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開議和會之理由通電
2025年10月20日
速開議和會之理由通電[4]
民國八年一月六日(1919年1月6日)
(一)北方代表已南下,并要求南方派遣代表,若不應之,則内外將誤解南方無誠意,殊屬不利。
(二)目前外國報紙均謂陝閩問題應讓諸議和會議解决,時局遷延之罪將在南方。
(三)國民厭亂已極,如各省省議會、總商會等要求解决時局,以去商業上障害而恢復其秩序;若放任之,則人心將去南而附北。
(四)軍政府以護法各省之各軍民爲基礎,今陸榮廷及其他各省軍隊,均希望速派代表。若軍政府不承認此等請願,將陷於困難地位。
(五)開對等會議以外,所謂不派總代表不派其他之代表云云,均係毫無意味。且如此停滯,亦不解决閩、陝問題,湖南、湖北問題,各省之不利,將愈趨愈大。
(六)對於陝、閩軍隊,北方稱爲土匪,南方稱爲南軍一層,亦决非僅恃電報所能解决。如第一次革命,當時袁世凱認陝西軍爲土匪,嗣在會議席上經民軍之反對,終歸屈伏。前例俱在,彰彰可考。
(七)北方既派遣代表,南方如不派遣代表,則議和不成功之罪,將轉嫁於南方。又繼續進軍,不容易解釋各國之誤解。
大隱士手摘:《政聞紀要·中外要聞》,中國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近代史資料編輯組編輯:《一九一九年南北議和資料》,北京:中華書局,1962年,第478—47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