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滬與人談話紀録
2025年10月20日
在滬與人談話紀録
民國九年十一月二十日(1920年11月20日)報載
予老矣,久無權利心。民國以來,投身民黨,加入護法,急謀和議者,欲與人争一時之名耳,卒至西南内訌,人民塗炭,本非初願。况兩廣爲予桑梓,尤爲抱歉。
自競存返粤,事無能爲,予即宣言解除總裁一職,乃個人出處應有之手續。而谷、章等復電主張,非宣言取消軍政府不可,遂以四總裁名義宣言取消。在林、陸别有苦衷,在予究有何好處。若予真欲取消軍政府,則何必先一日通電解除總裁之職;既已解除總裁,又何必取消軍政府之權力。予雖老耄,斷不至矛盾若此,當爲世人所共諒。
且此次歡迎予北上者,在北方爲面子文章,而谷、章等則急想予至京,爲彼輩作哀求好位置之留聲機耳,望轉告某君,謹謝盛意,尚希别圖,毋以我爲念。
《岑氏無聊的辯白》,上海《民國日報》1920年11月20日,第2張,第6版,第1欄,《民國日報》(30),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年影印,第272頁
[1]電前有“中央自宣布統一令後,西南軍政府各股(各總裁已走)股長即將一切檔完全收束,以待辦理善後時清潔一切。聞日昨章、文兩代表均接軍政府及岑西林之來電,令伊等”。
[2]此紀録天津《大公報》有録,題作《岑春煊在滬之談話》。見天津《大公報》1920年11月13日,第2張,第3—4欄,《大公報(天津版)》(54),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年影印,第126頁。
[3]紀録前有“字林報云,前廣東軍政府總裁岑春煊君已乘‘新疆輪’來滬,捕房先時派中西林捕在碼頭迎迓。岑君到後,即由各探捕護送歸新閘路一百五十號寓所。本報代表往訪,首詢岑君何以回滬,岑君答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