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  言

遺  言

民國二十二年四月二十五日(1933年4月25日)

民國初元,息影上海,竊謂共和已立,勢無可翻,理自擁護。又見袁氏柄權作威,馴至稱帝,前欺清廷孤寡之餘,後戮民党俊秀之士,激於義憤,遂爾興師。護國、護法兩役,春煊從國人之後,以戡定禍亂於一時者,職是之故,十載以來,幸還初服,黨國蔚然,與觀厥成。

老朽餘年,冀享治平之樂。國家多故,又成魚爛之形。道路之言,舉謂一黨專政,弊端絶大。黨費出自國帑,縱容無數血氣未定、學問未成之青年,使之干涉百政,芻狗萬物,欲國無亂,何啻却行求前?况乎後十年之政權,都在此輩青年之手。今以修養迫切之期,用於不成熟無意識之政黨運動,此斯斲喪社會之人材,虚耗國家之元氣,預造未來國家之惡運,尤爲無可恢復之損害乎?!

近自東北告變,國難日深,國人訾嗷,政黨各有指責。春煊以爲陽九之會,事屬非常之原。國民黨獨任其艱,應須國民同情順受之處,亦何止一二數。獨至一黨之樊籠,關係太大,如不改弦更張,足以斷送國家而有餘。春煊與黨同一國家,各有子孫,心所謂危,何敢不告?

春煊今年七十有三,近以心臟衰弱,遂形腫脹,氣息僅屬,百念俱滅。兒輩叩請遺言,頓有感觸。吾家三世服官,素以清廉自勵,既無長物,何用安排?!且諸兒多不率教,後惟聽其自主,生平耻懷舐犢之愛,臨終安用貽謀之談。惟國家事屬一體,爲家首當爲國。而爲國之要,不外賢者在位、能者在職二語,以黨限之,勢難盡然。前此任潮、德鄰兩君來訪,曾爲鄭重揭櫫是義,垂盡之聲,仍不越此。兒曹其以此公布,於是供舉國賢豪長者之參考,國是有豸;無任悚惶。

岑春煊。

二十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岑春煊遺言》,何平、李露點注,何平修訂:《岑春煊文集》,南寧:廣西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519—52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