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和平統一之希望

一、對於和平統一之希望

民國不幸,政變頻興,西南諸省迫於大義,始以護國再造共和,繼以護法匡扶國本,兩年奮鬥,無量犧牲。問爲何事,曰爲國耳。今世界已復和平之局,民族悉爲自决之謀,而我國現象猶陷混沌,長夜漫漫,不知所届。國民愁苦失望之際,更痛外交失敗,渴望雙方讓步,一致對外。友邦以正義人道爲懷,亦迭致忠告,勸我和平。和平統一之期望,遍於國内外,此固我護法同人所薰香祝禱者也。

當兹之時,倘仍有背時勢,拂輿情,不急國家之難,一意孤行,罔知覺悟,仗力以玩國柄者,是已自絶於世界,自外於國家,與衆共棄,自有人在,固不獨我西南之課其責任。故我人本救國初衷,願和平速就,自無所用其躊躇。顧和平勢在必成,而統一能否驟致,其樞紐不自我操,何也?國家統一之基礎,不在人爲之强制而在自然之結合。

何謂自然結合?一國人民出自同族,有共同久遠之歷史,一也。政治主義相容,有共同之利害,二也。兩者俱,其國爲單純之統一;兩者缺一,其國統一之形勢,亦隨而不同,甚或分立兩國,各自生存。今世列强,若法蘭西、義大利等屬於前者;若美利堅則國民之主義相同,利害共通而民族不一,歷史未遠,故以合衆形成統一;若英吉利各殖民地,人民雖同族同主義,只以散處遠方,利害不盡共通,故以聯邦形成統一;若今俄羅斯,則各派政治主義絶對背馳,故裂成數國。

今我南北兩方,民族同,歷史同,爲共和國民同,受列强壓迫同,自然結合之要素全具,宜乎沆瀣一氣,共濟艱難,然竟睽離,至成對抗者,豈南之自離於北,抑亦北政府之自造其因耳。

回思袁氏稱帝,西南以護國爲己任,一躍而躋再造共和之特殊地位。當國者不知尊重,反藉武力爲徵服異己之謀,以成其毁法造法之舉。西南爲保存護國之地位,又起而爲護法先驅,此義所不能辭,勢所不能已也。故開今兹相持之局者,固由法律主張相背馳,亦由彼此利害不并容,而其動機實肇自北。質言之,北爲主動,南僅反動耳。北何以悍然出此,則實導源於武力萬能之一念。挾此一念,成爲政策,於是憑藉其特殊武力,恣所欲爲。遇法律問題,則取其便者,毁其不便者;遇政治問題,則黨其同者,伐其不同者。公理不顧,是非不問,清議不恤,兩年來北京政府所有獲罪國家之失政,均此一念有以致之。

今歐戰告終,黷武主義完全失敗,而内争三載,北政府武力政策亦無所成功。彼苟外瞻大勢,内審國情,宜可幡然徹悟,改弦更張。誠如是也,則我護法同人,本以救國爲前提,念昨死今生之義,凛鬩墻禦侮之訓,何難於共同政策之下,開誠攜手,共圖建設。然必彼有自新覺悟,始足與語此。非然者,我之讓步,彼將自爲失敗;我之容人,彼又認爲屈服,而益增長其武力萬能之焰,於國前途,豈徒無益而已。故和平以後,國家之統一,成何形式,達何程度,一視彼武力舊政策之能否拋棄,經國新政策之能否采行爲斷,而不能主之自我。蓋不如是者,國家大法,彼仍可任意弁髦,地方政治,彼仍可隨時擾亂,不自然之統一,適以釀異日紛争也。

是故我護法省區,今日所應正告北廷、昭示全國者,不獨在争目前護法問題,而尤當及今後救國問題;不獨在排斥誤國之舊政策,尤當確立經國之新方針。懸新方針爲鵠,定政治上之從違,同則南北提攜共進,異則西南獨行其是。只計國之利害,不雜人之愛憎,磊落光明,廓然無我,以開國家新局,以挽八年浩劫,以求得永久之和平與統一,此我人對於解决時局之主旨,而願掬誠抒臆,與愛國同人一商榷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