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5.3 一次同余式组的解

15.5.3 一次同余式组的解

第二卷中,黄宗宪“反乘率”“新术”共分两段,均带有按语。变量并没有用任何现代数论符号表示,而是用清代流行的干支符号来表示。每当新定义一个量,加圆圈标出,第二次、第三次使用子程序时,有关量正上方分别加两撇、三撇,以示区别。

现在为排版本文的方便,改用圆括号代替圆圈,把两撇、三撇加在有关量的右上角。

方括号中为原文小字注。

术曰:先取题中减数最大者命为(甲),其本位剩数为(子)。又取略小于甲之减数为(乙),其本位剩数为(丑)。

从整个定理的角度看,他首先考虑前两个模和它们的余数,把所有的问数作降幂排列:

接着,他提出只处理两个模的子程序:

乃以甲乙求等,以等约乙[无等不约。或以等约乙,得数,与甲仍有等者,则用析根法求之。后仿此]。

黄宗宪介绍解法如下:

甲乙相乘得(甲′),以乙累减子,余(丙)。又以乙累减甲,余(丁)。于丙内减去一丑[不足减者,加一乙以减之。下同],余(戊)。

以乙[比定母]丁[比衍数]对列两行,求得反乘率。以乘戊,得(己)。甲己相乘,得(庚)。并子庚,得(辛)。以甲′累减辛,余(子′)。[以上为一次求法。]

解的后面,还加了两个注:

按凡题中有三次减数者,其求法有二次;有四次减数者,其求法有三次。以后减数每增一次,其求法亦每增一次。

按其三次四次以往,仿此求之。唯叠次各干支字上,多加一′为识耳。

这些句子表明,黄宗宪用(n-1)次子程序去处理n个一次同余式。

注的后面有三个数例,反映了前面所讲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