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提議組織建設會議與中華新報記者之談話

爲提議組織建設會議與中華新報記者之談話

民國八年十一月三十日(1919年11月30日)報載

此次護法軍興[3],始於國會被非法解散,約法失其尊嚴,西南起而力争,爲國法争權威,爲國民争人格,亦即爲國家謀根本的廓清。兩年以來,主旨既明,中外共見。當北方以武力壓迫西南,我西南當然以武力與之對抗,以求達護法目的。

去秋七月,北政府侈言有兵十萬,不出三星期,可下粤城。余即宣言。相忍爲國,亦自有其限度。故不惜衰朽,奮然南來,以與我護法同人共生死者,即爲此也。

近全國饜兵,友邦責難,北政府始悟恃武力以抗全國之非計。吾人祗求護法目的可達,更何所吝惜而不與之言和,况藉此而可以解國民之倒懸,避國際之危機乎!半年以來,所謂平和,又復阻障横生,而北廷乘機拍賣,國命愈頻於危。舉國國民,呼號奔走,聲嘶力竭;西南當局,因此更發深省,知護法之外,尤須兼負救國之責,争廢密約,争保魯路,復争青島。特使奔馳於外,函電切商於内,護法同人之責任,蓋已增重一層矣。

歐約成後,世界形勢實開一新紀元,所有思潮政象,皆已蜕舊化新,躍躍欲動,吾國既亦爲國際生活中之一分子,臨此大勢,豈能獨外。倘不速謀自動,因勢利導,則此自覺之民逐漸加多,國論紛紜,社會必益形不安,毋寧此時急起直追,順内外大勢,以求新國家之建設。而此種責任,衡量全國,倘不自西南作始,試問誰肯担當?每與知友談及,皆認時勢人心變遷至此,我西南不惟護法救國,實應同時參訂百年根本之大計,以了效忠國家之宏願。余之所見,正是如此。

二年以前,歐戰勝負未分,世界未來之趨嚮,猶多在審愼考量中,我國人亦每陷於懷疑沉悶之境。今則公理强權之是非已明,政治社會諸問題,亦予吾人以最顯著之昭示,我國人果不甘於暴棄,當然發生一種極沉痛、極深刻之革新渴念,豈復單調之護法二字所能引爲滿足。即云進而救國,亦急則治標之義耳。若不趁此時機,努力改造,則二十年來大家所奔走之改革事業,更復有何意義。

惟是建設萬端,談何容易。第一步,西南自身須及時自立,實行革新,蔚然爲中北部之表率。第二步,謀即全國,如民政如何改善,軍政如何整理,以及財政、教育、實業等事,無一不待徵諸學理,考之實情。余之提議組織建設會議,蓋由此也。

至於建設方案,當由會議諸君子詳細商榷,逐次議定。惟余之區區所志,如庶民政治之推行,俾國人有自决之途徑,又如歷年用兵,軍政龐雜,在國人以爲,其權限無極,阻礙民治,而在軍事當局,亦深苦財力寄窘,部署不易,積弊所中,不改何待。若夫對外,於各友邦間,須采平等公開主義,須廢除秘密外交,須忠實努力於將來之國際聯盟,對内於國民生活精神上、物質上須力求所以穩固更新之道,且須謀貧富階級之調和。而解除癥結,爲百政治蓄順利之機,爲國民開昭蘇之路,而尤在後此棄去軍備立國之誇想,决然率全國上下,以共赴經濟立國之場。斯則余所朝夕縈懷,切盼有以實現者也。

余在前清末季,洞見國勢日促,外力日迫,曾力争罷斥權貴,依順輿情,改政興學,以圖革新。不幸爲權貴所忌,議未見容,一身且爲所厄,不數年間斯預料者一一實現,而有辛亥之改革。私衷竊幸,國家有機可以謀新建設,及身或不復見淪胥之禍。不幸又爲權奸把持大柄,阻障新機,攘擾八年。所謂新國建設,尚毫不得要領,而歐戰中列强無暇東顧,天予吾人以從容建設之機會,今已完全逸去。戰後獵國馳逐,取償首在吾土。念此千孔百瘡之國家,其將何以堪此。故所謂革新程度,更須比較澈底,决非徒騖虚名者之掩飾遷就所能拔此難關。

余以衰朽餘年,懲前毖後,認今日之中國,倍危於清末,竊不得不大聲疾呼,共趨一途。國如可存,未來幸福,皆青年後進所公有,余得及觀厥成,即爲萬幸。所望愛國之士,捐除見黨見及其他局部利害得失,以共負此責任也。

《岑總裁之大政見》,《中華新報》1919年11月30日,第1張,第3版,第3—4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