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飭各
主管機關對天津學潮勿操切從事致靳雲鵬電[6]
民國九年二月二十四日(1920年2月24日)
北京靳翼青先生鑒:
接寒日復電,承示學生青年愛國,矢志無他,罔不曲加愛護,尊處有見及此,誠國家之幸。顧此間所閙,有令人驚駭不寧者。據報此次以嚴厲手段對待學生,實爲某國人所主動,并將解散學校、羅織大獄,以爲摧陷廓清之計等語。如果屬實,則國家前途何堪設想。
查天津學生所要求,爲拒絶直接交涉山東問題,此種心理全國皆同。若欲懲辦學生以示威,則存亡所繋,國人未必有懼心;若欲懲辦學生爲迎合,則玉石俱焚,諸公未必能獨免禍福,一問要在執政者善能體會耳。
尚祈轉飭各主管機關,幸勿操切從事,激成巨禍。否則民心離散,國且不國,又何有於和議,又何有於統一。願執事審擇焉,并盼速復。
岑春煊、伍廷芳、陸榮廷、唐繼堯、林葆懌。敬。印。
《各總裁致靳雲鵬轉飭各主管機關對於此次天津學潮勿操切從事激成巨禍電》,《軍政府公報·公電》修字第154號,1920年3月6日,石家莊:河北人民出版社,1987年,總第2436—243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