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的取舍与权利的勾勒——从利益到权利的立法审视

二、利益的取舍与权利的勾勒——从利益到权利的立法审视

人类的发展始终是在矛盾中进行的,人类的思想也在理想与现实的往返观照中寻找调适规则,这是出于人类的自然本性,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从本质上说,法律就是经过人类理性的确认后长久调整社会关系的规则之一。而关于法律形成的过程甚或权利塑造的过程同样需要遵循某种规则,否则法律的实施就会缺乏正当性,法律的运用也将陷入混乱和纠结,法律的秩序将无从谈起。在考量新生利益能否转化成为新型权利时,我们尤其需要从立法层面进行合理性、正当性与可行性审视,这也是新生利益转化为新型权利的前置性条件。从权利承认的角度来说,一部分权利是来源于立法者的认可而预先在法律中加以规定,另一部分则包括人们在社会生产生活需求的变革中而产生的派生权利或新生利益,对于这一部分利益,立法者至少应当从三个方面予以考量,即权利的实现成本、既存的利益格局和利益的社会需求。(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