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州衝突後請息内紛之通電

岳州衝突後請息内紛之通電

民國七年一月三十日(1918年1月30日)

竊自曹、王、陳、李各督軍出任調停,煊不度量妄自追隨。兩月以來,長岳之間各軍安堵,私心欣幸以化險爲夷,庶幾有望。不意荆襄之戰釁一開,岳州之衝突繼起,積兩月中苦口曉音所得之寸效,悉付東流。無以解於西南,無以慰我全國,俯仰愧怍,抱憾無窮。後患方長,莫知所屬。今復何顔敢以和平之語,强聒於雙方當事之前,惟耿耿之愚,尚不得不爲。幾希之期望者,國家終不可以爲孤注,生靈終不可以爲芻狗。

試問今之雙方當事,是否有不共戴天之世仇?是否有聚而殲諸之勝算?軍人之職任原以護國衞民,是否可逞其槍炮之威以殘民而誤國?如激於意氣,直認曰是,煊復何言。若顧念大局,明知爲否,則現在全國和戰之機只在岳、鄂。岳固湘轄,北軍原不必屯兵;鄂本主和,西南亦無須敵視。各守疆界,兩不相侵,同是國軍,戰何由啓。伏懇我總統、總理慮出萬全,始終審慎。復乞我主和各督軍暨統兵官長,堅持初志,力遏狂瀾。更乞主戰諸公蠲棄嫌疑,共圖福利。

至西南海陸各軍,原以護法爲職志,所争只約法問題,酌理衡情,寧無和平解决之道。諸公身負國家重寄,誰無寧息之懷,釋兵戎而息内紛,只在一念之間。國亡無日,聊進哀鳴。區區之愚,尚祈公諒。

《岳州衝突後請息内紛之通電》,何平、李露點注,何平修訂:《岑春煊文集》,南寧:廣西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30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