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权和语言的选择

(二)管辖权和语言的选择

由于指定或选定的司法管辖不必使用合同文本语言的诉讼程序,有关合同语言版本的难度甚至会增加。然后可能需要将合同翻译成另一种语言,即法院的语言。因此,解释将取决于译文的质量,也取决于具体的法律类别和在新语言中法律术语的预先理解。

在联邦主义者使用多种语言的案例中,例如在瑞士,这些问题可能已经时常发生在各州内部的争议中。一位来自日内瓦的客户从瑞士一家大型电话运营商处购买智能手机时,将以法语签订合同,并以法语签订一般条款和条件。然而,此类合同可能包含有利于苏黎世的管辖权选择条款,该条款只允许与该合同有关的诉讼程序用德语进行。[80]合同的解释将部分取决于合同和格式条款的翻译。(https://www.daowen.com)

与不同语言有关的程序问题也很重要。在一个多语言系统中,法官并不总是掌握其他语言,而会倾向于先用自己的语言阅读案件和理解案情,如果不是的话,这一点决不应低估。[81]因此,法律文本、合同版本、判例法和学术著作中的语言拼凑可能会对结果产生有趣但不可预测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