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7.5 对治历演纪题的探索

15.7.5 对治历演纪题的探索

1 馆臣的工作

四库馆臣处理此题原术、原草、原图,相当谨慎,做了六项按,不乏真知灼见。

(1)批评秦九韶调日法。

馆臣按:“此题术草皆曰何承天调日法,而宋书所载何承天法,并无其率,且各用数亦与此不同。今细按其草,日法已有定数,所调者朔策余分也。然从来朔策余分,皆以实测之朔策分、岁实分,两母子互乘相通即得,并无所谓调法。今所载强弱母子四数,大约已有朔策余分与日法分,相约而得,非别有所本。”

(2)揭示“一亿”之限,并无实质价值。

馆臣按:“按此数似虚设,不过取一亿之数为限耳。此所求过限,又将改率数以迁就之矣。”

(3)对“斗分见偶则弃,见奇则收为偶”,仅作一核算,认可计算无误。

馆臣按:“按此系弃分以下数不用也。分为偶数即用其数,分为奇数则秒微进一分,并为偶数,如无秒微,即加一分。又按算中用数以日法分一万六千九百分为主,斗分定为四千一百零八为偶数。气骨分亦定,为偶数。其各时刻分皆由日分比例而得,故变时刻分为日分,求之无不合。”

(4)全题后,馆臣对奇定相求作按,未有创见。

馆臣按:“按此术草内,奇定相求,有等数,又有因数、蔀数之异。盖等数即度尽定奇两数之数。因数为奇数之倍数,任倍定奇二数相较,但得一等数,则奇之倍数,即为因数蔀数者,奇数最大之倍数也。任倍奇定至两边相等无较数,则奇数之倍数,即谓之蔀数也。等数甚小者,因数不患其甚大,有蔀数以限之也。草中尚多讹舛,正之于后。”

(5)对求入元岁作按,亦无创见。

馆臣按:“按气元一万九千五百,乃前蔀数三百二十五,以六十乘之之数。盖求入元岁用六十倍者,故此仍用六十倍也。又按,此皆用六十年岁实分求得之数,与用一岁实分求得之数同。盖因积年数为六十度尽之数,则得数必远也。今依其数另设一题,以明其法。”改用剩余定理重新计算,意义不大。

(6)探究入元岁之术理中,六十年的作用,称“此立法之意也”。

馆臣按:“按求入元岁法,用斗分与日法分,求等率、乘率。盖以六十年之岁实积分,与纪法分相约,后以六十除纪法,得日法分,为定。以六十除岁实积分,得斗分为奇,求得蔀数乘数,皆与六十年之岁实积分,与纪法分所求者同,唯等数则为六十之一,故以六十乘之,为乘分,以约气骨分,然后以乘数乘之,满蔀数去之,所得用数为六十年之周数,故以六十乘之,始为年数,此立法之意也。然以六十年为周数,则六十年之间,其气骨数有合者,则不可得,故所得年数,较以岁实分纪分相求者为远也。”

2 沈钦裴的工作

在题答“入元岁九千一百八十”之后,沈钦裴按:“入元岁误,下文入闰闰缩皆误。”

在题答“气元率一万九千五百”之后,沈钦裴按:“气元率可以不设。下文元闰元数气等率蔀率因数朔积年皆误。”

在“斗分与日法用大衍术入之”至“为入元岁”之后,沈钦裴按:“气定骨,为岁余之积,非斗分之积,当以岁余与纪率,用大衍术入之,求等数因率蔀率,以等数约气定骨。得数,以乘因率,满蔀率去之,不满,为入元岁。”

在“以纪法乘日法为纪率,以等数约之,为气元率”之后,沈钦裴按:“在新术,即蔀率也,可以不设。”此处所谓新术,为沈钦裴杜撰。

在“虚设一亿,减入元岁,余为实,元率除之,得乘限”之后,沈钦裴按:“有蔀数以为之限,乘限数亦可不设。”宋景昌不同意,认为“未可废也”。

在“不满在乘限以下,以乘元率为朔积”之后,沈钦裴按:“当以不满乘蔀率为朔积年。”

在“非特置算系名”,宋景昌称:赵本“原本系名作繁多,沈氏钦裴云,当作系名,从之”。

此题最后,沈钦裴又误批入元岁:“沈氏钦裴曰,此所求入闰闰缩元闰朔因数朔积年,皆因入元岁而误。求入元岁,当以岁余为奇,纪率为定,用大衍术求之,得蔀率。此蔀率者,是甲子子正初刻与冬至一会之年数也。若如元术,以斗分与日法,用大衍术求得蔀率,则是子正初刻与冬至一会之年数。五周而后为甲子子正初刻冬至也[一会戊子,再会壬子,三会丙子,四会庚子,五会甲子]。每岁气骨分,为岁余所积,满纪率去之之数,非斗分所积满日法去之之数。有气骨分求入元岁,而以斗分与日法,用大衍入之,与率不相通,此其所由误也。又虚设气元率,乘元限数以强合之,而积年之不可知已多矣。今别立术草,并设问于后,以课元术新术之疎密焉。”

沈钦裴杜撰所谓长篇新术,并无学术意义。

3 宋景昌的工作

宋景昌处理比较谨慎。一是仔细作文字上的核对工作,二是全文转录其师沈钦裴工作,三是介绍李锐《日法朔余强弱考》一书。

宋景昌纠正沈钦裴二处错误,语气相当宛转。

对沈钦裴按:“有蔀数以为之限,乘限数亦可不设。”宋景昌不同意,认为:“此盖恐积年过于一亿,运算繁多,故设乘限为元数之限。假使历过元数,大于乘限,则日法朔余,便须改设,并蔀数亦改求矣。唐宋演撰家,相沿如此,未可废也。”

对沈钦裴长篇新术,宋景昌持批评态度:“元术惟甲子岁为可知,其余皆不可知。先生新术,则岁岁可知。疎密相去远矣。但删去气元率不用,而即以入蔀岁为入元岁,似尚未尽。盖新术蔀率一千六百二十五,为冬至与日名甲子一会,第可谓之蔀,未可谓之元。又历十二蔀而冬至与年名甲子一会,始可谓之元也。古人命名,各有取义,未可混耳。”

宋景昌改推李锐《日法朔余强弱考》,称调日法“此术自授时术不用日法积年以来,少有知者,惟李氏锐《日法朔余强弱考》,实足阐不传之秘。其书刊行已久,并不悉录,录其调日法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