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麻醉恢复室

二、麻醉恢复室

麻醉恢复室是手术结束后继续观测病情,预防麻醉后近期并发症,保障患者安全,提高医疗质量的重要场所。此外,可缩短患者在手术室停留时间,提高手术台利用率。床位数与手术台比例约为1∶1.5~1∶2。麻醉恢复室是临床麻醉工作的一部分,在麻醉医师主持指导下由麻醉护士进行管理。

(1)凡麻醉结束后尚未清醒(含嗜睡),或虽已基本清醒但肌张力恢复不满意的患者均应进入麻醉恢复室。

(2)麻醉恢复室收治的患者应与ICU收治的患者各有侧重并互相衔接。

(3)麻醉恢复室应配备专业护士,协助麻醉医师负责病情监测与诊治,护士与床位的比例为1∶2~1∶3,麻醉医师与床位的比例为1∶3~1∶4。

(4)待患者清醒、生命及(或)重要器官功能稳定即可由麻醉恢复室送回病房,但麻醉后访视仍应有原麻醉者负责。

(5)凡遇到患者苏醒意外延长,或呼吸循环等功能不稳定者应及时送入ICU,以免延误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