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当代民商法的发展趋势

三、我国当代民商法的发展趋势

从以上四部分可以看出,我国当代民商法的发展可以从四个方面进行论述,一是建立现代企业法律机制;二是建立符合现代企业的产权制度、权利机制;三是建立和国际接轨的并最终走向同国际统一的现代交易制度;四是在国内建立严格的民事财产责任机制,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民商法的主要任务。下面我先讨论现代企业制度的概念,然后就这四个方面的发展给大家作比较详细的介绍和论述。

现代企业制度要明确一个很重要的概念,即“现代企业”到底是什么东西。虽然过去我们提这个词提得很多,但对其内涵仍有不同看法。对这个问题我们要从世界企业发展的历史的角度来看。(https://www.daowen.com)

1600年被看作是企业发展上的一个很重要的年份,因为在这一年英国成立了第一家股份有限公司——东印度公司,东印度公司是英国专门与殖民地作贸易的公司。在当时的条件下,一支二三十只船的船队要绕过好望角去印度作生意,而且可能遭到殖民地人民的反抗,这就使得贸易的投入很大,风险也很大,从而促使了企业形态的变化,出现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与以前传统的企业形式有何不同呢?其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是以前的企业必须有一个人承担无限责任,不管这个人出资多少,如果企业赔了,这个人即使倾家荡产,也得去理赔;而股份有限公司是使所有的股东只承担有限责任。这样大大刺激了人们的投资欲望,与其将钱存入银行,还不如进行投资,因为即使赔了也只赔自己投资的那一部分。第二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实现了资本的社会化。以前办企业都是自己掏钱、自己管理,这样出资人仅限于少数的一部分人,出资人就是资本家、企业家。东印度公司的出现使社会上的每一个人都可能通过买股票而成为投资者,出资者不一定是资本家,也不一定要自己去管理企业了。由于股份有限公司的出现而发生的这两个变化,对于当代企业发展的形态来说是很重要的。大家知道,西方国家的公司法学者在现代企业制度的发展上有一句名言,说“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出现,意义不亚于瓦特发明蒸汽机。”这句名言为什么要将二者相提并论呢?自然科学上的发明和企业形态上的变化,这二者在理论上有什么联系呢?瓦特发明蒸汽机,使机器大工业代替了工场手工业,生产力水平大大地向前发展了。生产力的极大提高,要求生产关系的变化,而生产关系的变化就意味着靠一两个人出资办大规模的工厂、办铁路是很难办到的,而且即使这一两个人有这么多的资金他也不愿冒这么大的风险。社会化的大生产必须要有社会化的出资,由此我们看到生产力的发展导致新的企业形态的产生,形成出资的社会化。这个原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也有体现。现在,只靠国家出资办企业行不通了,必须要社会化出资,包括法人的、个人的、外商的、职工的,只要他有资本就行,这是现代企业制度产生的基础。

现代企业制度的概念不可避免地要和我国50年来一贯的企业形态发生冲突。因为50年来,我国的企业形态都是以所有制这个惟一的标准来划分的:国有、集体、私营和个体。这样的划分有其弊端:第一是各种企业的地位不平等。计划经济下的计划只能交给国有企业去完成,因此银行的贷款也主要贷给国有企业,税收主要靠国有企业,国家的预算也主要靠国有企业去保障。第二是产权不明晰。集体企业的产权应该归谁?集体企业的劳动者能享有产权吗?四通公司注册时是一家集体企业,现在几亿元的资产倒底归谁所有,搞不清楚。如果说该公司的职工拥有产权,那么刚进公司两个月的人就有,但在公司干了十年又走了的人有没有呢?所以说,市场经济需要产权明晰化。另外,有些划分也不科学。如私营企业和个体企业能否完全用所有制标准来划分?私营是资本主义所有形态,个体是劳动者形态;纳税上不一样,私营是以企业纳税,个体按《民法通则》规定以个体工商户纳税;50年代划分成份时,二者的成份也不一样,私营是资本家,个体是劳动者。私营和个体的企业都是一个人出钱,如何确定谁是私营,谁是个体呢?以前曾讨论过按资本额的大小或利润的大小来划分,但都不能应用,最后只能机械地按资本雇佣劳动进行剥削的这个概念,用雇工人数的多少来确定,雇佣8人及8人以上的就叫私营企业,雇佣8人以下的就叫个体企业。现在看来,这样的划分很机械,因为这种划分不管企业是资本密集型的、技术密集型的还是劳动密集型的,它都只是简单地以人数为标准。在市场经济向前发展的今天,这种划分不仅不科学,也不适应于市场经济的要求。市场经济按什么来划分企业呢?国外主要分为四种:1.独资企业,即一个人出资;2.合伙企业,即少数几个人出资;3.公司,一般是社会化出资;4.合作社。前三种是资本企业,合作社是劳动组合企业。我国现在也在制定新四法:《独资企业法》(草案已成熟,尚未出台)、《合伙企业法》(已公布)、《公司法》(已公布)、《股份合作企业法》(正在制定,各地方已经有了股份合作的条例)。新的四种企业形态的划分标准如下:一是出资的形式,或者叫资本的形态,独资是一个人出资,合伙是少数几人出资,公司是社会化出资,有限公司由2至50人出资,股份公司的出资人数无限。企业50%以上的资金由本企业职工出资,就叫股份合作企业,这种企业是以劳动者出资为形式的。二是出资者的责任。独资企业承担无限责任;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比如三人合开一个豆腐房,每人出资10万,共30万,最后赔了50万,那20万向三人中的任何一个人要都可以;公司和股份合作企业承担有限责任。按出资形态和责任划分的这四种企业形态,将逐渐代替按所有制划分的老四种形态,市场经济下新的企业形态和计划下的私营、个体的概念不一样。我们现在所说的建立现代企业,或者说国有企业的改制,无非是用最短的时间将原来的国有企业改制为这四种新的企业形态,尤其是改为公司和股份合作企业。小企业在职工自愿的情况下可改制为职工持股的股份合作企业;有的企业可以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比如烟草专卖行业就正在向这方面改制,效益好的还可以成为上市的股份公司;我国的四大商业银行要成为国有独资企业;大的行业,如电力、有色金属、核工业等,或者搞国有独资,或者搞全行业性、集团化的国有控股公司。