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数的整除性

5.2 数的整除性

初等数论的基本研究对象是整数集合

Z={0,±1,±2,±3,…}

和自然数集合(即非负整数集合)

N={0,1,2,3,…}。

传统数学中只涉及不含零的自然数集合,即正整数集合。以后我们不再对此加以特别的说明。

初等数论中第一个基本概念就是:数的整除性。

定理 对于任意的整数a,b(b≠0),一定存在也只存在一对整数q,r,使

a=qb+r,0≤r<b。

这就是带余除法。

如果r=0,我们说a能被b整除,或b能整除a,用b|a表示。这时,我们说a是b的倍数,b是a的约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