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追诉人认罪认罚的程序简化及其正当性——以“整体观察法”为视角的分析

被追诉人认罪认罚的程序简化及其正当性——以“整体观察法”为视角的分析

乔 杉[1]

摘 要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与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相辅相成。对认罪认罚被追诉人适用简化的诉讼程序并非是对被追诉人的从宽处遇。效率价值无法证立认罪认罚程序简化的正当性。诉讼合意、权利放弃对价说本质上相通,但适用范围有限,达成有效合意需要满足特定的条件。引入“整体观察法”的理念,将正当程序保障前移至认罪认罚案件审前阶段,引入三方诉讼构造,强化审前阶段辩护权的行使,可以进一步扩大简化诉讼程序的适用范围,并为达成有效合意提供制度基础。(https://www.daowen.com)

关键词 认罪认罚 程序简化 正当性 “整体观察法” 审前辩护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