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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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筑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基本框架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首当其冲地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确认为这一基本框架的五大支柱之一,指出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有益探索,并对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推行公司制进行了详细阐发。由于财产权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决定对现代企业的产权关系加以重点明确。实行公司制必须确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公司产权结构,公司产权则是股权与公司法人财产权的契合关系,因此,股权的法理探讨对于建立我国公司产权制度和进行企业制度创新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