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分歧之存在是构建分歧解决机制的原因,亦是讨论语用学方法论的前提。通过对立法理论进路的考察,不难发现近代政治对主体和分歧逐步重视、尊重,以及政治参与主体和论辩范围逐步扩大。这些特征同时指向一个必然结果,即立法论辩需求下语言困境的产生。在现代立法理论的背景下,立法程序本身无法处理立法论辩所面临的语言侄梏,因此不得不另辟蹊径,语用学分析方法成为适当工具。(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