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教学方法

一、案例教学方法

该部分主要探讨了案例教学法的优劣。在法学教育中,作为一种互动型教学法,案例教学法的初始目的是为了揭示和提炼实体法的潜在原则。[18]不过,实践中案例教学法之所以具有恒久价值,却是因为它能够灵活传授法律人的独特分析和推理的思维习惯。在这一意义上,案例教学法是一种有价值的专业技能培训方法。具有讽刺意义的是,作为一种技能培训方式,案例教学法并不能有效培养法科学生更为广泛的专业技能,也会妨碍学生成长为一名合格的初级专业人员。[19]案例教学法的低效率也限制了它在教学中的实用性,这尤其表现在其既不能满足执业律师所需要了解的实体法广度,也不能有效锤炼法律人的实践调研能力。(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