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一个逻辑自洽的整体,在新生利益这个“外来客”入法的过程中,不免要受到整个法律体系乃至法治体系的检视,而法治体系则包含了司法体系与立法体系。以现代权利话语体系为背景,新生利益的融入必然要遵循整个权利体系所遵循的价值与理念,遵循整个法律体系的逻辑一致性,并充分运用不同的法律论证方法,为结论提供合理的证明。因此,新生利益的考察需要立法与司法的共同作用,两者的合理互动也为新型权利的塑造奠定了基础。(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