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4.7 纪周法

14.4.7 纪周法

演纪积年的时间总量应是岁率的整数倍,气余数为0。开禧历当然为岁周法。

然而,古历会积题的时间总量起自上元,终于某甲子日夜半,是日名干支周期的整数倍,只可称为演纪积纪。总余数2067172800除以纪周期225600的得数9163理应是纪周数。

以衍母2087476800除以气周期长度1373340、朔周期长度111036、纪周期长度225600,应该分别得一会积年1520岁,一会积月18800,一会积纪9253。

两者一对比,察知不妙:一会积年1520岁,居然比历过年数9163年还要小。这正是纪周法立式的“苦果”。秦九韶换个突围方案,把9163个纪周当作历过年数9163年。在术文中脱落“年”字,写成:“满衍去之,余为所求历过率。实如纪元法而一,为历过。”

会积年值怎么办?原草在求定过程中,气分、朔分、纪分有个最大公约数12。曾经把气分1373340除以12,得到114445,取名为气元,只是个计算中间数据。姑且以衍母2087476800,不除以气分1373340,改除以气元114445,硬拉气元当岁实,就相当把一会积年1520扩大12倍,造出虚胖的一会积年18240岁。减去硬充的历过年数9163,得到未至年数9077岁。

秦九韶本人意识到这个“前多后少”,特意交代说:“今设问以明大衍之理,初不计其前多后少之历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