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注意事项

六、注意事项

1.对首次图示性发作的患者不宜用药,人一生中偶发一至数次癫图示发作的机会高达5%,并不需要AEDs治疗,待到下次发作时再决定是否用药。有乙醇或药物刺激等诱因者首先祛除诱因,如祛除诱因后仍有发作再考虑用抗癫图示药治疗、发作间期长于1年可不用AEDs、如1年中有2次或多次发作可酌情用单药治疗,有进行性脑部疾病或EEG显示癫图示放电者需用药治疗。

2.要根据痫性发作的类型、癫图示及癫图示综合征类型选择用药。

3.在治疗过程中要注意药物的不良反应,不同药物抗癫图示谱可有交叉,患者个体差异较大,临床需根据患者的药物反应进行调整,有条件的单位要根据血药浓度监测来调整用药。如一种药物使用足够剂量和时间后仍无效可考虑换药。换药须有一定的重叠时间。

4.选药时要综合考虑患者的年龄、全身状况、耐受性及经济情况,例如,新生儿肝酶系统发育不全,用丙戊酸类要小心;苯妥英钠对骨骼系统发育有影响,小儿要避免使用;苯巴比妥对小儿智能、行为有一定影响,儿童不要长期使用。很多药物通过肝脏代谢,托吡酯和加巴喷丁通过肾脏排泄,须注意定期检查患者的肝、肾功能。同时要严密观察药物治疗的不良反应。

5.尽量单药治疗是使用AEDs的重要原则,大部分患者可用单药治疗取得疗效。单药应自小剂量开始,缓慢增量至能最大程度地控制发作而无不良反应或反应很轻的最低有效剂量。(https://www.daowen.com)

6.注意用药方法,用药方法取决于药物代谢特点、作用原理及不良反应出现规律等,因而差异很大。

7.个体化治疗及长期监控,由于癫图示患者个体差异颇大,有的在较低血药浓度就已经有效,有的在治疗浓度内即出现明显的毒性反应,临床应注意监控疗效及药物毒性反应,及时调整剂量以达到最佳疗效和避免不良反应。

8.坚持长期规律治疗,癫图示治疗是一个长期过程,特发性癫图示通常在控制发作1~2年后,非特发性癫图示在控制发作3~5年后才考虑减量和停药,部分患者需终生服药。治疗中应取得患者和家属的配合,让他们了解病情、所用药物疗效及可能产生的不良反应等,记录发作次数和发作类型帮助评估疗效,使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始终有信心和耐心。

9.掌握停药时机及方法,通过正规系统的治疗,约40%的癫图示患者可以完全停药。能否停药、何时停药主要根据癫图示类型及病因、发作已控制的时间、难易及试停药反应等。特发性强直-阵挛发作、典型失神发作或发作较快被控制的患者完全停药机会较大;症状性癫图示及复杂部分性发作、强直性发作、非典型失神发作或兼有多种形式发作的患者通常需长期治疗。停药过程应根据病情,通常在1~2年逐渐减量,如减量后有复发趋势或EEG有明显恶化,应再恢复原剂量。如需换药时两种药物应有约1周的重叠用药期,然后原用药物逐渐减量至停药,新用药物逐渐增量至有效剂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