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蕃考古与吐蕃文明
吐蕃考古与吐蕃文明[1]
霍巍(四川大学考古学系)
一、亚洲文明史视野中的吐蕃王国
(一)吐蕃王国的兴起与强盛
公元7世纪,在我国西南边疆的青藏高原上兴起了一个强大的民族——唐代汉文史书中称其为吐蕃,而吐蕃则自称为“Bod”(蕃)。吐蕃的兴起和强盛与其东面的唐王朝和西面的阿拉伯大食基本上同时,这三支势力一度形成三足鼎立之势,他们与这个地区的其他民族之间开始发生多边关系,彼此争雄,使得当时东亚和中亚的各种政治力量形成错综复杂的格局,也使得这一地区不同文明在相互影响和冲击碰撞当中呈现出一种前所未有的新面貌。
吐蕃的历史发展大体上可以分成前后两段:前段是初始期,后段是吐蕃王朝建立统治直到走向灭亡的时期。关于吐蕃的起源,汉文史料和藏文史料都有不同的记载,对此学术界的认识也有所不同,但较为一致的意见是:吐蕃的核心部族原为兴起于西藏中部雅砻河谷一带的雅隆悉补野部,经历几代吐蕃赞普(意即首领或王)的经营发展,至公元7世纪初,吐蕃著名的赞普松赞干布在不断兼并扩张的过程中逐渐统一其邻近的苏毗、羊同等部族之后,定都逻些(今西藏拉萨),建立起吐蕃王国。吐蕃王国建立之后,一方面学习唐朝礼仪制度,创建官制、厘定法律;另一方面则从印度、中亚等吸取宗教文化养分,创造吐蕃文字,引进佛教和其他宗教,不断走向强盛。
公元7世纪中叶开始,吐蕃对内强化其军政机构,对外实行武力扩张,“吐蕃人在荒野中严酷生活锤炼出来的潜在巨大精力突然迸发出来,导致了政治—军事扩展,这场扩展波及青藏高原的广大地域,延续了两个半世纪”[2]。在东向发展上,到了公元7世纪70年代前后,吐蕃已经征服了驻牧于今青海、甘肃、四川西北一带的吐谷浑、党项、白兰等族,占据了今青海省内的黄河以南、青海湖以西等地区。唐玄宗天宝十四年(755年)“安史之乱”爆发之后,吐蕃乘机攻占唐河西数州之地,从763年以后完全控制了河西走廊和塔里木盆地,势力一度延伸到中亚、克什米尔和北印度,以及通过今阿富汗到达伊朗的通道,“这样,整个西北地区大致以甘肃的河西走廊到新疆的天山一线为界,以南的地区和民族均归吐蕃统治,并一直延续到公元9世纪中叶”[3]。在西向、南向上,从唐朝初年开始,吐蕃与泥婆罗、天竺、勃律、迦湿弥罗、吐火罗、大食等南亚和中亚国家也曾发生过密切的接触,甚至一度攻占过上述国家的一些地方。在吐蕃最为强盛之时,其持续扩张的结果形成一个庞大帝国:当中既包括吐蕃实行的一般地方制建千户、翼,也包括其藩国和殖民地[4]。古代史上的“帝国”,正是指这种通过征服而形成的多部族联合体。正因为如此,有的学者也将最为强盛时期的吐蕃王国称之为“吐蕃帝国”或者“高原帝国”[5]。
公元9世纪中叶以后,吐蕃王国走向衰落。其最后一代赞普朗达玛继位后,政治局势的复杂变化和吐蕃整体国力的不断减退,派别冲突与宗教斗争削弱了吐蕃军队士气,吐蕃社会一度十分强大的氏族联盟也走向瓦解。朗达玛去世后,其两个王妃各立一子号令天下,由此引起吐蕃王国发生大规模的内乱,其周边的汉、回鹘等族也乘机起兵联合暴动推翻吐蕃统治,最终导致统治长达两个多世纪的吐蕃王国就此终结。但是,吐蕃王国虽然覆灭,在吐蕃王朝时期所形成的吐蕃文化却在西藏本土和其他曾被吐蕃统治的地区得以保留和延续,并且不断地发展演化,最终形成今天的藏族文化。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公元7世纪至9世纪我国中原地区唐文化和西南地区吐蕃文化的发展与相互冲撞和交流,为后来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形成乃至于今天中国西部政治、文化和民族版图的构建,都产生了极为重要的影响。
(二)吐蕃社会与吐蕃文化
吐蕃王国的建立,在藏民族的形成与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这一时期,随着吐蕃与周边国家和地区文化交流的不断加强,其社会发展水平得到了空前的提高。虽然西藏高原总体上处在高纬度的自然环境之中,但由于它地域辽阔,各个地区之间的生态环境实际上也有着很大的差别,其经济生活形成了谷物种植和动物饲养的双重结构。这一点,从现在考古发掘的距今5000年的西藏昌都卡若新石器时代遗址的文化面貌中便已初显端倪[6]。吐蕃时期自然环境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这种双重性的生业结构更显普遍。相对中原地区而言,吐蕃的草原畜牧业比其农业要更为发达,其北部和西部的羌塘高原都是水草丰茂的天然牧场,吐蕃人很早便已经学会饲养牦牛、犏牛、山羊、绵羊、马,以及少量的猪和狗,其中尤其是牦牛和马在吐蕃社会生活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成为西藏高原文明中不可缺少的畜力来源;而农业在西藏中部和南部一些自然环境良好的地区也得到了很好的发展。作为吐蕃王朝族群核心的雅隆悉补野部,便是最早兴起于西藏山南地区的雅砻河谷,那里河流发达、气候相对温润,农业生产传统悠久,至今仍然是西藏人口密集的农区。在青藏高原更大的地域范围上,吐蕃人实际上是根据高原自然环境将农业和畜牧业这两种生活模式加以灵活变换,在高海拔地区创造出人类独特的生存与生产方式。
进入到吐蕃王朝时期,随着与外部世界交流程度的不断提高,在吐蕃社会原有的部落时期因素之外,吐蕃文化中也开始大量注入新的文化因素[7]。首先,是中原唐王朝对吐蕃王朝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吐蕃王朝各项政治制度的建立,都或多或少地可以从中看到唐朝体制的影子,这与吐蕃自立国开始便努力实行加入“中国文化圈”的基本国策关系密切[8]。在吐蕃社会生活的不同层面,来自中原先进的唐文化的影响也不断渗透其中。公元7世纪中叶,松赞干布迎请唐朝宗室文成公主入蕃,汉族工匠随之将酿造米酒、造纸、制作磨盘和墨及玻璃的技术带到了吐蕃,藏文史书《汉藏史集》记载茶叶和制造木碗的技术也是由汉族工匠传到吐蕃[9]。从考古发现的情况来看,吐蕃的冶金技术很早便开始起源,拉萨曲贡遗址中曾经出土一枚青铜镞。从其形态上看,时代相当于中原夏商之际,考古学家们认为它应当是本地铸造,而不是远方的舶来品。这枚铜镞合金配比合理,成型方法是铸造法,说明当时已有了相当发达的冶金理论与实践技术[10]。吐蕃的冶金工艺在吐蕃时期更加成熟,不仅可以保证为吐蕃军队提供充足的盔甲和锋利的刀剑,还可以铸造举行宗教仪式活动的大铜钟,常常作为贡品的金银器制作更是达到了一个很高的水准[11]。其次,吐蕃作为“丝绸之路贸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显然也加入到了与周边其他地区的经济文化交流之中。例如,吐蕃从印度传入了天文历算和医学;根据梵文和古代印度的其他几种语言创制了一套书写文字的字母;对吐蕃社会产生最为重要和深远影响的是佛教在吐蕃王朝时期开始传入西藏,并且逐渐改造和取代吐蕃在佛教传入之前流行的土著宗教——本教。在佛教传入吐蕃的过程中,其东面的唐朝和西面的印度都曾经成为吐蕃佛教的重要来源地,而西藏本土的原始宗教本教的内容在这一过程中也大量地被吸收到吐蕃佛教当中,从而使吐蕃佛教成为融合印度佛教、中原佛教和本教因素的独特的哲学体系与宗教组织体系,为后来藏传佛教的最终形成奠定了基础。
就吐蕃王国的政治制度而言,一方面保留着脱胎于吐蕃早期社会的军事部落联盟政体,赞普与各部落首领之间通过盟誓来规定彼此之间的共同利害、义务与权利。另一方面,在吐蕃王国建立之后,也形成了职官制度,其体制多模拟唐朝的行政官吏制度和规范而建立。吐蕃的最高统治者为“赞普”,其权力自称是来自“上天”,即所谓“君权神授”。如《唐蕃会盟碑》碑文所载:“神圣赞普鹘提悉补野自天地浑成,入主人间,为大蕃之首领。于雪山高耸之中央,大河奔流之源头,高国洁地,以天神而为人主,伟烈丰功,建万世不拔之基业焉。[12]”赞普之下,有大相、副相各一人,也称为大论、小论;都护一人,称为悉编掣逋;之后有“内大相”(曩论[nang-blon])和“外相”(纰论[phyi-blon]),内大相处理宫廷的内部事务,而外相负责与臣属氏族的关系、对外情报和惩罚性的远征。另设有司法大臣一名,督导司法事务;岸本(mnganpon)一名,负责度支;审计官(资悉波折甫[ytsis-pa-chen-po])一名,负责簿记,各级官员均有相应的品阶和章饰制度,称之为“告身”制度[13]。王尧先生认为,吐蕃王国在其朝廷之内的职官可以分为三个系统,大致上模仿了唐朝的官制,其一即贡论系统,相当于唐朝之尚书省,专司中央及地方的行政大权,如大相、副相、外相、岸本、兵马都元帅、都护等;其二为曩论系统:相当于唐朝的门下及中书省,司内廷机枢要务,如内相、悉南纰波(给事中)、承旨官等;其三为喻寒波系统:相当于御史台、司监察之职,如三级喻寒波等职。而吐蕃官职中的“尚论”,则仅仅是一种称号,表明其为与吐蕃王室通婚的家族成员,而不是实职。吐蕃的地方官制在汉文文献《资治通鉴》、《新唐书·吐蕃传》、《旧唐书·吐蕃传》中有零星的记载,如节度使、讨击使、节度、大兵马使等,在吐蕃占领和统治的青海、敦煌等地,也另设有节度、节度使等官职[14]。
吐蕃拥有一支强大的军事力量,成为其称雄于亚洲腹地的武力基础。吐蕃军队从吐蕃时期的文献来看,实行的是一种将军事、行政和生产三位一体化的体制,即将其分为五“茹”(yu),与吐蕃领土的划分形成一体,军队平时分散,战时集中,驻扎在各地,每茹设有军事长官“茹本”,通常是由当地最大的氏族贵族担任此职。茹下设“东岱”,意为千户或“千人之队”,每一茹下可分为十个东岱,其长官称为“东本”,意即“千夫之长”。吐蕃军队的精锐之师是骑兵,考古发现的吐蕃马具与唐朝和波斯萨珊朝相似,表明其具有与东西方骑兵装备不相上下的先进水平。敦煌吐蕃统治时期的石窟壁画和塑像中有身穿吐蕃式样铠甲的武士和天王形象,反映出当时吐蕃战士身穿坚固的铁甲,手执锋利的兵器,在吐蕃开疆拓土的征战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早在吐蕃王国建立之前,西藏高原的各部族先民便已经在艰苦的自然环境之下顽强生活,同时开始了自己的艺术创造。距今5000年前的藏东昌都卡若遗址中,已经出现了在陶器上刻划纹饰,制作并使用各种人体装饰品的做法[15]。拉萨曲贡遗址出土的陶器在装饰艺术上更进一步,不仅出现了表现力十分丰富的磨花工艺,还出土了两件陶塑作品,一为陶器上的猴面贴饰,一为器盖上的鸟首,形象都十分生动,表明当时的人们开始将艺术审美与原始崇拜融为一体[16]。在西藏西部的阿里和藏北高原,发现了一批刻划在岩石上的岩画,画面上既有写实性的游牧人的生活情景,也有表现原始宗教与歌舞的场面,其时代可能都在吐蕃王国之前,同样被认为是西藏史前艺术的杰作[17]。吐蕃人在艺术创造上继承并发展了其先民的这些技艺,他们将其与朴素的宗教热情相互结合在一起,在建筑、雕塑、绘画等各个方面都形成了粗犷、热烈、奔放的风格,尤其是在佛教美术领域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峰。吐蕃人善于博采众家之长而加以融会贯通,如同有学者评价的那样,“唐人的艺术手法、西域的艺术花朵汇集到吐蕃艺术家的手中就构成崭新的艺术时尚”[18]。
仅仅从上述几个最主要的方面,我们或许已经不难看出吐蕃社会和吐蕃文化在其发展与形成过程中形成的鲜明特色:它既有来源于本民族历史传统的因素,也有来源于各民族之间文化交流的因素;它既顽强地保留着北方草原游牧文明的某些传统特色,又吸收了中原农业文明的若干成分;它既包含着氏族部落体制下细密的内部机理与脉络,也有着模仿中古唐朝封建体制的宏观构建与外部象征。对于这样一个历史上前所未有过的高原帝国,迄今为止人们对它的认识也还十分有限。
(三)亚洲文明史视野中的吐蕃
吐蕃在青藏高原的崛起,构成了公元7世纪之后亚洲腹地新的人文景观,在政治关系格局上如同王小甫先生所言:从此,在传统的南北农牧分立的局面中,加入了冲出沙漠的大食人和走出高原的吐蕃人,他们成为亚洲大陆上全新的、举足轻重的政治力量,“旧大陆政治地理的空白完全消失了,旧大陆的政治历史却因而增加了新的篇章”[19]。从文明发展的角度而论,吐蕃的崛起,对于公元7世纪至9世纪亚洲各文明的相互影响更是不容低估。
首先,吐蕃的崛起与其东面的唐王朝及其所代表的中原黄河文明发生了广泛而深远的联系。由于吐蕃的东向发展,尤其是攻占青海地区之后,得以直接与唐接壤,为吐蕃打通了一条向黄河中上游地区发展的重要通道,通过这条通道不仅可以向西域发展,还可以向东南发展,将其势力拓展到川、康、滇边区,其后吐蕃在公元8世纪的对外扩张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吐蕃的东向发展,为其提供了广阔的战略空间,使其占据了居高临下的有利位置,也从黄河流域富裕的土地上获得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人力资源,增强了吐蕃的综合国力。吐蕃势力进入到青海、西域和川、康、滇边区,还使得这些地区原有的多民族“杂居共处”的格局发生了激烈的动荡和重构,吐蕃势力在这些地区的渗透也加强了吐蕃与其他多民族之间的相互融合,这对于正在形成我国多民族国家过程当中的西部疆域影响十分深远。另一方面,唐王朝面对吐蕃的崛起及其越来越严重的外部压力,也被迫改变其立国之初向东经营发展的国策,而将其注意力转移到西部边陲,导致唐的国防、外交、内政等一系列政策也不得不随之改弦更张,将其重心西移。“安史之乱”后,吐蕃乘机攻陷唐都长安和河西陇右,更是为唐朝的最终覆灭埋下了伏笔。然而,正是在这一过程当中,吐蕃与中原黄河文明之间的接触空前频繁,唐蕃双方的文化交流与往来通过战争、会盟、朝贡、聘使、联姻、贸易等各种方式深入发展,交融程度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此外,吐蕃在占领和统治原来具有相对较高文化水平和社会生产力水平的地区之后,为了实施有效统治,也改变统治手段以适应当地的文化传统,其中典型的例证如吐蕃在占领和统治敦煌时期,在稳定其统治局面之后,吐蕃当局也曾经在敦煌进行过一系列封建改革。如吸纳汉地的先进经济文化,大力发展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手工业;对传统的“丝绸之路”实施有效管理;组织进行佛经的翻译、抄写和传播等事业,因而有学者甚至做出了这样的评价:“吐蕃统治时期,在敦煌看起来是倒退,这是就敦煌地区原有的封建经济而言;但就吐蕃王国和整个吐蕃民族来讲,却是极大的进步——吐蕃在敦煌完成了奴隶制向封建制转化的历史变革”[20]。通过类似敦煌地区唐蕃文化之间的这类互动影响,吐蕃文明的面貌也在不断发生变化,融入了越来越多的唐和周邻地区文明的因素,吐蕃社会的总体发展水平得到了很大提高。
其次,吐蕃崛起之后对外发展的另一个重要战略方向是中亚,它不仅对西域实施了有效控制,同时还将其势力一度伸展到了葱岭山区和恒河岸边,与印度河文明和阿拉伯文明之间也发生过接触。但从文明史的角度观察,印度河文明和阿拉伯文明对吐蕃文明的影响要远逊于唐代中原黄河文明。这首先是由于地理环境因素的制约。南亚印度炎热潮湿的气候显然不适宜于高寒干燥环境下生存的吐蕃人向南发展,虽然吐蕃在其扩张过程中也一度攻占过印度北面的某些地区,但却很快退出,除了在宗教上与印度保持着长期的联系与交流,吐蕃文明和印度文明直接发生联系的频度与实际效果均无法与中原文明相比拟。吐蕃虽然也一度越过葱岭(帕米尔高原)向西发展[21],但由于这一带高山连绵、河流纵横,地形不够开阔,仅仅只能打开一条通道,并不能为吐蕃提供足够的战略发展空间,所以吐蕃向外发展扩张的战略重心始终是放在其东面而不是西面。此外,由于宗教信仰观念的不同,吐蕃文明与阿拉伯文明之间发生接触与交往更多情况下也是在一种对抗性的背景下展开。由于上述原因,吐蕃帝国横亘在唐和大食之间,实际上构成了一条大体上以葱岭为界的分界线:其西为中亚阿拉伯文明所控制,其东则为唐和吐蕃所代表的东亚文明所控制。从中亚当时的形势分析,这一时期正处于突厥化、伊斯兰化的前夕,唐和吐蕃在西域的积极发展和经营有效地扼制了阿拉伯大食的对外扩张。“安史之乱”后,吐蕃攻陷唐之西州,迫使唐朝势力退出西域,吐蕃取得天山以南部分地区(主要是塔里木盆地南缘地带)。这个时期,以吐蕃为核心与葛逻禄、沙陀、黠戛嘎斯等突厥部族形成联盟,“东抗回鹘,西御大食”,使得中亚地区的政治格局形成暂时的相持局面,维系了我国西北边疆的地域完整性。这个局面直到公元9世纪40年代随着回鹘、吐蕃相继崩溃之后以及由回鹘西迁推动的中亚突厥化与伊斯兰化才被重新打破[22]。如同王小甫先生所言,只有在西域的强权政治时代结束以后,中亚才有可能变成本来意义上的“突厥斯坦”[23]。而在这段历史中,吐蕃无疑在中亚“强权政治时代”和抵御伊斯兰文明入侵当中扮演着一个重要的角色。即使是在吐蕃王朝覆灭之后,吐蕃的后继者退守西藏高原,仍然在文化和宗教上构筑了一道坚强的屏障,成为公元10世纪以后亚洲腹地抵御伊斯兰化的一个重要门户和桥头堡。
再次,从物质文化交流的角度来看,由于吐蕃在东西两个方向上的发展与扩张,汉代以来形成的“陆上丝绸之路”一度完全被吐蕃所掌控,不仅如此,唐代还首次形成了从黄河上游经过青藏高原抵达吐蕃首府逻些(今拉萨)的“唐蕃道”,以及从逻些再向西,经吐蕃西南直接进入泥婆罗、北天竺的“蕃尼道”[24]。这条新道与西域传统的丝绸之路相并行且更为便捷,成为唐代中印交通路线的一条新干线。围绕丝绸之路的这些主干道,在青海、川西北高原等地形成了一些与主干道可以相互连接的交通路线,使吐蕃与外界的交通从东、南、西、北四个方向上均可通达,有学者将这些经过吐蕃或由吐蕃开通的交通路线称为“吐蕃丝路”或者“高原丝路”[25]。从更高的层面上来认识历史上的丝绸之路,如同学者们已经指出的那样:“沿着丝绸之路经常往来的商队不仅刺激了贸易,而且也促进了东西方科学、艺术和文化成就的交流”[26]。我们必须注意的一个事实是,吐蕃除了使用武力向外扩张掠夺获取利益,也同样重视利用丝路开展商贸活动,这从近年来吐蕃及其属地一系列考古出土的丝绸、钱币、金银器及其他具有高价值的艺术品上均可得以体现[27]。显而易见,吐蕃并不因为其地处高寒的青藏高原而被摒弃于丝路交通之外,而是在其中同样扮演着一个活跃的角色,吐蕃的食盐、香料、矿石、金银工艺品等物资也是丝路贸易中的重要交换商品[28]。如果突破物质层面的商贸活动,从文化史的层面来评价吐蕃对丝绸之路的经营与参与,其更深层的意义在于:当吐蕃人一旦走出高原,积极置身于国际文化交流的潮流之中,吐蕃王国就再也不会是一个封闭的世界,而会成为亚洲文化链条上不可缺少的一环。
综上所述,如果我们将吐蕃放在亚洲文明史的范围,进而放在世界文明史的范围内考察,可以得出这样一些基本的观点:吐蕃的兴起改变了世界,而世界同样也改变了吐蕃;从宏观历史和微观历史都足以表明,吐蕃社会是一个开放的而非封闭的社会,吐蕃文明应当是多元的而非单一的文明;吐蕃兴起所产生的影响并不仅仅局限于唐代中国,而是影响到更为广阔的亚洲历史甚至世界历史;吐蕃文明不仅是中国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产生的深远影响还一直绵延后世,成为今天藏民族文化的基石和中核,也是构成今天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民族共同体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笔者认为,对吐蕃文明的研究如果没有这样一种眼光和视野,其深度和广度都将受到极大的阻碍。
二、吐蕃考古与吐蕃文明
(一)关于“吐蕃文明”的学术界定
为了便于研究工作的展开,这里首先有必要对本文所称的“吐蕃文明”一词加以适当的界定。对所谓“文明”这一概念,近年来学术界讨论较为热烈,对其内涵和外延都有不同的理解与阐释,它既可以因时代与地域或民族的差别而不同,也可以因人们对其的理解而不同。有时,它是指人类社会的进步状态,与所谓“野蛮”相对而言;有时“文明”则又作为“文化”的另一种别称[29]。而在本书中所使用的“文明”这一概念,是指与史前社会有别的古代文明社会。具体到吐蕃而言,则是指吐蕃王国成立之后,吐蕃进入到西藏古代文明社会的这一时空范围内的文化面貌,其中当然也包括部分吐蕃王国成立以前有关吐蕃文明起源和形成阶段的内容。
过去学术界在讨论“文明”及“文明起源”这一问题时,时常还会涉及另一个相关的概念,即所谓“文明标志”,国内外较为流行的观点是将铜器、文字、城市等作为文明的标志或要素来加以讨论,以探索“文明起源”的问题。对于这种流行的观点,已经有学者提出过不同意见:“这种文明观明显地存在两个方面的缺陷,其一是这类‘标志物’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很难适应世界各地文明起源的多样性和区域性;其二是它将文明看成是单项因素的凑合,形成所谓‘博物馆清单’式的文明观,这既难以对文明社会的出现做出结构特征性的说明,更难以对文明社会形成过程做出应有的解释”[30]。但在目前情况下,如果要以某些客观标志物作为文明起源的客观标准,就很难避免这种开列清单的做法。
本文所称的“文明”这一概念,可以理解为从属于“文化”这一概念之下的第二层次概念,较之“文明”这一概念内涵要更为宽泛。按照目前海外学术界较新近的观点,有意见将“文化”大致划分为三个层次的内容:一是精神文化,其中又包括知识类(如语言、对世界和各类事物的认识、认识类哲学、科学理论、方法论、各类技术、管理学等)和信仰、价值、规范和素质类(如宗教信仰或无神论、进取价值、伦理价值、法律体系、人格观念、民族性等);二是过程性文化,如生活方式、运作制度等;三是结果性文化,包括文学、艺术、食品、器物、建筑和一切其他类型的人造之物[31]。吐蕃考古的研究特点是根据考古材料来研究吐蕃时期的文明成就,由于考古材料本身的特点是以实物形态反映人类社会的各个方面,所以就研究对象和所使用材料的特点而言,主要涉及的内容与前文所列有关“文化”的第三个层次——结果性文化最为贴近。当然,透过这些结果性文化的物化形式,同样也可以反映出第一、第二层次文化(即精神文化、过程性文化)当中的若干问题。本书对吐蕃所做的专题研究之所以多采用“文明”这一概念,也主要是基于除了文献材料,目前唯一能够说明吐蕃时期文化面貌与文明状况的,只能够是它的物质遗存——即古代人们活动和环境所遗留下来的遗物与遗迹这一现状来考虑的(在考古学上,将这些物质文化遗存有的命名为不同的“考古学文化”)。从这个意义而言,本文中的“吐蕃文明”这一概念,既是一个历史学与文化学的概念,同时也是一个考古学的概念。
(二)吐蕃考古与吐蕃史研究
以往对于吐蕃文明的研究,通常都是涵盖于吐蕃史研究的领域之内。而吐蕃史的研究自从敦煌藏经洞大量吐蕃时期古藏文写卷历史文书以及新疆等地出土的古藏文简牍发现以来,首先在西方学术界引起高度重视,成为藏学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领域,迄今已经形成长期的研究传统,在海内外涌现出一批知名学者,有大量高水平的论著问世[32],对此笔者不拟赘述。如同考古学与历史学之间的关系一样,自从考古学诞生之后,便与历史学共同承担起复原历史和解释文明发生、发展的任务,而吐蕃考古与吐蕃史之间既有密不可分的关系,有着共同的研究目的,又有不同的侧重点和方法论。概括而言,吐蕃史主要关注的重点是依据各种文献资料(其中包括传世的以及地下出土的文献材料)研究解释吐蕃历史发展的基本线条、与吐蕃史有关的重大历史事件与历史人物、吐蕃社会制度的发展演变等,从中总结研究吐蕃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在以往的吐蕃史研究中,对于吐蕃文明的具体层面(如上文中提及的艺术、食品、器物、建筑、手工业及其与之相关的生态环境、生存模式、交通与贸易等)则往往关注较少。而吐蕃考古却可以与吐蕃史研究形成优势互补,一方面,通过地面的考古调查和地下的考古发掘,考古学能够不断为吐蕃史研究提供新的文献资料(如吐蕃碑铭、简牍、铜器铭文等);另一方面,由于考古学的学科特性,对于当时人们活动所遗留下来的各类遗迹与遗物都会有所关注,自然就会提供许多文献资料缺载的社会生活内容甚至其中的细节。如果说我们将吐蕃史研究比喻为人体的骨架和经脉,那么吐蕃考古则好比是人体的血和肉,两者结合起来,才能构成丰满而生动鲜活的形象。
葛兆光先生在他撰写的《中国思想史——七世纪前中国的知识、思想与信仰世界》第一卷中,对于过去思想史的写作有如下的评述:“过去的思想史只是思想家和思想史或经典的思想史,可是我们应当注意到在人们生活的实际世界中,还有一种近乎平均值的知识、思想与信仰,作为底色或基石而存在。这种一般的知识、思想与信仰真正在人们判断、解释、处理面前的世界中起着作用,因此,似乎在精英和经典的思想与普通的社会和生活之间,还有一个‘一般知识、思想与信仰的世界’。[33]”这里,笔者尤其有感于葛兆光先生所提到的“普通的社会和生活”以及“一般知识、思想与信仰的世界”,这在以往的吐蕃史研究中,恰恰是最容易被忽略的部分,在伟大人物和重大历史事件的重重光环笼罩之下,吐蕃人“普通的社会和生活”状态以及与精英权贵所不同的“近乎平均值的”知识、思想与信仰等层面的问题常常很难有人加以关注。本书使用的“吐蕃文明”这个概念,都将可能涉及这些过去在吐蕃史研究中存在明显不足或者相对薄弱之处,而吐蕃考古研究的开展则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这些不足,使吐蕃史研究得到深化和提高。
考古学与历史学研究最大的不同点是,前者主要根据考古地层学、类型学等理论方法,以考古发现的实物材料作为研究对象;而历史学则主要运用历史学的理论与方法(包括史料学、史学理论等)依据传世的文献材料开展研究,但是在研究目标上两者并无本质的区别,都是为了复原与阐释古代社会的发展历史及其规律。自从20世纪初王国维先生提倡以地下发掘之材料与地上的文献材料两者互证以研究历史的“两重证据法”以来,在学术研究方法上运用这种方法也已经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地下出土考古材料的重要性越来越被学者们所认识和肯定。在吐蕃史研究领域也不例外,如前所述,正是由于敦煌藏经洞出土的古藏文历史文书和新疆发现的古藏文简牍的解读与研究,才使得真正意义上的吐蕃史研究发展成为今天的强大研究阵容,追溯东西方藏学研究发展的历程,也不能不提到在敦煌和新疆等地这些吐蕃文献考古发现的重要意义。一个多世纪之后,当西藏的文物考古事业不断发展,有关吐蕃社会历史的考古材料有了更多积累的时候,我们更应当强调和倡导运用地下考古资料、结合文献材料来加强和充实吐蕃史的研究,这一点我想现在已经不会有人提出怀疑。
但是我们也必须清楚地看到,与传统的吐蕃史研究相比较,吐蕃考古起步很晚,基础资料的积累十分薄弱,考古材料较为零散,在目前阶段与吐蕃史的研究无论在深度和广度上都存在着较大的距离(这一点我们在后面还将论及),这就更需要从事吐蕃考古的研究者充分利用吐蕃史丰厚的积淀与取得的研究成果,学习其研究方法,拓展研究视野,奋勇追赶,才有可能做出一定成绩。
(三)吐蕃考古与吐蕃文明
与以往传统意义上的吐蕃史研究不同之处在于,吐蕃考古是以考古学的方法、理论为基础,利用考古资料来研究吐蕃社会文明发展状况,我们力图将吐蕃帝国放置于一个广阔的学术视野当中来加以考察,通过对不同类型的考古材料进行系统、深入的专题研究,结合汉、藏文献材料和现今吐蕃史研究的学术成果,对考古材料本体特征及其背后所反映的吐蕃人的社会生活与一般知识、信仰、工艺等文明成果进行分析探讨,并观察其与外部世界所发生的广泛联系及其相互之间的影响。
那么,从考古学的角度来探讨吐蕃文明,会给我们带来什么新的特点,可以预期取得哪些新的突破呢?
首先,考古资料与文献材料相比较,它具有明显的客观性,可以超越传统历史文献当中的各种主观因素。我们知道,在吐蕃王朝以前,吐蕃没有成熟的文字和历史文献记载,吐蕃王朝以前的历史缺乏可靠的历史年表,即使在吐蕃王朝创立藏文字之后,保存至今的真正属于吐蕃时期的藏文文献记载也相当匮乏,除敦煌出土的吐蕃历史文书,新疆、青海等地发现的一些藏文简牍和西藏本土现存的部分金石铭刻之外,传世的藏文历史著作成书年代多在公元14世纪之后,所以在更多的情况下还需要依靠唐代汉文文献来研究吐蕃历史和吐蕃文明。而出于不同的修史目的,这些文献记载要么充满神秘的宗教色彩,难以直接成为可靠的历史资料;要么带有明显的民族偏见和“中原正统观”色彩,必须加以修正。加之无论是在汉文或藏文的历史文献当中,都比较偏重于政治制度、民族关系、宗教发展等“大历史”方面的描述,要从中梳理出有关吐蕃时期人们衣食住行、工艺传承以及宗教活动中的具体细节(如仪式过程、使用法器、祭祀场所的营建)等“小历史”方面的记载,都无疑如同“沙海沥金”。而考古材料则可以为我们提供直观可靠的实物,来弥补上述这些文献记载的不足,呈现给人们以客观、真实的文明样态甚至某些细节。
其次,考古材料还具有具象性的特点,发掘出土的考古材料犹如给我们提供了观察一个时代的不同切片,虽然它难免带有考古材料常见的不可避免的分散、零碎等缺陷,但对于认识一个社会古代文明的各个方面和不同层次,却恰恰又是它的长处之所在。我们在后面的不同专题研究中,将会看到考古学会提供给我们多么丰富的素材:从吐蕃王陵的营建,到一般平民的丧葬活动;从一座规模宏大的城堡建筑,到一个普通百姓的村落遗址;从制作精美的金银器皿,到朴素无华的民间器用;从厚重华丽的西方织锦,到淡雅素净的东方丝绸;从剽悍威武的吐蕃马具,到平和恬静的佛教遗珍……正是这些考古发现,为我们勾勒出吐蕃文明的一些基本面貌,从中体现吐蕃文明的地域性特征和民族性特征。
再次,考古材料总是能够“推陈出新”,在带给我们大量新史料的同时,也不断地刺激和更新传统观念。因此,还可以预期的是,地下考古材料的发现总是会带给我们一些文献材料所不能预设的新问题,刷新过去在吐蕃文明史观上的一些传统认识,启发我们的思维,开拓新的研究领域。
三、吐蕃考古的历史回顾与研究现状
为了更深入地了解吐蕃考古的既有成绩和资料积累等方面的情况,笔者拟对吐蕃考古的学术历史与研究现状再做一些介绍。
吐蕃考古是西藏考古的一个组成部分,我们所讨论的吐蕃考古,就其研究史而言,其起始点与广义的西藏考古具有同位性,如果以西藏考古的兴起作为考察吐蕃考古的起始点,我们可以将吐蕃考古的历史大体上划分出三个大的发展阶段:第一个发展阶段为西藏考古的初始期(也可以称之为吐蕃考古的初始期,从19世纪末至20世纪50年代);第二个发展阶段为吐蕃考古的初期发展阶段(从20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末);第三个发展阶段为吐蕃考古的发展期(从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第四个发展阶段为吐蕃考古的持续发展阶段(20世纪末至21世纪初)。下面,我们对这几个阶段的学术发展史做一个简要的勾勒。
(一)西藏考古的初始期(19世纪末至20世纪50年代)
西藏高原的考古学研究史,可以上溯到西方学者对这一地区的探险与考察活动。欧洲人最早进入西藏高原的记载,为1325年波特隆的弗莱尔·奥德里克以天主教传教士的身份来到西藏,目的在于寻找东方“基督的圣地”。在此之后,公元17世纪20年代至18世纪40年代之间,又有几批欧洲天主教传教士越过喜马拉雅山麓,或者通过中国内地进入西藏,他们在阿里和卫藏等地进行长期的传教活动,同时也做过一些有关西藏历史、宗教、民俗等情况的调查。从后来他们在国外所公布的零星材料来看,当中已经开始注意到对西藏古物的考察与研究[34]。
公元19世纪后期至20世纪初期,由于当时国际形势的变化,西方学者研究汉学以及佛教、东方历史与语言形成一种国际风气,与“敦煌学”的兴起几乎同时,“西藏学”的研究也开始成为西方学术界关注的热点。在这样一个历史背景之下,一部分受过人类学与考古学训练的西方学者也开始了对西藏地区的考古调查与研究,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
毋庸讳言,西方学者在西藏进行的工作,都怀有他们各自的目的,带有当时特有的殖民地文化色彩。其中一部分人甚至直接是为西方国家向西藏的侵略与渗透而服务的。但从专业的角度而言,中国近代意义上的西藏考古工作,他们是最早的开启者。这当中,最为著名的代表者是意大利藏学家朱佩塞·杜齐(Giuseppe Tucci)。这位1984年逝世的学者在他的一生之中,为我们留下来大量有关西藏考古的论著,其中的《西藏考古》等著作已经被翻译成中文出版,书中便有“藏王墓”等涉及吐蕃考古的章节[35]。1948年,杜齐还最早开始对吐蕃藏王陵墓进行实地调查,并于两年后发表专著《吐蕃赞普陵考》,记述了位于今山南琼结县区域内历代吐蕃赞普陵墓的形制、布局、碑刻铭文等情况[36]。此外,杜齐对吐蕃金石铭刻材料也做过一些研究。除西藏本土之外,杜齐还主持了对在尼泊尔的藏人遗址以及巴基斯坦斯瓦特河谷(Swat Valley)地区的考古发掘工作,出土了佛教梵文文献等文物[37]。这些工作对于当时的西藏田野考古工作而言,具有筚路蓝缕之功,也可视为吐蕃考古的开端。
与杜齐大约先后同时在西藏开展田野考古工作的,还有1925年至1928年由俄籍瑞典人劳瑞茨(N. Roerich,又译为罗列赫)所率领的中亚考古队在藏北高原和西藏中部进行的考古调查。他们在藏北发掘了一批出土有青铜箭镞的石丘墓以及与之相关的大石遗迹,并首次将这些大石遗迹按照考古类型学的方法分为独石(menhirs)、石圈(cromlechs)和列石(alinements)等不同的类型加以考察[38]。20世纪上半叶国外学者进行的吐蕃考古,还有英国人黎吉生(H. E. Richadson)对藏王陵墓的实地调查[39],意大利人奥夫斯莱特(P. Aufsechniler)、德国人哈雷(Harrer)在拉萨附近的辛多山嘴济曲(拉萨河支流)发掘古遗址与墓葬[40]等。
正是通过上述各种方式,西方近代考古学开始传播到西藏。我们可以看到,在以下几个方面,西方学者进行的工作都有着比较突出的特点。
第一,引进了近代西方考古学的工作方法。近代意义上的考古学,强调以田野考古作业为基础,以类型学和地层学为基本的研究方法和手段。从20世纪40年代开始,杜齐本人和他所领导的考古队在西藏的中部和西部地区做过多次田野考古调查,他自述他的工作目的也是十分明确的:“历尽艰辛到达西藏的旅行家相对来讲数量极少。他们几乎都是津津乐道地描述那个地区的风俗习惯,或是将主要的兴趣集中在地理学、社会学及宗教研究上。甚至那些已对西藏文化史进行过研究的人也几乎忽略了他们学科的考古方面,而把注意力放在了极为严格的宗教或仪式这样令人感兴趣的问题上。我在西藏的多次旅行中,着重对西藏考古及艺术史进行研究。[41]”明确的学科意识与研究目标,是杜齐后来在西藏近代考古学方面取得成绩最大的重要原因之一。而在此之前,西方学者在西藏进行的考察,主要是地理学、生物学等自然科学。还有相当多的西方学者更是带着猎奇的心理专注于西藏的所谓“奇风异俗”,其中少量涉及西藏考古发现的内容,也都是从他们写出的游记或综合报告中支离破碎地见诸记载。而杜齐显然已经将自己的工作方法与他们区别开来。
第二,注重对古藏文实物资料的搜集整理与研究。西方学者中有不少人具有良好的藏文基础,能够直接利用藏文资料,所以较为注重对考古材料中古藏文资料的搜集整理。这项工作的具体内容涉及三个方面,且均与吐蕃考古研究领域直接相关。其一,是对吐蕃金石铭刻的搜集整理,有的加以了诠释。如杜齐在其《吐蕃赞普陵考》一书中,除对陵墓本身进行考证外,还用更多的篇幅诠释了八件吐蕃时期的金石铭刻[42],将这些金石铭刻与藏文史籍《贤者喜宴》等相结合,考证了吐蕃世系及有关的历史问题。英国人黎吉生也对吐蕃古藏文碑刻进行过初步的注录、整理与考释[43]。其二,是对吐蕃时期古藏文木简的搜集整理。藏文木简主要发掘出土于中国新疆与中亚一带,数量百件左右,大都是吐蕃时期的遗物,英国人斯坦因(A. Stein)、托马斯(F. W. Thomas)以及俄国人马洛夫(S. E. Malov)等人都曾经从新疆掠夺去一些藏文木简,并做过初步的整理[44]。其三,是对吐蕃时期的古藏文文书卷的搜集整理。这部分资料大部分出自敦煌石室,被英国人斯坦因、法国人伯希和(P. Pelliot)等人盗运到国外,分别藏于伦敦印度事务部图书馆和巴黎国家图书馆。后来,巴黎大学教授巴考(J. Bacot)、杜散(Ch. Toussant)及英国人托马斯三人编辑出版了《敦煌文书中之吐蕃史料》(1940—1946年)一书,成为研究吐蕃时期的一部非常重要的古藏文历史文献汇编[45]。此外,英国人托马斯还著有《关于新疆的藏文史料》(1935—1963)一书,其中的第二卷是关于古藏文木简及其他文书写卷的译释,也有一定的史料价值[46]。
第三,注重考古学与美术史的结合,体现了欧洲“作为艺术史的考古学”这一传统特点。西藏佛教艺术的古代遗存,以美术作品为其大宗,西方学者多将其归入到考古或艺术史研究的范畴。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如杜齐编撰的《西藏画卷》(1949年)一书,资料丰富,共分为三大卷,不仅影印了256帧西藏佛画(也称“唐卡”),而且对西藏历史、文化和宗教背景、藏文文献的介绍、艺术流派的分析等方面,也有相当的篇幅,对于西藏佛教美术品的研究至今仍有重要的参考价值[47]。此外,如法国学者石泰安(R. A. Stein)在其《西藏的文明》(1962年)[48]、英国人黎吉生等在其《西藏文化史》(1968年)[49]这样的专著中,也依据大量材料辟出专门的章节论述了西藏的古代美术史、工艺及建筑等方面的内容,其中相当部分都涉及西藏佛教考古。这类研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开辟了西藏佛教美术考古的先河。这些研究虽然并非专门论述吐蕃考古,时限上也拉得较长,往往从佛教传入吐蕃直到藏传佛教后弘期艺术均有涉及,但其中对于吐蕃佛教艺术的论述则开启了吐蕃考古的一个重要门类。
综上所述,在20世纪最初的50年,西藏的考古工作几乎完全是由西方学者进行的。由于当时种种条件的局限,尽管他们取得了上述的诸多成绩,但毕竟也存在着相当大的缺陷。如同已有学者指出过的那样:“杜齐等人的工作,对于西藏考古学的建立具有积极的意义,起到了先导性的作用。但是,他们的做法局限于对地上文物的随机调查与搜集,虽然网罗周遍,但门类庞杂,缺乏系统、深入的专业性研究。[50]”值得一提的是,作为一名科学工作者,杜齐在他的《西藏考古》一书引言中,对此也毫不讳言。他说:“首先要明确的是,如果我们把适当的、有指导的挖掘称为考古学的话,那么西藏考古是处于零的状态。……因此,目前我们仅能勾画出考古学方面可能的未来研究的远景,对于将要解决的问题给予关注,并从考古学及艺术史的角度来注意最令人感兴趣的遗址和地区”[51]。在此书的“结论”一章中,杜齐再次重申:“考古学及西藏艺术的整个历史并不是已确定了事实的一个部分,而是未来的研究计划。……问题的进一步明朗化——我们期望这一明朗化不会拖延得太久——取决于我们对西藏考古下功夫的调查及对西藏文化发展的细致研究。如想解决如此明显而又颇为复杂的问题,显然需要我们广泛深入地了解亚洲的不同文化。如前所述,中国考古学家面临的迫在眉睫的任务是编纂一本详细目录,包括所有现存的、有关考古及艺术方面的资料。要确保资料可以记录和拍照,并承担起对一些具有特殊意义的遗址的挖掘工作,特别是对墓地、王陵及雅隆和拉萨的周围地区。[52]”杜齐之所以特别强调要注意到对墓地、王陵及雅隆和拉萨周围地区开展系统、深入的考古调查和发掘工作,正是因为这些类型的考古遗存及其分布的地区恰恰是吐蕃王朝兴起和强盛时期形成的重要文明中心所在。所以,杜齐虽然未能亲眼看到后来中国学者在这些地区获得的新发现,但他对于吐蕃考古所设想和规划的蓝图,却是极富远见的。
(二)吐蕃考古的初期发展阶段(20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末)
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1959年西藏正式成立文物管理小组,这是西藏自治区文物管理委员会的前身,也是西藏最早成立的文物管理机构。从20世纪50年代中期开始,中国学者开始独立自主地承担起西藏考古工作的重任,陆续开展了一系列考古调查与发掘工作。这个阶段直至20世纪80年代初期,可以说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西藏考古学的初建时期。在这个阶段中,西藏考古工作中涉及吐蕃考古这一时段的发现相对于西藏石器时代的资料要稀少得多,其中重要的发现主要有:
1961年,西藏文物考古工作者在拉萨市彭波农场以东的坡麓地带,发现并清理了8座洞穴墓葬[53]。当时的这次小规模发掘并没有引起人们过多的注意,但这却是有史以来第一次由中国汉藏两个民族的考古工作者独立进行的考古发掘,并从此揭开了西藏科学考古发掘工作的序幕,在西藏考古史上具有特殊的意义,同时,这也是首次由中国学者发现和发掘清理的吐蕃早期墓葬。
1982年,西藏自治区文管会在原朗县(今属林芝)区域内,调查发现了一处规模宏大的古代墓地——列山墓地。这处墓地的总面积约81.5万平方米,共发现大小墓葬184座,在墓地还发现了石碑、祭祀坑、房屋建筑等遗迹。试掘情况表明,墓葬的结构、形制都比较复杂,很可能系一处吐蕃王室或贵族的墓葬[54]。这处墓地的发现从学术价值上来讲为寻找吐蕃时期统治阶级的大型墓地开启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从最初的调查发现到以后的初步清理,基本上都是由新中国成立以后培养起来的一批藏族学者完成的。1982年3月,山南地区文管会藏族干部土登朗嘎首先发现了这片墓地,同年6月和9月,西藏自治区文化局、文管会以及山南地区文管会、朗县文教科以藏族学者为主体组成的考古队分别对墓地进行了两次试掘,基本上判明了墓葬的布局、性质、年代等问题,成为吐蕃墓葬考古一项重要的发现[55]。
虽然这个阶段吐蕃考古发现的材料还十分有限,但根据在拉萨河谷和藏东南谷地的这两次重要的考古发现,却将研究的视野拓展到了更为广阔的空间范围,突破了过去西方学者对吐蕃时期的考古仅限于山南藏王陵墓的这一局限,为未来进一步的工作开创了新的局面。因此,这个时期可以视为吐蕃考古的初期发展阶段。
(三)吐蕃考古的发展期(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
吐蕃考古取得较大进展是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这个阶段,西藏的文物考古工作得到了一个很好的发展契机,即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在国家文物局的统一布置之下,由西藏自治区文物管理委员会(现已改名为西藏自治区文物局)组织领导了西藏全境文物的普查工作,在先后几次较大规模的文物普查工作中,与西藏古代其他各个时段相比较,吐蕃时代考古的发现最为丰富,研究的广度与深度较之前一阶段有了突破性的进展,迎来了吐蕃考古的一个重要发展时期。
属于这个阶段的吐蕃考古新发现首先要提及的是拉萨市曲贡村发掘的一批石室墓。这批墓葬与新石器时代的曲贡遗址相邻近,共发现和清理了20余座墓和6处祭祀石台[56]。墓葬初步可分为四种形制,前三种均系竖穴土坑石室墓,仅有平面形状的不同;后一种变异较大,由竖井式墓道、甬道、墓室三部分构成。墓葬中出土有陶器和一枚带柄铜镜。墓地中的祭祀石台平面形状呈不规则的椭圆形,由大小不一的砾石块堆成基本水平的台面,多系单层堆放,并依从于一座主墓。发掘者推测这处墓葬或与当时活动在拉萨河谷一带的“苏毗”部族有关。墓中出土的这枚带柄铜镜,不同于我国黄河、长江流域及东亚地区传统的圆板具钮镜系统,而与流行于西亚、中近东及中亚诸古文明中的带柄镜相似,在西藏北面的新疆以及东南面的四川、云南都曾经发现过这类带柄镜,连同西藏在内,恰好连成一个半月形的分布带。从年代上来看,又以新疆发现的带柄镜最早,故推测西藏曲贡石室墓出土的这枚带柄镜可能系从新疆等周邻地区传入,从而通过考古实物材料显示出西藏与周邻文化间密切的交往与联系[57]。
过去在西藏西部地区没有发现过吐蕃时期的墓葬,这一阶段随着工作的深入也取得了新的突破。日土县阿垄沟石丘墓地是阿里高原首次调查发现的一处“象雄”或者吐蕃时代的早期墓地[58],墓葬分布在日土县内阿不兰热山的一条山沟冲积扇上,墓地面积约1.5万平方米,墓葬总数近百座。石丘墓的形制是在地表上用大石块垒砌成墓丘,从地表向下挖掘浅穴或不挖墓穴,葬入尸骨后用大石垒成墓框。葬式有屈肢葬、乱骨葬及火葬等,流行男女合葬、母子合葬的习俗。出土器物仅见陶器、铁钩、饰珠等物,部分尸体上附着有织物残片。
吐蕃王国时期墓葬的考古调查发现在这个阶段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此间先后在西藏高原东部的昌都地区、中部的拉萨与林芝地区、藏南的山南与日喀则地区、北部的那曲地区发现了近百处吐蕃时期的墓群、墓地和数以千计的墓葬[59]。这些新材料的发现,对于认识这一历史时期吐蕃丧葬礼仪制度、宗教与风俗、墓葬营建、陵墓布局、建筑技术,以及与周围文化的交流影响等方面,均具有重要的意义。其中,位于山南琼结县内的吐蕃王陵(俗称藏王墓),始终是吐蕃王朝时期考古研究的重点之一。过去对山南吐蕃王陵做过系统科学考察的意大利学者G. 杜齐曾发表过专著《吐蕃赞普陵考》[60],利用大量文献材料对陵墓的内部构造、陵墓石刻、墓地布局等做过考证。其后德国学者霍夫曼(H. Hoffmann)[61]、英国人黎吉生(H. E. Richadson)等人也做过一些考证[62]。西藏和平解放以后我国学者也曾对琼结吐蕃王陵做过实地考察[63]。但长期以来,关于墓葬的确切数目及各墓墓主的考订始终比较混乱。在这个阶段的田野考古工作中,通过科学的实地调查,核实了陵区内现存陵墓的数量,并首次确认了琼结藏王墓东西两个陵墓区并列的布局特点,与《贤者喜宴》、《西藏王臣记》、《西藏王统记》等藏文古籍的记载基本吻合[64]。
属于这个时期的重要的吐蕃王国时代的墓地布局特点均模仿吐蕃王陵的做法,大墓一般位于墓地的最高处,居高临下;中小型墓葬则多分布于大墓的前方及两侧,显然系按一定的规格加以排列布置。大墓的封土以梯形为多,中小型墓则多见方形、圆形和不规则形。一些墓地中还发现有塔形、亚字形等异形墓,可能受到佛教建筑的影响,年代应较晚。拉孜县查木钦墓地中出土了石狮、石碑,墓前共发现28条殉葬坑,表明墓葬的等级较高。藏文典籍中记载吐蕃王室的墓地并不限于琼结一处[65],由此可得到佐证。
除古墓葬之外,反映吐蕃王朝时期对外文化交流的考古材料在这个阶段也有新的发现。其中,如发现于吉隆县内的《大唐天竺使出铭》汉文摩崖碑铭,记载了唐显庆年间我国著名旅行家王玄策通过吉隆出山口取道泥婆罗去往北印度的事迹[66]。这通唐代碑铭首次以考古实物补证了吐蕃—泥婆罗道南段走向、出山口位置、王玄策使团的组成等若干史实,是研究吐蕃王朝时期唐蕃交通的重要石刻文字材料。
前文中我们曾经论述吐蕃王朝强盛之时,兵威曾直逼唐之西南边境,并且有效地控制了青海、敦煌及西域安西四镇,一度伸入到南亚、中亚地区。在吐蕃本土之外,在吐蕃属地也有重要的考古发现,如青海都兰县热水吐蕃大墓在这个阶段不断有新的发掘资料出土,其中包括推定为属粟特系统的镀金银器[67]以及一大批推定为唐和西方系统的织锦[68],都反映出吐蕃王朝时期对外扩张与文化交流的若干侧面。在都兰县热水沟南岸吐蕃大墓的发掘中,不仅出土了大批织物、木器、金银器、藏文木简等珍贵文物,在M3中还出土了书写在织物上的道符,这是首次在吐蕃墓葬中发现的与道教信仰有关的遗物,对于研究吐蕃王朝时期道教的传播与影响以及藏汉传统文化之间的交流,具有重要的价值[69]。
随着新发现的考古材料的增多,这个阶段中国学者开始形成一批有关吐蕃考古的研究成果,主要散见于由西藏自治区文物管理委员会组织编写的《乃东县文物志》、《拉萨文物志》、《琼结县文物志》、《吉隆县文物志》、《昂仁县文物志》、《桑日县文物志》、《错那、隆子、加查、曲松县文物志》、《萨迦、谢通门县文物志》、《亚东、康马、岗巴、定结县文物志》、《阿里地区文物志》等一批地、县文物志之中。此外,在陆续出版的一批有关西藏考古的专题性论文集、学术专著和考古报告等成果中,也都不同程度地涉及吐蕃以及吐蕃分治时期的考古发现与研究情况。例如,《文物》月刊1985年第9期《西藏考古专号》、《南方民族考古》(第4辑·西藏文物考古专辑)(四川科技出版社,1992年)、《西藏考古大纲》(侯石柱著,西藏人民出版社,1991年)、《古格故城》(西藏自治区文物管理委员会编著,文物出版社,1991年)、《西藏布达拉宫修缮工程报告》(西藏自治区文物管理委员会编著,文物出版社,1994年)、《西藏佛教寺院壁画艺术》(霍巍、李永宪编著,四川人民出版社,1994年)、《西藏岩画艺术》(李永宪、霍巍编著,四川人民出版社,1994年)、《西藏古代墓葬制度史》(霍巍著,四川人民出版社,1995年)、《西藏原始艺术》(李永宪著,四川人民出版社,1998年)、《托林寺》(西藏自治区文物管理局编著,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9年)、《拉萨曲贡》(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西藏自治区文物局编著,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9年)等,都是其中的一些代表性成果,从而展示出吐蕃考古研究所呈现的一派新面貌。
(四)吐蕃考古的持续发展期(20世纪末至21世纪初)
从20世纪末到21世纪初的近十年间,吐蕃考古在前一发展阶段所奠定的良好基础上得到进一步的持续发展,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田野考古工作继续深入展开;其二是研究的广度和深度也在不断拓展。此外,这个阶段开展的田野工作区域也开始从原来吐蕃王国统治的中心区域向外扩展,在西藏西部和东部这些过去考古工作开展较少的地区,也取得了一些重要的考古发现。
在西藏西部,继在札达县古格王国区域内调查发现卡尔普墓群[70]之后,又相继在札达县内的东嘎、皮央一带发现了东嘎格林塘墓群、萨松塘墓群、格布塞鲁墓群以及皮央遗址第Ⅴ区墓群等一批古墓群[71]。墓葬大多在地表残存有明显的封土标志(石丘或石圆圈),并有一定的分布规律。有的墓地还发现可能与祭祀有关的列石遗迹。从发掘情况看,墓葬形制有竖穴土坑石室墓、石丘墓、土洞墓等几种形制,但均未发现棺木的痕迹。出土器物有陶器、骨器、石器、青铜器、铁器、木器与竹器的残片等遗物。墓地中有单独的动物殉葬坑,殉葬马、牛等动物,个别墓葬中大量随葬羊头,有的一墓有多达18个羊头,放置在墓室的四壁。墓葬中还发现有在死者身下和随葬动物身下铺放一层红色朱砂的现象。联系古文献记载分析,这些葬俗当与某些特定的原始巫术有关,很可能反映出西藏土著宗教——本教的某些埋葬习俗。按照汉、藏文献的记载,在吐蕃王国兴起之前,西藏西部为古老的象雄王国(即《旧唐书》、《新唐书》所载之“女国”)的地域,直到松赞干布时期,方为吐蕃所灭,其地并入吐蕃。吐蕃王国灭亡之后,又在象雄故地建立起古格、普兰等小王国。综合各种因素分析,这批墓葬的年代明显要早于古格王国时期,很有可能相当于象雄时期或者更早阶段的考古遗存。如果这一推测成立,不仅为探索长期以来仅存在于文献记载中的古老的“象雄文明”首次提供了可靠的考古学证据,同时也为探索象雄文明与吐蕃文明之间的关系提供了新的线索。
在西藏东部,中外学者开始注意到在西藏昌都、青海玉树和四川西北部的三省区交界处保留着一批吐蕃时期的佛教造像,并相继在这些地点做了地面调查或复查工作。这批遗存主要以佛教摩崖造像为主,其中有多处石刻造像附有吐蕃时期的古藏文题记,无论从佛教造像艺术还是从铭刻的史料价值而论,都是研究吐蕃时期佛教史和艺术史十分珍贵的材料[72]。
为了配合青藏铁路西藏段的修建工程,西藏自治区文物局2003年组织了对青藏铁路格(尔木)拉(萨)段沿线的文物考古普查,共发现各类文物点37处,其中属于吐蕃时期的重要考古遗存有藏北那曲县内察秀塘祭祀遗址和今拉萨柳吾车站附近吐蕃墓地的调查发现[73]。察秀塘祭祀遗址采用动物头盖骨用以压胜镇邪,是一处典型的与吐蕃时期本教祭祀仪轨有关的遗址[74],而柳吾车站吐蕃墓地中发掘清理出的其中一座大型墓葬(M6),则是首次在吐蕃统治中心所在的拉萨河谷发现的吐蕃大墓,其建筑式样和墓葬格局均与文献记载的吐蕃贵族王室的高级别墓葬有相似之处[75],这两处重要的遗迹为吐蕃时期的祭祀和墓葬制度研究补充了新的材料。
在传统的藏王陵墓考古领域,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西藏工作队和西藏自治区文物局共同对西藏山南琼结县内的藏王陵墓再次进行了实地勘测,获取了较之前人的调查更为翔实可靠的各陵墓建筑数据。此次调查还利用航空照片和卫星照片等资料对现存吐蕃王陵的数量、分布情况以及各陵墓主均做出了新的考证[76]。
除吐蕃本土之外,这个阶段最令人鼓舞的考古发现之一是在曾为吐蕃属地的青海郭里木吐蕃时期墓葬中出土的一批绘在木棺板上的彩画,这批彩画保存有众多人物形象和不同的场景,场面宏大,出土时彩画的色彩还十分鲜艳,是学术史上吐蕃时期美术考古遗存一次最为集中、最为丰富的发现[77]。
此外,近年来还有一批流传于海外的吐蕃金银器、丝织物等随着国际学术交流的不断扩展而逐渐为人所知,尽管它们原来的出土地点已经难以考证,但从其造型、纹饰和制作风格等各方面综合考察,可以确认其为吐蕃或吐蕃系统的遗物,可能通过各种渠道流传于海外。这批文物保存状况较好,制作精美,是目前所见到现存于世的吐蕃文物中的精品[78],极大地丰富了吐蕃手工艺制作、丝绸之路贸易等方面的研究资料。
在吐蕃考古研究方面,虽然迄今为止在海内外还没有见到一部系统性的研究专著问世,但国外学者在一些关于西藏艺术史研究的学术著作中,已经有专门的章节对吐蕃时代的考古与艺术加以研究论述。例如,瑞士学者阿米·海勒(Amy Heller)所著《西藏艺术》(Tibetan Art, England,1999)[79]一书中,第一章即为“吐蕃帝国时期”(The Era of The Tibetan Empire),文中对琼结藏王陵、青海都兰吐蕃大墓、拉萨大昭寺和山南桑耶寺、敦煌吐蕃出土文书、藏东吐蕃时期的佛教造像和流传海外的吐蕃金银器等均有论述。当然,由于作者主要是从佛教艺术的角度来释读这些材料,还不是完全意义上的考古学研究,谢继胜先生对此书有过如下评价:“假若说杜齐教授1973年出版的《穿越喜马拉雅》(Transhimalayas)对史前西藏艺术的起源做了精辟的分析,阿米的《西藏艺术》则比较完整地对吐蕃时期西藏腹地与周边地区佛教艺术的风格、母题(motifs)及其渊源进行了有益的梳理”[80]。又如意大利学者罗伯特·维塔利所著《西藏中部早期寺院》一书,选择西藏中部卫藏地区几座最为重要的早期佛教寺院做了系统的研究[81],其中的第一章是对吐蕃王朝时期迄今为止唯一一座基本上得以完整保存的寺院所做的深入探讨,在研究方法上也大量利用了考古学的材料。海外学术界还有一些关于吐蕃时期藏语言文字方面的著作也涉及吐蕃考古领域,如美籍华裔学者李方桂先生及其高足柯蔚南教授合著的《古代西藏碑文研究》(Fangkuei Li and W. South Coblin, A Study of the Old Tibetan Inscriptions,台北,1987)一书,近年来也由王启龙先生翻译成中文,作为《李方桂全集》中的一册在大陆出版[82]。这部著作介绍了吐蕃碑铭文献的语言、历史背景及其研究历史,在正文中收录了14通吐蕃碑铭文献,包括新发现的山南洛扎(Lho-brag)崖刻和敦煌石窟题记,对每通碑铭文献的年代、发现地点、现存情况、前人研究目录、发表的拓片、照片等均做了介绍,与前面提到的王尧先生编著的《吐蕃金石录》一书可以参互对照使用。虽然此书是一部语言学著作,但也可以视为海外学术界与吐蕃考古相关的一项重要成果。另一方面,西方学者也继承了从杜齐以来注重文献与考古实物相结合的研究传统,在资料的发掘和利用方面尽可能地通过不同途径和渠道搜罗考古材料。如大卫·杰克逊《西藏绘画史》(中译本见西藏人民出版社,2001年)一书中关于吐蕃时期的论述,便大量引用或涉及中国学者相关的资料与成果。
与海外学者相比较,大陆学者的研究重心主要是在对吐蕃考古材料的资料整理与初步研究方面,近十年来陆续公开出版一些吐蕃考古的研究成果,其中重要的如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青海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著的《都兰吐蕃墓》,这是目前第一部关于青海都兰热水河南岸吐蕃时期墓葬的发掘清理报告[83];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著的《藏王陵》考古学专刊,公布了对西藏山南琼结藏王陵墓新近的调查与勘测报告,报告中对陵区的环境与布局、各陵墓保存现状、陵前石碑和石狮以及陵区保护工程情况都有详细的介绍,并附有精美的照片和实测线图,此外还对汉藏文献中有关琼结藏王陵陵位的记载情况也做了考释[84]。汤惠生先生的个人藏学论文集《青藏高原古代文明》一书中,对青海玉树地区唐代吐蕃佛教摩崖造像、青海都兰出土的吐蕃石狮等也做了专题研究[85]。
总体而言,通过上面的回顾与对研究现状的分析,我们一方面可以充分认识到,吐蕃考古与吐蕃文明这一研究领域在国际藏学界有着长期形成的研究传统和悠久历史,以杜齐等人为代表的西方学者已经取得了一系列重要的成果。与海外学术界相比较,20世纪50年代以前我国学术界在这一研究领域几乎还处在空白阶段。西藏和平解放以后,尤其是在近20多年来,中国学者奋起直追,在西藏田野考古中也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在考古资料的积累和综合研究两个方面都在同步前进,基本改变了过去只是由外国人在西藏零星开展一些调查和发掘的格局,使西藏考古被纳入与我国其他省区总体规划、总体发展的科学轨道,开始稳步地向前发展。在西藏考古领域,吐蕃考古和其他时段相比较,成绩也相当突出。
但另一方面,目前的研究现状并不完全令人满意,其中最为重要的一个原因在于:由于过去海内外在这一领域研究队伍、资料积累都比较分散,缺乏组织更为系统和综合性较强的课题来对这些头绪纷杂、零碎不全的考古材料加以较为全面的整理和较为深入的研究,所以迄今为止并未形成具有较大影响力和资讯度的学术成果。国际藏学界还很难对这些新的出土资料加以利用,这些重要的考古实物材料对于吐蕃史以及相关的吐蕃文化史、社会史、艺术史等方面研究本来应该起到的促进作用也并不十分明显。虽然目前有不少藏学研究的学术成果都不同程度地涉及吐蕃考古的内容,但客观上讲,在考古材料的科学利用方面仍然相对显得薄弱,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其一,西方学者早年的研究成果中有相当部分出版年代较早,囿于时代局限,资料或相对陈旧,或缺乏系统性和科学性,不太便于中国学者查询利用;其二,由于考古工作本身的局限性,许多吐蕃时期的新出材料未能及时进行系统整理和研究,材料公布不足,也不利于加以利用;其三,既有的考古材料在地域分布上也显得很不平衡,许多工作限于西藏中心地区展开,对其周边和相邻地区关注不够,比较分析不足,在资料的丰富性和全面性方面均有待加强;其四,我国学术界在充分利用和吸收国外藏学界相关研究成果方面还十分有限,综合性研究尚欠深入。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认识到这些不足,从而对我们未来的研究起到促进作用。
四、新发现、新史料与新问题
陈寅恪先生在20世纪敦煌出土新资料发现之后,曾经对当时学术发展的前景做过这样的展望:“一时代之学术,必有其新材料与新问题。”今天,随着吐蕃考古不断地取得新的发现,同样既为我们提供了大量全新的研究资料,同时也提出了不少需要深入研究探讨的新问题。如果将陈寅恪先生的这句名言用于当前的吐蕃考古研究,其意义正如同当年的敦煌研究,仍然富有深刻的寓意。
(一)吐蕃新出考古材料的史料价值
吐蕃考古新发现当中,尤其是以近十年来调查和发掘的资料门类丰富,史料价值也很高。例如,在吐蕃墓葬考古方面,在西藏高原中部和北部地区发现了一批从吐蕃部落时期直到吐蕃王朝时期不同历史阶段的各类墓葬,对于认识吐蕃不同阶级的制度文化、宗教礼仪、丧葬风俗都很有帮助;琼结藏王陵墓的考古勘察对于陵区的分布以及各赞普陵墓的考订提供了新的证据;青海都兰以热水大墓为中心的吐蕃墓葬的调查与发掘不仅为我们认识吐蕃势力的扩张及其文化影响提供了新材料,其中发现的大量丝绸织品、金银器物等文物也为我们重新认识青藏高原中古时期中外文化交流的情况提供了全新的资料。在吐蕃碑刻文字方面,近十年来在青海、西藏、云南先后发现了青海玉树沟造像题记、藏东昌都察雅摩崖题铭、阿里普兰造像碑以及云南格子藏文碑等一批新的藏文碑刻,可以大大补充过去王尧先生主编的《吐蕃金石录》。除此之外,在西藏西南吉隆县中尼边境发现的汉文《大唐天竺使出铭》的摩崖碑刻,则是关于唐代中印文化交流、汉藏文化交流方面极为珍贵的新发现。随着近年来中外学术交流的不断发展,一大批过去流传国外的吐蕃文物,如丝绸残片、金银器、铜佛像、唐卡画等也开始陆续公布于世,国内外都出版了一批资料性和研究性很强的图录与论著,为我们开展比较研究提供了可能。此外,近十年来考古发现的有关吐蕃城堡与居址、本教祭祀遗址、大石和石构遗迹、佛教寺院与造像遗迹、吐蕃马具与金银制品等各种不同性质、不同门类的遗迹和遗物,也都成为研究吐蕃文明重要的新史料。
(二)新发现提出的新问题
吐蕃考古新发现在带给我们层出不穷的新史料的同时,也带给我们越来越多的有待深入进行研究探索的新问题,这里,笔者择要提出一些思考与研究设想供学术界批评指正。
第一,通过对近十年来吐蕃考古新出资料的系统收集与整理,初步建立吐蕃考古区系文化类型的体系。通观以往的吐蕃考古资料,虽已有一定的研究基础,但没有形成较为完整的体系,在时空范围上对“吐蕃文化”的界定与区分都显得比较模糊。以时代发展为例,从历史上看早期的吐蕃仅仅只是与高原其他古代部落如苏毗、羊同(象雄)、白兰、附国等并存的一个部落集团,后来才发展到统一青藏高原的吐蕃王朝;从地域空间而论,吐蕃的早期与中期主要势力范围还只限于西藏本土以雅砻河谷、拉萨河谷为中心的腹心地带,而吐蕃王朝建立之后,随着吐蕃王朝势力的急剧扩张,其版图已经扩展到中亚、南亚和青藏高原东部边缘。因此,如何从考古材料本身的细微观察上对形成后来西藏古代文明核心和基础成分的“吐蕃本体文化”与扩张融合后的“吐蕃属地文化”加以廓清,将是一个首先必须突破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第二,吐蕃考古研究必须与其他学科形成互动,在对考古材料进行深入研究的同时,还需要引入历史学、民族学、历史文献学的多学科交叉理论与方法,以考察吐蕃文明的起源、发展及其特性,同时将其置于我国西南和西北边疆开拓发展史这一宏大的背景之下来加以比较研究,对西藏古代文明发展的历史轨迹及其与祖国多民族之间的关系取得更多的新认识。
第三,考古资料可以提供给人们最为具体、形象、直观的材料来观察和复原人类古代社会,我们可以期待,通过吐蕃考古研究,能够为以往常常史载阙如或语焉不详的吐蕃不同阶层的生活史——尤其是社会基层的生活史研究提供可视性的资料,拓展研究的新领域。
第四,由于西藏在亚洲腹地所处地理位置极其特殊,我们希望通过对新出的吐蕃考古资料的整理与研究,重新认识西藏古代文明在亚洲文明史上的地位,考察其与周边各国家、各地区文化的相互影响、联系与互动,从新的观察视角审视连接欧亚大陆的西藏高原在吐蕃兴起发展之后再造亚洲文明新格局的历史作用。
综上所述,吐蕃考古不仅具有悠久的学术发展历史和深厚的学术积淀,随着新中国的成立,尤其是在西藏和平解放以来,我国汉藏两个民族的文物考古工作者辛勤工作,努力开拓,更是开创出前所未有的新局面,成为20世纪以来引起国际学术界广泛关注的研究领域之一。今天,我们应当站在时代的前沿和高度,重新审视吐蕃考古已经具备的研究基础和未来发展的前进方向,精心设计研究课题,扎实做好基础研究,争取做出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的一流学术成果,推进吐蕃史和吐蕃文明研究走上新的台阶。
2009年
Abstract
The paper discusses, from the archaeological perspective, the intimate relation between Tubo archaeology and Tubo civilization. It states that Tubo archaeology is not only an important part of Tubo history study, but also different from the traditional Tubo history study that takes document research as its main source in terms of study material, methodology and perspective. The paper also reviews the academic history of Tubo archaeology and offers its speculation for the new issues and research prospect of the new material found in recent years.
注释
[1] 本项目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近十年青藏高原吐蕃考古材料综合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号:85JJD850004。
[2][俄]B. A. 李特文斯基主编,马小鹤译:《中亚文明史》(第三卷)第304、306页,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03年。
[3]杨铭:《唐代吐蕃与西域诸族关系研究》第1页,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05年。
[4]林冠群:《唐代吐蕃史论集·自序》第1页,中国藏学出版社,2006年。
[5]王小甫:《唐、吐蕃、大食政治关系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该书第五章标题便采用了“东争唐地、西抗大食的吐蕃帝国”这一说法)。
[6]西藏自治区文物管理委员会、四川大学历史系:《昌都卡若》,文物出版社,1985年。
[7][俄]B. A. 李特文斯基主编,马小鹤译:《中亚文明史》(第三卷)第304、306页,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03年。
[8]林冠群:《唐代吐蕃史论集·自序》第1页,中国藏学出版社,2006年。
[9]达仓宗巴·班觉桑布著,陈庆英译:《汉藏史集》第104~106页,西藏人民出版社,1986年。
[10]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西藏自治区文物局:《拉萨曲贡》第227、228页,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9年。
[11][俄]B. A. 李特文斯基主编,马小鹤译:《中亚文明史》(第三卷)第304、306页,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03年。
[12]王尧:《吐蕃金石录》第43页,文物出版社,1982年。
[13][俄]B. A. 李特文斯基主编,马小鹤译:《中亚文明史》(第三卷)第304、306页,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03年。
[14]王尧:《吐蕃文化》第25~34、204页,吉林教育出版社,1989年。
[15]西藏自治区文物管理委员会、四川大学历史系:《昌都卡若》,文物出版社,1985年。
[16]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西藏自治区文物局:《拉萨曲贡》第227、228页,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9年。
[17]李永宪:《西藏原始艺术》,四川人民出版社,1998年。
[18]王尧:《吐蕃文化》第25~34、204页,吉林教育出版社,1989年。
[19]王小甫:《唐吐蕃大食政治关系史》第1、214、222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
[20]马德:《论敦煌在吐蕃历史发展中的地位》,《敦煌吐蕃文化学术研讨会论文集》第28页(内部资料),敦煌研究院,2008年。
[21][日]森安孝夫:《吐蕃の中央ァジァ進出》,《金泽大学文学部论集·史学科篇》,1994年。
[22]王小甫:《唐吐蕃大食政治关系史》第1、214、222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
[23]王小甫:《唐吐蕃大食政治关系史》第1、214、222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
[24]霍巍:《从考古材料看吐蕃与中亚、西亚的古代交通》,《中国藏学》1995年第4期。
[25]张云:《丝路文化·吐蕃卷》第171页,浙江人民出版社,1995年。
[26][俄]B. A. 李特文斯基主编,马小鹤译:《中亚文明史》(第三卷)第299页,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03年。
[27]霍巍:《从考古材料看吐蕃与中亚、西亚的古代交通》,《中国藏学》1995年第4期。
[28]常霞青:《麝香之路上的西藏宗教文化》第224页,浙江人民出版社,1988年。
[29]童恩正:《有关文明起源的几个问题——与安志敏先生商榷》,《考古》1989年第1期。
[30]王震中:《中国文明起源的比较研究》,陕西人民出版社,1994年。
[31]张汉音:《中国崛起需提升无形文化实力》,《参考消息》2008年7月30日。
[32]唐代吐蕃史的研究海内外著述颇丰,其中重要者如:A.[日]佐藤长:《西藏历史地理研究》,岩波书店,1978年;B.[日]山口瑞凤:《吐蕃王国成立史研究》,岩波书店,1983年;C.[法]巴考(J. Bacot),等:《敦煌吐蕃历史文书》,1940年;D.[法]A. 麦克唐纳夫人(A. Macdonald):《〈敦煌吐蕃历史文书〉考释》,1971年;E.[英]托马斯(F. W. Thomas):《关于新疆的藏文史料(1~3)》;F.王忠:《〈新唐书吐蕃传〉笺注》,科学出版社,1958年;G.王尧、陈践译注:《敦煌本吐蕃历史文书》,民族出版社,1992年;H.王尧:《吐蕃金石录》,文物出版社,1982年;I.王尧、陈践:《吐蕃简牍综录》,文物出版社,1986年等。涉及吐蕃史的论文数量更多,难以一一列举。
[33]葛兆光:《中国思想史——七世纪前中国的知识、思想与信仰世界》(第一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8年。
[34]Barbara Lipton. The Western Experience in Tibet. Vol. 24. The Museum New Series. Mewark: The Newark Museum Association, 1972, pp. 1327-1950.
[35][意]G. 杜齐著,向红笳译:《西藏考古》,西藏人民出版社,1987年。(此书原名为Trans-Himalayas,即《穿越喜马拉雅》,是杜齐为法国大学考古系教授马尔加第主编的一套考古学图书《古代文明丛书》中的一册)
[36]G. Tucci. The Tombs of the Tibetan Kings. Rome, 1950. 此书中译本有:《藏王墓考》,《藏族研究译文集》(第1辑),中央民族学院藏族研究所,1983年。
[37]其中部分资料已经公布于《关于两次尼泊尔科学考察报告》(G. Tucci. Preliminary Report on Two Scientific Expeditions in Nepal. Rome, 1956.)。
[38]G. N. Noerich. The Animal Style among the Nomad Tribes of Northern Tibet. Prague: Seminarium Kondakovianum, 1930.
[39][英]黎吉生:《吐蕃早期墓葬和公元8、9世纪的藏族装饰艺术(Early Burial Grounds in Tibet and Tibetan Decorative Art of the Ⅷth and Ⅸth Centuries)》,《中亚学报》(Central Asiatic Journal),第8卷,第73~92页。
[40][意]奥夫施莱特著,杨元芳、陈宗祥译:《西藏居民区的史前遗址发掘报告》,《石棺葬译文资料集》第103~117页,1985年。
[41][意]G. 杜齐著,向红笳译:《西藏考古》第65页,西藏人民出版社,1987年。
[42]经过他初步整理的八件吐蕃铭刻分别为:(1)粗朴寺碑;(2)赤松德赞赞普墓碑;(3)桑耶寺碑;(4)~(6)赤松德赞敕文;(7)噶迥寺碑;(8)桑耶寺钟碑铭等。这些铭刻已全部收入王尧:《吐蕃金石录》,文物出版社,1982年。
[43]冯蒸:《国外西藏研究概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79年。
[44]斯坦因在1907年新疆考察探险活动中获得藏文木简398支,影录于《西域》(1921)和《亚洲腹地》(1928)两书;1914年6月5日俄国人马洛夫从新疆获得若干吐蕃木牍,由沃罗比耶夫—捷夏托夫斯基撰写了《马洛夫收藏的藏文木牍》(《东方学研究所学报》)和《罗布泊地区的藏文木牍》(《东方碑铭学》,1953年),两文共公布了6枚藏文木牍,有关情况可参见王尧、陈践:《吐蕃简牍综录》,文物出版社,1986年。
[45]此书后由我国学者王尧、陈践译注为《敦煌本吐蕃历史文书》;曾先后几次由民族出版社出版。
[46]F. W. Thomas. Tibetan Literary Texts and Documents Concerning Chinese Turkestan. 此书共4卷(第1卷,1935年;第2卷,1951年;第3卷,1955年;第4卷,1963年),伦敦。
[47]G. Tucci. Tibetan Painted Scrolls. 3 vols. Rome, 1949.
[48][法]石泰安著,耿昇译:《西藏的文明》,西藏社会科学院西藏学汉文文献编辑室,1985年。
[49]D. Snellbrove and H. E. Richardson. A Cultural History of Tibet. Prajna Press, 1968.
[50]罗炤:《西藏历史考古学的奠基之作——读宿白先生〈藏传佛教寺院考古〉》,《文物》1998年第7期。
[51][意]G. 杜齐著,向红笳译:《西藏考古》第65页,西藏人民出版社,1987年。
[52][意]G. 杜齐著,向红笳译:《西藏考古》第65页,西藏人民出版社,1987年。
[53]西藏自治区文管会:《西藏拉萨彭波农场洞穴坑清理简报》,《考古》1964年第5期。
[54]索朗旺堆,等:《西藏朗县列山墓地的调查和试掘》,《文物》1985年第9期。
[55]西藏自治区文物管理委员会:《概述近十年来西藏文物考古工作》,《文物考古工作十年(1979—1989)》,文物出版社,1991年。
[56]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西藏工作队、西藏自治区文物管理委员会:《西藏拉萨市曲贡村石室墓发掘简报》,《考古》1991年第10期。
[57]关于这枚带柄镜的研究,可参见以下几篇论文:A.霍巍:《西藏曲贡村石室墓出土的带柄铜镜及其相关问题初探》,《考古》1994年第7期;B.赵慧民:《西藏曲贡出土的铁柄铜镜的有关问题》,《考古》1994年第7期;C.霍巍:《再论西藏带柄铜镜的有关问题》,《考古》1997年第11期。
[58]李永宪、霍巍、更堆:《阿里地区文物志》第132~133页,西藏人民出版社,1993年。
[59]这个粗略的统计数字主要依据:A.索朗旺堆:《西藏考古新发现综述》,《南方民族考古》(第4辑),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1992年;B.索朗旺堆:《西藏地区文物志丛书》,西藏人民出版社,1993年。
[60][意]G. 杜齐:《吐蕃赞普陵考》,中译本有:《藏王墓考》,《藏族研究译文集》(第1辑),中央民族学院藏族研究所,1983年。
[61]童恩正:《西藏考古综述》,《文物》1985年第9期。
[62][英]黎吉生:《吐蕃早期墓葬和公元8、9世纪的藏族装饰艺术(Early Burial Grounds in Tibet and Tibetan Decorative Art of the Ⅷth and Ⅸth Centuries)》,《中亚学报》(Central Asiatic Journal),第8卷,第73~92页。
[63]A.王毅:《藏王墓——西藏文物见闻记(六)》,《文物》1961年第4~5期;B.欧熙文:《古藏王墓——兼谈西藏的丧葬制度》,《西藏历史研究》1978年第4期。
[64]A.索朗旺堆、康乐:《琼结县文物志》,西藏人民出版社,1993年;B.霍巍:《试论吐蕃王陵——琼结藏王墓地研究中的几个问题》,《西藏考古》(第1辑),四川大学出版社,1994年。
[65]王尧、陈践译注:《敦煌本吐蕃历史文书》(P. T. 1288“大事纪年”)第145~156页,民族出版社,1992年。
[66]西藏自治区文管会文物普查队:《西藏吉隆发现唐显庆三年大唐天竺使出铭》,《考古》1994年第7期。
[67]许新国:《都兰吐蕃墓中镀金银器属粟特系统的推定》,《中国藏学》1994年第4期。
[68]许新国:《都兰吐蕃出土含绶鸟织锦研究》,《中国藏学》1996年第11期。
[69]许新国:《都兰吐蕃大墓考古获新成果》,《中国文物报》1999年第12期。
[70]1998年由西藏自治区文物局阿里文物抢救办公室考古队调查发现,资料尚在整理中。
[71]四川大学中国藏学研究所、四川大学考古系、西藏自治区文物局:《西藏札达县皮央·东嘎古墓群试掘简报》,《考古》2001年第6期。
[72]故宫博物院、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四川石渠县洛须“照阿拉姆”摩崖石刻》,《四川文物》2006年第3期;罗文华:《四川甘孜地区民族与考古综合考察综述》,《故宫学刊》2005年第2期。
[73]西藏自治区文物局、四川大学考古系、陕西省考古研究所:《青藏铁路西藏段田野考古报告》,科学出版社,2005年(《祭祀遗址》、《吐蕃墓葬》)。
[74]西藏自治区文物局、四川大学考古系、陕西省考古研究所:《青藏铁路西藏段田野考古报告》,科学出版社,2005年(《祭祀遗址》、《吐蕃墓葬》)。
[75]西藏自治区文物局、四川大学考古系、陕西省考古研究所:《青藏铁路西藏段田野考古报告》,科学出版社,2005年(《祭祀遗址》、《吐蕃墓葬》)。
[76]王仁湘、赵慧民、刘建国、郭幼安:《西藏琼结吐蕃王陵的勘测与研究》,《考古学报》2002年第4期;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藏王陵》,文物出版社,2006年。
[77]许新国:《郭里木乡吐蕃墓葬棺板画研究》,《中国藏学》2005年第1期,第56~69页。
[78]霍巍:《一批流散海外的吐蕃文物的初步考察》,《故宫博物院院刊》2007年第5期。
[79][瑞士]阿米·海勒著,赵能、廖旸译:《西藏佛教艺术》,文化艺术出版社,2008年。
[80][瑞士]阿米·海勒著,赵能、廖旸译:《西藏佛教艺术》,文化艺术出版社,2008年。
[81][意]罗伯特·维塔利:《西藏中部早期寺院》,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历史所:《〈西藏通史〉资料丛刊》(第9集)(内部资料),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历史所,2004年。
[82]李方桂、柯蔚南著,王启龙译:《古代西藏碑文研究》,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年。
[83]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青海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都兰吐蕃墓》,科学出版社,2005年。
[84]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藏王陵》,文物出版社,2006年。
[85]汤惠生:《青藏高原古代文明》,三秦出版社,200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