仰身直肢,但亦有二次葬。二次葬又分两种,有的是一般的拾骨葬,有的是将尸体火化后,再将残骨殡入石棺。
石棺墓出土陶器,以一种桃核形口沿的双耳罐为主。其余有单耳罐、高颈罐、簋形器、单耳杯、碗、盂形器、纺轮等。金属器有铜剑、铜柄铁剑、铜戈、铜钺、铜斧、铁斧、铁矛、铁刀、铁锯片、铜连珠钮(盾饰)、铜盔旄座、银臂韛、铜泡饰、铜带钩、铜牌饰、金银项饰等。此外还发现了粟稷属粮食作物及黑、红、白三色麻布。
各墓随葬物的多寡并不一致,富的多达数十件,金、银、铜、铁、陶器皆备,贫者仅粗制的泥杯一件,但均同葬于一墓地之中,且有同样的石棺建筑,足见其氏族残余仍然存在。关于石棺墓的时代,据近年来调查的结果,也有出五铢的[10],所以它可能延续到了整个西汉时代,并影响到东汉。例如在阿坝州发掘的东汉晚期墓中,即曾出土与石棺葬文化同一类型的双耳罐[11]。
综上所述,过去我们曾认为“石棺葬的建造者在此居留的时间不会太长,而占据的地域亦不甚广阔,似乎是一种突入的民族”[12]。实际上,石棺葬文化是川西北地区分布甚广、延续时间很长、影响较大的一种土著民族所创造的。也正因为如此,他们必然要在历史记载和民间传说中留下痕迹。如果从这一认识出发,则我们推测石棺葬的族属,显然有了新的依据。
二
秦汉时代四川西北地区的土著民族,其社会和经济面貌均与石棺葬反映的相符合者,只有氐族一种。
《史记·西南夷列传》在叙述了夜郎、滇、嶲、昆明、徙、筰都等民族以后,接着写道:
自维(约在今汉源一带)以东北,君长以什数,冉駹最大。其俗或土著,或移徙,在蜀之西。
《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所记则较详细:
冉駹夷者,武帝所开。元鼎六年,以为汶山郡。……其山有六夷、七羌、九氐,各有部落。其王侯颇知文书,而法严重。贵妇人,党母族。死则烧其尸。土气多寒,在盛夏冰犹不释,故夷人冬则避寒,入蜀为佣,夏则违暑,反其邑。皆依山居止,累石为室,高者至十余丈,为邛笼。又土地刚卤,不生谷、粟、麻、菽,唯以麦为资,而宜畜牧。
《史记》和《后汉书》虽然将冉駹列于同一传中,但冉駹应是两种部族,所以《史记·大宛列传》说:“(天子)乃令骞因蜀、犍为发间使,四道并出:出駹,出冉。”《司马相如列传》:“因朝冉从駹,定筰存邛。”这两种部族,可能居处相近,习俗相同,所以史书以之并列,有时则仅举其一作为代表。同时,由于四川西北地区民族杂处,司马迁则从“以什数”的部落中,选择冉駹作为“最大”的代表。至于冉、駹的族属,虽然史无明文,但《后汉书》既说其地有“六夷、七羌、九氐”,则肯定该地有氐,而且氐的数量最多。而《三国志·魏书·乌丸鲜卑东夷传》引《魏略·西戎传》说氐族中有“蚺氐”,如此则冉、駹为氐族的可能性最大[13]。《华阳国志·蜀志》中虽未提到本地有氐,但很早就有人指出文中之“蜩”应为“蚺氐”之“蚺”[14],可能是传抄致误。
冉、駹为氐族尚有另一旁证,西汉时在蜀郡置有“湔氐道”。“道”是汉代在少数民族集中地区新设的县一级行政机构[15],而“氐道”即为氐人居住的地区[16]。关于湔氐道的位置,自唐宋以来的注家多以为在今松潘附近[17],但我们认为当在今灌县、汶川一带。《水经注·江水》:“江水自天彭阙,东经汶关而历氐道县北。”又《华阳国志·蜀志》:“周灭后,秦孝文王以李冰为蜀守,冰能知天文地理,谓汉山为天彭门,乃至湔氐县,见两山对如阙,因号天彭阙。”按湔氐道得名之湔,当指湔江而言,而湔江即都江,从灌县西北流入灌县[18]。所谓的天彭阙,据《元和郡县志》卷32所记亦在灌县境内。直至三国时,此处仍称湔县。既然秦汉时代的湔氐道就在灌县、汶川一带,则足以证明当时这里的居民主要是氐族,现在茂、汶、理三县正是秦汉时代的石棺墓最为集中的地区,那么我们将石棺墓的建造者与氐族联系起来,就是十分自然的事了。
三
为了更全面地阐述氐族与石棺葬的关系,我们尚有必要将氐族的起源及其与羌族的联系和区别作进一步的说明。在远古时代,我国的氐羌民族,大致活动于黄河上游,“南接蜀汉徼外蛮夷,西北(接)鄯善、车师诸国”[19],即今甘肃、青海相连的山岳地带。传说他们不断沿着青藏高原东部的横断山脉向南迁徙,“……子孙分别,各自为种,任随所之”[20]。在四川阿坝藏族自治州的理县和汶川县境内,曾经发现与甘肃马家窑文化相类似的石斧、石凿和彩陶,可能即和这种南下的民族有关[21]。
氐羌原来可能是一种民族,所以在中国古代的典籍中,往往氐羌并称[22]。他们的生活方式,是“所居无常,依随水草。地少五谷,以产牧为业”[23]。但以后氐羌中的一部分逐渐改变了游牧的习惯,而开始经营农业。农耕需定居在低下的平原河谷,所以这部分羌族就称为氐。《逸周书·王会解》:“氐羌以鸾鸟。”孔晁注:“氐地之羌不同,故谓之氐羌,今谓之氐矣。”汉代以“氐”字作为“高低”的“低”字[24]。所以“氐地之羌”,就是“低地之羌”。氐羌分化的时间已不能确指,但无论如何应早于秦汉。《淮南子》说:“羌、氐、僰、翟、婴儿生皆同声。及其长也,虽重象狄騠,不能通其言,教俗殊也。”可见西汉时氐羌已经成了两种民族。到南北朝时,氐羌不但区别显著,而且氐族的统治者自认文化先进,轻视羌族。如羌族姚苌求传国玉玺于氐族苻坚,“坚瞋目叱之曰:小羌敢于逼天子,岂以传国玺授汝羌也,……五胡次序无汝羌名”[25]。这种传统的民族意识,绝非在短期内所能形成的。
《后汉书》谈氐羌母系氏族社会的残余和死后火葬等,无疑是指羌族而言的,但是住石砌的“邛笼”,则应是氐族的创造。在古代,羌族的住房,最初由于适应其游牧迁徙的习惯,是一种帐篷式的建筑[26]。唯有氐族自古“无贵贱皆为板屋土墙”[27],他们原来就有造房的经验,迁入西南山地以后,利用当地易得的原料“累石为室”,这是很自然的事。汉代的“邛笼”,唐代称为雕或绸(音雕)舍[28],足证直至唐代,氐族仍然保存了累石为室的习惯。而这一地区羌族居石室,则很可能是接受氐族影响的结果。
秦汉时代,羌族的社会发展较氐族落后,其氏族组织并未完全解体。他们以“姓别自为部落,酋帅皆地分,不相统摄。……国无法令,又无徭赋,唯战伐之时,乃相屯聚,不然则各事生业,不相往来”[29]。而氐人则较早进入了阶级社会,所以《魏略·西戎传》说:“氐人有王,所从来久矣。”如此则《史记》《后汉书》中所称的冉駹地区的“君长”“王侯”以及严格的法律,均似指氐族而言。至于“冬则避寒,入蜀为佣”,如果当时不全部是指氐族,至少也是以氐族为主。《太平寰宇记》卷78记“茂州风俗”:“贫下者冬则避寒入蜀,佣赁自食,故蜀人谓之作氐。”所谓作氐,就是当佣工的氐。如果不是古代操此业者多为氐族,则蜀人是不会产生此类称呼的。
《后汉书》称冉駹夷“其王侯颇知文书”。羌族自古即无文字,也不可能是汉文。唯一合理的解释是氐族本身另有一种文字。虽然这种文字目前尚无发现,但我们尚有一点旁证,即战国时代位于成都平原的蜀族是有文字的[30],而蜀族即为古代氐族的一支[31]。在秦灭巴蜀以后,此种文字在巴蜀地区停止使用,但却在边远地区的氐族中延续了一段时期,这也是可能的事。
关于冉駹的葬俗,《后汉书》仅言“死则烧其尸”,这明明又是只指夷、羌、氐中某一种民族而言,否则石棺葬存在的现象将无法理解。按羌族之行火葬,历代史不绝书,无需赘述,《后汉书》的记载,无疑应指此而言,而氐族的葬俗,则有进一步考察的必要。在《吕氏春秋·义赏篇》中,曾有“氐羌之民其虏也,不忧其系累,而忧其不焚也”的记载[32],有的研究者即认为氐族也一直行火葬,但历史上记氐人之行火葬者只此一例。《太平御览》卷794引《庄子》言:“羌人死,燔而扬其灰。”我们认为,氐族自从由羌族中分化出来以后,二者在经济、文化、语言、生活习惯等方面,都有着显著的差异[33],即便氐族在最初有过行火葬的阶段,迟至秦汉时,也由于接受汉族的影响而行土葬,所以我们在当时的史籍中才找不到这方面的记载。唯其如此,南北朝时建立前秦之氐族苻健死葬原陵[34],建立后凉之吕光死葬高陵,其子纂死葬白石陵[35],就不是偶然的了。东晋十六国时代去汉未远,而各民族中的统治阶级往往又是守旧的,如果氐族过去没有行土葬的习惯,则这些帝王突然改变本民族的葬俗将是难以解释的。
在茂汶羌族的传说中,也不认为石棺葬是他们的祖先所留,而称之为“戈基人”的墓。据说戈基人原为茂汶的土著,当羌族最初迁入这一地区时,即曾与之发生战争,并以白石和木棍战胜戈基人,定居于此,所以羌人至今崇祀白石[36]。这种传说中的戈基人,有可能就是指在川西地区有着悠久历史的氐族而言。
在石棺葬出土文物所反映的文化中,既带有北方民族的色彩,又具有南方民族的因素。如果我们考虑到氐族本身就是一种北方南下的民族,其分布又在康藏高原的东端[37],恰当南北民族交通的要道,因此这种文化呈现出一种复合的、多元的性质,就是可以解释的现象了。
氐族既然是秦汉时代川西北地区主要的土著民族之一,则其以后发展的历史,也是我们需要探讨的另一个问题。氐族的分化似可分成两大部分,留在川西北的部分,在隋唐时称为嘉良夷[38],按嘉良夷的地望,当在今丹巴、靖化、懋功一带,所谓“嘉良有水洞六七十丈”,即今之大渡河[39],其地在甘孜藏族自治州之西北部,与茂汶邻近。过去有人曾考证嘉良夷即汉之冉駹,其后裔为现在尚居住于汶川、理县境内的嘉戎族[40],这是有道理的。我们试将石棺葬所反映的文化与嘉良夷相比较,其共同之点是有很多。
在社会组织方面,嘉良夷既称“种姓”“政令系之酋帅”,则其氏族制度并未完全瓦解。所谓“妻其辟母及嫂,儿弟死,父兄亦纳其妻”,民族学上称为“收继婚”(Devirate),我国古代处于原始公社制解体时的游牧民族,多有保持此俗者,如匈奴即为一例[41]。又羌族也是“父没则妻后母,兄亡则纳嫠嫂”[42],氐族“其嫁娶有似于羌”[43],足证这一习俗是氐羌民族所共有的。它暗示着父系家族的存在及私有制的产生,因为“收继婚”的本身,便具有防止财产传出本家族的作用[44]。石棺葬的民族贫富分化已很显著,但血缘纽带并未消失,其社会无疑处于父系家族的阶段。随葬物最丰富的SLMI墓,其墓主为一老年男性,出土金属器除少量的装饰品外,其余都是武器,可能其身份即为“酋帅”之类。
嘉良夷的经济,由“轻罪罚牛”“死家杀牛”“杀马动至数十匹”,以及“宜小麦、青稞”等情况看来,似乎是一种农耕而兼畜牧的经济。《魏略·西戎传》载氐人“俗能织布,善田种,畜养豕、牛、马、驴、骡”。石棺葬出土陶缸内往往有兽骨,又有麻布和粟类作物,其经济面貌亦与之符合。
就葬俗来考察,嘉良夷“死后十年而大葬”,足见有行“二次葬”的习惯,而在石棺葬中,二次葬占了相当的比重[45],因此嘉良夷的二次葬,可能就是由石棺葬民族发展而来。
在服饰方面,从SLMI墓反映的情况来看,有皮盔(由铜盔旄座推测)、皮甲(由银臂韛推测)、皮盾(由铜盾饰推测)、金项饰等。这与“漆皮为牟甲”“其俗以皮为帽,形圆如钵”“王与酋帅金为首饰”等记载是一致的。至于墓中发现铜剑一柄、铜柄铁剑一柄,则恐与“人皆轻捷,便于击剑”有关。氐族使用的皮盾、皮甲,在当时确实是以坚实著称的[46]。
至于嘉良夷的“垒石为缫”,当即《后汉书》中的“邛笼”和《新唐书》中的“碉”。石棺葬用的石棺,四壁整齐,封闭严密,足证其建造者是熟悉砌石技术的。而且死后葬用石棺,可能也与生前住宅用石砌有一定的关系。
四川西北地区的另一部分氐族,在汉以后可能继续往南迁徙,与蛮、僚杂居,不易分辨。《魏略·西戎传》说氐人“称盘瓠之后”,明显是接受南方民族影响以后产生的意识。但至少到明代,川黔一带还有民族是自称冉駹之后的。如田汝成《炎徼纪闻》所记龙家即是一例。陆次云《峒谿纤志》记其葬具又说:“龙氏之裔,死无棺木,以石作坟,以七月七日祭先甚敬。”所谓“以石作坟”,即为石棺之一种。除此以外,尚有冉家,《炎徼纪闻》又说:“冉家,邛筰冉氏之裔。今酉阳、乌罗部落之长,多冉駹者。”当然,决定一种民族,必须进行历史学、考古学、民族学和语言学的全面研究,根据现有的一点贫乏的资料,我们尚得不出冉家、尨家就是冉駹后裔的肯定结论,但无论如何,上述记载足可以为我们提供进一步探讨这一问题的线索。
四
根据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的推论:早在新石器时代的后期,黄河上游氐羌系统的民族即有一部分向南迁徙,进入川、滇诸省。其中有的在川西北地区与当地原有的民族杂居,发展了一种农耕而兼畜牧的文化。在定居农业的过程中,他们与羌族的区别日益显著,从而构成了川西北氐族的先民。以后再从河湟进入当地的羌族,在经济文化上似乎还受过他们的影响。在秦汉时代,此种文化的传播已经遍及今阿坝、甘孜两州和西昌专区的一部,达到了最为繁荣的阶段。秦汉以后,川西北的氐族,一部分融合于藏族之中,一部分以嘉良夷、嘉戎族等名称而见于历史,另一部分则可能南下至川黔边境一带,最终与汉、苗诸族同化。当我们在考察西南的古代民族史时,这一民族在开发川西北和沟通南北民族文化交流等诸方面留下的功绩,乃是我们所不应该忽视的。
1978年
Abstract
The cist tomb culture in northwestern Sichuan is a unique culture different from those of the Han, Zang and Qiang nationalities who are still living in the area nowadays. A correct understanding of this culture will help us clarify the clan systems of major nationalities in northwestern Sichuan during the Qin and Han dynasties, and study on the migration and evolution of nationality between the ancient northwestern and the southwestern regions. By analysis, we believe that one part of the Di-Qiang system in the upper reaches of Yellow River started to migrate southwards into such regions like Sichuan and Yunnan provinces since the late Neolithic Period.
注释
[1]清理简报至1951年才发表,见冯汉骥:《岷江上游的石棺葬文化》,成都《工商导报》1951年5月20日。
[2]D. C. Graham. An Archaeological Find in the Chiang Region, Journal of the West China Border Research Society, vol XV, 1944.
[3]郑德坤:The Slate Tomb Culture of Li-Fan, Harvard Journal of Asiatic Studies, June, 1948.
[4]胡昭曦:《论汉晋的氐羌和隋唐以后的羌族》按语,《历史研究》1963年第2期。
[5]冯汉骥、童恩正:《岷江上游的石棺葬》,《考古学报》1973年第2期。
[6]1977年4月,长办文物考古队和厦门大学历史系师生在此地区调查时发现。
[7]据四川省民族事务委员会李绍明同志见告,最近在巴塘发现了大量的石棺墓,其出土文物与茂汶属于同一系统。
[8]据西昌地区博物馆黄承忠同志提供的资料。
[9]凉山联合考古队:《昭觉石板墓发掘简报》,未刊稿。
[10]据四川省博物馆李复华同志提供的资料。
[11]赵殿增、高英民:《四川阿坝州发现的汉墓》,《文物》1976年第11期。
[12]冯汉骥、童恩正:《岷江上游的石棺葬》,《考古学报》1973年第2期。
[13]马长寿:《嘉戎民族社会史》,《民族学研究集刊》(第四期),1944年。
[14]《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校补:“柳从辰曰:今《华阳国志》汉魏丛书本与惠氏所引合,廖寅本蜩作峒,今按蜩、峒皆无考,当作蚺。《通志》云:氐其种非一,或号青氐、或号白氐,或称蚺氐,此盖中国人即其服色名之也。”
[15]《汉书·百官公卿表》:“县……有蛮夷曰道。”
[16]《汉书·地理志》颜师古注:“氐,夷种客也;氐之所居,故曰氐道。”
[17]参考王先谦《汉书补注》。
[18]《读史方舆纪要》卷67记都江在“(灌县)南(应为西)北三十三里,亦曰都江,亦曰满堋江”。
[19]《后汉书·西羌传》。
[20]《后汉书·西羌传》。
[21]四川大学历史系考古教研组:《四川理县汶川县考古调查简报》,《考古》1965年第12期。
[22]《诗经·商颂》:“昔有成汤,自彼氐羌,莫敢不来享,莫敢不来王。”《竹书纪年》:“成汤十九年,氐羌来宾。”“武丁三十四年,氐羌来宾。”《山海经·海内经》:“氐羌乞性。”
[23]《后汉书·西羌传》。
[24]参考《说文解字》“氐”字释文,段玉裁注。
[25]《晋书·苻坚载记下》。
[26]《北史》卷96《宕昌》。
[27]《三国志·魏书·乌丸鲜卑东夷传》引《魏略·西戎传》。
[28]李善注《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之“邛笼”:“按今彼土夷人呼为雕也。”
[29]《北史》卷96《宕昌》。
[30]童恩正、龚廷万:《从四川两件铜戈上的铭文看秦灭巴蜀后统一文字的进步措施》,《文物》1976年第7期。
[31]童恩正:《古代的巴蜀》第六章,《四川大学学报》1977年第2期。
[32]《荀子·大略篇》所记与此相同,此处当为同一资料的转引。
[33]关于氐羌的区别,可参见胡昭曦:《论汉晋的氐羌和隋唐以后的羌族》按语,《历史研究》1963年第2期。
[34]《十六国春秋·前秦录》。
[35]《晋书》卷122《载记》22。
[36]关于“羌戈大战”的传说,亦见胡鉴民:《羌民的信仰与习为》,《边疆研究论丛》,1941年;李绍明:《关于羌族古代史的几个问题》,《历史研究》1963年5期。但笔者在茂汶地区调查所获资料与上述文章所引者略有出入。
[37]《北史》卷96记氐族“自抵于巴蜀,种类实繁”。
[38]此传实际上包括了两部分,即附国和嘉良。参考岑仲勉:《〈隋书〉之吐蕃——附国》(载《中外史地考证》上册第262页)。本文对嘉良夷的叙述,主要按照岑先生的划分。
[39]任乃强:《附国非吐蕃质岑仲勉先生》,《康藏研究月刊》第4期,1947年。
[40]马长寿:《嘉戎民族社会史》,《民族学研究集刊》(第四期),1944年。
[41]《史记·匈奴列传》。
[42]《后汉书·西羌传》。
[43]《荀子·大略篇》所记与此相同,此处当为同一资料的转引。
[44]Franz Boas. General Anthropology D. C. Heath & Co, 1938, p. 440.
[45]在《岷江上游的石棺葬》一文所报道的29座墓中,行二次葬者有SZMIA、SZMIB、SZM7、SZM102、SZM103、SZM106、SZM10747墓。SZM202、SZM203两墓,则为火燔后再葬入石棺者。
[46]《通鉴纪事本末》卷18下:宋文帝元嘉十年一氐人杨难当与肖承之作战时,“氐悉衣罩甲,戈矛所不能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