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论视角下电商平台侵权责任的判断方法

解释论视角下电商平台侵权责任的判断方法[1]

陈荣新[2]

摘 要 电商平台是否应当具有法律人格,是对电商平台进行责任、权利分担和法律地位认定的逻辑前提。电商平台的法律人格在学界存在“卖方与合营者说”“柜台出租者说”“居间者说”“服务提供者说”等不同观点,但它们在法律方法上都运用了法律拟制思维。基于明确侵权责任承担主体之理由,当拟制法律人格有助于应对电商平台带来的责任复杂性难题时,这种分解、简化责任关系的策略是一种可选的制度安排。但是,无论我们对于电商平台的法律人格采取何种法律拟制,电商平台侵权责任的判断都必须根据现行法律规则进行。电商平台侵权责任的判断必须置于法教义学的体系框架下来进行,只有如此,电商平台侵权责任的判断才能兼顾法律规定的融贯性和侵权归责基本要件。同时,在电商平台侵权责任的个案裁判中,为了使平台侵权责任问题的最终判断同时符合法治思维和社会期待,我们还需要运用文义解释、目的解释和体系解释等法律解释方法。

关键词 电商平台 侵权责任 法律拟制 法教义学 法律解释(https://www.daowen.com)

平台是继工厂、公司之后在互联网信息技术革命背景下所出现的一种主导经济组织形式。平台已成为当下全球领先企业和新创企业争相采用的商业模式,其重要性曰益凸显。[3]电子商务发展如火如荼,促进了中国经济的发展,但与此同时,其引发的系统侵权问题也接踵而至。电商平台普遍被认为是一个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双刃剑经营模式,对其引发的法律风险进行适当的责任安排成为各国立法的一项重要目标。然而,由于电商平台具有交易主体广泛性、电子合约即时性、交易数据瞬息万变、平台规则多样性等特点,由此引发了学者们对电商平台是否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以及承担侵权责任的具体边界等问题展开了诸多争论。目前,学界对于电商平台侵权责任的分析,虽有可取之处但亦未掌握其中关涉的法律方法论,由此导致电商平台侵权责任的分析更像是一个没有答案的哲学问题。为了填补既有研究的缺憾和不足,确立电商平台侵权责任判断的法律思维流程,从而找到电商平台侵权责任的合理边界,笔者尝试引入系列解释论技术进行探讨,以求教于各位方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