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諭督軍弊害致黎元洪電

痛諭督軍弊害致黎元洪電[2]

民國十一年六月十日(1922年6月10日)

天津黎大總統鈞鑒:

奉讀魚電,痛論禍國病源,力主廢督裁兵,垂涕而道,且以能否實行爲出處、進退之鵠。至誠名論,薄海同欽。復讀曹、吴兩使虞、陽電,田、馮兩督軍魚電,矢誠翊贊,爲天下倡,大議昭垂,令人感奮。年來政局紛歧,當國者不惜犧牲國家福利,取悦其所屬,而部屬之統戴,亦視爲保障名位之報酬,上下交蒙,恬不爲怪。今鈞座首倡廢督裁兵,曹、吴兩使表示率從,始終以國家爲前提,而於私人名位,毫無顧戀,使天下之人,咸曉然於國家公義。擁戴者非以便一人一系之私圖,被擁戴者非以肆他人之欲望,而皆以天下爲公,定國家百年大計,風氣一轉,實以放民治之曙光,垂將來之明訓。精神所感,中外咸孚;血氣之倫,疇不激勸。

督軍制之爲害,至今已極,經歷年變亂之餘,舉國人士恫心怵目,群知不嚴行廢止,微特無以弭亂,且或將以促亡。往歲浙江盧督軍倡議最先,西南亦有此主張,蓋時至今日,舉凡國家一切政權,上不在中央政府,下不在地方團體,悉被督軍支配,横亙其間,有如病脉。國防軍隊,中央無從直接指揮,參陸各部,形同虚設,軍事當局有如贅疣,各省兵警、財務、民政,均仰督軍鼻息,省長尸位,渝爲屬員,習非成是,遂至積重難返。

今欲廢除此制,頭緒多端,而亟須先行解决者有二。其一,中央最高軍事機關須先改訂完善制度,從新組織,補助統率,尤貴網羅得人,然後軍事中心移轉,中央威信乃能復立。其二,各省速定警察游擊隊制度,除正式國防陸軍嚴定兵額概歸中央直轄外,其餘一切軍隊,即移交省長管轄,暫改編警隊,分布各縣,受縣知事指揮,令其能確保一省治安。以上兩事,係入手辦法,除舊布新,當循其序,故必先成立合法政府,然後可以廢除舊制。若先廢除舊制,方行組織合法政府,則廢除者何所號令,被廢除者何所率從。

今鈞座主張於前,各疆吏亦即次第倡率於後,已成爲元首疆吏協定之政綱,惟有籲請俯順輿情,速行復位,切實厲行。

方今時局糾紛,乖離已久,横議百出,乃事實之無可如何,必待舉國完全一致而後就,實恐坐逸事機,中外危疑,必至枝節旁生,更難收拾。况鈞座此次復位,實法律之所命,非一人之所私,廢督主張,又爲中外心理所期許,各省疆吏靡然從風,以法律爲依歸,以正義爲號召,天下孰得而議之。

至於成敗利鈍,豈所逆睹。即令全國未能一致,而法律正義,要能戰勝私欲强權。微諸美國南北戰争,主張放奴,南部諸邦悉起反抗,惟林肯及輔弼諸人,力主貫徹人道主義,一意孤行,不稍遷就,雖紛擾多年,而終獲勝利,完成統一。今鈞座與各疆吏之所爲,寧以異此,苟自信其無他,亦横議之何恤。

伏望洞察機宜,獨操乾斷,刻日入都,以奠國本,人民福利,實攸賴之。迫切陳詞,尚希諒察。

岑春煊。蒸。印。

《岑春煊痛諭督軍制弊害·覆黄陂魚電》,上海《申報》1922年6月12日,第4張,第13版,第1—2欄,《申報(影印本)》(149),上海:上海書店,1983年,第23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