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员配备
2025年08月10日
三、人员配备
ICU中专职医师的人数视病房的规模和工作量需求而定。不同形式的ICU应有所区别,医师与床位的比例一般为0.5~1.0。ICU设主任一名(专科ICU可由专科主任兼任),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按床位数决定。如隶属于麻醉科等一级科室(如内科、外科、急诊科等)管理,则低年资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可轮转,高年资主治医师应相对固定,ICU主任可由一级科室的副主任兼任。ICU的护士是固定的。不论何种ICU,均应设专职护士长1~2名,护士人数根据对护理量的计算而确定,一般与床位的比例为3.0∶1.0。护理量根据患者轻重程度一般分为以下四类。
第Ⅰ类:病危,此类患者至少有一个脏器发生功能衰竭随时有生命危险,每日护理量在24小时甚至更多,即患者床边不能离开人。第Ⅱ类:病重,主要是术后高危、病情较重,有脏器功能不全或随时有可能发展成为衰竭的患者,每日护理工作量在8~16小时,即每24小时至少有1~2个护士在床边监护。第Ⅲ类:一般,每日护理量在4~8小时。第Ⅳ类:自理,每日护理量在4小时以下。在以上各类患者中ICU只收治第Ⅰ、Ⅱ类患者,根据各医院ICU收治患者的特点计算所需护士人数,计算方法是:以每个患者每周所需护理工作时间,病房每周所需总护理小时数,除以一个护士每周可能提供的工作时间数按40小时计算,得出所需护士人数。这样的计算结果,加上周末、节假日等,一般ICU的床位与护士之比如前所述约为1.0∶3.0。
除医师、护士外,ICU还需要多种专门人才,如呼吸治疗师、管理仪器设备的医学工程师、放射科诊断医师和技术员。营养治疗师、院内感染管理人员、药剂师、实验室技术员、计算机工作人员、护理员、清洁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