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主持清議忠告北方致康有爲函

請主持清議忠告北方致康有爲函

民國八年一月二十七日(1919年1月27日)

勘電奉悉。苦口婆心,讀之隕涕。委置瑣事,一致對外,實符素衷。世界和會方始,苟利於國,自當忍痛須臾,再作將來補救。尊論旁引曲喻,莫非至理,甚佩甚佩。

惟北方因壞法而黷武,因黷武而濫借外債,一年以來事實俱在。其所以對待西南曾寇仇之不若,豈復類於家人骨肉,言之痛心。即以家喻,彼大借外債以供内争,何異乞援外人,戕其兄弟。而外債之償還,仍由人民負擔,更何異毁滅其家。環顧國中一切利權,抵押殆盡,破産之禍近於眉睫,縱有巨萬之産可以收回,恐非敗子所能保守。所以不敢聽其倒行逆施者,亦等於關弓而道,非米鹽瑣瑣之争也。

煊曩在滬,首唱調和之論,嘵音瘏口,文電盈尺,亦以内争不息,國亡無日爲是懼耳,不蒙見聽,以迄於今日。然猶百折千回,苦心斡旋,以達其和平初志者,無他,鑒於外交趨勢,時不可失,誠如尊論所云云也。今者南方代表均已赴滬,所欲議者葷葷數大端,均關係立國之本及抉破數年來受病之原。彼果開心見誠,不難一言而决。

至於政權地位問題,西南同人素所耻聞。大雅之譏,知幸而免。所望先生主持清議,警覺提撕,忠告北方,昭示誠信,俾和平統一早日告成,此則煊所馨香禱祀以求之也。區區之愚,諸惟鑒察。

《復康長素先生請主持清議忠告北方函》,何平、李露點注,何平修訂:《岑春煊文集》,南寧:廣西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20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